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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盛唐的政治社会基础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01 20:49:27

❶ 盛唐时期的政治.文化.军事.经济的发展

一、政治上,盛唐时期的统治者能够任用贤能,改革吏治、虚怀纳谏 。因此政治清明,政局稳定。完善了三省六部制,提高了行政效率。
唐前期,统治者吸取隋亡的教训,注意调整统治政策、政治比较清明,阶级矛盾相对缓和,社会经济相对繁荣,民族关系和睦融洽,对外交流盛况空前,文化事业兴旺发达,出现了唐太宗时期的"贞观之治"、武则天的统治、唐玄宗时期的"开元盛世"。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得到发展和完善。唐太宗时期,科举考试成为固定制度,每年举行;武则天时期开创了殿试制度和选拔军事人才的武举;唐玄宗时期,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重要内容。将选拔官员的权力收归中央,加强了统治;广纳人才,扩大了统治基础,缓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思想控制,笼络、控制知识分子。
二、文化上,盛唐时期的建筑、雕版印刷、天文、医学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哲学、史学、宗教兴盛;文学艺术光耀千古;体育活动也空前活跃。唐文化泽被深远,促进了亚洲文明的发展和西方文明的时步,是"中华文化圈"的源流,唐文化在世界史上留下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足迹。
三、 军事上,唐玄宗实行募兵制,以取代日渐废弛的府兵制。在公元722年,他亲自挑选府兵及壮丁共12万人作为京师的宿卫,并称为“彍骑”。而他亦于边疆地带设置十大兵镇,以节度使节制,作为统治异族与巩固边防的措施。
四、经济上,农业制度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生产技术与工具方面,铁犁牛耕普遍推广; 曲辕犁的应用、筒车的发明;除此之外还 兴修水利。
手工业方面,丝织业技艺高超; 陶瓷业得到发展,如越州青瓷、邢州白瓷、陶器“唐三彩”。
商业方面,定期“市”、“集”;出现了大城市:北方有长安和洛阳,南方有扬州和成都。都城长安:规模宏大、布局合理、人口众多、商业发达。对外贸易的重要城市: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对外商务。
除此之外,还积极发展与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实行开放的对外政策,封建经济呈现全面繁荣的景象。

❷ 唐朝走向封建王朝鼎盛过程中的人才因素,政治因素和制度因素都有哪些

1、政治发展特别是政局统一稳定
2、经济发展主要是手工业技术和城市商业发展
3、开明、和睦的民族政策
4、开放和兼容的对外政策
5、前代基础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文化对唐朝时期文化的影响。
通过对唐朝政治、经济、民族关系、对外关系等发展情况的总结,分析出了唐朝时期文化产生繁荣的原因。
6、密切的民族文化交流,吸收外来文明。
7.广纳人才,唯才是举,知人善任,善于纳谏。

❸ 盛唐文化的背景与影响是什么

影响:
根据史书记载,盛唐时期主要是指指唐玄宗在位的开元、天宝年间,大致相当于公元八世纪上半叶。这时国家统一 ,经济繁荣,政治开明,文化发达,对外交流频繁,社会充满自信,不仅是唐朝的高峰,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期。后盛唐成为尊颂唐王朝之词。盛唐文化深深影响着周边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的发展。象当时日本、朝鲜的学校教育,从课程到考试内容和教材,都与唐代相同。日本当代史学家井上靖在《日本文化》的书中颇为中肯地写道:“唐代的文化是与印度、阿拉伯和以此为媒介甚至和西欧的文化都有交流的世界性文化,所以学习唐朝也就间接地学习了世界文化。”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隋朝对外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唐朝的对外关系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与唐来往的国家更多,使节往来更频繁,因此,中外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也更发达起来。不少国外的东西传入国内,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而我国的产品、技术和文化,也大量传到各国去,对各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发生了很大影响。由于唐朝经济稳步发展,文化高度繁荣,国力强盛,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先进的国家,处于世界历史的先导地位,亚非地区,许多国家的使节、商人、学者、艺术家、僧侣、愿意到唐朝、到长安。来求学、贸易。当时交往国家多达 70 多个,外国贵族多派子弟到长安的太学学习中国文化。”
有上述对盛唐时期唐朝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影响力,可以看出,唐朝的文化实力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也无人能比,因此便形成了万邦来朝的大唐盛世,而究其根本首先在于其强有力的经济基础为,其次则是在其厚实的物质文化内部的精神内涵的支撑,通过偶然的物质输出与交往,促进了其文化传播的必然性,而这恰恰正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文化软实力。非物质文化作为精神力或精神理念而言,其不仅是精神理念,思想,理论的表达,同时也反映在传统节庆,民俗习惯,工艺美术等多个领域.因此,文化产业在形式上吸纳西方经验的同时,在内容上要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向国人和世界传达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来增强民族凝聚力,并取得世界人民的喜好和认同。文化不仅是可以创造经济利益的产业,更为重要的是文化产业的背后,潜藏着的文化理念,精神内涵,可以影响人的思想,进而改变人的行为。

