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
十七届六中全会前瞻之九
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难点和前景展望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和动因
我国传统文化体制是在建国以来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具有国有资本单一投资主体、管办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城乡二元结构和以意识形态为指导,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显着特征。应当肯定,在建国初我国文化事业“一穷二百”的条件下,这种体制有利于集中资源进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队伍建设,以及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从而在一定时期内对文化发展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的低效率,加之频繁的政治运动的干扰破坏,导致了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温饱基本满足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觉醒,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文化市场格局,自主性、互动性、娱乐性的大众文化消费方式成为新的趋势和潮流,从而对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机制和提供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经济体制与文化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与文化发展水平之间形成了明显的落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文化产品的社会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关系,使文化建设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我国文化的活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
从国际方面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崛起,促使经济与文化日益融合,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成为美、英、日、德、法等西方大国的支柱产业。美国的电影产业、英国的创意产业、德国的出版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影视产业无不吸引了全球消费者的眼球,不仅成为其创造利润和财富的重要来源,而且也是实现其产业全球扩张的利器。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传媒集团,如美国时代华纳、迪斯尼、新闻集团,德国贝塔斯曼、日本索尼公司等,依托其创意研发和传媒网络优势,迅速成长为跨国运营的国际文化传媒巨头,占有全球70%左右的文化贸易份额。文化市场作为全球竞争的新领域,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和穿透力,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经济政治格局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传统文化体制的封闭状态,还基本上没有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去,以致我国的文化产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文化服务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巨大的逆差,这与我国作为经济大国和文化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与此同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因而,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文化版权贸易一直是我国与之谈判的焦点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强烈要求我国开放文化市场,并且已经在某些领域通过种种方式进入我国文化领域。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的文化建设不能脱离人类文明发展的轨道,也不能不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的竞争而实现自身的发展,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何顺应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按照国际规则逐步开放文化市场,通过加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来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以应对国际跨国文化传媒集团的挑战,提高我国的文化竞争力和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外部动因。
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互连网、数字化技术的产生和应用,使文化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动因。一方面,互连网、数字化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使得传统的单向文化传播方式转变为互动传播,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和界限日益模糊化;另一方面,传播渠道和传播载体的无限扩展导致内容严重不足,内容创新和文化创意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这一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传统文化体制进行变革,从国有单一提供主体向多元、互动提供主体转变,形成全社会创新文化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动活泼局面。同时,新兴技术和传播手段的日新月异,也要求打破传统文化体制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条块分割的窠臼,以便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迅速地“越界”流动,优化组合,从而适应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新世纪之初,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开始启动之机,正是互连网、数字化技术在我国开始大规模推广之时,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回顾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依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目标,提出了文化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发展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文化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的论断,提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分类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建立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市场经济相适应,“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事业文化单位依法运行”的新型文化体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繁荣。2003年6月,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决定选择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丽江、重庆、西安、沈阳9个省、市和35家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一些省、市也相继选择了若干地区和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但不享受国家试点地区的政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序幕由此正式拉开。现将试点的进展情况简要概述如下:
1、在开放文化市场投资准入门槛,发展民营和混合文化市场主体,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3年6月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非公有制资本开放了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非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投资领域。2005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4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和规范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领域的界限。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外商投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同时保障我国的文化安全,同年8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对外资进入我国文化市场的范围和持股比例也进行了规范。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动了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据文化部提供的数据,在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资本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三分之二,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拍摄的电影占总产量的80%以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资本和外资广泛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和有序发展。
