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
对于我国的文化遗产,首先从发自内心的感慨,例如可以大力宣传宣传周围的人。我国的文化遗产十分重要,是我国的瑰宝,所以作为我国的一员,我们不能随意破坏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发自内心好好保护他,对于文化遗产一定要尽心尽力的保护,大力去宣传,尽职尽责,做好一位公民的责任。
B. 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
祖国的文化遗产可谓各具特色,各领风骚,每一处都是中华文化和秀美风光的集大成者。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延续性、长期性和全民性,是经久的积累,是悠久的传统,是绵长的守护。下面,就个人的感触,从以下方面来阐述身边的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
1、最好的办法是加强法制及执行力度,对于破坏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遗产,以及工作不利者严惩不贷。
2、在进行开发拆迁文化遗产区域时,尽最大能力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
3、对全民进行历史教育,实地观察体验了解,让民众亲身感受一下文化遗址的重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多么重要。欲亡其国先亡其史,可见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他可以加强人的民族自豪感,也可以以史为鉴加强人的民族紧迫感。我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遗产这是我们值得骄傲的,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骄傲。但是我们也有百年的屈辱史,为此我们的祖辈付出了血的代价,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记住那血的教训----落后就要挨打,他时刻鞭策着每个中华儿女的心田,让我们更努力的去奋斗,不让那屈辱的历史重演。
个人:
一、从思想上认识文化遗产的意义
文化遗产具有连接古今、传承文化、融会历史的意义。因此,文化遗产不仅是一地之宝、一省之名、一国之盛,更是全世界的遗产,全人类的瑰宝。所以,首先应该从思想上引导国民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懂得文化遗产对于自己、家族、国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孙后代的独特价值。从而,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有所关心、爱护和尊重。
二、从意识上了解文化遗产的价值
在旅途中,有时我会发现这种现象:有的游客大肆采摘树叶花草等作为纪念品,有的商贩以当地稀有的动物、植物、矿产为纪念品,甚至到了"掠夺性"贩卖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叶蝶是名贵物种,然而有的工艺品一件就用掉几十只蝴蝶。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揽下。在此,需要打破有些游客狭隘的"家天下"价值观。另外,并不是非要在景区留下痕迹就代表着你"到此一游",旅游的纪念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在风景名胜地留影,购买旅特色纪念品、当地特产、明信片、画册,收藏车票、门票等。
三、多途径学习文化遗产的知识
如果国民具有更多关于文化遗产的知识,对于合理保护文化遗产同样具有积极意义。这里提倡的多途径,即可以从书本上学习,阅读众多旅游、地理、文物保护、遗产介绍的书籍;可以从课堂上学习,通过语文、历史、地理、政治等,补充有关文化遗产的常识和故事;可以从传统媒体上学习,通过电视专题报道、新闻,VCD、DVD记录片,报纸专刊、旅游专版等了解新的故事;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如旅游网站、旅游日记、BBS讨论区、博客日记等进行搜集和记录;当然,最直观的还是亲身体会文化遗产的魅力,身临其境,会有更多的收获。
四、多角度体会文化遗产的美丽
文化遗产是一国精华的浓缩,无论物质遗产还是非物质遗产,从一定意义上,都具有可视的效果,有的可以通过听觉、嗅觉、味觉等传播。比方说,当地的传统小吃,文化遗产旅游胜地的鸟语花香、气象万千,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色、光、电等。多角度体会文化遗产,带来的感触是全方位的,也是"立体式"的,能够使你更加深刻地认识遗产诸多美丽的界面。
五、从做法上审视自己
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君子独善其身"、"一日三省吾身"等都有很多的阐述。现在,从价值观层面,我们也要不断审视自己,反思自己的思想、态度和言行。在审慎的同时,也可以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制止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共同维护良好地旅游秩序和保护模式。
六、从行为上约束自己
以个人观点,从行为上约束自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从中国的传统文化、道德层面,要强调"慎独",避免一个人时,因为无人在场,而采取一些不理智、不道德、不健康的行为。其次,从现代心理视角,当在某处景点、文化遗产出现大量不文明行为时,如果不及时制止和根除,往往会产生"从众效应"。即后来的游客,会因为众多前者或当事者的行为不受惩罚,而加入到非为的行列。这是由于违纪者人数众多,从而相对减少单个个体的责任--所谓"法不责众"。最后,从法律层面,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强制力量,及时约束游客的违法行为。
七、在立法上不断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但是,许多游客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处罚之后,仍然感觉模糊,甚至不以为然。另外,法律条文对于个别破坏者,惩罚相对宽松,使得极个别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因此,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大家了解法律的条款,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和相应法律代价。
八、在执法上严格要求
在执法上,某些执法部门存在得过且过的状态,有的执法单位采取某一时段的突击检查方式。但是,法律在于长期的监督和控制,并非一时之查。因此,对于执法要做到一贯严格,不能徇情枉法,也不可因为对犯法者的怜悯和同情而放宽限制。
九、给与游客更多便利
许多景区在便利上做了很多,但还有部分遗产景区做得不够。以丢垃圾为例,根据测算,一个常人手持垃圾寻找合适丢弃地点的正常忍受距离是50-200米,如果在范围内没有出现垃圾桶,许多本来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也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垃圾筒而随地丢弃。因此,在给与游客方便上,应该注意宣传和引导,特别对于景区内的垃圾桶、洗手间等物体,有明显的标识。当然,有的文化遗产地为了景区的和谐,把垃圾桶、洗手间做成树木状、石头状等,更要在景区介绍中,通过字体、图画标识物,透过导游、工作人员来给与游客正确的引导。
十、倡导旅游增加人性
旅游不只是团队性质的"上车睡觉,下车撒尿,景点一到,忙着拍照",结果"去了哪里,全不知道"。古语道:"读万卷山,行万里路。"旅游是学习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过程,也是"体验式"的重要方式,它会带给当事人更多的记忆和更多的体会。因此,在旅游过程中,增加人性化的要素,显得尤为迫切。比如:旅游团队游览的时间安排;高峰时期人流的疏导;长假黄金周旅游高峰期的计划和控制;对于游客安全因素的引导和教育;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宣传和管理;妥善监管遗产景区内的饮食卫生、住宿安全、购物质量等。让游客的心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放松,让游客的知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拓展,让游客的感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升华,让游客的心灵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净化。
