‘壹’ 鄂伦春族刺绣有什么创造鄂伦春族刺绣文化有什么特别之处
鄂伦春族刺绣最特别的地方我想是在于生命力三个字,刺绣是鄂伦春民族狩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鄂伦春女性长辈刺绣
为了传承鄂伦春民族刺绣技艺,鄂伦春老人常常手把手地教下一代学习刺绣艺术。鄂伦春人的服饰做工精细,关观保暖,尤其是服饰上的图案,有的如湛蓝天空的朵朵白云,有的如密林深处娇柔的鲜花。这些生活用品表现了鄂伦春人民的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在鄂伦春人的刺绣作品上,人们往往更能体会到一种传承的力量,
这是我的一点浅薄认知,满意请采纳~~
‘贰’ 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有哪些
以下可做参考: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
鄂伦春族音乐艺术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鄂伦春族的民歌多是以山歌即“赞达温”曲调为主。这些曲调高亢圆润,略带颤音,一般都是固定的。歌词可即兴添加,曲调亦允许自由发挥,喜怒哀乐完全可以通过音调的节奏来抒发。“赞达温”的演唱方式有对唱、重唱、独唱、合唱等,演唱中常衬以“那依耶”、“希那耶”等,显得旋律悠扬婉转,动人心弦。有代表性的有《渡口情歌》等。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
鄂伦春族文学民间艺术
民间传说又可分为“氏族传说”、“英雄传说”、“历史传说”、“风物传说”和“民俗传说”等多种;其中《九姓人的来历》对鄂伦春族主要的九个姓氏的来历做了生动的解说,在民间为广大群众耳熟能详。鄂伦春族是一个富有讲故事传统的民族,历来有着许多受人尊重的民间故事家,他们所讲述的大量的“神幻故事”、“婚恋故事”、“狩猎故事”、“动物故事”、“生活故事”和“幽默故事”等,异常地生动感人。
鄂伦春族民间还有一种传统的说唱故事的形式,其中边说边唱的一种叫做“摩苏昆”,完全型的叙事歌叫做“坚珠恩”。目前由民间文学工作者搜集整理出来的说唱故事已有十篇左右,主要的篇目有《鹿的传说》、《双飞鸟的传说》、《波尔卡内莫日根》、《阿尔旦滚滚蝶》和《英雄格帕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鄂伦春族开始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敖长福、孟淑珍、白石等一批鄂伦春族作家已经跻身于中国的多民族文坛。
中国鄂伦春族的文学,主要是传统的民间口头文学,同时也包括晚近时期出现的新型的书面文学。
在鄂伦春族民间,自然神话、动物神话、人类及民族起源神话、萨满神话都很丰富。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说,创造之神恩都力莫日根用飞禽的骨肉做出男人女人,再让他们结合,于是就有了鄂伦春人。
鄂伦春族民间艺术音乐乐器
形状类似镊子,呈椭圆形。音量不大,音域较窄。吹奏时,用手指轻轻拨动琴尖,发出震颤声。它能够吹奏各种曲子,也可摹仿各种鸟鸣声。可独奏,也可合奏。鄂伦春族有自己的民族乐器,主要是“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和“文土文”(手鼓)。此外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朋奴化” :即口弦琴,鄂伦春族主要的乐器。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世代从事狩猎生产,这是鄂伦春人最重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鄂伦春族熟悉各种野兽的习性,并能根据其特点和活动规律采取不同的捕猎,他们的狩猎工具主要是枪、马、狗,以及弓箭、扎枪等。 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并不是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漫无边际的游动,而是有固定的范围和一定的规律。他们一般以氏族为中心,在一条或几条河的流域范围内活动。冬季的住地比较固定,春、夏、秋季随着主要狩猎对象栖息地的不同而迁徙。
