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体旅游局的工作范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博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社会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指导辖区内城乡文化、体育、旅游等事业单位以及群众文体旅游组织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公共文体旅游设施的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专业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
(四)负责辖区内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文体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产业研究、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审批、项目管理、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表演与竞技项目、旅游文化项目和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创新与发展工作。
(六)负责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宣传推介交流工作。
(七)负责制定社会文体旅游事业的行业行规,规范和提高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管理使用和创优评级工作。
(八)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发展辖区内的体育竞赛工作、体育经营项目和体育彩票事业。
(九)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博物等行业的职称评审、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学习培训工作。
(十)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什么单位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行政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可以根据中、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报刊市场、软件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和演出市场。也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管理工作;指导上述领域社团的业务活动。
文体广电旅游局的职能。
1、承担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2、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
3、制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对文艺类产品的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
4、承担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制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庆阳市政府——文体广电旅游局
3.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门
文旅局管理以下部门:
1、公共文化股:组织、指导、协调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
2、规划发展股:审核、会签、申报经营旅游业相关的旅行社、车队、宾馆、农家乐、娱乐场所、购物店面,负责辖区内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文化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业和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
3、广电新闻出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广播电视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文化娱乐行业、音像制品发行行业和互联网文化服务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的图书印刷、报刊出版、印刷行政执法工作。
4. 文化旅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文化旅游局的职责是什么
文化旅游局的工作内容是:1、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2、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3、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4、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6、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7、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8、推动文化系统劳动人士管理体制改革;9、负责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干什么的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旅游业和文物、广播电视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事业、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
四、加快文化事业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开展文化事业、旅游业的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介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
五、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事业、旅游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旅游品牌创建、景区建设、旅游产品开发;负责全市旅游线路推广、产品营销工作;负责旅游投诉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开展旅游咨询服务;负责对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经营行为以及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7. 文化广电旅游局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好不好
摘要 这家政府部门是负责管理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的,这里的待遇是有保障的
8. 县级以上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行政单位。
旅游广电股。负责在局班子指导监督下制定全县旅游事业各项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具体落实旅游形象宣传,旅游线路开发推广,旅游产品推介,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
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全县旅游经营单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负责旅游业务统计、调研、总结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业务管理工作。
(8)旅游局文化股是做什么的扩展阅读: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注意事项: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岗位: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兴业态的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推广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线路的推广及产品资讯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9. 文化广电旅游局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好不好
文化广电旅游局是由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三局合并而成的一个大局,下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团、乐团、文化稽查支队,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有的已经独立经营),旅游公司等。人员多数为国家公务员。从事文化、广电、旅游产业、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包括行政审批,如网吧、歌厅、电影院等审批。局中的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工勤人员,如司机、打字员、保安,是在没有改制前进行的,现在进入的这类人员多数是零时工。
10. 文旅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文旅局是一个行政单位。
1、管理、监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的资金、财务;
2、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3、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4、起草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支持和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
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等行业统计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
7、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8、推进文化系统职工管理体制改革;
9、负责系统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
文旅局是原来的称号,现在就是旅游局。旅游局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学行政单位。市文化旅游局承担文化艺术、珍贵文物、度假旅游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和会计的管理方法、监管;整体规划、具体指导全省关键文化艺术设备基本建设;管理处行政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国有资产处置;制订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规划和政策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