综上所述,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整个社会的一大步。就让我们从以上的几个方面做起,逐步完善,从身边保护文化遗产,共同守护我们可爱的家园!
C. 如何保护文化遗产
建档保护、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影像保护。
1、建档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建立档案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达的文化信息记录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将其纳入到档案系统中,运用档案学理论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实施档案化的管理和保护,以使作为文化和记忆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应有的关照和重视。
2、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
3、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
4、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
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掀起热潮。
包括中国“昆曲”、“古琴”等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多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均已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
然而,申遗不等于保护,仅仅是申遗,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效保护。
5、影像保护。
用影像记录下正在面对巨大考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那些珍贵的手艺、艺术形式能够用影像保存下来。
但是这种影像的记录,不应当仅仅是监控摄像头式的拍摄,也不能如同拍摄剧情片那样,通过情节的设计、人物的造型、故事的编排、场景的构造,打造出高潮迭起的、吸引眼球的片子。
既要保留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又要具有观赏性,因此,对于采用影像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便非常值得研究。
D.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国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必要的科学、技术、行政、法律和财政 措施 ,确保其领土上的 文化 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财富。你对于保护文化遗产有什么建议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
1、国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必要的科学、技术、行政、法律和财政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
2、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其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精心维护,以避免因其退化而不得不进行的耗资巨大的项目。为此,管理部门应通过定期检查对其遗产的各部分经常进行监督,还应该依据现有科学、技术和财政手段精心制订能逐渐包括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展示的计划项目。
3、任何所需进行的工作应根据其重要性,都事先并同时进行彻底的研究。这种研究应同各有关领域的专家一起进行,或由有关领域的专家单独进行。
4、国家应寻找有效的办法,对受到极为严重危险威胁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给予更多的保护。此办法应考虑所涉及的且相互关联的科学、技术和艺术问题并能制定出适用的治理对策。
5、另外在适当情况下,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应恢复其原有用途或赋予新的和更加恰当的用途,只要其文化价值并没有因此而受到贬损。
6、对文化遗产所进行的任何工程都应自在保护其传统原貌,并保护它免遭可能破坏它与周围环境之间总体或色彩关系的重建或改建。
7、古迹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由时间和人类所建立起来的和谐极为重要,通常不应受到干扰和毁坏,不应允许通过破坏其周围环境而孤立该古迹:也不应试图将古迹迁移,除非作为处理问题的一个例为 方法 ,并证明这么做的理由是出于紧迫的考虑。
8、未经专门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准兴建新建筑物,也不准对位于保护区或附近的财产予以拆除、改造、修改或砍伐其树木。
9、各成员国应制订法规,控制招贴画、霓虹灯和其他各类 广告 、商业招牌、 野营 、电线杆、高塔、电线或电话线、电视天线、各种交通运输停车场、路标和街头设施等,总之与装备或占据文化和自然遗产某一组成部分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对蓄意破坏、损害或毁坏被保护的古迹、建筑物群或遗址、或具考古、历史、或艺术价值的遗产的人,应根据各国宪法、法律和权限于以惩罚或行政处罚。此外,对非法挖掘设备应予以没收。
11、对其他任何破坏保护、保存和展示受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组成部分的行为负有责任者应给予惩罚和行政处罚。它应包括根据已有的科技标准将受到影响的遗址修复至原状的规定。
保护文化遗产向政府提建议
1.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因此,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
北京旧城整体保护仍面临严峻形势。故宫缓冲区虽然已经划定,《皇城保护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也已公布实施,但能否落实是关键。政府必须下决心坚决遏制住旧城内目前依然十分强劲的房地产开发势头,切实加强对故宫缓冲区的保护,切实落实《总规》提出的对旧城实行“整体保护”的原则,真正保护好故宫这份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2.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目前北京的遗产地存在管理部门分散、各行其是的现象。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 经验 ,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已公布《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使长城保护在法制建设上大大前进一步。其他遗产地的专项立法亦应加快步伐,使遗产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共识。在这方面,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应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放宽眼界,大胆决策,逐步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改变公益性管理单位差额补贴的经济运行方式,保护经费由政府全额拨款,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保护与眼前利用间的矛盾。