鄂伦春族狩猎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大致分为以“乌力楞”(子孙)为单位的集体出猎,以“安额”为单位的狩猎小组和个体狩猎三种形式。“乌力楞”是同一父系的几代子孙,是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组织起来的狩猎组织,在生产力十分低下,只能使用弓箭、扎枪等原始工具的时期里,人们要猎取猎物,尤其是猎取凶猛的动物时,只有靠集体的力量才有可能。
长期的游猎生活使鄂伦春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每个猎人精骑善射,而且对各种野生动物的习性和活动规律也都了如指掌,掌握了一套独特的狩猎方法。一个成熟的猎手见到野兽的踪迹后,就能看出此动物所走的方向、时间长短,甚至判断出公母来,准确地判断出动物在什么方位,根据山形、风向去寻找,十有八九能猎到。狩猎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春季的二、三月份为鹿胎期,夏季的六、七月份为鹿茸期,秋季的九、十月份为鹿尾期,落雪后的冬季为打皮子和打肉期,是打猎的黄金季节,统称为“红围”期。鄂伦春人的狩猎方法有很多种,对每种动物都有一套猎取方法。
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文化的重要特点,他们的宗教信仰、衣食住行、风俗文化都体现了狩猎民族的特征。如鄂伦春人的服装,虽然受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比较单一。但是鄂伦春人民靠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独特、完美的狍皮文化;头戴狍头皮帽,身着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这些皮制服装做得实用、美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鄂伦春族传统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犭罕 、熊和野猪肉。鄂伦春人的传统住宅是“斜仁柱”,即撮罗子。交通工具有滑雪板、爬犁、马匹、桦皮船、大轱辘车等。
鄂伦春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勤劳勇敢智慧的典型狩猎民族,也是人口最少、定居最晚的民族之一。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表现方式为崇拜自然、游动迁徙的生存方式,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2008年,“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被批准为第二批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鄂伦春族舞蹈文化
鄂伦春族自古信仰原始“萨满教”,北方深山中的黑熊是他们敬仰的图腾。他们认为:远古时期,鄂伦春人与熊有着血缘关系而把熊称为“祖父”和“祖母”。鄂伦春民族是个性格爽朗、豁达,喜爱歌舞的民族。他们的民歌多为自编自唱的即兴歌曲,而舞蹈内容和动态也因生活地域及方式的特殊,形成了以模拟动物姿态和生活动作为主的特点。多是反映狩猎和采集生产的。
如“依哈嫩舞”,表现猎人打到野兽以后,高兴地把猎物往马背上驮的情景。红果舞表现了妇女采集红果的劳动。也有模仿鸟兽动作的舞蹈,如“黑熊搏斗舞”,“野猪搏斗舞”和“树鸡舞”都是模仿这些飞禽走兽的动作或吼声而创作的舞蹈。舞曲常以“介回、介回”、“额呼德呼”等衬词,还以“哲嘿哲”、“加嘿加”等作节奏呼号。其舞蹈大体可分为娱乐舞、氏族舞、宗教舞三种。
“依和纳仁”舞
只在三年举行一次的氏族会议上跳的舞蹈。是一种祭祀性的氏族舞蹈。一般由11人跳,10人围成一圈,有1人站在圈中央。舞蹈开始后,大家先开始蹲着做小蹦跳的动作,之后站起来,外围的人手拉手边跳跃边向左围绕圈中央的人转,中间的人边舞边唱,外围的人随声应和。跳这种舞时,男女老少都参加,并着节日的盛装,有的还要带上假面具。(农历网www.nongli.com)
“黑熊搏斗”舞
