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我们有哪些经验和问题
继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后,党的十七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文化软实力”的概念,并明确强调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在文化软实力提升和文化影响力增强的过程中,当今时代与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尽管依靠政府主导、政府补贴的传统“文化交流”模式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文化出口的意义变得更为重要。
发达国家在依靠文化出口提升文化软实力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早在“一战”期间,美国便极力推动本国电影占领世界电影市场;2006年4月28日,日本外相在《关于文化外交的新构想》中,明确提出“动漫外交”战略;2006年1月17日,韩国总理李海瓒主持会议,专门讨论的是“韩流”产品世界化问题。美国大片、日本动漫、“韩流”电视剧等等,都是在国际文化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这些文化产品在走出国门的过程中,依靠的恰恰是文化出口的方式,它们能够占领世界文化市场,其中当然有着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背后推动,但更重要的是文化产品本身的强大竞争力。
第二,大城市(尤其是首都城市)在一国文化影响力提升过程中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
吉布森等人的研究表明,当代文化生产在城乡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在就业、投资、产业集结等方面,大都市占据主导地位,并且,首都城市远远高于非首都的其他都市。在美国,50%以上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集中在人口100万以上的都市里,更严格地说,主要是集中在两个中心:纽约和洛杉矶。1998年,悉尼在文化产业方面提供的就业机会占到整个澳大利亚的30%以上,而悉尼文化产业的产值占到整个澳大利亚的32.2%。 从就业方面看,伦敦占整个英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6.9% 。瑞典的文化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国职位总数的9%)大多集中在斯德格尔摩 。在日本,东京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占日本文化产业就业总数的16%。进入21 世纪以后,国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是呈现出跨国资本运作、产业结构高度提升、产业分布组群化态势,在一些国际性的大都市周边产生出带有全球意义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北京未来的工作重点。2006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812亿元,占GDP比重10.3%,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北京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作为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首都城市,北京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一个正确选择。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面向国际市场、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提升,会对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起到非常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北京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势明显
(一)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
作为一个有着800 多年建都史、2000多年历史的城市,北京有着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北京不仅有故宫、颐和园等丰富的以物质为载体的文化,更有京剧、曲艺、美术工艺、传统医药、民俗等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使北京有了自己独特的符号,有了可供挖掘的历史文化金矿。除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外,北京也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交汇处,并在这种多元交汇中呈现出独特的文化特色。北京有以中关村为代表的数字等高科技文化,有全国最大规模的书画、古玩等艺术品市场,更有全国最高水平的文体演出盛事。
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北京诸多文化行业在全国独占鳌头:北京地区出版的图书约占全国总量的1/2,音像制品占1/3,期刊占1/4,报纸占1/5,电视剧出品(部)集数和电影产量占全国1/3 以上。在出口方面,北京文化创意产品出口规模也日益扩大,尤其是软件、图书、影视等行业的产品出口量居全国前列。2001年北京文化产品出口量约占全国的30%;2004年约占40%,年增幅20%以上。2006年北京实现海关软件出口3.56亿美元,占全国海关软件出口的1/3。
(二)创新能力全国领先
创新能力是当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北京作为全国首都,不仅具有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在科技创新、知识创新等方面也都位居全国前列。在专利授权量方面,2000年北京的专利授权量为5905件,2006年为11238件,增长了90.2%,其中发明专利2000年为1074件,2006年为3864件,增长了259.8%;在科技奖项获得方面,2005年,北京地区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5项(通用项目),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总数247项(通用项目)的30.4%。
北京的知识创新能力大大高于其它地区。在R&D投入上,2005年,北京科研机构共获得科技活动经费735亿元,占全国科技经费的14%,高居全国各地区之首。另外,北京的R&D投入逐年递增, 2006年达到5.8%,超出了同期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科研项目上,北京地区近年来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各项研究项目排名和经费使用均为全国第一。2004年承担的基础研究计划158项,占全国的41.7%,使用经费4.8亿元,占全国的46.1%;承担的863计划1227项,占全国的 32.1%,使用经费27.9亿元,占全国的30.0%;承担攻关计划716项,占全国的35.1%,使用经费20.0亿元,占全国的13.4%;承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76项,占全国的12%,使用经费1.1亿元,占全国的13.4%。总之,北京的知识创新能力强大,在全国的优势十分明显。
(三)丰富的文化创意人才资源
