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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宋氏文化如何保护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10 10:22:18

1. 民俗传统的传承与保护应如何进行

一是政府主导,各种社会团体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政府、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非遗”普查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性。各种社会团体则要扛起保护的大旗,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开展民间艺术交流等活动,唤起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热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活跃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传统文化的传递者。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或团体,要予以尊重、善待,给予稳定的经济资助,鼓励他们发展民间艺术,培养、造就传统艺术的特色人才。

二是发挥市场作用,防止过度商业开发。针对“非遗”保护中资金短缺等问题,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基础和运营平台,还能促成传统的文化瑰宝转化为时下的文化产品,从而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当然,市场开发是一种有区分、有限度的开发,开发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人文蕴涵、传统特质的挖掘和保护,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屈从市场需求,单纯地追求经济价值、规模效应。

三是应时创新,重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贴近时代、应时创新,融入时代的文化元素,更好地契合人们的审美情趣,从而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当然,进行创新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衍变趋势一脉相承,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和养分,最大限度地保持、还原、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特质,让传统文化奇葩重放异彩。

2. 如何保护传统文化与传承

传统文化的保护措施主要有:

1、区别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优劣,有利于社会前进的脚步。

2、以时代的角度,以比较的观点和方法看问题。

3、继承、借鉴与创新,并主动融入世界文化,是中国今后文化发展必由之路。

传统文化的保护措施主要传承:

1、有一定的文化积累。

2、明确方向。即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价值观相一致。

3、要有宽松环境。要允许磨擦事物存在、发展,不能视新事物为洪水猛兽,要鼓励不同思想文化自由交锋。

4、勇气和意志。需要整个民族的勇气和意志。

(2)水东宋氏文化如何保护与发展扩展阅读

中华传统文化首先应该包括思想、文字、语言,之后是六艺,也就是:礼、乐、射、御、书、数,再后是生活富足之后衍生出来的书法、音乐、武术、曲艺、棋类、节日、民俗等。

中华传统文化应包括:古文、古诗、词语、乐曲、赋、民族音乐、民族戏剧、曲艺、国画、书法、对联、灯谜、射覆、酒令、歇后语等。

3. 水文化遗产现状及保护的思考

刘延恺1谭徐明2

(1.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所,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

我国历史上是“以农立国”的国家,也是洪旱灾害交替、天灾严重的国家。因此,防洪治水、除害兴利是举国大事。上至大禹、下至当今,治水人物辈出,水利工程众多,文化底蕴丰厚,水利业绩辉煌。我们的祖先在实践中还创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名词“水利”。“水利”一词,最早创造于2250多年前,2120年前司马迁为其定义为具有兴利除害完整概念,是世界上唯一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文化符号。

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中,水利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经历数千年,中华民族在认识自然、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为民族生存与发展,在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水文化遗产承载着底蕴丰厚的水文化,它们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和财富。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辉煌与光荣。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早在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把“文物”一词及其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从这时起,一切物质文化遗产都被作为“文物”被纳入保护的范畴。我国2004年加入了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设立了“文化遗产日”,2007年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文物保护法》,使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更明确,保护工作得到很大的推进。

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水文化遗产如何实施保护方面,客观上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对水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弘扬水文化精神,加强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合理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很有必要。

一、水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其问题

近10年来,水文化遗产所蕴涵的普遍价值得到了高度的认同。首先,我国着名水利工程都江堰已被联合国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而且,受到高度评价。评价指出:“都江堰是当今世界年代久远、唯一留存、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它不仅是中国水利工程技术的伟大奇迹,也是世界水利工程的璀璨明珠。它充分利用当地西北高、东南低的地理条件,根据江河出山口处特殊的地形、水脉、水势,乘势利导,无坝引水,自流灌溉,使堤防、分水、泄洪、排沙、控流相互依存,共为体系,保证了防洪、灌溉、水运和社会用水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它最伟大之处是建堰2250多年来经久不衰,而且发挥着愈来愈大的效益。都江堰的创建,以不破坏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人类服务为前提,变害为利,使人、地、水三者高度和谐统一,是全世界迄今为止仅存的一项伟大的‘生态工程’。开创了中国古代水利史上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水利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世界水利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章。都江堰水利工程,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划时代的杰作。”都江堰的成就世界瞩目,也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光荣。都江堰文化遗产的申遗成功,也为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出了榜样和积累了经验。

