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什么合理化建议
一、 要加大传统优秀文化的普及。比如,在机关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编写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学习教材;在学校要开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传统文化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在企业要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等评选活动;要通过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弘扬孝贤文化和感恩文化、弘扬优良家风,推进社区、农村和家庭建设。要突出抓示范。通过好人好事的评选和推广,用榜样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力量。
二、要加大文化、文明工作的创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文明行为大教育、大劝导、大实践、大提升活动,突出细节文明建设,从身边一点一滴抓起,从一个一个具体的不良行为改起,教育引导人们在卫生习惯、交往礼节、礼貌用语、守时守约、尊老爱幼、保护环境、遵守公德等方面践行文明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政府要重视,比如,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地方文化发展。宣传部门、文化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联合战略策划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策划方案。要从能干的事情做起,尽快启动一批先导性、基础性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同时还要在推动传统文化转化创新上选好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做好融合发展文章。
四、要加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政府、社团等要引导群众增强文物保护和文化安全意识,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古镇、古村落、古文化街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研究传承基地和相关博物馆建设,使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发扬光大。
五、要创新保护方式。比如与旅游、与网络“+”相结合,让文化释放更大的能量。
六、中央领导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合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因此我们要做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
2.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健全机制、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扩大宣传,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展示场所。
1.健全机制,落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建议制订一系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安排,一定要专款专用,并对一些濒危的和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先提供支援;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和引导其市场需求。
2.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有力有效的保护和抢救。
对于一些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走保护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但走市场开发之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传承,不能片面强调市场开发,否则一方面会使没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人问津,最终得不到保护和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会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过度开发利用,使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变异和萎缩。
3.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依赖政府出资保护是不现实的,积极开拓其他保护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那么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方法就是还原于民间,通过民间艺人和民间组织世代相传。
4.扩大宣传,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展示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让群众了解和接受,就应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利用集市、庙会、节庆活动,繁荣、活跃民间传统文化;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培训活动。
保护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传播和展示作用,发挥新闻媒介、互联网的宣传作用,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3. 传统文化的保护
传统文化不是自然而然地融入先进文化的,传统总是一个特定时代的反映,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必然具有局限性,从来都是精华与糟粕并存的,保护传统文化的过程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扬弃,是一个取其精华、弃其槽柏的过程.比如封建伦理道德中的三纲五常、忠孝观、节烈观等只不过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而已.当时封建社会里流行的“君尊臣卑”、“官尊民卑”、“男尊女卑”、“父尊子卑”、“夫贵妻荣”、“母贵子荣”等也都是当时宗法等级原则的具体体现,它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这种极不平等的道德制度严重束缚了人的自由和发展,像这样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槽粕,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抛弃。而像儒家的追求仁义。道家的崇尚自然,墨家的主张兼爱互利,法家的主张依法治国等不同派别的思想不仅在封建社会中起过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社会还有其重要的作用.天人合~与以人为本、刚健有为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中庸尚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在现实中更有着不可忽略的积极意义,我们应该将其发扬光大.三、保护传统文化的关键是文化创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文化发展的空间被压缩了.这其中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传统文化本身应对不灵活、缺乏创新能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是固步自封,不求变革而落伍于时代:另一方面则身在宝山而不自知,优秀的文化财富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花木兰》的故事,被美国人拿去拍成动画片,影响跨越国界,就充分显示了民间传统文化创新的魅力。适应时代发展又是具体的,民间传统文化只有从社会经济发展中审视定位,从文化受众需求中探寻方向,从现实生活中吸取养分,从现代精神中激活情感,从文化碰撞中开拓新意,从科学技术手段中丰富形式,才能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在湖南,像湘绣、铜官窑、滩头年画、织锦、石雕、印染、竹刻、挑花裙等传统工艺,如经过现代技术的加工改进、提高,与旅游、出口“嫁接”,就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四、要想保护好传统文化就必须正确对待外来文化在如对待外来文化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照单全收,我们要运用马列主义历史地、辩证的哲学眼光和态度,去批判的吸收.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先生就在他的政论名篇<拿来主义》中明确指出: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综其两端,我认为,对待一系列西方节日的正确态度,应该是:不盲目崇拜,不迷失自我:既不全盘西化,照单全收,也不全面否定,刀枪不入:而是取其精华,弃其糟柏!西方节日受历史宗教文化的影响,大都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如万圣节、感恩节、圣诞节等。尽管宗教大都是劝人向善的,但毕竟在我们这个国度里崇尚宗教信仰自由,因此就不好对这些节日做出什么硬性规定。对于那些带有一定的西方生活情趣的节日如情人节、愚人节等,则完全可以随兴所至,“悉听尊便”,毕竟它可以给我们紧张、枯燥的生活带来一定的生活情趣,注入一丝活力。而对于那些既带有西方浓郁的浪漫情调又符合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节日如母亲节、父亲节等,我们则要大力提倡,努力推广,以不断提高民族素质,加快社会文明进程.五、保护传统文化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植政府要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加大财政投入,培养能够传承传统文化的人和民众团体。制定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复兴战略,扎实稳步推进战略决策的落实。加强立法,提高立法的质量,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效率,彻底扫除制约传统文化保护与复兴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等瓶颈.要坚决打击假借传统文化之名宣传封建、资本主义落后意识的人和组织,及时向人民群众释清保护与复兴传统文化的原因和意义。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人民推广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总之,笔者认为全体社会成员首先要从观念上充实自己,认识到一个民族的文化的重要性,强化理论指导.其次,加大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在这方面的义务。从每一个中国人做起。最后,我们每个公民要积极宣传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认可率。要自觉学习并推广、传播传统文化,坚持用传统文化约束自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立德立功立言”.