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 创意资源丰富, 聚集了一大批享誉全国的文化名人、文学家、艺术家和大量创意人才。全国有400多个科技信息类研究院所及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大部分集中在北京地区。北京地区拥有独立信息机构50多个,占全国的10.7%。根据《2006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的数据,2005年北京地区拥有高等院校89所,科研机构350所,有科研活动的单位数目6481家,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有254家。北京市的人力科技资源占全国总科技人力资源的9.24%,其中高校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人员数量高居全国第一,远远超过其他地区。此外,北京每10万人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有1.7万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北京两院院士有706人;北京拥有全国1/3的研究生院、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北京培养的博士后占全国的1/3。丰富的文化创意人才资源,为北京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 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四)首都优势
北京作为首都,意味着被赋予了一个代表中国的象征符号,这个符号给北京带来的是一种巨大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首都优势是北京所特有的财富,是国内任何城市不可比拟、无法相争的无形资产。首先,首都优势为北京带来了巨大的“注意力”资源,这种“注意力”资源在当代社会可以形成一种强大的无形资产。其次,首都优势为北京带来了庞大的各种消费人流,其中,国内外高端人士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庞大的高端人员流动数量,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再次,首都优势为北京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提供契机。如北京近年来兴起的会展业、总部经济,包括2008 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带来的奥运经济,主要是靠首都优势实现的。
(五)文化创意机构数量众多,文化创意集聚区初具规模
《北京蓝皮书》的相关数据表明,目前在全国573 家出版社中,有237 家在北京,占全国出版社总量的41.36%,而从出版量、种类上,北京市的图书出版业所占比例将近全国的一半,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提高。由于北京拥有全国最集中的作者资源、媒体宣传资源和市场影响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版发行集团都纷纷北上,在北京建立分支机构,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北京成立贝贝特公司、长江文艺出版社成立北京发行中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世纪文景图书公司等,这些都已经成为全国性的知名品牌。此外,相当一批外地的民营图书公司,也将企业总部迁往北京或在北京开展业务,如山东世纪天鸿、广东天时音像、福建厦门光合作用书房,以及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文化工作室等。
北京目前已经形成了海淀园的中关村文化创意产业先导基地、石景山数字娱乐产业基地、雍和文化园、电子城798 文化基地、北京DRC 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等多个创意产业集聚区。另外,东城区文化产业园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三辰卡通动漫网游产业基地、朝阳公园文化园区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正在规划建设之中。
(六)奥运机遇
加拿大学者约翰·弗里德曼指出:“奥运会已经远远不只是(像始创时那样)关乎运动技能,至少从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开始,它已经变成了一桩大买卖。奥运会不仅把整个世界的注意力引向主办城市,而且正如所期盼的那样,在当地零售商、旅店以及其他服务者的口袋里留下了上亿的美钞。”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不仅能够为北京带来巨大的直接经济效益,更有长远的后续影响。奥运会使世界的目光集中在北京,为展示北京传统和东方文化神韵,扩大国际交流,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与国际对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发展的不足与隐忧
在北京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国际影响力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与纽约、东京、巴黎等国际化大都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在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战略定位有待明确,整体战略布局尚未形成
在全球化语境中,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应以世界大都市作为参照与直接竞争对象。因此,面向全球的、整体性的文化创意产业战略定位、战略布局非常重要。目前,北京市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但就整体而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国际化定位尚不明确,整体战略布局尚未形成。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在区域、全球应处于何种位置?面对伦敦、纽约、东京等文化创意产业发达的国际大都市,北京应采取何种战略步骤以应对其竞争?在起步较晚的情况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何发挥后发优势?等等,对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战略定位、发展路径和实施步骤。
(二)文化创意产业主体实力较弱,国际竞争力不足
企业是文化产品的制造者和推广者,也是文化市场的开拓者,是文化市场的主体和跨国经营的承担者。没有名牌的企业就不可能打开国际文化贸易的局面,更不可能形成国际文化的竞争力。竞争,实际上是企业实力和创造力的一种较量,培育和造就名牌文化创意企业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任务之一,唯有下工夫培育一批文化的名牌企业,才能担当起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竞争的重任。目前,北京的部分文化创意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在国内市场居于领先地位。但是,如果放眼全球,将时代华纳、迪斯尼等大型跨国集团作为比照对象,这些企业无论在规模、效益还是品牌方面,都难以与之直接竞争。
(三)配套服务有待健全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企业大多将眼光放在国内市场,原因有三:第一,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文化市场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规模,仅面向国内市场便可获得足够利润;第二,由于文化历史悠久和前期市场培育不足的原因,我国文化产品在走出国门的过程中往往遭受较大的文化折扣,文化企业采取外向型发展会面临较大的风险;第三,我国文化创意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资金、信息、管理经验和业务渠道,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我国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至今仍难以形成规模,难以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而规模经济效益恰恰是文化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北京集中了大量的文化创意企业,这些企业在北京市场也面临严峻的竞争压力,有很多企业迫切需要立足北京、面向国际市场,但是,由于政府有关部门配套服务不够完善,使得它们在走向国际市场时面临资源、渠道、资金、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三、增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的对策建议