是模仿黑熊搏斗的一种舞蹈。多有3个人跳,不分年龄和性别。双膝半蹲,上身稍向前倾,双手扶膝,双腿连续蹲跳,摇摆头和双肩。口中不断发出“哼姆!哼姆!”模仿熊的吼叫声。整个舞蹈刚劲有力,反映了鄂伦春人剽悍、刚韧的个性。
“树鸡”舞
鄂伦春族的另一个《树鸡舞》,也是充满无限情趣,可供任何人,尤其是儿童参与的竞赛类游戏舞蹈。开始时,参加者列一横排,双手放在深蹲的双膝上。裁判在距起点大约10米处进行裁决。一声令下,起点的人们先齐声高唱:“谁要是最先到达终点,谁就是梅花鹿;谁要是半路逃跑,谁就是兔子;谁要是跳到一半就发笑,谁就变成臭李子;谁要是落在最后,谁就是又胖又笨又懒的树鸡!”歌声一落,人们便开始以双脚用力向终点跳去。蹦跳在前边的佼佼者,在途中还可以两臂的上下摆动、快速蹦跳、旋转等姿态模仿“树鸡”,以显示自己的能力和取笑落后者。但真正谁是又懒又笨的“树鸡”,要在游戏最后的欢笑中才能揭晓。
此外,鄂伦春族在庆祝狩猎丰收时,一定要跳模拟狩猎过程的《依哈嫩舞》。这个舞蹈可由双人或多人进行,动作的前半段由参与者,模拟狩猎过程中的牵马、扬鞭策马奔驰、了望、下马、射击、拣拾猎物、返回住地等系列动作。然后,所有在场的人们伴着优美的歌声,围成圆圈做沿逆时针方向的侧步行进舞蹈,以此来表达人们的和谐生活与欢畅心情。
‘叁’ 世界各个国家有趣的传统文化有哪些
文化是一个国家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所形成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物质精神和非物质精神。所以文化的范围涵盖非常广,而这其中不乏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文化。我觉得美国的阿米什人是一个独特的民族。他们拒绝现代化,到目前为止出行工具还是使用马车。拒绝现代化教育,甚至不使用电力,照相机等现代科技产物。主要生活来源就是农作物,是跟美国完全脱轨的一个社会群体。
三、传统文化的传承各地区的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方式不同,所以诞生了不一样的文明。文明因为差异而形成有趣的现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于我国来说文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科技发展的同时也要带动传统文化的创新。
‘肆’ 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着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伍’ 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的区别
这两个民族在活动区域、信仰、习俗、甚至族名含义都大同小异,基本相同的。
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部地区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 。
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使用鄂伦春语,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 。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鄂温克族(俄语:Эвенки,旧称通古斯或索伦)是东北亚地区的一个民族,主要居住于俄罗斯西伯利亚以及中国内蒙古和黑龙江两省区,蒙古国也有少量分布。鄂温克是鄂温克族的民族自称,其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 。
鄂温克民族的语言文化具有独特性,属阿尔泰语系之通古斯语族北语支,在日常生活中,鄂温克人多数使用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的文字 。鄂温克牧民大多使用蒙古文,农民则广泛使用汉文 。
鄂温克人是从游牧发展到定居的,从事畜牧业生产方式的人群。他们的传统文化具有极大的丰富性,最为突出的是服饰文化知饮食文化 。
‘陆’ 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什么
各民族春节风俗