背景(原因)
盛唐时期是历史上对古今中外各种学问知识信仰进行融汇、总结、归纳、整理、输出输入最繁盛的时期。因而从文化意义上说,更多地具有转变时期的特点。在七到十世纪的世界历史上,构成了人类文化的主体之一。
1.盛唐文化的发展,同封建政治经济在唐中叶的变化同频共振,走完了由封建前期向后期的过渡历程。唐前期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上较为开放,广泛吸收中外优秀文化成果,更多承继南北朝以来玄学思潮,佛教影响愈演愈烈,广大民众的价值选择较为自主,从而创造了封建时代丰富多彩的高峰文化。后期经时代动荡和统治阶级对经济和社会关系的调整,一种对秩序的要求,传统儒学生命力再度显现,逐步上升为压倒其他的思想力量、占统治地位的价值取向,并向宋明理学过渡,补充了儒家哲学的传统命题和范畴,与后期中国封建专制集权制度的高度发展并驾齐趋,构成双驾马车,加强了封建的统治。
2.盛唐时期是南北文化的融汇时期,并且完成了南北文化的合流。先秦时百家争鸣,老庄及屈原等代表的南方楚文化,主要与北方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齐鲁文化形成对峙局面。秦汉时国家的统一,南北文化也加快合流步伐,汉文化更多地表现出南方楚文化的特征[15]。东汉特别是魏晋,北方文化有所发展,曹魏时的文学为其代表。西晋末年战乱,文人纷纷南迁,北方多被落后少数民族统治,南方文化发展迅速,并从总体上超过北方。以致当时无论南北都认为南方文化为华夏正统。隋炀帝由北方统一南方,仍大量推崇南方文学。唐初一切公私文书,皆用四六文。后来古文运动渐起,北方文风取得优势。同时唐前期宰相十分之九以上皆为北人[16],此亦对文化上的消长变化起干预作用。《五经正义》的编篡,正表明经学上的南北统一,且多用南朝人义疏。外来佛教文化的冲击,也加速了本土地方文化的合流过程。
3.盛唐时期也是传统文化中文化创造传播者身份地位发生变化,分层文化明显化的时期。官方的文化垄断不断被打破,民间文化有了大发展(特别是后期)。汉代的经术取士,使文化创造传播更多地为累世家学和博士所掌握,魏晋时的高门世族同时也是文化的正统继承者和垄断人,文人学者的社会地位只决定于他们的门第和官爵,而不在于学问本身。因此他们对于后来研究者观察时的影响是:时代的差异多于个性的差异。反映的是大致相同的社会阶层和地位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因而反映文化层面必然较少。唐以科举取士,使寒素文人知识分子皆可凭其文才学问近似平等地取得政治社会地位,从而改变了政权结构。大量代表知识分子阶层的文化出现,学派的产生、人才群体的涌现便是明证。同时市民文化有所发展,这种与官方文化不尽相同的文化,反映着文化中间的不同层次内容,颇具个性明显的特征,使文学艺术流派纷呈,颇为繁茂。
4.盛唐时期又是传统学术文化不均衡发展的极致表现时期和科学文化的转折过渡期。中国传统的重人文、重文学艺术、轻科学的文化特征,唐代有充分表现。文学艺术、史学高度发达,自然科学相对落后。李约瑟认为:唐代是人文主义的,宋代则较偏重于科学技术方面。到宋代,“深奥的散文代替了抒情诗,哲学的探讨和科学的描述代替了宗教信仰,在技术上,宋代把唐代设想的许多东西都变成了现实”[17]。以数学为例,唐代数学着作仅三、四种,宋代多达五十多种,唐以前几何学为中心内容向宋元代数学的过渡,唐代是一个转折。唐代人文学科的片面深化,缺乏哲学和科学技术的相应成比例发展,因此从文化总体发展水平看,盛唐文化似不如宋代。前辈学者陈寅恪、邓广铭先生论之颇详。
5.盛唐文化做为创造主体除了对前代的传统文化加以继承、诠释、理解,依时代的需要和统治的要求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其具有显明的个性特征外,还对各种外来文化进行融汇、消化,并弘扬以为己用,使之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这是盛唐文化发展的另一重要特征。唐初是中外交通最频繁、来往最密切的时代。并且每次往来都多少与文化有关。以宗教为例,除佛教外,还有多种宗教传入。贞观九年景教僧阿罗本由波斯来到中国,于义宁坊立大秦寺,是为景教传入之始,德宗建中二年(781年)景净撰立《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颁并序》。永徽二年(651年)唐正式与大食通使,伊斯兰教随商人传入,到贞元十四年(798年)止,大食国遣使至唐达37次之多[18]。袄教,先传入今新疆境内的于阗、焉耆、疏勒、高昌,武德时在长安布政坊西南隅建胡袄祠,贞观时崇化、礼泉、普宁、靖恭诸坊都立袄寺。武后延载元年(694年)波斯人拂多诞持《二宗经》来朝,为摩尼教传入长安第一人,大历三年(768年)准许回鹘在长安建摩尼教寺。这几种宗教,皆与佛教一同在“会昌法难”中遇到禁毁。
从唐代的中外文化交流情况看,每个文化主体多是立足于本体的需要,依本体的文化结构有选择地吸收外来文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与唐处于同时代,尚有几个较大的文明区。周围的附属性小国,从属于这个大的文化系统。它们有着不同的认知、价值、规范和审美系统,使其各具不同的特点。对它们各自的文化内容和相互影响的研究,可以完成对中古世界文明的总体把握和认识,从而能更清楚地认识唐代文化的地位。
南亚的印度文化圈。文化的中心内容是佛教和婆罗门教,所有的专门学术都由神学发展而来。梵文文学有所发展,梵文戏剧有十余种之多。数学与天文学关系密切,代数学有较高发展。着名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圣使(亚雅巴达)提出了地球绕地轴自转的主张,并对日月蚀现象有近似科学的解释。当时唐代对印度文化的吸收重在佛教和天文、数学、医学知识等内容。
阿拉伯地区以其优越的地理方位,吸收了中国、印度、希腊的文化遗产,从七世纪到十三世纪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科学文化,在世界科学史上起着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其主要成就表现在天文学、医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和地理学等方面,为当时世界上科学发展的高峰。此外哲学、文学、史学也有相应的发展,大批阿拉伯商人把乳香、木香等药物、药方带入唐朝。但有唐一代对其发达的科学文化却少有吸收,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中世纪西欧政治上的分裂局面,使基督教以教皇为中心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世俗学术哲学、科学、文学等都成了神学的附庸。“自然知识只有在它是一种启发的工具,可以证明教会的教义与《圣经》的章节时,才被重视。”[19]教育纯为教会服务,但所开文法、修辞、逻辑(初等三科)、算术、几何、天文、音乐(高等四科)7门课程,却有利于文化的延续、普及。当世俗学校大量建立后,出现了知识的复兴。与唐的交往很少,基督教的一支景教在唐时传入,但影响很小。
当时唐朝做为与这三大文明区并列的东方文化中心,深深影响着周边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的发展。象当时日本、朝鲜的学校教育,从课程到考试内容和教材,都与唐代相同。日本当代史学家井上靖在《日本文化》的书中颇为中肯地写道:“唐代的文化是与印度、阿拉伯和以此为媒介甚至和西欧的文化都有交流的世界性文化,所以学习唐朝也就间接地学习了世界文化。”中国文化由于其大陆性的特点,自发性独创性较大,因而封闭性也比较明显。古代中国只有唐代受外来文化的冲击最大,与外界接触最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最具有开放性。本世纪二十年代,鲁迅先生在构思《杨贵妃》剧本时曾有如下的想法,即觉得“唐代的文化观念,很可以做我们现代的参考。那时我们的祖先们,对于自己的文化抱有极坚强的把握,决不轻易动摇他们的自信力;同时对于别系的文化把有极恢廓的胸襟与极精严的抉择,决不轻易的崇拜或轻易的唾弃。这正是我们目前急切需要的态度”[20]。鲁迅先生的这一看法,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总之,观察盛唐文化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唐前期较具开放性,后期则逐渐收敛,经历了由放而收的时间历程。后期更象是唐型文化与宋型文化间的过渡期和波谷,因而真正具有唐代社会时代特征和个性特点的应是前期的盛唐文化。无论从文化层面还是文化部类上看,都带有区别其他朝代的独特内容。

