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形成文字文化的孝是从哪个朝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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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变迁
中国孝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而发展的,而在当代孝文化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亲亲关系,应该也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当代价值,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和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中国传统孝文化历经了古时期的萌芽、西周的兴盛、春秋战国的转化、汉代的政治化、魏晋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时期的极端化直至近代的变革,是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而成的。
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从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当代,我们不能对其作简单的二元对立分析,而要从孝文化的历史与内涵中重新审视其当代价值。
孝作为一种社会意志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
先秦:孝道的形成与确立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
殷商、西周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
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
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观念除了祭祀祖先这层含义之外,还增添了奉养父母的新意义。
祭祀祖先是贵族的特权,奉养父母作为平民的义务,使孝观念向着“子德”的方向演进,并逐渐取代祖先祭祀,成为后世孝道德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点,并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从而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
汉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汉代是中国帝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定型的时期,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它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随着儒家思想体系独尊地位的确立,孝道对于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更加凸显,“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渐走向理论化、系统化。
《孝经》、《礼记》以及“三纲”学说集中体现了孝治理论的风貌。
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孝治国”的王朝,并实施了一些举措,提倡和推行孝道。
例如,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都表明了对朝廷的政治追求。
除此以外,西汉也把《孝经》列为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程,还创立了“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把遵守、践行孝道与求爵取禄联系起来,这成为孝道社会化过程中最强劲的动力。
魏晋至隋唐五代七百余年,孝道观念虽然时而淡薄时而强化,但各朝统治者都坚持汉代孝道的基本精神,比如“举孝廉”作为察举的主要内容之一,一致为后世所承袭沿用,清代的“孝廉方正”仍是进宫入仕的重要途径。
其间最值得强调的就是孝道向法律领域的全面渗透,凭借法律力量推行孝道,进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这也是“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方法。
宋元明清: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
宋元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社会正统思想,理学家认为孝道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伦理属性,儿子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不可违抗的,与此同时孝道的专一性、绝对性、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对父母无条件顺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父母有不慈儿子不可不孝”成为世人的普遍信念,孝道进一步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在实践上走向极端愚昧化。
族权的膨胀和愚孝的泛滥,就是孝道畸形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族必有祠”、“家法伺候”等等。后来的“割股疗亲”就是愚孝发展到极致的产物,这时孝道被异化到面目全非的地步。
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适应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时代的内到了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
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
㈡ 孝文化的发展演变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
殷商、西周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
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
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观念除了祭祀祖先这层含义之外,还增添了奉养父母的新意义。
祭祀祖先是贵族的特权,奉养父母作为平民的义务,使孝观念向着“子德”的方向演进,并逐渐取代祖先祭祀,成为后世孝道德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点,并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从而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
汉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汉代是中国帝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定型的时期,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它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随着儒家思想体系独尊地位的确立,孝道对于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更加凸显,“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渐走向理论化、系统化。