2、按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指导”的改革方针,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分类改革要求和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各试点地区积极推动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印刷、广电、广告、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等文化行业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产业化运营。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11家出版社、11家国有电影制片厂、23家电影公司、29家省市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同时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普遍推行了岗位责任制、上岗竞争制、效益工资制、资产经营目标制等。其中,一些已经完成转企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还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如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以其部分经营性出版发行业务为主体,吸收相关国有和民营资本,组建了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4月成立的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了10%的民营资本投资,在业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3、国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探索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分类改革要求,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上海画院、重庆红岩连线等文化事业试点单位,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着的成果。试点地区普遍增加了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投入,深圳、杭州、北京等地还进行了公共文化产品面向社会实行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的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5年4月,国务院颁发《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月,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了“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国家广电总局明确提出要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并确定2005年为“对农服务年”,基本实现农村边远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两馆建设项目,从2002年到2005年4年间,国家财政投入4.8亿元,对全国1078个有馆无舍或设施落后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解决县级两馆设施空白点和设施落后问题,为改善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落后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省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地区,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省、地、县和乡镇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文化市场流通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为培育市场流通主体,破除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国有经济垄断、政府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端,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公平竞争的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试点地区在对民营和外资开放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积极推动文化市场流通体系改革,着力发展连锁、物流等新型文化流通组织业态。以新闻出版行业为例,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新华书店已基本完成组建企业集团和转企改制的工作。全国性的连锁经营企业已达29家,23个省级新华书店实现了省内或跨省市连锁经营,全国建成10万平方米以上图书物流中心5个,年赢利水平千万元以上的有10个,全国性的民营连锁经营企业8家,民营发行网点达10万个,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商投资书报刊发行企业40多家,一批网络发行企业快速成长。与此同时,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国务院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合作,先后创办深圳国际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博览会,东北、中部、西部三个区域性的文化产业博览会,形成集文化产品交易博览、论坛、版权交易和投融资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产品流通和要素配置的平台。此外,北京书市、上海国际电影节、杭州国际动漫节、广州国际音像博览会、成都广播影视博览会等大型专业化的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也各具特色。对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完善,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探索中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文化体制改革是在党和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实现转企改制,人员身份转换和历史债务、坏帐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付出必要的改革成本;同时,文化产品的创新、生产和传播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的“意义内容的公共性”,因而同样需要政府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扶持。试点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综合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改革试点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地区转企改制企业给予3年的所得税免税政策,全国新闻出版单位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期限延长到2008年,试点地区新开办文化企业给予3年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出口给予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等;二是财政支持政策。国家财政相继出资设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出版发展专项资金等,以增量投资的方式强化对公共文化事业和原创精品文化产品的支持力度。通过与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清史编纂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了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内容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国家财政的公共化进程和投资机制的转变;三是探索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机制。江苏省以财政增量投资2亿元设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探索以国有资本为主体,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打造混合经济结构的文化市场战略投资者,促进文化产业快速成长的途径和方式。上海市投入财政资金5亿元,对原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运行机制和资助方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革,形成了“政府委托投资、专家管理、管办分离、面向全社会资助”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成为我国第一家比较规范的区域性文化基金会。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在改制中尝试利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49%的国有资产,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参股,以1.6亿元的国有净资产实现了3.48亿元转让收入,使国有资产大幅度增值。2006年,该企业在改制为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买壳上市,在探索文化产业如利用何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6、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始启动,文化立法工作逐步加强。为适应文化产业融合化的发展趋势,按照中央指示,试点地区尝试将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三个政府主管部门合并办公,综合行使文化管理职能。同时将工商、税务和各文化部门的执法队伍整合为综合执法机构。这两项措施,为解决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以及市场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未来国家和省级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经修订后的《着作权法》和《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理》等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颁布,推动了我国文化立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国文化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⑵ 浅谈如何发挥文化馆的作用及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摘要:文化馆免费开放可以保障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采取措施使文化馆免费开并放充分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作用;措施;内容前言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文化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处于群众文化建设的最底层、最前沿。在文化建设领域政府和群众之间发挥着桥梁的作用、组织和实施群众文化活动的枢纽作用以及专业研究、创作、普及与提高群众文化活动规模和活动水平的作用。新时期究竟如何发挥文化馆的职能作用,如何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呢?本人认为,文化馆应站在时代的前列,认清形势,开拓进取,按照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能,大力开展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提升群众的文化品味,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就必须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向社会免费开放。文化馆免费开放遵从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可充分发挥文化馆的作用,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文化科学发展理念,是在文化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1 文化馆免费开放的主要作用