4.保护技术有待提高。
我国遗产地的高层管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提高。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重视引进先进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我国、我市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5.加强研究,扩大宣传 教育 。
世界遗产保护是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应重视和发挥志愿者及民间社会组织在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开展对各遗产地乃至整个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研究,组织编纂出版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的专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保护、珍爱祖国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北京师大附中组织学生调查北京世界遗产现状,与专家座谈,撰写论文,这一经验值得 总结 推广。
6.作好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
在防止“重申轻保”偏向的同时,要作好新项目申遗的准备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备申”,使申遗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序。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了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文化遗产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产物,它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通过对文化遗产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及其重大。
在现代国际竞争和地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各国都把经济的增长放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只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才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拆旧建新的趋势日益加快,各种古老的建筑物、遗址被现代化的机械夷为平地,各种文物被无情的摧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文化遗产也被商业化的操作,把经济利润的最大限度的获得看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在许多旅游地,商家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过量的游客蜂拥而至,这不但改变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更为严重的是给文化遗产带来极大的负担,常常遭至遗物的破坏,加快了遗存的损耗速度,缩短了文化遗产的生命。这主要还是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合理、正确的保护,加大对文化遗产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内容丰富多彩。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分为文物、建筑群、遗址三类,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32届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又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但不管怎样分类,人类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历史文化城镇和村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个世纪70到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先后通过的《关于保护历史小城镇的决议》、《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等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文献,都对历史小城镇、古村落的保护提出了相关规定和措施。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于1985年成为缔约国,并逐步建立了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主的遗产保护体系。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就已经提出要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小镇、村落进行保护。2002年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中又明确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并以法的形式确认了名镇(名村)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世界上所有文明古国都对历史的古镇和古村进行着成片的保护。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的大余湾村于今年9月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评定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它的内涵包含了文化遗产的所有分类,但是值得可惜的是,目前这个历史文化名村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合理保护。
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内容就是保护众多分散在广大名村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延续名村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地方历史文化传统。大余湾村北木兰山、东望木兰湖,距今已有630余年的历史,保存着明清建筑40余栋,作为一个历史上的村落,它几乎放映了一个未受现代化影响前的农耕文明的整体面貌,从房屋建筑、农作工具到风水理念,都透现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村面貌。通过对大余湾村保护的意义的探讨可以看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首先,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使祖先创造的物质有效的保存下来。大余湾村现不但完整的保存着40余座明清时期的建筑,目前保存完好的有10栋,保存较好的有31栋。此外,与古民居建筑共存的文物有雕花木床、钦赐寿匾、谕旨木盒、石碾、石磨、石碓、织布机、纺线车、太师椅、古瓷器,以及《余氏宗谱》、余氏名人着作等。这些都是大余湾人在改造自然,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人文文化,是祖先顺应自然创造的物质文化。它们是大余湾人也反映了一部分中国人在历史上活动的轨迹。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就是尊重我们的祖先、尊重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历史、尊重中华民族自己的文化。