(一)从城市营销的高度,制定增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的整体战略
全球化时代,城市间竞争日益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营销的理念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大城市的重视。“城市营销”概念来源于菲利普·科特勒的“国家营销”概念。科特勒认为,国家其实是由消费者、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实际行为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因此,国家也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像一个企业那样用心经营。由国家营销概念衍生而来的城市营销也力求将城市视为一个企业,将城市各种资源、产品和城市整体形象以现代市场营销的方法进行推广。
城市营销是一个综合概念,它是包括城市资源、产品、企业、品牌、文化氛围、投资环境乃至城市形象的全方位的营销。城市营销有三种主要的营销方式:一是“景点”营销,二是“项目”营销,三是系统整体营销。无论“景点”还是“项目”,都是静态的、局部的城市营销方式,只有系统整体营销才能真正体现城市整体形象和特征。
当今时代,在城市系统整体营销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随着当代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城市(尤其是国际大都市)至关重要的产业型态。第二,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能以直观形象的方式体现城市风貌和城市精神。第三,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大的整合作用,可以形成相关产业链,从而带动相关产业链的整体营销。第四,文化创意产业对良好创意的孵化作用,也会为城市营销方式的更新产生推动。
目前,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充分认识到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并未将其与城市营销的整体进行整合。我们认为,在政策指定和实际运作过程中,应从城市营销的高度,制定增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的整体战略,解决观念、机制和策略三个层面的问题。
在观念层面,应该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观与城市营销观念结合起来。在文化创意产业战略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城市”的整体意识和“营销”意识。文化创意产业强调创意的核心地位,强调它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城市形象提升过程中的整合效应,这是它与文化产业概念不同的关键所在。文化创意产业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也要始终贯穿北京作为一个“城市”的整体意识。“营销”意识就是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真正把城市整体形象“营销”出去。就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对营销和贸易环节的忽视是一个普遍问题。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必须充分贯穿营销意识,将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品走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作为重要战略环节。
在机制层面,应充分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推动表现北京城市形象的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在目前中国文化贸易出于严重逆差的情况下,北京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既关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会对其他城市和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建立鼓励相关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的激励机制,同时建立防止内部企业恶性竞争的制约机制。鼓励充分体现北京形象的文化创意产品生产,对好的文化创意产品给予奖励或补贴。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打破行业间、产业间的各种壁垒,以文化创意产业为龙头,以相关产业链为主体,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创造力为目标,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牢固树立“北京创意”的品牌。
在策略层面,在挖掘本市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也应充分运用现代媒体和现代市场策略。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这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优势,也是北京城市营销过程中的重点所在。在大众文化成为主要文化型态、文化贸易成为大势所趋的时代,这种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必须与现代媒体相结合,以此激活传统文化资源,并通过现代市场营销策略使之为世界所认知和了解。在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策略上,应强调以现代方式激活传统文化资源。在市场策略上,应变被动的“请进来”为“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品牌策略上,应变单纯的产品品牌为“北京品牌”,以体现北京城市形象为核心,形成相关的系列品牌。
(二)尽快落实各项鼓励政策
自北京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来,出台了各种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在2006年10月发布的《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采取了出口退(免)税、奖励优秀出口企业、培育营销网络体系等各个方面的鼓励政策。从现有情况看,这些鼓励政策仍存在着规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种种不足。有关部门应根据产业、企业的现实,尽快落实资金、税收、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等有关政策,使得各种鼓励不仅仅停留在文字上。
(三)整合产业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对接,形成合力