汉族——大年初一,人们不扫地,不向外泼水,不走后门,不打骂孩子、相互祝贺新年吉祥富贵,万事如意。
满族——年节将近时,家家打扫庭院,贴窗花、对联和福字。腊月三十,家家竖起六米多高的灯笼杆,从初一到十六,天天红灯高挂。年三十包饺子,讲究褶子多为好,子时煮饺子,有的里边包上铜钱,吃到者有好运。春节要拜二次,年三十晚上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为迎新春。春节前还要举行跳马跳骆驼等比赛。正月十五还有闹灯会。
朝鲜族——家家户户贴春联,做各式丰盛饭菜,吃“八宝饭”,除夕全家守岁通宵达旦,弹伽倻琴,吹洞箫。初一天亮人们穿上节日的盛装给长辈拜年。节日期间,男女老少纵情歌舞,压跳板、拔河。正月十五夜晚举行传统的庆祝集会,由被推选出来的几位老人,登上木制的“望月架”,伴着长鼓,筒箫、唢呐载歌载舞。
鄂伦春族——除夕,全家围坐,共进晚餐。品山珍,喝美酒,吃年饭。青年人给家族及近亲长者敬礼,叩头请安。午夜,人们捧着桦树皮盒或铁盒绕马厩数圈,祈祝六畜兴旺。初一,着新装互相拜年请安。青年男女聚在一起跳转圈集体舞。有打猎舞,“红果”舞,“黑熊搏斗”舞等。
赫哲族——除夕,大家忙着做年饭,剪窗花,糊灯笼。初一,姑娘、妇女和孩子们穿上绣有云边的新装,去亲朋家拜年,用“鱼宴”款待客人。有酸辣风味生鱼、用味香酥脆的“炒鱼毛”和大马哈鱼籽。民间诗人向人们献诗、讲故事。妇女们玩“摸瞎糊”、“掷骨头”。青少年则进行滑雪、滑冰、射草靶、叉草球等比赛。
蒙古族——五更吃饺子、放鞭炮与汉族同。此外,除夕要吃“手把肉”,以示合家团圆。初一凌晨晚辈向长辈敬“辞岁酒”,然后青年男女跨上梭马,骑串蒙古包,先给长辈们叩头祝愿,接着喝酒跳舞,随后串包男女还利用这一机会廷行赛马比赛。
纳西族——正月新春人们互相访亲拜友,轮流做客,中青年男子组织灯会,并与别村竞赛。城市、乡村都办灯会 灯会节目演的是本民族故事:如《阿纽梅说笑》、《老寿星放鹿》、《社戏夜明珠》、《狮子滚绣球》、《凰舞》等。
藏族——除夕之夜,举行盛大的“跳神会”,人们戴上假面具载歌载舞,以示除旧迎新,祛邪降福。
彝族——春节期间集会跳“阿细跳月”,有些村寨年初一取水做饭都由男子承担,让妇女休息,以而对她们劳累一年的慰问。
苗族——把春节称作“客家年”,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白族——白族人民从除夕开始互拜、赠送礼品。除夕岁守夜。子夜过后,男女青年争先挑水,以示勤劳。清晨,全家喝泡有米花的糖水,以祝福日子甜美。大家或结伴游览名胜古迹,或耍龙灯,舞狮子,打霸王鞭。
壮族——年三十晚上,家家的火塘上要燃起大火,终夜不熄,叫做“迎新火”。民间习惯包粽子过春节。节日期间还要组织丰富多采的民族文体活动庆祝,唱“采茶”、舞狮龙、跳打扁担舞、闹锣、打陀螺、赛球、演地方戏等。
京族——初一要拿上香烛到井边烧拜,叫“买新水”,藏族妇女初一的天不亮就要从河里背回“吉祥水”。认为初一的新水可以带来福音和好运,能保一年的吉利。
东乡族——喜欢在春节期间打土仗,以示对养育自己的土地的热爱之情。
羌族——每家每户要做各种油炸面粉小牛、小羊、小鸡等祭品,用以祭祀祖先和天神,过年要喝咂酒,大家围坛而坐,由最长者唱《开坛词》,然后用约二尺多长的麦管从左至右,依次咂饮。
鄂温克族——正月初一,互相拜年,特别是对自己的长辈和亲戚必须在初一那天去磕头拜年。在年初一晚上,男女老幼集合在一个较大的房子里尽情地快乐,一般都由老年人召集这个娱乐晚会,由妇女们先开始跳或唱,接着不分男女大家都跳起舞来。
达斡尔族——正月初一,天亮起来,妇女准备早餐,男人烧香拜天拜地拜诸神位,祈求天神及神恩赐太平丰年,拜完神,向长辈敬酒叩头接受老人的祝词。吃完水饺,穿起新衣服,近亲男女聚集在一起,由长辈年老者带领,按辈份高低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哈尼族——除夕妇女忙着做糍粑,小伙子上山砍竹子,搭秋千架。不论男女老少,春节里都喜欢荡秋千。
布依族——除夕夜,全家人围坐在火塘旁,整夜守岁。大年初一天刚亮,姑娘们便争先恐后奔向河边去挑水,谁最先挑回头担水,谁就是最勤劳最幸福的人,也以此预兆丰年。
瑶族——节日期间,人们聚在一起,观看风趣别致的“耕作戏”。一人扮牛,一人扮扶犁农夫,一人扮扩锄农民,三人边舞边歌,表示庆农业丰收;青年男女则聚在村寨四周草坪上,吹芦笙,弹月琴,唱山歌,寻找意中人。
景颇族——春节期间举行“打靶”比赛。初一早晨,人们纷纷聚到赛场上,姑娘们把自己绣的荷包挂在竹竿顶端,射手射中吊荷包的细线算神枪手,姑娘们便奖给神枪手一碗香甜的米酒。