其次,我国正在积极筹备中国大运河(包括隋唐南北大运河和京杭大运河)重大水利工程的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说明我国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势发展迅速,前景广阔。

《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对于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到推动和保证作用。但是,在有些经济发达,工业、旅游开发速度较快的地区和地方,存在着贯彻不力,仍在不断地出现重要水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问题。说明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认真对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是:

(一)城市建设速度快,容不得对水文化遗产的评估论证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水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大量修建现代化建筑、扩展交通道路、增大城市排水拓宽河流,以及发展科技开发区和旅游设施毁坏水文化遗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施工非常紧急,遇到水文化遗产出现来不及评估论证就拆掉了。还由于各种原因,如保护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严或受局部利益驱动,使得一些分散的古代、近代的水文化遗产消失。一些古代水利工程未经认真论证和评估就轻易地被现代工程取代了。新取代的工程,运行后已经证明,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都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为数不多的古代水工程近些年来消亡速度加快了。

(二)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保护有空白区

主管文化遗产保护的文物部门明确提出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但没有明确地把水文物或水文化遗产提出来实行保护。因此,大量处于河道、闸坝等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水文化遗产,就成为文物保护的空白区。长期处于没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过问的状态,以至造成水文化遗产极易损毁或流失的状况。

京杭大运河是世界最大的水利工程,其中的南旺分水枢纽工程于京杭大运河的最高点,其分水功能、技术含量之高,震惊当时的世界。后来水源断流,工程失效。20世纪80年代时,南旺枢纽渠道布局和建筑物还基本完好,但至21世纪初时,建筑物和渠道都严重损毁。

(三)水管理部门没有保护管理权限

省、市、区县等各级政府机关都设有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专门对各种已被评估确定了文物保护级别的文物(物质文化遗产)负责保护和管理。而处于空白区内的水文化遗产,水主管部门也无法实施保护管理,因为既没有授权,也没有明确过职责和义务。所以,在水利建设或城市建设中轻易地被改造或破坏。类似事件仍然在发生。最近,就在即将被列入大运河申遗项目名单,尚未来得及定级的高碑店古闸,在附近乡村开发旅游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破坏。

在中国大运河申遗工作中,参与工作的各路专家都亲身经历了调查的过程,深感以上问题的严重性。所幸,2006年开始的全国第三次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已经开始把未经保护的水利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登记范围。对提高水文化意识和推动各地对水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二、北京地区水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

北京市政府对水文化遗产的保护高度重视。1992年开工的通惠河整治工程和1998年开工的北京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中,政府水主管部门采纳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和北京水利学会的专家意见,对施工中遇到的水文化遗产都邀请水利与文物专家现场查勘和论证,研究保护方案,采取措施,实施了保护。例如:通惠河的建于元代的庆丰闸(二闸)、广源闸、麦钟桥、长河故道、广宁闸桥等水文化遗产,在研究保护方案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专家献策、政府批准的办法,提高了保护工作的力度和质量。例如:早有 “京杭运河第一闸”美誉的广源闸的保护。广源闸是存世近800年、孔宽6米的单孔闸,河道展宽后,施工单位开始的方案是准备把一侧边墙拆掉,移建到对岸重新。专家论证认为;这样做,虽保留了文物的部件,但完全毁坏了原貌。最后,确定的保护方案是旁开通航河道,整体保留了古闸。又例如:历史悠久,素有“长河观柳”的北京城西北角美景的长河,两岸遍植垂柳,蜿蜒曲折地穿过紫竹院。是与北京东南城角“天坛看松”美景的天坛对应。在施工中曾有拓宽调直的方案,经专家论证,基本上保留了古河道原貌。

这些水文化遗产经过水主管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得以保留,但是,还没有经过进一步保护论证、评估,也还没有确定保护级别,尚只能作为一种文化景观而存在。实际上,如果不能正式成为保护单位,对文化遗产本身的安全仍会有后顾之忧。

三、对水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论述中,将“传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任务。还提出了“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具体要求。十七大报告为今后如何弘扬水文化、保护水文化遗产明确了方向。为提高水文化意识,促进对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最近几年,水文化工作在水利系统内推开,水利部领导对水利文化遗产保护和水文化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2009年水利部首届水文化论坛上,陈雷部长发表了重视水文化工作的重要文章,将弘扬水文化提高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要在我们的工作中树立科学观、文化观,还要从具体工作做起。为此,对水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弘扬水文化、保护水文化遗产从水利工作者做起