从已有的经验来看,那些具有强大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并不仅仅是因为产品本身的优势。在走向国际市场的初期,其背后往往存在政治和经济这两只“看不见的手”的强力推动。在政治推动方面,发达国家往往通过政治压力促使目标市场国开放本国文化市场,比如,美国便是利用WTO谈判等手段极力推动本国文化产品出口。在经济方面,那些国际竞争力强大的文化创意产品背后往往有着其他产业资本的推动,索尼、哥伦比亚、迪斯尼等大型跨国集团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它们都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依托,使得文化创意产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火车头”的作用。由此可见,没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力量作为依托,文化创意产品很难在国际市场“一枝独秀”。
由于综合国力和中国发展理念等方面的原因,北京文化创意产品在增强国际影响力的过程中,借助政治压力不太现实。较为现实的做法是: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对接,吸纳其他产业领域的资金、营销网络等资源,形成合力。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走出去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各种资源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火车头”作用,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从而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双赢。
(四)完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机制,为国际贸易人才转轨提供便利
龙永图先生在谈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时指出,中国文化产业“需要有国外生活、工作背景,取得过成功经验的,比较熟悉国外的制作方式、营销渠道、发行放映的人才” 。相关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提升的瓶颈之一,北京也不例外。
目前,北京有多家高校开设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国际文化贸易等相关专业课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专业的设置过程中,我们更多地是注重相关文化、传媒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养,在与经济、贸易对接方面存在较大欠缺。今后,在专业和课程设置方面,应着力解决文化与经济、贸易的对接,培养真正的“复合型”人才。
在完善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的同时,也应为外贸人才的交流、转向提供便利。与文化贸易相比,我国在其他产品贸易方面的经验和成就更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我国在农产品、纺织品等领域拥有大量能够熟练从事国际贸易和应对相关问题的高端人才。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对外文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充分利用其他领域已经成长起来的贸易人才是一条值得尝试的捷径。对内,可联合文化、外贸等有关部门,对优秀贸易人才进行登记备案,根据其意向选择对其进行文化创意产业的有关培训;对外,可由政府部门牵线,促成国内机构与国外文化企业的联合、交流,邀请有关人员为国内非文化产业方面的高端贸易人才进行培训。另外,也可设立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定期组织其他领域的国际贸易人才参加。
(五)明确目标市场定位,针对目标市场加强调研与合作
一般物质产品的消费具有人类共通性,比如,中国纺织品物美价廉,这一点对于所有国家都是如此——不管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非洲落后国家。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按照同一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纺织品出口到不同国家。然而,对于文化创意产品来说则并非如此。文化创意产品以其中蕴涵的文化内容为根本,文化创意产品的内容若与目标市场国的价值观、审美趣味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该文化产品就不可能在目标市场国取得成功。因此,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应首先明确目标市场定位,并针对目标市场加强调研与合作。
早在1927年,美国商务部便发布过一份由驻华使领馆人员提供的中国市场调研报告,该报告对“中国电影趣味”的把握相当细致,特别提醒制片人“三角恋爱和两代人冲突的题材因违反传统伦理而不受中国人欢迎”,还将“大团圆”、“善恶分明”等归纳为美国电影能够占据中国市场的原因。对目标市场国文化习惯、文化市场的深入了解,是美国文化产品能够风靡世界的原因之一。
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的过程中,也必须有针对性地了解目标市场国的文化习惯和文化市场状况,做到有的放矢,根据目标市场国的实际情况制作、发行文化产品,从而做到事半功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具体措施方面,可组建专业性调研机构,对世界各国文化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定期发布各国市场调研报告,供业界参考;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也可将归国后提供演出总结报告、参展总结报告等国外市场信息作为条件,收集国外文化市场的有关情况,既方便管理部门的宏观统筹,也能在以后的有关申请中向申请企业提供建议和指导。
中国古人云:“借势胜于造势,借力强于发力。”加强与目标市场国的合作,挖掘合作方的资源优势,为我所用,将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六)着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大型文化创意企业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文化贸易的主导地位开始从一国政府转向跨国公司。新闻集团、时代华纳、迪斯尼等大型跨国文化集团在国际文化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十分明显。在规模经济效应的作用下,这些大型跨国集团可以集中资本、技术和人才的优势,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链,然后以多种形式向全球的文化市场大量推出,获得竞争的优势。在跨国公司成为全球文化贸易真正主体的今天,国际文化市场竞争也成为一种“巨人”之间的竞争,如果没有自己的大型跨国文化公司,将难以真正实现“走出去”的战略目标。
鉴于北京市文化创意企业规模普遍不大,综合实力不强的问题,应鼓励本地企业之间、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集团。在企业整合充足的过程中,应将行政性整合与市场整合加以统一,使企业整合之后真正能够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改变国内文化企业整合的政府运作模式,以免形成“大而不强”的局面。
Ⅱ 何为“文化折扣”
“文化折扣”是加拿大学者Colin Hoskins Adam Finn Stuart Mcfadyen在《全球性电视和电影》(Global Television and Film an Introction to be Economics of the Business) 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指在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产品如电视剧、电影会因为其内蕴的文化因素不被它民族观众认同或理解而带来产品价值的减低
Ⅲ 如何传播文化
我们怎样传播民族文化?
