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保护名胜古迹和文化遗传提出自己的建议
1、提高全民素质,丰富其文化素养,虽然这是个漫长的路,但其可以达到治本的效果。
2、禁止人为破坏,其实现在大多数古建筑群都已经开辟为旅游景点,也因此对古建筑造成不小的破坏,对于旅游景点的古建筑,应当采取的是,限制游客数量,避免超载,同时设置隔离栏,防止游客直接接触,并在各个节点上设置必要的人手保护。
3、古建筑存在历史久远,随着时间迁移,也是古建筑老化损毁的原因,其实避免随着时间迁移的老化,对于一些年代久远的古建筑遗迹,应当以必要的手段封存,禁止开辟旅游景点。
4、损坏的古建筑应当及时修复,并在修复的过程中,请教专门的专家,详细的询问,并在修复过程中,尽量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在保证它完整性的同时,不过度的扩建改建。
5、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各种比较珍惜的古建筑群,禁止私搭乱建,尤其是过度商业化的问题,除了相关的监管必须到位以外,对于破坏文物古迹这样一种行为,法律必须做出相关的惩戒条令,以防止再犯。
B. 旅游经济学发展中如何保护文化遗址
保护古遗址就是拓展文化传承的现实环境。古遗址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特点,囊括着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伦理道德和顽强不屈的民族精神和传统习惯,是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的延续,承载着本民族特有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认识标准。一句话,保护古遗址就是保护民族的基本文化习性与民族精神的传承环境。如何通过古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揭示人类文明特别是传统文化的特色,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使民族文化传统与人类现代文明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现代保护意识的共铸与技术手段的应用,保护古遗址,推进文化传承向健康方向发展,逐步改善古遗址保护的现实环境。 保护古遗址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古遗址的存在与开发利用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与环境下,如何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古遗址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实现经济与社会、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发展,就必须通过对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构建科学发展的内涵,通过对古遗址的研究认识,不断推进古遗址重要性和保护意义的宣传,增进共识,提高古遗址在和谐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作用,使人们从古遗址中汲取营养,在保护中学习体会感悟,激发人们热爱古遗址、保护古遗址、利用古遗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C. 在发展旅游过程中如何保护旅游地的社会文化
可以将当地的社会文化融合到旅游文化当中,使游客在旅游的时候能够感受一下当地的社会文化,从而也是对社会文化的一种保护。
D. 旅游发展中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E. 简答如何在城市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目前虽有许多专家不懈地为保护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坏的强势,如若保护不主动,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还有些操作中的问题。
从现状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出现许多问题,主要是:1)认识上的问题,人们普遍不能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决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如何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的认识上不完善,在狭隘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在制订政府策略时本末倒置,导致出现了许多旅游发展过头、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丧失、居民利益受损等结果。3)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部门不清。中央部门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文管会、房地局之间互相责权不明,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矛盾百出等问题。4)规划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5)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适合各种风格和类型的建筑的维护、修复、整治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画蛇添足、修旧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现大量假古董。
2关于加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思考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法律条文中对奖惩的规定要明确,可操作性强。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4)加强技术实力,提高保护规划技术方法,培养高素质的规划人才,加强对保护规划的研究,使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从而得到有效的技术保证。5)提高城市管理者对保护的认识,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使城市管理获得更好的权利保障。
3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
1)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2)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3)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4结语
那些老建筑、老街区对于人们的生活是重要的,它携带的历史信息以及记忆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多样性的一个必需成分。旧建筑固有的混合用途以及其低廉的使用费用对形成居住区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相反,当一个街区还是崭新的时候,它却很难为城市的多样性提供经济上的机遇。我们用简·雅各布斯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时间使得一个年代里建筑的紧张空间成为另一个年代的剩余空间,在一个世纪里平平常常的建筑在另一个世纪里却成了有价值的珍品。
F. 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的措施有哪些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怎么做
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专家-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针对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出来了六大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开发机制。民族文化旅游是现代旅游的主潮之一,应提高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重要性的认识。因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涉及多个方面和多个部门,必须强化政府的宏观引导及调控,形成科学合理的开发机制,实现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科学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多项有机统一。
(2)加强民族文化旅游理论研究。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需要科学的理论、知识和行之有效的手段。与开发和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客观需求相比,理论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还有待于科学化、系统化。需要依靠各学科的专家学者借助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站在时代的高度,对民族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深入探究其内涵,推动民族文化创新。
(3)突出特色,统筹规划。特色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生命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进行统筹的规划、分期实施。应优先开发旅游资源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保证其优先发展,以带动整个地区民族旅游业的发展。
(4)开发中旅游点、线、面应有机结合,形成立体开发网络。选择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依托民族民俗博物馆、自然民族村落或模拟村落建立民族民俗旅游点;围绕这些旅游区(点) 的开发,实行区际合作,推动地区间联合行动,开辟民族民俗旅游线路;依托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城镇,系列开发成集自然风光、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为一体的民族文化旅游区。在开发中要遵循特色性、保护性、参与性、文化性、乡土性等原则,防止旅游区原生文化的西化、汉化、庸俗化和城市化。
(5)培育人才,提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提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尤其是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文化学、经济学及规划设计的人才。为此,必须加强人才的培育。要特别注意将纯正、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内容充实到各类教育培训中去。
(6)大力宣传,树立民族文化旅游的形象。要更新旅游宣传观念,把宣传促销看得和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设计与创新同等重要。应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手段,尤其是公共媒介和电脑网络的手段,加大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宣传,树立民族文化旅游的形象。 来源: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专家-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G. 怎样协调好文化保护和旅游的发展
在旅游开发中,必须注重民族文化母体的保护,避免旅游的商业化行为带来文化的边缘化和庸俗化,以当地民族和文化作为主位,动员和促进他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实行静态保护方式;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则进行动态保护,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等部门的引导下,科学合理进行旅游开发。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原生态文化,又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