第一,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发掘与提炼,去粗取精。全面的保护难度肯定会很大,也不现实。
第二,将文化作为产业,带动经济发展,传统文化不应该成为经济发展的负担,而应该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传统文化去“养”传统文化。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还在为填饱肚子发愁,更别谈对文化的保护了。少数民族多处经济落后地区,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文字和语言处于走向消亡的边缘。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思维,吸引资本,开发当地旅游和文化产业,我想当资本遇到文化应该大有文章可做吧。
第三,将传统与现代有机的结合。传统也可以时尚,对传统的创新不是对传统的破坏,相反是对传统的传承与可持续的保护。
第四,可以设立传统文化保护的官方和民间相结合的基金会与专门组织。例如韩国的韩国文化财产保护财团,口号是连接传统和现代的石桥,成立目的在于保护、保存、普及和有效利用文化财产,创造性的启发传统生活文化。
第五,要树立强烈的文化保护意识与文化消亡的危机意识。比之韩国,中国有太多的名胜古迹与无形文化遗产,可以说根本不在同一个数量级别,我们不能因为祖先留下大量的精神财富和物质遗产便不加珍惜肆意挥霍。
4. 中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政策及现行的措施
1、赋予传统文化特殊权利
利用我国的着作权法开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权利: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不乏一定的传统文化形象被侵害的实例。
例如:六小龄童起诉网游侵害孙悟空肖像权案,利用《着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性的相关法条来保护这类具有标志性的角色一定的权利,这样在我国传统文化形象受到侵害时,即能够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保护传统文化的权益。
另外,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样应该包含其他的权利,例如: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等,所以,在立法完善对传统文化着作权保护后,也能够起到对于传统文化一定的保护作用。
2、设立相关传统文化保护的职能部门
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我国现今是由多部门协作管理的,但是,从更好、更有效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展工作的方面来看,设立一个专职的国家传统文化保护主管部门仍然是必要的。“音着协”,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着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同样,为了应对传统文化的着作权保护问题,开展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也是需要一定的职能部门的,建立一个长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用系统的观点提出一整套现实有效的措施,用于维护我国传统文化的合法权益,防止其被不法侵害。
3、传承传统文化的精神理念,进行系统性的文化教育
这里的教育既包括由国家组织的小学、中学、大学及以上的国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备基础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上述两种教育形式无论哪一种,都有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文化的责任。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针对这一状况,制定相关教育制度,将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阶段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通过进行系统性教育,让人民群众将仁爱、敬业、孝顺和诚信等价值理念内化于心,成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和精神追求。
还要借助实际的文化形式来引导受教育者。如在传统文化课程中,适当的引入文学或哲学的经典名篇。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要循序渐进,让人自然地产生兴趣,从被动学习到主动传承。同时,也要注重对文化自信的培养,通过培养文化自信,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对传统文化的弘扬中来。
4、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
“知识产权”、“着作权”是近年来,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新名词。因而,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与引导,宣传传统文化具有着作权,引导以民族艺术家为代表的相关人员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营造传统文化流传的良好氛围。
主要有以下几种建议:第一,针对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了解薄弱的情况,在学校、社区、公司开设普及班,加大人们对于传统文化了解。
第二,派遣专家、学者前往偏远地区、民族民风丰富之地,开设省、村学习班,普及知识产权,并收集传统文化,汇编成册,同时,鼓励相关的权利机构或组织,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
5、建设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保护我国传统文化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专业的部门,更需要的是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用以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权益。一个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作为保障。
通过制定中国传统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可以用国家的意志强制赋予中国传统文化以相应的法律地位、确认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体系内各项制度的普遍法律效力、信息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
5. 如何保护中华传统节日请你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一、注重传统节日应从当局做起:当局在传统文明的传承和维护上应该起到要害性的效果。关于中国传统节日的宣传、立法问题,当局和立法机关以及宣传部分的确该当立刻接纳紧要办法予以重现。传统节日都应列入国度法定假期。而关于传统节日,立法者怀有敬畏之心才是最基本的。
二、发掘文明内在,增强传统文明宣传与教育 :我国传统节日中包含着丰厚的人文精力,要鼎力发掘和弘扬。要想让民族文明资本鲜活永久,还必需在外活着俗力气的根底上,寻觅孕育内涵驱动力的平台——教化——国度层面的国民教育和微观层面的小我修行。
三、传媒应该有系统地宣传和普及民俗文化:传媒首先要重视民俗文化,也要很好地研究它。民俗文化本身就是非文字的东西,非文字的东西怎么样通过传媒把它系统化,使民俗文化的介绍成为系列的、体系化的东西,这都是文化上的积累。通过传媒对即将消失的东西进行抢救、拍摄,对还在传承的东西要细心报道、加以引导,这些都是传媒应该做的事情。
特别是在网络化的时代。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有体系化的进行宣传。首先要介绍传统民俗文化,然后请嘉宾来讲,有研究的人来讲,另外就是到基层去采风,去了解普通民众的生活和感情,这样才能从点到面鲜活地把传统知识宣传给年轻人。