面对“文化折扣”,西方学者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以最简单的文化内容,从而最大化受众群。陈雪飞说,这是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美国通俗文化经过多年实践所得出的结论。
难道就只有这一种办法吗?
在陈雪飞看来,显然不是的。好莱坞的方式对于传播传统文化而言,绝对不是良方。无论从必要性和可能性来说,传统文化都应该保持自己的“主体”自觉性,利用好亲缘文化圈,也就是说,每种文化都要塑造好自己的“多元一体”共生格局。
姚遥则更明确指出,我们需要的不是去缩减民族文化的内涵,而是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的解读,用国际通用的话语和技术去阐释中国的深层价值观,而不是只去展示某种物化的符号。如果只是简单地展示传统文化,不对它进行现代化的文本转化,恐怕最终的效果适得其反。他举例说,自己曾经遇到一位天津的翻译专家,这位专家在年轻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翻译难题——“四喜丸子”是一道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名菜,但是如何把“四喜”翻译给外国人呢?他开始时直接将其翻译作“四件喜事(Four Happy Things)”,未加任何阐释与介绍,很多外国人听后都无法体会这道菜名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往往报以疑惑与失望的目光。最终,当年年纪尚轻的翻译经过苦思冥想,灵机一动想到了中国古人描摹“人生四大喜事”的一首诗,并作了更深层次的解读:“久旱逢甘霖——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乡遇故知——人与社会的关系”、“洞房花烛夜——人与家庭的关系”、“金榜题名时——人与事业的关系”,由此阐释了中国人的生活理念与价值追求,最终获得了很多外国人的普遍共鸣。
周鑫宇说,我们推广中国文化必须要以对别人有帮助为目的,不能为了推广而推广。如果一个人总是向陌生人介绍我是谁,而且最终的结果又是让他人觉得我们不一样,那就很难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只有我们利用中国文化的思维方式、解决方案真正的帮助了别人,中国传统文化才能为别人所接受。否则,任何在交流过程中,直接的、刻意的传播中国文化的形式都很难有很好的效果。同时,他也相信中国文化有能力解决当今人类所面临的很多问题。
姚遥同样对中国文化充满信心,不过在他看来,对外传播的重点依然在于中国与西方传统大国的不同之处。如果我们对外传播的形象过分地与西方求同,恐怕不但已经输在起跑线上,而且西方人也不会给予尊重和祝福。西方大国很清楚自己的崛起之路是如何走出来的,与西方强求一致、丧失自身特点,中国只能成为他们警惕与怀疑的眼中钉。遗憾的是,未能深刻理解中国不同于西方的文化传统与外交理念,恰恰是当下很多机构与专家在开展公共外交时,落下的关键一课。姚遥举例说,前年有一部电影叫《中国合伙人》,一度非常火,有人说“这就是中国梦”,然而更多的人则存有疑问——这到底是中国梦,还是中国人的美国梦?如果我们费了很大力气去对外表达,但其中蕴含的却都是西方的理念,恐怕不但得不到西方的尊重,更会失去亚非拉人民的支持。
姚遥指出,习主席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我们要对外传播的国家形象必须有中国的特色,具体说包括四个层面:第一是文明大国的形象,第二是东方大国的形象,第三是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第四是社会主义大国的形象。这些形象特点与传统的西方大国不一样,体现的是具有中国文化传统的道义基础:对内要亲民爱物,各民族人民要和谐共处;对外要济弱扶倾,永远不能恃强凌弱。帮助那些依然贫困的欠发达国家共同发展,做那些传统西方大国所从来不愿做的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承千年的价值观,我们理应目标明确地精心阐释和大力传播——当然,这并不妨碍对外传播技巧的最高境界是“润物细无声”。
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将对外传播的民族文化进行现代化的阐释与解读,使其能够更深层次地为其他国家的民众所理解。至为重要的是,我们对外传播的传统文化,终究还是要客观体现出我们和西方国家所本身存在的理念不同。在这种文化和理念的影响下,我们才能够塑造出对内亲民爱物、对外济弱扶倾的中国形象,才能够号召更多国家与中国一道努力,成为真正负责任的新型大国。
Ⅳ 如何解决企业的文化冲突
参考一些
企业并购中文化冲突原因及整合解决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5:18 新浪财经
要讨论如何在企业并购后进行文化整合,则必须先了解并购后企业文化整合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才能有的放矢地根据这些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企业文化冲突的体现
一、经营理念的冲突
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理念,优秀企业往往着眼于长远,制定适宜的远景战略规划;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诚信经营,追求“双赢”或“多赢”。而有些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发展;生产经营过程中,热衷于一次性博弈,目光短视,较少顾及企业信誉,更谈不上企业品牌的创建。因此,企业并购后,可能在经营理念上并不统一,从而产生冲突。