目前,有些省、市、地区水利水务部门,在加强水文化意识和保护水文化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例如:2000年浙江余姚市水利局建立了水利志书收藏馆;2002年浙江绍兴市水利局在长时间策划、收集、保护绍兴地区散落民间的水利文物的基础上,恢复、保护了环城运河、运河故道,建立了运河文化园;2009年山东滨州市水务局广泛收集可移动水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内容丰富的滨州水文化馆;2009年水利部在杭州萧山建成了中国水利博物馆。这些都是各级水主管部门主动抓水文化建设的有力措施。说明水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利工作者是主动积极参与和积极承担的,水主管部门对保护工作作出了贡献。水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坚持下去,不能等待和依靠其他部门去做。

建议把水利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作为重点普查内容列入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中。

(二)水主管部门应该介入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过去,所有文化遗产基本上是有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从前述的文物部门保护重点的分析来看,恰恰把水利管辖范围的一些文化遗产忽略了。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水利工程专业性过强,以及水文化遗产许多都是仍在发挥作用和正在使用中的工程所致。

根据这种情况,水主管部门应该主动介入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文物主管部门共同保护与管理,这样可能会更为有利。

(三)对于在用的水利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的建议

根据2007年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有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也属于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这意味着,有些近现代重要的有价值的在用的水利工程,也将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对象。

由于这些近现代代表性的水工建筑物,大多是正在发挥作用的新文化遗产,它和已失去作用的古代文化遗产相比,存在着保护方法和管理制度上的很大不同。建议由水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共同评估,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共同实施保护和管理。

(四)重视河道生态治理中保护遗产和融入水文化因素

现在,不少城市都在进行河道的生态化治理。根据北京永定河生态走廊建设规划的经验,建议在治理过程中把水文化遗产保护放在首位,把具有流域特色的水文化因素融入生态治理当中去。因为,单纯地生态治理,只能恢复了绿色和生态环境,从而展现“自然”。如果,在生态治理中能把河道的水文化遗产保护好,显示其文化特色,展示其文化景观,就是在自然的生态环境中融入“灵魂”,提升了河道治理的文化品位。应该说“水文化与生态恢复的结合”才能使河流有生气,才是更接近真实地恢复河道的历史本来面貌。

4.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 如何保护文化遗产

1、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执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3、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4、加大宣传。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5. 如何保护和开发物质文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力度的加大,其中布局文化遗产展厅设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热潮。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因此在文化遗产展厅设计中,必须结合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性以及周围环境来进行展示。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 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
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
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延续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二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要科学设置认定标准,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也列入其中,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传承人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行等级考核,调动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要构建完善的遗产申报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递进式申报,以保证我国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确保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大放异彩。

6. 水东宋氏土司文化的起源发展,主要是发展,字数越多越好

水东宋氏土司,号称明代贵州四太土司之一。因为长期统治今鸭池河以东(今贵阳地区及龙里、贵定等地)而得名,由于其衙署长期在洪边寨(今乌当区新添寨镇),又名洪边宋氏,又由于元末明初任贵州宣慰使职,故而又称宣慰宋氏。

据开阳县文物管理所的何先龙考证,水东宋氏原籍镇州(今河北正定),隋代随军人黔。隋末唐初成为西南着名土着大姓,公元620年,置蛮州于巴江县(今开阳县),以宋氏大姓为蛮州刺史和巴江县令,号称蛮州宋氏,即为水东宋氏前身。

唐末五代时,乌蛮攻占蛮州等地,蛮州宋氏被逐出蛮州。北宋初,真定(即正定)人宋景阳奉命征战都匀、蛮州等处,将乌蛮逐出蛮州,宋廷随后设置大方谷落(土语“蛮州”)总管府,以宋景阳为都总管,宋景阳即为水东宋氏始祖。元代,宋氏后裔宋隆济因不满元朝暴政,于1301年(元太德五年)7月起兵抗元,附近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响应,抗元队伍多次击败元军,控制了新添(贵定)、播州(遵义)、水西(毕节一带)、乌撒(今威宁)、乌蒙(云南昭通)、普安(今盘县)等广大地区。1302年,元军采用各个击破策略将蛇节等其他义军镇压下去,但宋隆济退至蔺州水东(今四川叙永一带)坚持抗元斗争。1304年,宋隆济被其侄宋阿重出卖,被生擒献于元朝,抗元运动最后失败。宋阿重则受任为顺元宣抚同知,设衙署于同知衙(今双流镇白马村同心),同知衙即由此得名。自此,宋阿重取代宋隆济统治水东,不久升宣抚使,率章政事,卒后赠贵国公,谥忠宣。子孙世袭直至明末被革除止。