拉祜族——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是云南拉祜族的“扩塔”节(拉祜语为春节)。除夕,每家每户要做象征太阳、月亮和星星的糯米粑,祭日月星辰,盼望在新一年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初一至初四,青年男女争先恐后跑到泉边,迎接象征纯洁、幸福的新水,以先得为快。同时,带着礼品走村串寨、访亲问友。
‘柒’ 鄂伦春族生活习惯的大概内容
生活鄂伦春族人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8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东北鄂伦春族人在冬季外出狩猎也挖雪屋过夜休息。猎人们挖一深雪坑,四角插上木杆,上覆熊皮,雪屋内燃一堆篝火,下铺野猪皮作卧榻。它密封性差,屋内温度低,主要靠篝火取暖。
婚丧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严禁氏族内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结婚。子女的婚事由父母包办,解放前没有自由恋爱。鄂伦春族的婚事要经过四个程序: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在传统的鄂伦春婚姻中,一度盛行指腹为婚的婚姻习俗。
鄂伦春族的传统葬法是风葬,此外还有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种。风葬又叫树葬或天葬,是一种古老的葬法。在树林中找成对角的树,将其锯倒,在顶端搭上横木,铺上树枝,然后将棺材放到上面。也有用绳索将棺材吊在横杆上的。因患病或难产死去的人一般实行火葬。对于溺水而亡的人实行水葬,将棺材推入河中,任其漂走。土葬是后因受汉族影响后才出现的葬法,大致与汉族的葬法相同。鄂伦春人有一整套丧葬礼仪。人死或按照头北足南的方向停放在“撮罗子”中,尸体旁摆放烟、酒、面食或拔了毛的家禽或飞禽。亲友在灵前陪同家属一同哭祭、烧纸、守灵。棺材中要装入死者生前用过的餐具、马具等。如是男性,陪葬猎刀、弓箭等,女性陪葬针线等。棺材在日出前完成下葬,认为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到达阴间。在过去,还保留着为死者穿孝和定期举行祭礼的习惯。鄂伦春族由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他们因地制宜,发明了多种棺木,如桦皮棺、树筒棺、木杆棺、柳条棺和满族棺等。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鄂伦春族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鄂伦春族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冬天在太阳未出前用餐,餐后出猎;夏天则早晨先出猎,猎归以后再用早餐。有时也在猎区过夜。早晚两餐;均由妇女在家司厨。两餐主食以瘦肉为主。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如用大米或小米煮成的苏米逊(稀饭)、老夸太(粘粥)和干饭;用面粉制作的高鲁布达(面片)、卡布沙嫩(油饼),面包饺子也很常见,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大兴安岭特产的飞龙(松鸡)肉质鲜嫩,最为驰名。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兽肉时将带有骨节的肉块煮于锅中,半熟后即捞出,每人用刀割取蘸盐水而食,尤喜食带血筋的肉,认为带血筋的兽肉鲜嫩可口,富有营养,并有增强视力、消除疲劳等食疗作用。在食用狍子肉时,喜欢将煮过的肉及其肝脑切碎拌和,然后加拌野猪油和野葱花而食。近年来,鄂伦春族也习惯于将各种兽肉精细加工或炒、或炸,制成各种野咻佳肴。现在用肉加蔬菜制作各种炒菜也日渐普遍。鄂伦春族保存猎物,大都用晒干的方法,特别是在夏天,鄂伦春族猎人多把兽肉切成小条,晒成半干,然后切成小块,放在用蒿子杆编成的帘子上,下面烧木炭,用烟熏,可保持肉久存不变。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多,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在严冬出猎之前,鄂伦春猎人常常喝一碗熊油以增强御寒能力。过去,在饮食上,民间有许多禁忌。如:在吃熊肉时要学乌鸦叫,意思是告诉山里的熊是乌鸦在吃熊肉。夫妻之间一方死后,另一方三年之内不能吃兽头和内脏。有的地方还禁止妇女吃熊肉,产期妇女不准吃兽头和兽心脏等。如今这些禁忌均已改变。