❹ 简介盛唐的背景(君主、政治、社会民生等方面)字不需多,大约100就够了,谢!

盛唐指的是时期,即唐朝高宗即位的永徽年间到唐宪宗元和年间,那时候唐朝非常开明,藩镇割据还未表面化,大致相当于七八九世纪。此时的中国物产丰盈,国泰民安,边疆稳固,物华天宝,一派盛世景象。这时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政治开明,文化发达,对外交流频繁,社会充满自信,不仅是唐朝的高峰,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期。后盛唐成为尊颂唐王朝之词。
文学上的盛唐:指唐代自开元至大历间,为唐诗的全盛时期,唐诗分期者称为盛唐。盛唐治国之道以道家清静无为的思想为主,盛唐时期,朝廷弥漫着崇尚道家和道教的氛围,影响所及,道教诗歌兴盛。在唐朝道家既能对皇帝的政事产生影响,又吸引聚集了一批诗人,成为诗人与玄宗之间的桥梁。盛唐道教诗歌与前代游仙诗相比,在题材、风格、体裁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特点。有着名诗人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高适﹑岑参等。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直至“安史之乱”爆发以前,是唐代社会高度繁盛而且极富于艺术气氛的时代。唐诗经过一百多年的准备和酝酿,至此终于达到了全盛的高峰。虽然,在唐诗的初、盛、中、晚四个阶段中,盛唐为时最短,其成就却最为辉煌。这一时期,不但出现了伟大的诗人李白,还涌现出一大批才华横溢的优秀诗人。许多千百年来脍炙人口、广为传诵的诗篇,便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热情洋溢、豪迈奔放、具有郁勃浓烈的浪漫气质,是盛唐诗的主要特征;而即使是恬静优美之作,也同样是生气弥满、光彩熠熠的。这就是为后人所艳羡的“盛唐之音”。文学上的盛唐结束于杜甫去世。

❺ 唐朝的繁盛表现在哪些方面(政治、经济、文化、外交)

外交、打仗、人民平安、人民富裕、人民安全、扩大土地、管理、诗词等,国家的繁盛全是基于平民百姓,只要他们好,国家就安定、富裕。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始于高祖李渊,终于哀帝,共20帝。唐朝时期,中国的封建社会达到了顶峰,其中以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为最。唐高宗后,武则天称帝,国号“周”。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朝代之一。唐代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外关系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唐朝前期,农业生产蒸蒸日上,手工艺品日益精巧,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城市生活繁华似锦。唐朝后期,江南经济进一步发展,为以后南方经济水平超越北方奠定了基础。当时在政治上,先后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其成就超迈西汉“文景之治”。唐玄宗统治时期,鼎盛局面达到了高峰,甚至在文坛上也出现了“盛唐气象”。