H. 在旅游中就如何对待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提高旅游者的自身素质,导游多提醒着是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近年来,随着民族文化旅游的兴盛,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不合理的旅游开发会给旅游地的民族文化带来许多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业化等。强调在保护中开发,结果是既开发不好也保护不了,强调在开发中保护,结果是只开发不保护。在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如何与旅游结合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慎重对待的问题,既要考虑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又要有利于旅游的经济开发。因此,为了进一步探讨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问题,有效解决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于2005年9月25日在贵阳花溪共同举办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研讨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贵州民族学院、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旅游局、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厅、黔东南州旅游局的领导,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有关专家,贵州单一民族研究学会的代表共80余人。与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紧扣民族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采取专家发言、专家点评的方式,活跃研讨会的气氛,多角度地为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问题献计献策。现将此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研讨会上,各专家学者认为,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存在若干误区
l、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总的家底不清楚,许多搞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专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中,什么是可以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要讲究方式方法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应该严格禁止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多没有弄懂。3、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所谓市场运作。这是商人的智慧,在这种商人的智慧中,不论什么民族,什么文化,什么保护,只要政府给他特许权,只要可能,都可以进行交易。4、为了旅游开发,对贵州省民族文化进行所谓的包装。对民族文化事象乱取名字,乱作所谓商品性的解释,把这种包装称为所谓的“创意”。5、伪民俗现象严重。有几种表现:第一,是基层的文化人从根源上制造出伪民俗。第二,是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础上“瞎编”的伪民俗。第三是所谓的开发者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当然的编造。第四,是为迎合某些旅游者猎奇的心理和低级趣味,有意夸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异俗等等。6、掠夺性开发。一个地方“热”了,旅游团队一来,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后走了。一个旅游过程完成,村民们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为这场“生意”的资本投进去,与旅游组织“合伙”做这场“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说是这场“生意”的基本本钱,但村民们却拿不到利润的10%,可以说这是对民族文化的掠夺。7、扶贫性开发。有时侯,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是打着“扶贫"的旗号来进行的,看某个地方穷途末路,没什么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这种指导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的基础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理性认识。结果是“自己热闹”一阵完事,既浪费了金钱,也影响了旅游开发的形象。8、干涉性开发。在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过多地干涉当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进行和旅游地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权利。9、理不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面对一个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质,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开发什么,不能开发什么,自然也就理不顺正常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二)原生态文化保护模式的局限性
l、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局限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原生态文化的规定,也没有现成的法律保护体系。2、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保护面较宽,有17个方面。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又成为圈地式的保护,不利于与外界的交流。3、生态民俗文化区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现象严重,民族文化特征不突出。4、生态博物馆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与发展相冲突。5、民俗民间习惯法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仅对社区内的人起制约作用,对社区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约作用。6、旅游开发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开发者、管理者缺乏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知识的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也是想当然。
(三)民族旅游开发给民族社区带来的负面影响
l、古雅淳朴的民俗民风商品化。2、社会价值观的改变。3、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传统技能及工艺品设计图案包含的意义。
二、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思潮的影响之下,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学术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相一致?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如何通过保护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以促进旅游业在该社区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结合贵州实际,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很好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
必须基于对文化内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化具有消减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保护的两条基本途径:一是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质因素,应该对其实行静态的保护方式,也对这些文化质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后以文字、文物、图片、遗址、录音录象带等形式保护起来;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三)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投资商则是出开发资金,并对景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民族文化主体是开发的关键因素,应该主动自觉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门和投资商挖掘、开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质因素;科研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优势,对开发对象进行论证并给予科学的定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继续观察指导,在理论上进行适时的修正并指导开发经营活动。
(四)正确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面对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备受人们的关注。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过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变化着的,产生于特定生存环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随之产生变异,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能保留它的神韵。虽然出现了旅游业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风貌会急剧改变,从而令旅游者大失所望的现象,但也应该认识到,当地的居民趋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趋同现代化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非是人为能改变的。不能因为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就要求所有的社区居民一律保持传统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远守旧。但是,通过旅游业合理、科学的开发,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人旅游的需要;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
与会者认为,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如何减少旅游者的进入对旅游地民族文化的剥蚀,民族社区的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示范效应和憎畏感的演化过程,以及其他旅游人类学问题,都需要着手进行认真的适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规范涉及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的学术研究,使各自独立的研究能够交流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发挥其更大的应用效益,同时增加民族学、旅游学、资源学等学科的学术积累。
I. 如何保护名胜古迹和文化遗产
1:发动政府,对几个地点或文化进行保护。
2:提高人民素养,增强相应法律意识及道德意识。
3:进行国家的文化遗产申请。
4:可对几个地区进行旅游开发,合理管理经济。但必须进行严格的人数管理,和治安保障。
5:相应的必须要进行科学化的保护,做到最大的安全设施。
6:必要的应进行封闭管理。
7:必要时,应使用武力保障。
关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当地人民了解到这些文化的重要性;发动群众去一代代的继承下去;国家应鼓励这种行为,并给予客观的经济补贴。
——这些都是敝人老师上课时让我们摘的,我想应该都是通用的吧!
您可以进行挑选及补充。
Good lucky!祝您好运!
J. 怎样理解旅游对文化的保护作用
旅游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资源的魅力所在,是旅游主体的出发点与归宿,是旅游业兴旺发达的源泉;旅游则有利于挖掘文化、丰富文化、优化文化和保护文化。旅游与文化的关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将文化与旅游有机结缘,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