㈢ 中国从魏晋以来,历朝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根据文章的内容,分析统治者这样做的原因
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周代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礼记·王制》)“杖” 指老年人拄的手杖,拄着拐杖的老人是受尊敬的人。杖于家、乡、国、朝之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应该逐步受到更大范围人们的尊敬。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周代的养老礼仪包括朝廷和地方两个层次。在朝廷,天子一般都要定期视察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及群老,以示恩宠礼遇。在地方,则每年都要定期举行乡饮酒礼,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享有特殊的礼遇。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尊老敬老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孝作为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确实是深入民心。
自秦代以后,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就是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汉代是中国封建帝制社会全面定型的朝代,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从汉王朝开始,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思想,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开始直接服从于“ 父为子纲” 、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 孝” 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表明了朝廷的政治追求和对“孝”的尊崇。提倡孝道,褒奖孝悌,是汉以孝治天下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据《汉书》与《后汉书》帝王纪中记载,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 32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皇帝幸巡各地,常有褒奖孝悌的事。有时一地出现祥瑞,则认为是弘扬孝道所致,也要褒奖孝悌。对于着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如有一陈姓寡妇,养婆母 28 年,汉文帝感其孝行,给予“孝妇”称号。东汉初年,临淄人江革以孝母闻名乡里,光武帝赐其“巨孝”称号,赐谷千斛。
在政治制度上鼓励孝道,重视养老,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兴“举孝廉”,察举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做官。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元朔元年,武帝又下诏,凡两千石以上官吏必须察举孝廉,否则按不敬和不胜任论处。“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自此以后,以孝为本就成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汉武帝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吏多为孝廉出身,被视为仕宦之正途。举孝廉者往往被任为“郎”,在东汉尤为求取官职的必由之路。山东嘉祥武氏祠的墓主人武开明、武班、武荣都是经察举孝廉后入仕做官的。桓帝诏书说:“ 孝廉、 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后汉书·桓帝纪》)宋代徐天麟说,汉代“ 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东汉会要·选举上》)。可见孝廉任官,对稳固汉朝的统治秩序具有长效作用。
汉代另一个重要选官制度是孝悌力田,始于汉惠帝四年(前191),名义上是奖励有孝父母、敬兄长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复其身(即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汉文帝十二年(前168),诏以孝悌力田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的乡官,成为定员。
汉武帝时立五经博士,以后又增《论语》、《孝经》为七经,作为从京师到各郡、县、乡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必修课和必读教材。无论贵族官僚还是平民百姓,都要接受“孝”的教育。《孝经》成了国家教材。《孝经》强调尽孝道的普遍性,并对孝道的原则、内容及尽孝的方式、孝子事亲的行为举止等,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它不仅要求人们事父母以孝,事兄长以悌,而且把家庭父子关系运用于国家君臣关系,把孝亲与忠君直接相连。
汉代的养老活动也是统治者孝治天下的一个重要形式。汉高祖西入关中时,就“存问父老,置酒”(《汉书·高帝纪》)。《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曰:“其命君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疾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这里的律就是对养老的专项规定。汉代是孝的观念兴盛的时代,老人在家庭与社会上地位很高,是家庭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汉代以孝治天下,对后世政治有很大影响。两汉皇朝绵延四百余年之久,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封建朝代,这与以“孝”为治国之道有一定关系。
魏晋隋唐时期在中国文化史上,是儒家的影响相对削弱的时期。但是,孝作为民族文化的基本传统有其深厚的民众社会基础,这段历史时期孝道仍受到社会、官方与民间的崇尚。
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太始四年六月丙申,晋武帝有诏:“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晋书·武帝纪》)皇帝还亲自讲《孝经》。《穆帝纪》载:“永和十二年二月辛丑,帝讲《孝经》……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车胤传》载:“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眈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宏执经,胤与丹杨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可见这样的活动相当隆重。