就当时的世界范围来看,唐帝国也是最重要、最强盛的国家之一。欧洲的封建强国主要有法兰克王国和拜占庭帝国,他们都远远落后于唐朝。东方重要的国家有印度和日本。印度戒日王重新统一次大陆前后刚刚确立了封建制,可他死后次大陆随即分崩离析。在世界范围内,唐朝不但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属于最先进的行列。

唐朝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由前期向后期发生转折的关键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唐朝也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唐朝后期出现的很多萌芽状态的新事物,对此后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唐代赋税制度上的改革,宋代的“二税”、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都是唐代两税制的继续和发展。中唐时期韩愈和李翱的哲学思想为宋明理学开了先河。韩愈、柳宗元所倡导的“古文运动”为宋代“古文运动”的第二次高潮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从唐中叶开始到北宋建立,二百年间酝酿了中国古代社会的重大变化,许多新事物都萌发产生于唐代。

总之,唐朝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国力强盛,是中国历史上继汉代出现的又一鼎盛局面,史称“强汉盛唐”;唐朝后期的发展又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巨大变革开了先河。唐代确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

❻ 在唐朝对外文化交流中,唐朝对外实行什么政治这一政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对唐朝

一、唐代对外的开放性

唐代的对外开放,集中到一点就是采取种种措施,以引诱外籍人来唐有效统治区域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在这一方面,唐代各级政府主要是通过对包括工商业者在内的外籍人提供优惠政策来达到这一目的的。唐代对包括工商业者在内的外籍人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附的外籍人所负担的赋税徭役较当地居民为轻
从唐代的有关文献记载中可知,当时内附的外籍人所负担的赋税徭役要比当地居民的负担轻,体现了唐政府在这一方面对外籍人的优惠政策。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规定,“蕃胡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来唐境内的外籍人每人每年只需出5文、10文不等的丁税,甚至还可以免除一切,这较当时本地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所承担的丁税要轻得多。同年的“赋役之法”还规定,当地土着居民“每丁岁入租粟二石”[2]。我们从唐代有关文献中得知,所谓来唐定居的外籍人,主要指商人和手工业者,这些“居赀殖产甚厚”[3]、信手可出“千金”、积蓄资产亿万计者[4],在唐代不足为奇,由他们每年向唐政府缴纳5-10文丁税,可谓微乎其微;不仅如此,他们中有的人还能享受免交丁税的待遇。唐政府对外籍工商业者在经济上给予的这种优惠待遇,实际上是对外籍工商业者来唐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一种奖励。