二、决策管理方面的冲突
由不同的经营思想导致企业决策机制的迥异。有的企业长期以来习惯于集体决策集体论功过以及集权管理;有的企业则强调分层决策独立决断和个人负责,以适应市场快速多变的要求。这种决策机制的冲突在来自不同的管理体制的领导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价值观方面的冲突
共同的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冲突往往表现为更深层次的更广泛范围的矛盾。价值观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它决定着人们的行为准则,构成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不同国家和民族有不同的价值观体系,每个人也会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独特的价值观。企业并购时,企业文化冲突首先集中反映在员工个体不同的价值观上。具有差异性的价值观接触在一起,必然会相互摩擦、相互碰撞,每一个体都出于本能,极力维护自己长时期形成的价值观,轻视别人的价值观,使之不能形成统一的行为准则。
四、劳动人事方面的冲突
基于经营思想和价值观的差异而导致用人制度的不同,也会成为冲突的前沿。一些企业在选人用人上长期习惯于套用行政机关那套衡量标准,片面强调政治素质、职务对等、个人历史、人际关系等。因而选拔的企业管理者不一定有管理才干。而优秀企业已经打破这种用人制度,更多地强调创新素质,强调贡献、成就和企业管理能力。认为只有这些素质才是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由此形成的观念冲突,不仅给企业重组后的管理本身带来矛盾,也给员工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惑。
第二部分:产生冲突的原因分析
在并购后的企业文化整合中主要会在以下三个方面出现问题。
一、并购前缺乏文化整合规划和周密计划
根据科尔尼公司对全球115个并购案例的跟踪分析和调研,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失败风险最高的有两个阶段——一个是事前的战略策划、目标筛选和尽职调查,另一个则是合并后的整合阶段。约30%的被调查者认为收购前的计划阶段是十分关键的,而这部分工作恰恰是中国企业目前普遍不够重视的,尤其是其中企业文化部分的并购整合计划在目前中国企业的整个收购整合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近期所服务的某四川地区客户(下称A公司)被其母公司(下称B公司)收购的案例非常典型地代表了目前国内企业并购对企业文化整合重视不够的现象。
A公司从事汽车发动机关键核心零配件的生产制造,被收购以前在所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是该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被现在的母公司所收购。B公司是湖南省某大型酒店集团,在湖南省内所经营的酒店业绩独树一帜,遥遥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出于增长和分散风险的战略考虑,B公司对A公司进行了收购。
A、B公司所处的地区文化和行业特点相差甚大,然而在并购之前B公司根据其以往在同行业内的收购经验,仅仅只针对A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并没有考虑到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给二者之间的整合将带来的问题,更没有考虑如何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因此在并购后一直到现在因为种种文化、理念上的冲突使得当时的行业龙头企业人员流失严重,目前正处于被竞争对手远远抛在身后的尴尬境地,甚至在去年还一度濒临破产。
二、.缺乏专业的整合人员对整个文化整合工作负责
在一个规范的并购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包括:目标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目标公司的中下层员工、并购结束后目标企业的新任经理和并购工作组的成员。其中并购工作组通常是由营销、财务、审计、研发、人力资源、法律等部门抽调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一旦协议达成后,这个工作组就可以迅速解散,成员返回到各自的日常工作中或者进入为下一次并购业务而组建的并购工作组。因此,被并购企业的整合工作实际上常常由新任领导者组织开展。但不难发现,这种方式存在很大弊端:一是企业新经理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整合工作中去,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职责。与文化整合工作相比,他更加关心新企业的利润率、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率等。二是新任经理在企业中的绝对权威极有可能影响整合的顺利进行。因为在整合期间,中下层职工迫切需要了解并购公司的基本业务情况和运行机制,需要有一个能与并购公司进行沟通的桥梁,新任经理的时间、精力有限,要求其进行这些细致的工作并不现实。因此,在实践中对于上规模的收购双方而言需要引入专门的整合人员岗位,并赋予一定的权限以保证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但遗憾的是,目前的整合实践中,许多并购企业都没有为整合而设立的专职岗位。