其次,在现代世界文化逐渐走向汇流的社会,保护文化遗产,保存和发展祖先留下来的财富,体现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丰富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我们古老的许多文化都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象大余村这样存留完整、丰富的古代文化遗存,中国并非随处可见。大余湾建筑风格奇特,大余湾先民将建筑特色概括为: “前面墙围水,后面山围墙,大院套小院,小院通各房,全村百来户,串通二十巷,家家皆相通,户户隔门房,青石板块路,滴水线石墙,顶有飞琉瓦,檐伸鸟兽状,室内多 雕刻 , 门前画檐廊。”此外,大余湾村前以涧溪作沟壑,再砌石墙为屏; 村后以西峰山作依托,又筑石墙为障,村庄左右均有石墙相围,悄然构成一城郭,可防贼御寇,村内巷巷相通,各户相连,呈现一套完整的安全居家体系。大余湾村的风水观念是该地建筑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左边青龙游,右边白虎守,前面双龟朝北斗,后面金线钓葫芦,中间如意太极图。”指的是村子左边蜿蜒的山脉连接稻田像青龙浮游于水面,村子右边一座山包像一只白虎俯视前方,村前有两座山包形似乌龟爬行,相邻山峰上有大块花岗岩犹似北斗七星挂天空,村后西峰山山脊如同一条金线,串联着葫芦状的小山包村,前有进水出水两条溪流汇集于村中的池塘形状恰如一张太极图。值得注意的是,风水观念不仅是大余湾民居所特有,在中国古代的许许多多的建筑、坟墓中,都有体现。风水理念外表上看来是一种迷信,但它体现出中国古人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中国许多的庵观、寺庙都建在名山上,体现的就是这种风水理念,这种天人合一、中庸的哲学思想。
其三,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并加以合理的旅游开发,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的开发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只要处理得当,两者都可以得到良性发展,文化遗产可以成为当地经济的一个持续增长点。但是,首先得认清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必须以有效地保护为先,只有文化遗存保护好了,这个经济增长点才不会在短短几年或者十几年里枯竭。文化遗存的旅游开发不但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使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的文化,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杜越提出,遗产地最主要的特征应该是开放。“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参观、学习和传承,因此旅游是必要的。它已成为游客提高文化品位、增长知识阅历的重要一环。”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地适当的发展旅游业,不但旅游的适度收入可以为保护遗产提供经费支持,为遗产管理提供经济保障,而且游客的到来促进了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流,宣传了当地的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欧洲部主席迈克蒂尔德·罗斯勒说:“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给全球几百万人创造了就业机会,给无数旅游者带来了快乐和休闲。”文化遗产的旅游合理开发,可以带来极大的利益,但也可能给遗存带来极大的损失,会出现那种结果关键在于怎样处理两者的关系。
大余湾村现有人口380人,近百户人家,但是大部分家庭都不是很富裕,有很多的家庭还处于贫困阶段。把大余湾 民俗文化 村开发成一个旅游景点,吸收当地人员编为工作人员,不但可以提高当地人口的就业率,而且还会更多的人转向第三产业,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陂区已有“盘龙”(3500年历史的盘龙古城)、“双凤”(为纪念程颐、程颢而建的双凤亭)、“木兰”(佛、道两教共处,有1500年历史的木兰山)三张文化名片,有“无陂不成镇”的美誉。大余湾规划出来后,将会成为黄陂的第四张名片,且必会出现“来陂必游大余湾”的说法。据初步预测,那是的黄陂大余湾将每年可实现文化旅游综合收入500万元以上,带动当地及周边1800余村民从事文化旅游业。同时,还可以提高当地人的文化素质。
其四,文化遗产是自己祖先创造的文化,是本民族的过去,通过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可以培养人们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中国五千年长河,古老的先辈们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保存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的义务,是 对子 孙后代负责的表现。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只有正视自己过去的民族才能走向未来。只有萌发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蕴、特色和生命力。社会文明需要新陈代谢,但更新不能摈弃历史,而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是从旧环境中滋生出新的东西。文化遗产是先人遗留给后人具有文化价值的财产,我们有义务保护好祖先的遗产,这分财产不但属于我们,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有义务把这份祖先的财产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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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①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遗产既然是祖先留下的东西,就必然受到过去时代的局限,有好有差。
1、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文化遗产认识到他的历史继承性。认识到其历史的重大战略意义,正是他的社会价值。
2、辩证的看待文化遗产,既要吸取其合理的价值与优点又要剔出其缺点,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对待文化遗产。
3、保护本民族的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文化对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
4、弘扬民族文化并不意味着毫不加批判,全盘吸收。传统文化只有融合新时代精神,并且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点,才能保持生命力,才能放射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因此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因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5、对待祖先的遗产,要有热情,也要有冷静,冷热结合。学习中要分出清与浊,弄清对与错,这样才能真正懂得什么该继承,什么该舍弃。比如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都有伟大的思想成就,也有消极过时的主张。
读诸子百家,就要学会分辨,全盘接受和一概否定都不对,同样,对文学、艺术、民俗等,也是既要看到精彩的一面,也要思考、承认其不足。一味赞扬或是贬低,都不可取。