(二)外籍工商业者往往以“使节”名义或随同使节一同来唐,以获得更多的优惠
唐代的中外交流,如同我国封建社会其他时期的中外交流一样,往往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这就是封建统治者出于维护帝国面子的需要,往往将贸易中双方买与卖的关系,说成是“进贡”与“赏赐”的关系。这是因为唐政府首先是基于政治的、外交的、军事的考虑而注重同外国的关系,而不是主要侧重于经济利益(这一方面看重的也只是供统治阶层需求的高级奢侈品)。正由于此,当“有胡人上言海南多珠翠奇宝,可往营致,因言市舶之利”时,唐玄宗令监察御史杨范臣与“胡人”一起到海南求索珠翠奇珍。杨范臣则认为市舶使“与商贾争利,殆非王者之体”,这终被唐玄宗所接受,“上邃自引咎,慰谕而罢之”[5]。众所周知,唐代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时我国的手工业品畅销中亚、西亚、欧洲乃至非洲地区。因仰慕中国先进文化和精湛的手工业品,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他们对于物质财富的追求,外国工商业者前来华者接踵而至。为了迎合唐代封建统治者的心理,外商或打着进贡者的旗号,或随同本国使节一同前来,在“进贡”的名义下进行贸易,既满足了唐朝统治者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心理,又成为外商掠取财富的一种捷径,各得其满足。历史上对于外籍工商业者“啖之以利,劝令入朝”[6]的传统,在唐代得到了继承和进一步发扬。不管是哪一国的“使节”来唐,他们都要按惯例享受交通、住宿和安全方面的免费优待;当他们返回时,唐政府一般由鸿胪寺、典客署主持欢送仪式,并赠与数量相当可观的礼物。
唐太宗贞观(727-649年)年间,西域诸国争先恐后遣使向唐朝进贡。大臣魏征却向太宗进言道:“若任其商贾来往,边人则获其利;若为宾客,中国即受其弊矣”[7]。魏征首先将其与外籍商人的前来直接联想起来,真可谓一语破的。因为允许外籍商人在边境地区进行民间自由贸易,这对于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流通是非常有意义的,当地居民会因此而获得实惠。相反,如果包括商人在内的外籍使节前来“进贡”时,唐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支撑帝国的门面,送往迎来,安全保障,赏赐丰厚,唐政府算的是政治帐而非经济帐,这必是劳民伤财之举。即使是以千古明君着称的唐太宗也不能例外。在唐太宗执政期间,“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8],这除反映了唐代的国势强盛以及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影响外,还似乎成为当时劳动人民的一种繁重负担。唐玄宗时,日本遣唐使藤原清河一行受到唐玄宗的接见,玄宗诗兴大发,吟道:
日下非殊俗,天中嘉会朝。
念余怀义远,矜尔畏途遥。
涨海宽秋月,归帆驶夕飙。
因惊彼君子,王化远昭照。[9]
字里行间,流露出唐玄宗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心理。“王化远昭照”,正是唐朝对外开放所追求的。因安史之乱所致,客居在长安一地的外籍人就多达4000户,虽然他们中间有人定居已长达40余年之久,其中大部分人在定居地“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从事商业等活动,但他们仍然被冠以“外国朝贡使者”,鸿胪寺每年仅以“朝贡使者”名义为其发放的钱币就高达50万缗。这无疑成为唐代国都长安工商业者的沉重负担之一:这些“外国朝贡使者”“皆仰给于鸿胪,礼宾委府、县供之,于度支受值。度支不时付值,长安市肆不胜其弊”[10]。唐代不算给以使节名义的外商的优厚赏赐,仅仅只是招待他们的粮食一项费用,政府每年就得支出13 000斛之多[11]。可见,外商在唐版图内得到的待遇是何等优(三)唐政府为外籍工商业者的活动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外商活动所受限制较本地工商者要少
唐高宗曾经下诏说,诸国船舶到达时,应委托当地长吏“依数交付价值”,即用合理的价钱换取官府所需的商品,其中“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剩余部分才允许在民间自由买卖[12]。“依数交付价值”收购,是一种人为制订的“官价”,它一般受市场供需行情的影响比较小,这对于外商来说,避免了因市场竞争剧烈而带来的风险,是唐政府保护外商的有效措施之一。及时足额给外商付资以进行合理贸易,是有唐一代对外贸易所遵循的一个原则。这一方面的情况,还表现在唐政府对于地方政府官吏任意征敛外籍商人的关税进行了限制。大和八年(834年),唐文宗曾经有诏曰:
其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船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为率税。[13]
岭南、福建以及扬州的外籍商人被唐代最高决策者特别关注,意味着海上交通成为外籍商人前来唐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主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意味着陆路丝绸之路的辉煌已经过去。按唐文宗诏令的规定,外商在唐版图内可以自由从事商贸活动,这种贸易得到了唐政府的有力保护,当地官吏不能对其肆意盘剥。唐最高统治者认为,“南海蕃舶,本以慕化而来[14]”,这正是其对于地方官吏严格限制的最基本的原因。唐中央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的客观效果是,在实际上加强了官府同市场尤其同国际市场的联系。这样一来,政府只有设置专门机构,才能适应这种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唐代通过手工业管理机构——少府监下设的诸互市,来专门负责这一事务。按当时规定,诸互市的具体职掌是“监掌诸蕃交易”[15]。即由诸互市专门负责同外籍商人的贸易。正因为少府监具有如此的特殊职能,所以当外国船舶到达时,唐政府规定先由当地政府将货物包买下来,“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16]。诸互市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了封建社会限制商品经济的社会职能的加强,而这种职能的加强在当时是以限制民间贸易的发展(或保护官商的存在)为前提的。另外一方面,这也适应了唐代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唐代正是如此对外籍工商者的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使得外籍工商者在唐境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一种较为安全且有厚利可图的生意。(四)外籍工商者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治外法权
唐代的对外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当时主要有陆路贸易和海上贸易两种贸易途径。陆路贸易历史悠久,一般指唐代在历史的基础上与边境地区以及同中亚、西亚、欧洲乃至非洲的国际性贸易,这种贸易以唐代的国都长安为中心、以丝绸之路为纽带而辐射进行的。限于篇幅,对于陆路丝绸之路的盛况在这里不再赘述。至于海上国际贸易,则是在唐代才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以至于唐政府在唐玄宗开元(713-741年)时设置了市舶使,专门执掌对外籍商人抽税等事宜[1]。随着海上国际贸易的日益兴隆,市舶之利便成为唐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项比较可观的内容。广州因是海外工商业者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于是政府便在这里设置了“蕃坊”,由政府官员“蕃头”专门管理“列肆而市”的外籍工商业者[2]。有如此多的外籍工商业者来唐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外籍工商业者与当地居民之间以及外籍人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所难免,稳妥解决这些矛盾并化解冲突,是唐政府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最后,唐政府创造性地实施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类似今日的治外法权。
唐代法律明文规定:“诸外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3]。按此条例,凡外籍人之间发生纠纷时,不能以唐代的法律作为判断曲直的法律依据,而是以当事人所属的国家(或政权)的法律及风俗来处理。如果同一事件中涉及到当事人分属不同国家(或政权)时,按上述规定又难以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则以唐代法律为判断的依据,即“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4]。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外籍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他们比较容易接受,同时也缓解了民族矛盾,化解民族冲突,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这样,也使外籍工商业者在唐代境内的经营活动,在更大程度上受到了法律保护。正由于此,当外籍人触犯唐代法律时,唐政府一般还是采取了比较克制、慎重的态度。下面的故事颇具典型性:
贞观(627-649年)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吏,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裹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余请不问。”……俄果获贼[5]。
外籍商人如此之多,大有如学者研究的“胡人汉化”或“汉人胡化”的趋势[6],以至于就连当时的人也难能从服装上区别族别、国别,捉拿坊市肇事者成为十分棘手的难题,过问京师所有坊市内外籍人实属不可能,且容易引起外籍人的不满与骚动,甚至还会影响到他们来唐从事正常的商业贸易活动。最后,唐政府采取了比较谨慎的办法,只是将搜捕范围严格局限在西市外籍人集中居住的地方,事实证明这才是行之有效的明智之举。唐政府的如此选择,可谓用心良苦!在对待这些为数众多的外籍工商业者时,唐政府一反视工商业者身份卑贱的传统观念,其所享受的待遇明显高于本地工商业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外籍工商业者“入官买官、纳银求职”[7]者有之;一蹴即为举国羡慕的进士者亦不乏其人[8];甚至勾结权贵,而被封公加爵者也多见于史乘[9]。外籍工商业者所受如此优惠的政治待遇,以及他们在唐版图内的活跃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五)唐代在一定程度上将政权及官学对外开放
随着大量外籍人的来唐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其中一部分人便在唐代长安等大中型城市定居。在这些外籍人中,有的对功名利禄十分感兴趣,而更多的人(包括一些国家或政权的首领),则将他们的子弟送到唐代官学学习。对此,唐政府采取种种措施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如唐太宗贞观(627-649年)年间,高丽、百济、新罗等国(或政权)国王(或酋长),都先后派遣子弟留学于唐代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10]。我们知道,国子监在唐代并非一般官员及百姓子弟所能问津的,只有文武三品以上贵族子弟,才有资格在国子监就读[11]。可见,像国子监这样的高等学府,是对外国人子弟敞开大门的。另外,一些外籍人还在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如日本人阿倍仲麻吕(晁衡)、大食人李彦升、新罗人崔致远等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唐代的最高学府和科举考试,对于外籍人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开放的。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史实是,外籍人来唐参与政权甚至跻身于高级官吏行列,在当时的人数也不少。如印度天文学家瞿昙罗曾经担任唐朝太史;日本留学生阿倍仲麻吕(晁衡),先于国子监就读,后考取进士,在旅居唐朝的40余年,曾经先后担任过司经局校书、左补阙、左散常侍、安南都护等职;唐代名将骆元光,以勇健多谋着称,他曾任宫廷侍卫,后领兵驻守潼关,因军功擢升为镇国军节度使,而这位战功显赫的战将是波斯人;大食人李彦升在长安考中进士后,曾经任淮南节度使高骈的幕僚;新罗人崔致远18岁时便考中进士,并担任过唐僖宗时的翰林学士等显赫职务。这些是外籍人来唐者中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显赫地位,对外籍人的吸引力是非常大的。
唐代政府对外籍工商业者的种种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优惠政策,在实际中确实达到了鼓励外籍工商业者来唐统治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社会效果,在客观上对促进了唐代经济的繁荣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在政治上扩大了唐代的对外影响。这正是唐代的对外政策的成功之处。网络地图