两晋时期一项相当有力的措施是中正把关,即所谓“乡邑清议”,士人入仕必先经中正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世说·任诞》注:“(阮)简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旨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黎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因在父丧期间,就被中正卡住,近三十年不得叙用。中正把关,可以说是晋朝贯彻以孝治天下的组织措施。
隋唐也是一个以孝治国的时代。唐玄宗亲自为《孝经》写序、注释,并下诏颁行天下。天宝年间免征居父母之丧者的劳役赋税,称为“孝假”。代宗时又开“孝悌力田”选士科目。唐代社会出现了一些“以孝闻于世”的孝子贤孙,其尽孝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善事父母,养老送终”等方面。对于尽孝道的典型,唐朝统治者也给以褒奖和宣扬,或由地方官府表彰,或由地方举荐,上奏朝廷,授官、赐物、旌表其门闾、蠲免其赋役,甚至载入史册,传之后世。两《唐书》的《孝友传》中罗列姓名或详见于篇者,即为当时最高的褒奖。有的还受到皇帝亲自嘉奖和恩典。武则天时,元让以孝着称,诏拜太子司议郎。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旧唐书·孝友传》)这些事实反映了唐朝统治者继承了儒家传统中讲究孝道的一面。
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由鼎盛逐步走向衰亡的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为整个社会和个体家庭坚实地竖起“三纲五常”、“明天伦之本”的统治秩序。
宋朝是经过社会动荡之后重新建立起来的统一朝代,政府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出发,大肆宣扬“冠冕百行莫大于孝”(《宋史·孝义传》),“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晋人王祥卧冰求鲤,三国时人孟宗泣笋等荒诞不经的愚孝故事,都被用作教材向人们灌输。由于政府的大力褒奖,孝道在宋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孝子辈出,孝行壮烈得惊人。《宋史·孝义传》载,太原的刘孝忠,母病三年,他不但割股肉,还“断左乳以食母” ;杨庆“ 母病不食”,他就割自己的右乳“以灰和药进焉”;吕生则在他父亲失明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对这些行为,宋朝皇帝不但诏赐粟、帛,还亲自“召见慰谕 ”。不仅如此,宋朝法令还规定:未葬亲不许入仕。有的宰相甚至因此而被罢官(赵翼《院余丛考》卷二十七《未葬亲不许入仕》)。而且即使缌麻那样的远亲病死,也不得赴举(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五《缌丧不得赴举》)。这时的孝道就纯属残酷的愚孝了,不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而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
元朝统治者对孝道的认识与宋代截然不同。孝道是农业经济的产物,而游牧经济是分散的、流动的,父子依附关系相对减弱,自然不会产生适应农业经济的孝道。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用游牧民族的眼光审视内地的封建道德规范,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改造。首先,在宋代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刲肝等行为,在元代不但不予以褒奖,反而被明令禁止。 据《元史·刑法志》 载:“ 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刲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元朝政府对一般的孝行常理也极为淡漠。用以维系宗族关系的孝道一经破坏,家族纽带也就有所松懈,孝道的核心内容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元史·刑法志》云:“诸父母在,分财异居,父母困乏,不共子职……亲族亦贫不能给者,许养济院收录。”元朝统治者站在游牧民族文化的角度,看出了孝的某些不合理性,并从政策上加以限制和明令禁止,无疑在客观上起到思想解放的进步作用。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治乱世用重典”思想指导下,诏谕臣民们要兴孝道,用“孝”维系皇权统治。朱元璋把孝看作是“风化之本”,“古今之通义”,“帝王之先务”,认定“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明通鉴》)朱元璋兴孝的主要措施有自身率先垂范,观念倡导与教育,制礼作乐,政策支持与奖励等。洪武一朝,荐举讲孝,科举讲孝,选官员亦讲孝。洪武六年曾罢科举,举贤才,其目有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孝廉、耆民等。荐举一途,“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明史·选举三》)。明朝还以养老之政教民孝,对老人赐以布帛,授以爵位,还让他们议政,御政,评论官员,理民诉讼,宣教民众,以发挥他们的作用。明文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由官府养。由于明太祖的大力提倡,整个明代都非常重视孝道。明12代皇帝统治的277 年中,皇帝的庙号、谥号或陵名,孝字很多。如“孝陵”、“孝宗”、“孝康”,尊谥中的“至孝”、“达孝”、“纯孝”、“广孝”等。
清代统治者作为异族君主,开始不便在汉族遗民中提倡忠君,于是改而大力倡孝,重视以孝道治天下。顺治皇帝曾经注过《孝经》。康熙、干隆皇帝数次在宫内开设“ 千叟宴”。康熙还曾颁发“圣谕”,提倡孝道,敕令全国广为宣讲。他认为,帝王治天下要“首崇孝治”,“ 孝为万事之纲,五常百行皆本诸此。 ”(《御制文选》第五集卷三十一)清代法律规定,对于不孝甚至残害父母的,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是旌表孝子。雍正时曾规定,犯死罪但因为是独子,必须赡养父母的,予以宽刑。清代封赠臣子的父母、祖父母及其配偶,也是一种提倡孝敬的措施,具有弘扬孝道,倡导敬老的意义。清代为了加强孝治,把汉代的“孝廉”和 “贤良方正”两个科目合并,特设孝廉方正科。雍正元年(1723)诏直省每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就荐举一次。干隆五年(1740),确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予知县等官。
㈣ 唐代人是如何养老的呢
在古代中国人是“以孝治天下”尊老敬老一直是我大中华的传统美德。当历史的齿轮转到唐代,中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孝文化已积淀许久,而与养老相关的风气、政策、法律等各个方面也都逐渐成熟和稳定。
总之,唐代人在养老上的举措是社会性的,较前代更为全面。而尊老养老的风气和举措也有利于唐代社会和谐地发展。当今社会,提到养老时,常说“养老问题”。人口的老龄化似乎难以避免。如果养老成为了社会问题,那么应该格外重视、妥善解决,万不能将老人视为负担。
㈤ 唐朝的孝文化有哪些父母为子孙攒私房钱判刑三年
在唐朝只要父母还在世,作为子女就必须“善”养父母,不得提出与父母分家,更不能攒私房钱,必须对父母百依百顺,如若违背,便会受到相关制裁。自古以来我国都“百善孝为先”为传统美德,而我国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这还是挺让人感动和欣慰的,毕竟父母给我们的养育之恩是无以回报的。
虽然说这一项制度,是由朝廷安排,但是作为子女,也必须对老人谨慎看护,不得马虎,所以总的来说,唐朝对于“孝顺”,确实有点太过于夸张,但是我觉得这还是挺好的,至少能给人一些约束力,能让人知道“父母在,家就在”和“父母在,不远游”的道理。
㈥ 中国封建社会全盛时期的唐朝,人们如何赡养老人的
