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可以办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许可证涉及的业务大致可分为六大部分:
1、游戏类:游戏产品合规运营的准入许可,包含发行游戏币作为游戏里的流通货币;
2、表演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在线直播表演;
3、音乐娱乐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音乐娱乐产品类经营;
4、动漫类:利用互联网经营动漫画视听产品;
5、展览比赛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文化产品的展览以及其他比赛活动;
6、演出剧目类:利用互联网提供演出出节目的传播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是: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公司属于内资企业
4、网站域名证书
5、八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
6、公司名下3名员工社保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是: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8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网络安全员
证书案例
⑵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在当地省的文化旅游厅。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传播等活动;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供用户浏览、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主要办理类型是: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企业是内资公司,股权中不含外资;
2.企业注册资金满100万以上,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文化活动”;
3.有自己的文化产品网站或者APP;
4.有8名计算机专业人员和社保证明;
5.提供企业的业务发展报告和可行性计划书;
⑶ 请问湖南长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啊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经营范围有 网络表演 、网络演出剧、网络动漫、网络音乐、展览比赛、网络艺术品等6个类型,申请的内容不同,相应的材料也有所区别。
湖南的文网文要求比较高,办理难度相对比较大,建议找专业的企业资质代理机构来协助办理。
文网文审核机构-:湖南文化和旅游厅
需要的材料清单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带网络表演)
公司章程
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
8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和社保证明
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在移动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需提交移动端网络文化产品的《软件着作权证书》及运营的IP地址
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动漫或音乐等版权来源证明文件
审核流程:
窗口办理:递交文网文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并告知补正-正式受理-承办人实质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厅领导批准
网上办理:网上登记-递交文网文申请材料-形式性审核材料并告知补正-正式受理-承办人实质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厅领导批准注意事项:
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样申请
文网文可以在文化厅办理,也可以找一些专业的代理公司办理,像阿里云办理价格透明,在它们官网可以了解。准备好相关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申请办理即可,一般的办理时间是30-60个工作日。
(企业经营以下内容: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展览比赛等,其中游戏文网文暂停办理。)
办理流程
1、拟申请文网文的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2、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3、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4、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5、核证校检,下证领证,不批准的,按照退说明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办理的条件/资质:
条件1: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4、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5、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6、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8、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9、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去哪办理
法律分析:携带个人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文件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申请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的条件: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业技术人员;
四、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申请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书(详见文章下方推荐);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详见文章下方推荐);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⑺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网络文化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申办企业经营范围需要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4、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简历;
5、业务发展报告(包括公司简历、人员配备、如涉及游戏请简述游戏来源、游戏运营、游戏开展技术、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自审人员要求,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服务器配置等、如涉及虚拟货币需要阐述虚拟货币兑换方案以及退币流程等);
6、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必备条件:
1、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注册资本要100万元;(内资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成分)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管理;
4、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业务发展报告;
7、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⑻ 北京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您好,北京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的,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材料:
企业的注册资金满100万以上,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文化活动”;
公司的股权结构图,不含外资的证明材料;
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说明文件;
企业经营地址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详细的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包含企业赢得模式分析;
域名证书;
签约主播身份证以及聘用合同文件;
内容健康的直播网站,包含主播注册通道,信息敏感过滤词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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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武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武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申请主体为合法设立的企业;
2、公司经营范围含互联网文化活动和产品相关内容;
3、具备相应的互联网文化合法的来源渠道以及运营能力;
4、有相关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的设备和场所;
6、不能有外资参股;
7、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需到中国文化市场网上,提交材料,等待系统审核通过;
2、向所在地的文化局提出申请,报送省文化局;
3、经过省文化局审批提供后,直接报送至文化部;
4、经文化部复审后,提出审批建议,或直接审批;
5、审批后返回省文化局,下发文网文证书。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