❼ 唐代主要政治制度

唐朝政治制度不仅为唐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而且对唐以后各朝的政治制度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角度来观察,唐朝政治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唐朝最终结束了家国一体和贵族门阀政治的国家体制,开启了皇帝—官僚政治体制。

秦汉以来皇帝也要依靠官僚来进行统治,但是在中央政府中,皇家事务和国家事务还没有分开。汉代九卿中,太常、光禄、卫尉、太仆等寺都是掌管皇帝或皇家事务的。国家还保持了古老的家国不分、家国一体的传统。皇权本身,也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阶层。西汉初年是功臣集团,西汉末年是外戚,再后就是世家大族和士族门阀。皇帝总是要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级官吏。西汉初年,以功臣列侯为相。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汉武帝元朔五年以布衣公孙弘为相。刘秀依靠豪强大族建立东汉后,虽然还可以不用功臣,但度田也实行不起来。此后,随着豪强大族势力越来越大,他们世代担任中央高官和地方佐官,并且把持察举。但是这些都还没有形成制度。直到魏晋之际,世家大族利用九品中正制才完成了门阀制度,并在东晋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除了让世家大族世代担任高官,皇帝也总是要和当时最有势力最有影响的豪强大族或贵族联姻,以加强皇权和地们的联系。皇后废立也就成了一件重要的国家大事。

这些情况在南北朝时期开始发生变化。江南士族、山东士族和关陇贵族先后开始衰落,从隋朝开始,到唐朝初年全都退出了历史舞台。

隋文帝开皇初年采取了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取消九品中正制,地方佐官改由中央仼免;二是府兵制实行君主直辖化即禁卫军化,征召扩大化即兵农合一化。前者抽去了山东士族最后赖以苟延残喘的依靠,后者则挖了关陇贵族存在的基础。隋炀帝进一步取消了关陇贵族的特权。门阀政治终于在隋朝结束。

从政治体制来看,中书省和门下省发展到南北朝,中书草诏敕,门下审署下达,已逐步形成制度。但两省仍在禁中,因此这些做法,仍然可以看作是皇帝个人行为的延伸。在这个时期,作为宰相机构的尚书省已经是一个严密的政权机关,但是中书省和门下省在性质上仍然是皇帝的秘书、咨询和侍从机构,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于皇权之外的决策、发令和政务处理系统。