明初,宋阿重孙宋钦与水西霭翠归附明朝,明朝以二人同为贵州宣慰使,明令二人同迁贵州城,明确安氏冶水西十五则溪,宋氏治水东十二马头。当时由于贵州安、宋、田、杨四大土司势力强大,鼎足而立,明王朝便加快了建立贵州省的步伐。1381年(明洪武十四年),明朝大军三十万取道贵州平定云南时,即留重兵驻守贵州,于次年设置了最高地方军事机关贵州都指挥使司。1425年,宋氏土司主动将衙署由贵州城迁往城郊的洪边寨,以实际行动地支持明王朝在贵州省加强统治。

1484年,宋昂长子宋然袭任贵州宣慰使职,1621年宋万化袭土司职为明代十八任土司。次年,宋万化随水西安邦彦反叛,先攻下龙里,继又参与围攻省城贵阳。1623年在羊场大塘被擒斩,其子宋嗣殷擅袭土司职又叛,后明军攻破宋氏老巢洪边寨,宋嗣殷将衙署迁杨黄寨(今开阳县城),1630年又被擒斩。明朝于1631年革除宋氏土司职,以其所辖水东十二马头地置开州(今开阳县城),结束了水东宋氏对水东地区长达千余年的统治。
水东宋氏的形成
水东宋氏原籍镇州(河北正定),隋代入黔。隋末唐初成为西南着名大姓,公元620年(唐武德三年)置蛮州于巴江县(开阳县),以宋氏大姓为蛮州刺史和巴江县令。号称蛮州宋氏,即为水东宋氏前身。唐德宗统治期间(780~804)蛮州刺史宋鼎曾两次朝见并贡朱砂等方物。唐末五代时,乌蛮攻占蛮州等地,蛮州宋氏被逐出蛮州。北宋初,真定(正定)人宋景阳奉命征都匀、蛮州等处,将乌蛮逐出蛮州,宋廷设置大万谷落(土语“蛮州”)总管府,以宋景阳为都总管。

南宋时,宋永高势力强大,先后攻下谷龙(龙里谷龙乡)、新添(贵定)等地,雄据一方。宋朝于1209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命宋永高为贵州经略安抚使,并迁居矩州(贵阳),从此矩州改名为贵州,并作为正式行政区划名称沿用至今。

宋永高奠定了水东宋氏的雄厚基础。宋末,由于罗施鬼国鬼主(水西安氏)势力强盛,与宋氏不时相争,宋朝便明确划分水东、水西地段,并明令宋氏治水东,水东宋氏初步形成,到明初更明确宋氏治水东十二马头地,水东宋氏正式形成。
宋隆济领导的元代西南地区最大规模抗元运动
元代,顺元(贵阳地区)曾发生过西南地区最大规模的抗元运动,而抗元运动的发起人和领袖则是水东宋氏土官宋隆济。宋隆济(?~1304),元代水东(开阳县)人。元初任雍真葛蛮(今开阳县双流境)土官,因不满元朝暴政,于1301年(元大德五年)7月起兵抗元,附近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响应,先后攻下雍真等处总管府(开阳县城)和底窝紫江等处总管府(今禾丰乡马头寨),缴获“雍真等处蛮夷管民官印”(现藏于黔西文管所),继又攻下贵州(贵阳),杀死知州张怀德。

同年9月,水西奢节起兵响应,元廷震动,抗元队伍多次击败元军,控制了新添(贵定)、播州(遵义)、水西(毕节一带)、乌撒(威宁)、乌蒙(云南昭通)、普安(盘县)等广大地区。元朝急调四万大军前往镇压。1302年,元军采用各个击破策略将蛇节等其他义军镇压下去。但宋隆济退至蔺州水东(今四川叙永一带)坚持抗元斗争。1304年,宋隆济被其侄宋阿重出卖,被生擒献于元朝,抗元运动最后失败。宋阿重则受任为顺元宣抚同知,设衙署于同知衙(开阳县双流镇白马村同知衙),同知衙即由此而来得名。自此,宋阿重取代宋隆济统治水东,不久升宣抚使,平章政事,卒后赠贵国公,谥忠宣。子孙世袭直至明末被革除止。