唐朝在唐太宗李世民时期,颁布了法律,对老人给予福利照顾,同时推行全面的养老制度,鼓励年轻人赡养老人。在唐太宗贞观时期,唐朝进入空前的发展和繁荣,社会财富得以积累,可以有更多的社会福利向老人发放。而且社会养老制度也很完善,年轻人赡养老人的积极性也高,也会得到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认可。
三、建立完善的养老体系,让全社会参与养老事业。对于符合条件的老人,政府规定有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定期给老人发放福利。对于伺候和赡养老人的年轻人,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待遇,比如,可以免除兵役。对于赡养老人达到八九十岁以上的人,还可以获得好的政治待遇,比如男的可以当州司马,女的可以当君者。总之,唐朝完善的养老制度,极大的调动了年轻人赡养老人的热情,也到动了整个社会关爱老人的风气。
㈦ 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演变 黄振萍
(一)萌芽与初步发展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孝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血产生的。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句,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而平安血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到了西周时期,孝的这种原始意义逐渐告别了朦胧与淡薄,趋于明显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即“人多力量大”。反映在意识形态的孝,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进步促使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对自然、神鬼的认识趋于理性化;宗法制的瓦解使人们对先祖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一夫百亩”授田制基础上的家庭形态的确立,使得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_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带来了全社会的思想大解放,中国儒家文化的开山鼻祖孔子,紧紧围绕善事父母这一核心内涵,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深刻内容,提出了“仁”的思想,为孝纳入儒家传统文化找到了合理的人性根基和哲学论证,完成了孝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伦理向家庭伦理的转化。后经曾子、孟子等历代儒家大师的不断完善,中国孝文化从此得以全力一位展开。到了汉代“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汉代大儒董仲舒,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证了“二纲”学说,确定了父尊子卑、君尊臣卑、夫尊妇卑的伦理关系,孝开始直接服从于“父为子纲”、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从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则自觉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伦理精神基础。
(二)兴盛与登峰造极
晋代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快速发展,封建统治者从力方方面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孝成了他们禁锢人的思想、麻痹人的意识的法宝。他们往往通过宣扬一些违背基本人伦道德的范例与行孝的“楷模”,如“郭巨埋儿”、“唐媳乳母”、“卧冰求鲤”等来使人们效仿,使人对封建伦理绝对服从。但是“自古忠孝两难全”,封建社会中的“家国一体”并非是绝对的一体,人们在尊君与孝亲时往往发生冲突,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对人民进行愚忠愚孝教化,孝文化的人伦合理性逐渐被其封建的神秘色彩所掩盖,家庭中的父与子、夫与妻,社会中的君与臣,都成为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能不亡”这样的宿命思想,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处理矛盾冲突必须遵循的行动准则。宋以后的家训族规,无一不有“孝父母”一条,孝的根木内容都是要求子孙对父母祖辈的教令绝对听命服从,孝文化走向极端化、专制化、神秘化、愚昧化。在这样的思想统治卜,大量的“顺民”涌现,他们不“犯上作乱”,常常用牺牲自我、消灭自我来“尽孝”,来满足封建统治的需要。
汉至宋明,孝文化被融入极权政治运作系统,其消极意义被无限度发挥,从血以一种敬爱之德性演变成扼杀人的个性的工具。
(二)变革与适应社会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开始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传统孝文化融入时代的内涵。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向新型孝文化发展。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能够在时代的主潮来临和社会需要个人奉献之时,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时期——抗日战争中,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木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实中华民族立国之木,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至宝,今当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1939年4月26日,中共中央也发出《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与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这就是对于古代的封建道德给了改造和扩充,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施这此道德的模范,为国民之表率”,并且要求“共产党员在国民精神总动员中,必须号召全国同胞实行对国家尽其大忠,为保卫祖国血奋战到底,对民族尽其大孝,直至中华民族之彻底解放”。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㈧ 父亲节的来历 父亲节的由来故事
导读:父亲节的来历是什么?很多人都不知道,并且还有人不知道父亲节其实是个泊来的节日,我们每年6月第三个星期日过的父亲节来自美国,是在美国华盛顿诞生的,想知道父亲节的由来故事,就别错过我的介绍哦。
6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父亲节。相对于母亲节,父亲节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一个节日,是1910年在美国华盛顿州的士波肯市由杜德太太发起的。
世界上的第一个父亲节,1910年诞生在美国。1909年,住在美国华盛顿州士波肯市(Spokane)的杜德夫人(Mrs.Dodd,SonoraLouiseSmartDodd),当她参加完教会举办的母亲节主日崇拜之后,杜德夫人的心里有了很深的感触,她心里想着:“为什么这个世界没有一个纪念父亲的节日呢?”