中书省、门下省要和尚书省一样都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需要几个前提:第一、三省中各省必须是有长官负责,有下级属官的严密的机构,而不是一个高级官员各司其职,与中下级官员在工作上没有严格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松散系统。第二、三省中各省必须是单纯的政权机关,而不是皇帝的个人附属机构。第三、在政务处理上,三省有明确的分工和紧密的联系,是一个按照一定程序运行、相互之间有着依存关系的有机整体。在这样的前提下,以下几方面的发展依次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一是原来宰相机关尚书省职掌和权力的分化。尚书上省的决策权转移到中书省和门下省,下省的行政权保留下来,尚书省向职能化方向发展。这个过程在南朝的梁、陈表现得尤为明显。二是皇帝权力的分化。隋文帝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使中书令和侍中摆脱了皇帝秘书、侍从的身份,从禁中走了出来,成为政事的参与者。以郡县佐官由中央任免为起点,地方权力向中央集中,尚书省六部的工作内容随之发生了变化,工作量大为增加。由于政务的决定、审议和批准尚未形成一种分层负责,各有权限,并按一定程序运行的制度,隋文帝时大事小事,甚至营造细小之事,出给轻微之物,也要向皇帝奏报。隋炀帝把司进御的五局移出门下省,在门下省设立给事郎,“审读奏案”。这样以分层决策为特征的政务运行模式终于完成,而门下省也终于摆脱了皇帝侍从、秘书和顾问机关的性质,成为在外廷独立处理政务的国家政权机关。尽管它所处理的政务过去在禁中也曾处里过,但并未制度化,而且是以皇帝秘书、顾问的身份去协助皇帝个人处理这些政事的。而现在则是以国家政权机关官员的身份,作为政务运行中的一个程序,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去处理有关政务。这样,在隋文帝和隋炀帝时期,中书省、门下省摆脱了皇帝秘书咨询机关的性质,从内廷走了出来。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一起,并列为国家政权机关。皇帝则成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关于皇帝在国家中地位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西汉初年,天下是皇帝的天下,从观念上来说,还是朕即国家。而从北齐到隋,则形成了 “以一人主天下,而不以天下奉一人”这样的观念。皇帝和国家不再划等号,皇帝是国家的最高主持者。而“朝廷”不像秦那样,最初只是宫殿的别称,也不像西汉初年那样,往往作为皇帝的同意语,而是作为国家或政府的同意词更加普遍地加以使用。“国家”在唐朝前期还如同“朝廷”在西汉那样偶或用之,到唐朝后期也普遍使用了,并且被赋予更广泛的意义。

隋代还确立了尚书省的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寺监也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成为掌管各种事务,包括皇帝和皇家事务的机关。

这样,隋朝就最后完成了国家政务与皇家事务的分离。中国古代国家形态已经摆脱了家国一体、贵族政治、门阀政治等早期形态。但直到唐朝初年,前一时期的残余和影响仍然存在,直到唐高宗废王立武才基本告一段落。废王皇后,立武则天为皇后,这件事不仅标志着关陇贵族的最后退出历史舞台和门阀贵族政治残余的最后扫除,也是从南北朝开始的、隋代基本实现的国家体制从皇帝贵族体制到皇帝官僚体制过渡的最后完成。

二、唐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奠定了后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模式。

隋和唐初所确立的体制及其它相关制度虽然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开启了此后一千多年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模式,诸如各级政府都由官吏负责运转,官吏按才学标准并通过考试由中央任免等。但它仍然具有很大的过渡性。这是因为,隋和唐初的制度和法令都是建立在经济不很发达,小农占居多数的基础之上的,职掌固定,少有弹性。尚书各部也是据令式以掌政令,行政事务的处理以唐初制定的令式为依据。这样,就不能适应急速变化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有些需要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没有部门过问,因为各行政部门均无此职掌;也没有法令可循,因为法令制定时还没有这些情况。如果说,隋朝是以地方事务向中央集中为契机,初步完成了国家体制和政治体制的的变革;那么,唐朝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政务和事务的不断增加,推动了政治体制的不断革新。

唐代政治体制变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政府机构在按职能分工的基础上,不断加以调整。政府机构按职能分工,不论是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还是尚书省六部和寺监,都是如此。这是南北朝以来不断变革的总结。而在此基础上的不断调整,不论是对原有机构的微调,还是从临时差遣到固定使职,到逐步形成军事的、财政的和其它使职系统,则是根据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对原有制度的修改和补充。使职和使职系统为政治制度的不断调整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形式,并使一些制度增加了弹性,更能适应日益加快的社会变化。唐朝后期的三司使,北宋枢密使、三司和监司的发展变化,都显出了它的生命力。

唐朝初年运用制度和法律来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以及由令式所规定的政务处理的高度程式化,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是很突出的。各种制度和令式,规范了各级政府的组织机构和职掌,明确规定了官员组成及其职责范围;规定了公文处理的程序和程限,使政务的处理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四等官制按政务处理程序把官吏分为长官、通判官、判官和主典,明确了各级官吏在公文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责任。律令和各种制度,包括勾检制度、监察制度、谏议制度、考课制度,规定了各种监督百官执行的制度。对官吏失职、违法乱纪、贪赃枉法,也从法律上规定了具体的处分办法。这些做法基本上为以后各朝所承袭。