F. 如何保护文化遗产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3、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4、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6)你认为应该如何保护文化遗产扩展阅读: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我国是举世公认的文明古国,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遗产大国和现任世界遗产委员会委员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在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后,目前已拥有世界遗产53项。新时代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形成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发展战略,为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作出更大贡献。
G.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健全机制、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扩大宣传,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展示场所。
1.健全机制,落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建议制订一系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安排,一定要专款专用,并对一些濒危的和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先提供支援;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和引导其市场需求。
2.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有力有效的保护和抢救。
对于一些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走保护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但走市场开发之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传承,不能片面强调市场开发,否则一方面会使没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人问津,最终得不到保护和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会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过度开发利用,使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变异和萎缩。
3.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依赖政府出资保护是不现实的,积极开拓其他保护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那么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方法就是还原于民间,通过民间艺人和民间组织世代相传。
4.扩大宣传,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展示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让群众了解和接受,就应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利用集市、庙会、节庆活动,繁荣、活跃民间传统文化;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培训活动。
保护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传播和展示作用,发挥新闻媒介、互联网的宣传作用,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H. 怎样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1、深入挖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厚重的人文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们无一不在诉说着我们民族的伟大和文明的灿烂,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意志。对中国人民来说,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思想、文化支撑。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一样,都是利用文化遗产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文化、历史、艺术和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的重要场所。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教化作用,为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服务,这是我们文化遗产工作的根本使命和职责。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大多具有十分厚重而富于表现力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总起来看,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和服务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以“世界一流的遗产,世界一流的保护、管理和服务”作为标准来衡量,差距显而易见。现在一些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往往缺乏历史的深度和科学的严谨,缺乏生动的细节和艺术的表现;或是为招揽游客而随意编造,形同儿戏,表面上的热闹有余而对遗产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的揭示、说明不足,或是见物不见人,或是见人而不见其精神,或是人、物两不见。既不能感动人,也不能愉悦人,教育人也就无从谈起。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对宣传展示工作的忽视最为主要。一些同志不明白,如果我们只注重了对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层面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其精神层面的研究、整理、分析、评介、展示、宣扬;如果我们只能让人看到遗产的表面和外部形态而不能使人了解其内在的精神实质和珍贵价值,那就不仅仅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和不力,而且还会影响到我国文化遗产在现实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影响到我们民族文化的传承,影响到我们当代文明与文化的建设。我们必须严肃地看待这个问题,正确对待尊重历史和服务现实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地担当悠久历史的守护者,又努力成为新文化的建设者。
为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思维去开拓局面。要看到当前工作中的差距,更要看到我们的巨大潜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宣传、展示之上,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提供更为优质和周到的服务。总之,要善于运用我们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为建设当今适应时代需要的和谐文化添砖加瓦。