三、信息沟通做得不好,整合方式简单粗暴,达不到协同效应
在整个文化整合过程中,被并购企业的员工迫切想知道并购的最新进展,想知道新公司未来的发展设想,想知道自己在新公司中的位置,但遗憾的是,在整合实践中,这方面的工作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员工得不到这方面的详细信息,相反却是谣言满天飞,使企业内部充满了焦虑、动荡和不安。一方面,并购方没有建立一条顺畅的正式沟通渠道,信息的传递和反馈都出现了问题;另一方面,并购方的经理们也不情愿与被购方的员工进行交流,因为他们无法回答后者提出的许多问题,这样可能就会造成致命的错误。麦肯锡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许多被购并方离职的员工承认,他们之所以离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缺少关于并购的任何信息,他们不知道并购的最新进展,不知道自己在新机构中的位置,也从来没有指望能够在新公司中得到满意的职位。
另外很多企业在实施完收购后,虽然也考虑了文化整合的问题,但是由于采取的整合方式过于简单、粗暴,把相应的管理模式、运作制度简单、强制从收购方复制到被收购企业,没有通过足够耐心的沟通和培训来引导二者文化的融合,从而引起了被收购方员工的抵触情绪和强烈反感,也容易导致并购的失败。
第三部分:如何进行并购后的文化整合
针对上述发生文化冲突的种种主要原因可以有效地采取适当方法对文化进行整合。
一、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并尽早制定周密的整合计划
文化整合具有很强的实务性,需要考虑并购的具体情况,而且比较复杂,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整合开始前,需要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加以控制。
在为并购进行尽职调查阶段就应该开始为两个企业日后的文化整合做打算。虽然有律师和会计负责对有关财务和法律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但还要组成专门的整合小组,负责研究企业的信息系统、人力资源、运营现状、客户服务及其他重要业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购方要聘请专门顾问来研究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并与自己企业的相比较,确定其企业文化的类型和特点,再根据并购目标确定文化整合模式。
二、引入专职的整合人员
如前所述,由于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进行整合有诸多难度和微妙之处,在整合过程中引入专职的文化整合人员,对很好的完成整合工作大有益处。专职整合人员全权负责购并后的整合业务,在确保将两个企业的业务运作在期限内完成有效组合的基础上,负责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并使母体企业的员工能容纳被收购企业等等。整合专职人员的职责可以概况为四个方面:推动整合进程,搭建整合机构,促进企业内外交流,保证短期见效。
由于并购个案的特殊性,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企业的整合是相同的。因此对专职整合人员而言,没有固定的职务说明,也没有固定的工作界限,专职整合人员必须凭借自己的工作热情和经验尽快进入角色,自我定义其工作职责,每一天做什么,关注哪方面的问题,与谁联络,如何使价值增值等等。这要求专职整合人员必须有极强的独立判断能力,还要善于倾听,知道何时介入,使事态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母体企业的深入了解也是专职整合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他能够向大家阐释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文化,谁有什么样的权限,找谁能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专职整合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人格魅力和感召力,人际交往能力强,容易使人产生信任感;(2)对文化差异十分敏感;(3)不拘泥于自己原来日常工作领域的整合,而且应有全局观;(4)对于跨国并购企业的整合,还需具有扎实的外语功底。
三、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这种“安全岛”效应便会发生,员工们会退回到最熟悉的老路,以他们从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购并没有发生一样。此后动力便会一点一点地消失,出现怠工、工作逾期甚至拒绝工作。一旦这种效应形成,再进行交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因此,在整合过程早期建立交流特别工作组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助于在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东中消除疑虑和不确定的感觉。