杜德夫人的母亲在她十三岁那一年时去世,遗留下六名子女;杜德夫人的父亲威廉斯马特先生(Mr.WilliamSmart)。她在美国华盛顿州东部的一个乡下农场中,独自一人、父兼母职抚养六名子女长大成人。斯马特先生参与过美国南北战争,功勋标榜,他在妻子过世后立志不再续弦,全心带大六名儿女。
杜德夫人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女性的细心特质,让她更能体会父亲的辛劳;斯马特先生白天辛劳地工作,晚上回家还要照料家务与每一个孩子的生活。经过几十年的辛苦,儿女们终于长大成人,当子女们盼望能让斯马特先生好好安享晚年之际,斯马特先生却因为经年累月的过度劳累而病倒辞世。
1909年那年,正好是斯马先生辞世之年。当杜德夫人参加完教会的母亲节感恩礼拜后,她特别地想念父亲;直到那时,杜德夫人才明白,她的父亲在养育儿女过程中所付出的爱心与努力,并不亚于任何一个母亲的辛苦。杜德夫人将她的感受告诉教会的瑞马士牧师(Rev.Rasmus),她希望能有一个特别的日子,向伟大的斯马特先生致敬,并能以此纪念全天下伟大的父亲。
瑞马士牧师听了斯马特先生的故事后,深深地为斯马特先生的精神与爱心所感动,他赞许且支持杜德夫人想推动“父亲节”的努力。于是杜德夫人在1910年春天开始推动成立父亲节的运动,不久得到各教会组织的支持;她随即写信向市长与州政府表达自己的想法与提议,在杜德夫人的奔走努力下,士波肯市市长与华盛顿州州长公开表示赞成,于是美国华盛顿州便在1910年6月19日举行了全世界的第一次父亲节聚会。
1924年,美国总统科立芝(CalvinCoolidge)支持父亲节成为全美国的节日;1966年,美国总统詹森(LyndonJohnson)宣布当年6月第3个星期日,也就是斯马特先生的生日月份为美国父亲节;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森(RichardNixon)签署正式文件,将每年的六月第三个主日,订为全美国的父亲节,并成为美国永久性的国定纪念日。
中国的父亲节起源
我国的父亲节起源,要追溯到国民时代。民国三十四年的八月八日,上海闻人所发起了庆祝父亲节的活动,市民立即响应,热烈举行庆祝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各界名流仕绅,联名请上海市政府转呈中央政府,定“爸爸”谐音的八月八日为全国性的父亲节。
古代孝文化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久以来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唐代是中国孝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孝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现在很多人认为孝起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至于“孝”起源的时间,一种观点认为孝观念是父系氏族公社时代的产物,具体说产生于古代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前期。孝观念产生的两个条件已经在时候具备了:一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情,二是个体婚制的建立。另一个观点认为孝产生于殷代,。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产生于周代。但有一点大家比较认同,就是早在周代的时候孝已经开始在社会流行了。
对于不孝的人,在古代会有专门的法律来制裁。
《孝经·五刑章》指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由此可见“不孝”罪之重。《宋刑统》同唐律的内容大致相同,同样将不孝列为“十恶”之一,对于“不孝”罪的规定,《宋刑统》卷 1《名例律》中明确指出具体哪些行为是“不孝”,包含“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