‘捌’ 鄂伦春族的独特文化
鄂伦春族独特的语言文化
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 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 无方言差别。鄂伦春族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语。
语音①单元音在元音体系里占优势,在固有词里不出现复元音。元音分长短。有元音和谐现象。i 、i:、e:、[、[: 、o 、o:、u 、u: 是一类(阴性元音), I 、I:、E:、a、a:、C 、C:、υ 、υ:是另一类(阳性元音)。同一类元音按照一定规则在词里保持和谐,如 atFυkυn“少”,[mUn“唇”,C:rlkta“肥料”,o:d[n“大绒”,ImUkF[“油”,υlgan“回声”.除了性属和谐以外,还有唇状和谐,如宾格附加成分有4种元音形式,加在含有不同唇状元音的词干后:algan-ma“脚”,[nIn-m[“母亲”,CrCn-mC“驯鹿”,mowon-mo“银子”.②辅音系统比较简单,有b、p、m、f、w、d、t、n、l、r、dV、tF、F、n、j、g、k、N、x 等19个。辅音在词里出现的情况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不同于某些满-通古斯语,N可以出现在词首。如:Na:la“手”,鄂温克语为:na:la,满语为gala [kala] .二是 f和 x作为一个独立的音位只出现在汉语借词里。p在早期汉语借词里,相当于汉语的f ,如:pU:“伏(天)”.三是不仅状词,其他词的末尾也能出现比较多的辅音,如:a:wυn“帽子”,[:m“药”, In[N“白天”,bυg“鹿”,ulo:k“假”.四是语音结合时,发生较多的同化现象,如:n[k[b“打火石”+w[(宾格附加成分) > n[k[pp[(b 把 w同化为p ,p又反过来把b逆同化为p)。
鄂伦春族的饮食丰富多彩,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
过去鄂伦春人以野生动物肉为主食,以鱼和野菜、野果为辅助食品。大自然为鄂伦春族的饮食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提供了品种繁多的美味佳肴。
上品美味——狍头
鄂伦春人视狍头为珍贵的美味佳肴,是待客的最高礼遇。勤劳纯朴的鄂伦春人十分热情好客,每当贵客临门,都要煮手把肉、清煮犴鼻子和飞龙汤,盛情款待客人。其中最为讲究的是请客人吃狍头肉,狍头肉的做法是将洗净的狍头放在吊锅子里,不加任何作料,单用白水煮,熟后捞出,趁热摆放在盘子上,主人抽出猎刀,把狍头按部位分切开来。主人将请客人随意用筷子挟选任何部位的狍头肉、口条,蘸盐水食用。鄂伦春人认为,用白水清煮的狍头肉比其它任何烹调方法都好,仍然能保持狍头肉味的淳香,还不失去原有的风味。
名菜犴鼻子
犴,学名驼鹿,是鹿科中较大的一种。犴的肉肥而不腻,尤其是犴鼻子是鄂伦春人待客的上等佳肴,也是名菜。吃犴鼻子有两种方法:一是将犴鼻子割下来,直接放在炭火中烧烤,待其毛皮烤焦后,用猎刀将毛灰和焦皮刮掉,用水清洗后,放入吊锅里,用清水煮4个小时左右,煮烂之后捞出,切块蘸盐水吃,味道别具一格;另一种吃法是将犴鼻子用温火煮烂,捞出晾凉,形成“胶冻”。用猎刀切成小块,摆在盘子里,蘸盐水吃,其味道清香扑鼻,使人胃口大开。
鲜汤——飞龙汤
飞龙,学名榛鸡。传说它是龙变成的,其体态较小,毛呈灰色,但起飞时声音极响。飞龙的吃法主要是熬汤。飞龙的做法十分讲究,首先要将锅擦洗干净,使其不沾一点油星。然后将洗净的飞龙剁成小块,放入锅中煮,约5分钟左右将汤从锅中倒出,加盐及葱末即可食用。还有一种做法是:一手拿着飞龙,另一只手不停地用勺子将锅里的沸水舀出来,浇在飞龙肉上,边浇边转,烫至六成熟时,再将整个飞龙连同葱末一块儿放入锅中,在沸水中煮5分钟即可食用。飞龙汤清淡,色白无杂质,喝起来更是清香可口,别有风味。
鲜嫩诱人的手把肉