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各种文化知识为人们的生存发展、立足社会所必需,而艺术素养和能力也是人们愉悦身心、享受高质量生活所必需的。文化馆免费开放,更好地实现了现代公民学习科学知识、接受文化熏陶的权益,对他们提高文化艺术素养、陶冶道德情操具有极大的价值。此外,通过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群众休闲娱乐、愉悦身心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体现。特别指出的是,通过免费开放,基层群众、一些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实现。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共享和放大,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认同感和自信心。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可以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文化馆是青少年塑造心灵的地方,是他们主动求知、接受校外教育的社会大课堂。文化馆免费开放会使青少年获得更多的主动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还能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和文化馆各项工作水平的提升。文化馆免费开放为改变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行了新的探索。新的方式带来文化馆运行模式的变化,对辅导培训、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文化馆免费开放意味着文化馆要有更加丰富的文化传播内容、更加细化的服务标准和更高的管理水平。外在的压力可以转换为创新的动力。
2 文化馆免费开放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应采取的措施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文化馆免费开放,符合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在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责任。文化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出发点是丰富引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以最大限度地服务广大群众为主要目标。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带来的生存压力,加之约束监管不到位。导致文化馆在实际运作中功能出现某种弱化、异化的现象。所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文化馆功能的发挥,偏离了国家设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初衷。因此,文化馆免费开放后,场地设施的运行、设备购置保养、培训辅导等费用都需要财政部门的资金保障。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服务模式。在思想观念层面,免费开放要突破业界一部分人士的一些既有观念或担心,如文化馆是高雅文化场所,无需免费开放,全面免费开放,财政无力承担、秩序难于管理,免费开放后群众整体素质下降导致文化设施、设备等损坏。实践告诉我们,只要科学预测、系统安排、强化管理,免费开放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从制度层面看,免费开放在文化馆的提供方式、补偿机制上应有所创新。要推动服务内容创新,面向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各类新型文化活动。要在运行上优化服务接待流程,加大质量管理力度。
三是牢记文化馆的服务性和公益性。文化馆作为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要时刻牢记服务性和公益性。群众参加活动时要热情接待,耐心指导,不辞辛苦,不计报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面对一切需提供服务的人群。因到文化馆参加活动的群众不同于专业人士,受学历、艺术经历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艺术水平、基础会千差万别,面对这样的群体首先要热情耐心,然后分门别类分开档次对他们进行指导。对群众热情耐心是文化馆实现其服务职能的基础。如果群众满怀激情来到文化馆,而遇到的是冷冰冰的面孔,其心情可想而知,辅导就不会取得预期效果。要创新辅导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使得培训辅导生动有趣,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要降低门槛,面向最广大的基层群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好每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这样做,既符合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符合现阶段社会公共需求快速增长的要求。在免费开放的同时,要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面向基层,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是文化馆业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文化工作的要求。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馆业务人员要不断创新学习,研究群众文化领域的新需求、新动向。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拓宽学习面。业务辅导人员的提升,是带动整个辅导对象提高的基础。
3 关于文化馆免费开放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促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就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推进文化馆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对文化馆功能定位的理解,继续创新发展思路。文化馆是国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主要途径。公共服务的普遍性、均等性、非营利性是它的基本特点。研究构建文化馆的新型体制,目前,文化馆实行事业单位的体制,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财政。其工作人员是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在绩效管理方面,缺乏对文化馆全面、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以行政性评价为主,法制化管理的手段比较缺失。应探索更加科学、分类指导文化馆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如将服务覆盖面和到达率、群众满意度、社会影响力等纳入评估体系,对财政投入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提高资源利用的有效度。研究建立更具活力的文化馆运行新机制,文化馆现有的运行机制还不完全能适应新形势和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员工身份与岗位管理制度、分配激励制度等多个方面。如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在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岗位聘任、绩效考评等诸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尝试。
⑶ 事业单位文化馆待遇(文化馆事业编制会取消吗)
事业单位的定义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这些单位从性质上看,文化馆、以1为最稳、隶属于文化厅、文化馆的编制也没有增加。应该是不会取消的。
比临时工强点的,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或全额预算管、应该是事业编,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承担群众性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一般都是事业单位,包括诸如美术馆,。局,都转企了,但县级文化馆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的地区应该很少。
当然是取消原有编制了,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自然就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了,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想要回编制恐怕不可能了吧,有点保障,艺术馆等,县级文化馆一般属于股级或副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
肯定可以啊。文体局是机关,区级文化馆。不过以后单位编制也是一种合同工,永远不会取消。
只是叫做招聘”而已,从事教育,在级别上。
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我问下文化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比如说我现在是工勤编制以后有机会转正,文化馆属于从事,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⑷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化局会怎么改
你的单位属于承担公共文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会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属性。安心工作吧。
除了参公(实际上编制问题不能保障)、转企、保留之外还有撤销整合一途
一楼说的“第三类”不准确,公益单位也分两类,第二类是有部分盈利的非盈利单位
二楼三楼似乎不太了解情况
⑸ 文化馆属于什么单位
文化馆属于事业单位。
文化馆属于事业编制,但馆长享受行政待遇,比如:县级文化馆是文体局或文化局的下属单位,馆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文化馆,包括诸如美术馆、艺术馆等,前面加省、市、县区名的,一般都是事业单位,隶属于文化厅(局)。这些单位从性质上看,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在这次改革中,一般都应该列为公益类。对人的福利待遇等不会有影响。
简介
文化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市场从狭义来看,是销售文化产品,从事文化产品经营销售推广的企业性单位。
各地情况不尽相同,但县级文化馆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的地区应该很少。在级别上,县级文化馆一般属于股级或副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或全额预算管理。因为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类,分别是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