三、唐朝各级官吏的任用都必须经过考试,官僚形态呈现出新的特征。

在中书省和门下省都成为国家机关的同时,科举制在隋炀帝时也从古老的察举制中脱颖而出。北朝的强调军功,南朝的重视文才,都是和门第相对立的。才学的标准虽然已在实际中运用,但在选举制度上并没有完全否定门第。隋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最终从制度上结束了按门第选官的做法。科举制是不论门第的。门荫虽然也是给予高级官吏的一种政治特权,但其标准是当朝的官品,也与传统意义上的门第无关。而且不论是门荫、杂色入流(包括流外入流、勋官、品子等)或科举入仕,都需要经过出身考试和入仕考试。科举制的建立,以及不论何种出身均需经过考试、考试合格方能做官的机制,使中国古代官僚形态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唐朝在选举制度上强调才学的标准。但在不同时期,根据当时的需要和人才的实际情况,都有一些不同的做法。即使在人才辈出的武则天时期和开元天宝时期,对于一般人才和具有特别才能的所谓优异之士,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既保证了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又保证了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

随着科举出身者在官员中、特别是高级官员中的比例不断增加,且因科举及第者多为馆学生徒,于是官员的思想修养和地方工作经验越来越受到重视。职在亲民的刺史、县令被认为是治理之本。是否担任过县令、刺史,有没有地方政务实践,逐步成为选拔三省、御史台高级官员的先决条件,即所谓“凡官不历州县者不拟台省”。

四、唐代政治制度一直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而调整,体现出较强的自我完善的机能。

贞观初唐太宗说过,“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 ]。这虽然是有关政事的处理原则,但制度的调整也是政事的重要内容。因此,唐太宗的这段话为政治制度的及时调整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对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唐朝被看作是很正常的事。而“变通”二字也往往成为制度调整时的依据。这样在制度的调整和革新上,唐朝前期在思想上的阻力要比其它朝代,特别是唐以后的朝代小得多。

唐朝前期除了通过制敕对制度进行及时的调整,还对规定各种制度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令、式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修订。由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唐初所制定的律令格式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需要,而随时发布的制敕则因其灵活性而在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并终于超越了唐初由令式来规定各种制度的律令体系,制敕取代律令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原来的格是用来“编录当时制敕,永为法则,以为故事”的,是律令格式法令体系中的一种,随着制敕在法律体系地位的变化,格便很自然的用来编录这些制敕,成为主要的适应形势变化的法令形式,律令不再修订,新格应运而生,格随之发生了质的变化。开元以后,格也不能适应日益加快的社会变化,格后所颁布的制敕往往与格发生矛盾,于是又出现了格后常行敕和格后敕,制敕实际上成为日常行用的法律文书。而唐朝也找到了制度调整和归整的良好手段。政治制度的及时调整,是政治活力的表现。唐代社会之所以能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政治制度的高度自我完善机能是一个重要原因。

五、在政治制度的运行中,呈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唐律》中的许多规定是具有灵活性的,一些在原则上一般禁止的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又成了必须的做法。对于律令不便于时者,在《唐律》中也规定了进行修改的程序。选举制度中,贡举有常科和制科,以常举选拔平常之士,以制举选拔卓越之士。开元时适应参选人员的不断增加,设立了循资格,但同时也设立了科目选。以循资格选拔一般的官吏,以科目选拔擢杰出的人才。而在对待逃户问题的处理上,不论是武则天末年,还是玄宗开元年间,都采取了变通的做法以保证户令继续实行。
回。

❽ 唐朝的政治制度

三省六部
唐朝前期的政治机构基本上承袭了隋朝制度,但有所调整变化。在中央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之际,中枢政治体制演变的基本趋势是,中书省、门下省逐渐从内廷侍从机构演变为辅助君主进行决策的国家权力机构,与尚书省一起构成一个按职能和政务处理程序分工的有机整体。在隋唐时期国家法令(律令)规定的官僚系统基本制度框架中,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处于首要地位,三省分工制衡,共同组成最高政权机关。
三省制运作的基本特征是: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宰相集体在设于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三省职权合并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宰相权力,中书省具有出令权和勘议权,门下省则署颁制敕、裁决庶政,其中门下省在日常政务的处理过程中处于枢纽地位。
又由于三省之下的行政系统中,尚书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成为政务执行的主体,所有其它的省(如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及寺监、诸卫、东宫、王府和地方官,都是掌管具体事务的部门,甚至御史台的监察职权也是围绕六部所掌行政而行使的(而且不同历史时期监察系统相对稳定),所以称为"三省六部制"。
六部分掌全国各种行政事务,其办事处称为"都堂",长官为尚书,副手为侍郎。下各设四司,长官为郎中,每第一司称为"头司",其名称与本部相同;另三司称为"子司"。此外,六部之间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为"前行",户、刑二部为"中行",礼、工二部为"后行"。如此,不仅体现了各部在政府中的地位,且便于官员的升迁。
秉承六部政令加以贯彻执行的事务机构还有九寺五监(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和太府寺;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和都水监),它们也是重要中央行政机构。

❾ 简述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特征

政治上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选官制度上科考制度趋于完善
经济上经济中心开始南移,农业上出现曲辕犁,耕犁技术完善。手工业上形成“南青北白”的两大制瓷体系。商业上农村集市贸易也发展起来,柜房和飞钱相继问世。
文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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