手把肉是鄂伦春人最喜爱的佳肴之一。手把肉一般选用野兽的胸腔部分,如肋骨、胸骨、舌、心等,这种肉贴骨吃起来十分香。煮手把肉必须注意掌握火候,一般煮八成熟就捞出,这时的手把肉老嫩适度,肉鲜味美。捞出的肉盛在盆里,吃肉时每人一把刀割着吃,同时要蘸些盐水。盐水是用煮肉的汤调制的,里面放入少许盐,再撒些野葱之类的调味品,使肉的味道更加鲜香可口。如果舀上一碗肉汤,撒上盐及葱花,一边吃肉,一边喝汤,更是鲜香无比,且具有健身壮骨的功效。
风味独特的灌肠
灌血肠及灌香肠是鄂伦春人独特的饮食,亦是其待客的佳肴之一。
灌血肠,是鄂伦春很讲究的一种食品。其做法独特,味道鲜美。猎人猎获到犴、鹿和野猪之后,把胸腔打开,并用猎刀在肋骨上划几道,停放一小时左右,待鲜血慢慢积下来,上面便浮起一层透明的液体,这就是血清。然后将血清轻轻灌进收拾好的肠子里。并加上盐、野葱花等调料,将血肠系好口放入锅中煮熟,煮熟的血肠又白又嫩,是招待客人的上等佳肴。
灌香肠的做法是把犴肉、狍肉与野葱或老山芹菜一同剁碎,放入适量的盐,拌匀后灌入肠中,待煮熟后切着吃,其味十分鲜美,是待客的佳肴。
清香可口的肉干、肉条
晒肉干,其制作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把肉切条放到锅里煮,待熟后捞出来切成小块,再放到锅里煮,并加入适量的盐、花椒、大料等作料。待肉煮烂并且水煮干后捞出来晾晒。晒的方法是:把肉放到用柳蒿编织成的帘子上,用木架将帘子支起来,并在帘子底下生火用烟熏干。晒干之后就可以装入皮口袋里储存起来。另一种晒法是把肉切成条晒成半干,然后用火熏烤,待烤熟干透之后再切成小块储存起来。这种方法加工的肉干香脆可口,肉干可以直接拿来吃,也可以做肉粥或炖汤吃。
晒肉条,其晾晒方法是将狍肉或犴肉切成长条,然后挂在一排排支好的横木上晾晒。为了使肉条干得快,还要在下面生一堆火,既是熏烤,又能驱赶苍蝇。这样晒出来的干肉条可储存半年左右,一般肉条多用来炖菜或用火烤着吃。其味道又香又脆,是鄂伦春人待客的上等食品,备受人们所喜爱。
鲜美的烤肉与烧肉
烧肉,一般是出猎在野外没带锅时,把切好的肉片放在炭火上烧,并不时地翻动,烧熟后即可食用。这种吃法与手把肉味道截然不同,又香又脆,且不腻人。
烤肉,也是在狩猎期间的传统吃法。一般将肉切成小块,上面撒上盐,然后用两端削尖的木棍把切好的肉穿上,插入火堆旁烘烤,待肉表面烤成焦黄,冒油并发出肉香味时即可,其味道十分鲜美。
生吃狍肝与狍肾
生吃狍子肝及肾是鄂伦春人独特的饮食习俗。鄂伦春人认为生食狍子的肝和肾,可以清热明目,滋补肝脏,强壮身体。每当猎人在山上猎获到狍子后,首先要打开腹腔取出肝及肾,用清水洗一洗或用雪擦一擦就吃。据说这一饮食习俗是祖先流传下来的。
清爽可口的骨髓油
骨髓油,在鹿、犴、野猪等大动物的腿骨里都有许多骨髓油,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极高。每当猎人猎到大动物时,都要把动物腿骨的肉剔光,放在火堆旁烤熟,或者放在锅中煮熟,然后砸碎取出骨髓来吃。而狍子前腿的骨髓油一般都是生吃,其味道清爽可口,香而不腻。骨髓油不仅有强身健体之功效,而且有护肤的作用,还可抵抗寒冷空气。
上等佳肴阿素纳
阿素纳是鄂伦春人十分讲究的一种传统吃法,是待客的上等佳肴。其制作十分精细,先将狍心、狍肺、狍里脊肉下锅,加入清水煮熟。捞出后将它们切成小块,与煮熟的狍脑拌在一起,再将葱末及盐拌进去。最后在锅里放上野猪油或熊油,烧热之后将拌好的肉丁放进去,快速爆炒起锅装盘。一份色香味俱全的阿素纳就呈现在你面前。阿素纳营养丰富,且抗寒耐饿。据说,吃上一顿,可以三天不吃饭。
‘玖’ 鄂伦春民族,为何对火有着特殊感情
篝火节是东北鄂伦春族的传统习俗,也是他们最为重视的一个节目之一,在篝火节这一天里,鄂伦春族会对火进行祭拜,表示对火的尊敬。然后他们就会围坐在篝火边,聊天喝酒。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鄂伦春人对火神的崇拜历史悠久。他们认为火有驱邪祛污的作用,器皿衣物置于火上烘,被认为是变得洁净了。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春节的早晨要向火神供祭,祭时向篝火磕头祈福。每逢春节客人来拜年时,须先向火神敬拜。