2、遵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国际准则,履行作为成员国的义务和承诺,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规律、标准、措施和办法,为丰富和推进全球的世界遗产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事业,围绕着世界遗产保护而形成的一些理念、观点、技术甚至规章和传统,是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者智慧的结晶,不仅具有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较强的先进性,同时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普遍的指导意义。中国的世界遗产不能脱离国际准则的规范和指导。我们每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都必须要放在国际准则之下考量,必须经受得住国际社会的检验,必须符合国际规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在遗产保护、管理、利用方面的经验、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水平。所有世界文化遗产单位都应该成为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具有样板和示范作用的首善之区。
众所周知,世界遗产事业的最初设计和提出,主要是在总结西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完成的,它的发展与完善也曾经主要由西方国家所主导、所推动。但是随着世界遗产事业在全球的推广,情况在逐渐发生变化。今天的世界遗产事业已经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综合系统。有关世界遗产的基本理念、观点、技术等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产生于丰富的实践之中,又需要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自然环境、不同技术传统和不同遗产类型的应用过程中不断被检验、被证明、被修正、被丰富,从而衍生和变化出新的、更具有时代气息和地域特点的,更有针对性也更符合实际的新内容。我们中国是世界遗产大国,我们在尊重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的同时,也应该尊重我们自己的历史和实践。我们的经验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做法,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虽不符合某些国际标准,也不应轻易抛弃而照搬国外一套;二是我们有些做法具有普遍意义的,应该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例如,2004年,我们在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通过了旨在呼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更加重视青年人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加强针对青年人的世界遗产保护教育的《苏州宣言》;今年夏天,安阳殷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现任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对此给与高度评价,认为殷墟这类重要历史和考古遗址的列入,突破了陈规,丰富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
我们要善于发现并把握世界遗产事业发展的规律,随着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稳步发展,力争在世界遗产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方面,在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方面,都能够有所创新、有所贡献。当前,可以从对我国世界遗产工作实践和经验教训的回顾、总结入手,探讨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理论、观念和专业技术研究的问题,逐步形成具有世界水平和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学科。在这个方面,我希望国家文物局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I. 如何保护中国文化遗产
老的华夏文明孕育出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中国任何一处的文化古迹,都是炎黄子孙们的共同财富。保护文化古迹,已成为众多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也需要全社会为之珍惜与爱护。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浪潮席卷神州,各地的文化古迹频频告危,许多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蒙受了相当严重的破坏;同时,还有许多文化古迹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人们在享受着现代文明之余,忽然发现与历史的传承、文明的衔接、人文的传统渐行渐远,环境变得那么陌生,若有所失。
世界文化遗产:长城
那么,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文化古迹,构建和谐社会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转变保护文化古迹观念,树立全新理念。在一些人的眼中,这些历史的陈迹早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岂不是“让死人压活人”吗?更有一些地方官员片面强调经济利益,将推倒多少旧建筑,建立多少新建筑作为自己的政绩。在保护文化古迹过程中,要坚决摒弃这种落后观念,形成保护文化古迹要用心去疼的新理念。树立文化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历史创造,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实为无价之宝。文化古迹是每个人的财富,每个人都应成为保护文化古迹的使者。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
其次,完善保护文化古迹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虽然我国有《文物保护法》,但对于文化古迹的保护只提出了较宽泛的要求,应该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的具体法律条文,建立和完善各项保护文化古迹的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呈报文化古迹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将保护文化古迹的政绩列入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对破坏文化古迹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对于严重违法破坏文化古迹者,必须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世界文化遗产:黄山
再者,要加大保护文化古迹的宣传力度,形成保护文化古迹的新氛围。文化古迹浓缩了历史文化的精华,它们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记载着先人的智慧、劳动、情感和创造精神,是最具说服力的历史文化见证和化石。各媒体和社会舆论要大力倡导保护文化古迹的作用和意义,提出保护文化古迹与发展经济并不对立,相反它们是和谐的统一体,在社会上形成保护文化古迹的良好氛围。
文化古迹是研究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瑰宝。保护文化古迹并不是经济发展的障碍,而是构成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应树立昔日文明与当代成就融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观念,使古迹保护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