在整个整合的过程中,沟通都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可以说,整合中出现的许多误解和对抗,都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并购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沟通渠道,保证各类信息在正式渠道中的畅通,应有机会让员工清楚整个并购的大致情形,如股权的变化、未来的经营方向等等。通用电气财务公司提倡在员工中间搞一次48小时的闪电沟通,向他们解释合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基本原则、预计利润以及对生产力的影响。思科(Cisco)公司是另一家有丰富并购历史的企业,他们在并购后马上向被并购企业的员工发放一份文件夹,内有新企业的拥有者的基本信息,思科高层经理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还有一份8页的图表,用来比较两个企业的假期、退休、保险等福利待遇有什么不同。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做法,可以在文化整合过程中加以应用。
第四部分:文化整合的类型
文化整合并不是一定要消灭被并购企业的文化,相反,如果被并购企业的文化属于强势,还应该加以强化,以保证被并购企业的正常高效运行。就如IBM保留了莲花公司充满活力的企业文化一样。在文化整合的具体操作,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视双方企业文化,二是加强沟通,三是促进相互适应。
企业重组中的文化整合类型,主要由双方企业文化的强弱程度、相适应性以及企业重组的战略目标共同决定。不同的企业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文化整合。根据并购双方企业文化的变化程度及并购方获得的企业控制权的深度,企业文化整合主要有四种模式:替代式、融合式、促进式、隔离式。
1、在文化强势企业重组文化弱势企业的时候,往往采用替代式的文化整合模式。强势企业向弱势企业输出自己的管理模式和文化模式,促使弱势企业的文化发生根本转变,最终以自己的强文化取代对方的弱文化。被并购方完全放弃原有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假设,全盘接受并购方的企业文化,使并购方获得完全的企业控制权。鉴于文化是通过长期习惯根植于心灵深处的东西,很难轻易舍弃,这种模式只适用于并购方的文化非常强大且极其优秀,能赢得被并购企业员工的一致认可,同时被并购企业原有文化又很弱的情况。
2、在文化各有特长,谁也不具备替代对方文化的并购双方之间的文化整合一般较适合采用融合式的文化整合模式。这种文化整合模式适用于并购双方的企业文化强度相似,且彼此都欣赏对方的企业文化,愿意调整原有文化中的一些弊端的情况。在整合过程中并购双方在文化上互相渗透,都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相互学习和吸收对方文化的优点,在文化上相互同化,使两种不同的文化最终复合成为一种更优秀的新型企业文化。
3、在并购双方中如果被收购方的企业文化较强,更为优质,较适合采用促进式的文化整合模式。收购方的优质文化在强度上相对较弱,被收购企业的劣质文化在强度上相对较强,收购企业既要增加本企业优质文化的强度,又要改造被收购企业的劣质文化,使收购双方都形成一种新型的优势强文化,更适应双方合作和促进企业发展。这类兼并往往会受到很大的阻力,而企业经营者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另外,在各种企业并购类型中,还存在双方特点差异太大,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甚至相互排斥或对立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隔离式的文化整合模式。在文化整合的难度和代价较大的情况下,如果能保持彼此的文化独立,避免文化冲突,反而更有利于并购双方的发展。这种文化整合主要适用于某些跨国公司间或者完全不相关行业之间的企业并购重组。
企业原有文化对于文化整合模式选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并购方对多元文化的容忍度。根据企业对于文化差异的包容性,企业文化有单一文化和多元文化两种类型。单一文化的企业力求文化的统一性。多元文化的企业不但允许多元文化存在,还对此十分赞同,甚至加以鼓励与培养。因此,一个多元文化的并购企业视多元文化为企业的一项财富,往往允许被并购者保留其自身文化;与之相反,单一文化企业强调目标、战略和管理经营的统一性,不愿意被并购企业拥有与之不同的文化。
综合上面两种因素,有几种不同的组合可供并购企业选择:
1、当并购发生在相关产业(如横向兼并战略)且并购方是多元化企业时,可以选择融合式文化整合模式。此时,被并购方将被允许保留部分企业文化,同时双方努力寻求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2、如果进行横向兼并的并购方是单一文化企业,则可以选择替代式文化整合模式——向被兼并企业灌输自己的文化。
3、当并购发生在非相关产业时(如纵向一体化兼并战略和多元化兼并战略),容忍多元文化的并购可以选择促进式或隔离式文化整合模式。
(稿件来源:北大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