鄂伦春人对火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忌:不许随意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触怒和伤害火神。他们在点燃篝火时,树枝和木棒一定要铺排平整,严禁乱放,使用烧材时注意不使用可能爆出火星的木柴,以免爆伤火神的眼睛。每当人们搬迁时,不许以水灭火,火种要由一地带到另外一地。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终年在深山老林中游猎,在同大自然的抗争中,因为有了火,才得以生存,一代代繁衍生息。因此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拾’ 简述鄂伦春族的民俗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历史
鄂伦春族是我国北方古老民族之一,“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意为“山岭上的人”,或“有驯鹿的人”。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最早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西从贝加尔湖,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入侵,鄂伦春人中的一部分,从黑龙江以北陆续南迁到大小兴安岭,现分布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南木、黑龙江省十八站,白依那、黑河、逊克、嘉阴等地、人口已达6千余人。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现在他们已经实现了定居的生活,告别了狩猎,成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者。鄂伦春人心灵手巧,能够利用桦树皮制作出精美的手工艺品----衣、鞋、盒、篓、桶、箱,甚至是轻巧的桦皮船。这些物品上有美丽的图案,轻巧耐用,精致大方。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服饰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 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最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 这种帽子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作而成。其方法是:将狍子头皮剥下、熟好,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耳朵割掉,用狍皮做两只假耳朵缝上,狍角照旧保留即可。这种帽子不仅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极好伪装。据说如果不换上两只假耳朵,猎人在远处就会误认为是真狍子而出现误伤。
饮食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建筑
“斜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狍皮或桦树皮,一架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建成了。斜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出烟,又可采光。南侧或东南还要留出一个让人出进的门。斜人柱上的覆盖物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狍皮覆盖。一架斜人柱约需狍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斜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宗教
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导致鄂伦春人多神崇拜。鄂伦春人认为,自然界的山川树木,风雨雷电和日月星辰都存在着神灵。出猎时每遇到古树、高崖、洞窟都以为是山神“白那恰”的栖地不敢喧哗,要叩首供肉,祈求平安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