7. 如何保护和推广传统民俗文化在网络时代

1、整合行政资源,理顺文化管理体制。目前我国文化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文化管理模式虽然具有诸多优点,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政府层面的多部管理,造成部门利益纷争。这种多部门的管理体制往往因部门或地方价值取向差异而产生标准冲突和利益纷争。这种冲突和纷争往往又在客观上给文化管理和经费的筹措带来了困难。二是支持性机构的缺乏,造成保护力量单薄。三是遗产单位与相关机构关系缺乏规范,造成保护机制不顺。正是由于上述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了中国文化事业面临着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整合行政资源,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可以借鉴当前税务、工商等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建立文化垂直管理体制,这样既加强了对文化发展与保护的整体协调性,也为文化管理与发展的经费筹措提供了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的政策、法律和措施。包括建立奖励机制、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生产合作等政策,设立专门的发展基金,鼓励文化创作,培植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促进文化产品生产,打造有代表民族文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品牌。同时,完善文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营造干净的文化发展环境。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工作必须立法,应用法律来保障文化发展权。通过立法切实地使民族文化得到保护与发展,这一点在目前民族文化消失较快的全球化过程中显得十分迫切,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应是强制性的。有了法律,对民族文化如何保护与发展就有了依据。目前我国有关文化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还十分欠缺,目前仅有《文物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以及一些保护条例。法律的缺失给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弊端。
3、进一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价值,唤起广大民众的文化发展与保护意识,激起最广泛的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的社区参与。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首先要唤起各民族人民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珍重与保护意识,有了这种自觉意识才能有效地使民族文化得到保护。目前在很多民族中,人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价值还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认为民族文化是落后的东西,并不主动参与。事实上政府所做的工作并不能取代民族文化发展在一个民族中的民众角色,只有各民族人民的广泛参与,才能真正体现各民族的文化权,才能有效推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4、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为民族文化发展创造有利的传播环境,特别是加强民族地区
和农村地区文化传播媒介生态建设。全球网络时代的媒介生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信息传播遍布全球;受众遍布全球;人人都可以成为传者;全球范围的即时传播;海量的信息传播;信息的良莠不齐。这种媒介生态给民众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为民族文化发展创造有利的传播环境。
5、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传播网络建设。互联网传播是当前信息传播的最重要途径。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技术,占领了互联网传播的制高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充分利用现代卫星技术、跨国电视网络和互联网技术,迅速抢占国际文化传播高地,加强民族文化对外传播,扩大民族文化的国际化影响,唤起民族文化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有了民族文化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才有发展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动力。

8. 宋氏起源(完整版)

根据《千家姓查源》的记载,宋姓出自战国时期,商朝纣王的庶兄启,被周武王封于宋,建立宋国,他的子孙以国为名作为姓氏,从此有了宋氏。而根据《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殷王帝乙的长子启,被周武王封于宋,传到三十六世孙君偃时,为楚国所灭。历史上的宋国是周代诸候国,在今河南商丘一带。望族居于西河郡,就是今天的山西省离石县。而《百家姓》上则注明居于京兆郡,即现在的陕西省长安以东。

不过,宋氏固然是源自以国为姓的宋国公族,但却不是纣王的直系血脉,而是纣王的长兄微子启的苗裔。微子启是殷商帝乙的长子,商的始祖契,又是帝喾高辛氏之子,帝喾又是黄帝的曾孙,这样追溯下去,宋氏应该是光荣的黄帝直系子孙。

宋姓的发源地在今天的河南商丘一带。秦汉时期主要繁衍于北方地区。隋代以前,宋氏分布于今河南、湖北、河北、山西、陕西、江西、山东、甘肃、安徽、浙江等省。唐初,有河南宋氏随陈政、陈元光父子入闽开漳,在福建安家落户。此外,宋氏已扩展至今四川、广西及北京市的一些地方。宋高宗赵构南逃,有中原宋氏随之徙居今浙江、江苏、湖南,后来有的又迁至广东的五华、梅州、潮州等地。五代,南迁于湖南的宋氏有一支融入了当时的少数民族。

从清代康熙末年开始,闽粤宋氏陆续有人移居台湾,进而又有远播海外者。

总的来说,唐代以前,宋姓南迁繁衍不那么广泛。到了宋代以后,宋姓就遍及大江南北了。
参考资料:http://songlao4.home.sunbo.net/show_hdr.php?xname=9NVM801&dname=&xpo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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