四、年轻人应重新去认识传统文化,增强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年轻人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各种方式重新去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增强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我们民间还保存了很多东西,不要盲目地抛弃传统文化,我们应该回过头往后看一看,看看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至少通过传统文化应该知道我们的前辈、祖先是怎么思考的,在每一阶段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种社会正是发展到我们今天的社会,它又有一些什么新的变化和发展。
保护传统节日的意义: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节日,有助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中国的传统节日,不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充分发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文化精神,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重视传统节日应从政府做起,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加强传统文化宣传与教育,年轻人应重新去认识传统文化,增强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
6.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国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必要的科学、技术、行政、法律和财政 措施 ,确保其领土上的 文化 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财富。你对于保护文化遗产有什么建议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护文化遗产的建议
1、国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必要的科学、技术、行政、法律和财政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
2、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其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精心维护,以避免因其退化而不得不进行的耗资巨大的项目。为此,管理部门应通过定期检查对其遗产的各部分经常进行监督,还应该依据现有科学、技术和财政手段精心制订能逐渐包括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展示的计划项目。
3、任何所需进行的工作应根据其重要性,都事先并同时进行彻底的研究。这种研究应同各有关领域的专家一起进行,或由有关领域的专家单独进行。
4、国家应寻找有效的办法,对受到极为严重危险威胁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给予更多的保护。此办法应考虑所涉及的且相互关联的科学、技术和艺术问题并能制定出适用的治理对策。
5、另外在适当情况下,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应恢复其原有用途或赋予新的和更加恰当的用途,只要其文化价值并没有因此而受到贬损。
6、对文化遗产所进行的任何工程都应自在保护其传统原貌,并保护它免遭可能破坏它与周围环境之间总体或色彩关系的重建或改建。
7、古迹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由时间和人类所建立起来的和谐极为重要,通常不应受到干扰和毁坏,不应允许通过破坏其周围环境而孤立该古迹:也不应试图将古迹迁移,除非作为处理问题的一个例为 方法 ,并证明这么做的理由是出于紧迫的考虑。
8、未经专门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准兴建新建筑物,也不准对位于保护区或附近的财产予以拆除、改造、修改或砍伐其树木。
9、各成员国应制订法规,控制招贴画、霓虹灯和其他各类 广告 、商业招牌、 野营 、电线杆、高塔、电线或电话线、电视天线、各种交通运输停车场、路标和街头设施等,总之与装备或占据文化和自然遗产某一组成部分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对蓄意破坏、损害或毁坏被保护的古迹、建筑物群或遗址、或具考古、历史、或艺术价值的遗产的人,应根据各国宪法、法律和权限于以惩罚或行政处罚。此外,对非法挖掘设备应予以没收。
11、对其他任何破坏保护、保存和展示受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组成部分的行为负有责任者应给予惩罚和行政处罚。它应包括根据已有的科技标准将受到影响的遗址修复至原状的规定。
保护文化遗产向政府提建议
1.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因此,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
北京旧城整体保护仍面临严峻形势。故宫缓冲区虽然已经划定,《皇城保护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也已公布实施,但能否落实是关键。政府必须下决心坚决遏制住旧城内目前依然十分强劲的房地产开发势头,切实加强对故宫缓冲区的保护,切实落实《总规》提出的对旧城实行“整体保护”的原则,真正保护好故宫这份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2.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目前北京的遗产地存在管理部门分散、各行其是的现象。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 经验 ,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已公布《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使长城保护在法制建设上大大前进一步。其他遗产地的专项立法亦应加快步伐,使遗产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共识。在这方面,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应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放宽眼界,大胆决策,逐步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改变公益性管理单位差额补贴的经济运行方式,保护经费由政府全额拨款,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保护与眼前利用间的矛盾。
4.保护技术有待提高。
我国遗产地的高层管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提高。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重视引进先进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我国、我市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5.加强研究,扩大宣传 教育 。
世界遗产保护是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应重视和发挥志愿者及民间社会组织在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开展对各遗产地乃至整个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研究,组织编纂出版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的专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保护、珍爱祖国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北京师大附中组织学生调查北京世界遗产现状,与专家座谈,撰写论文,这一经验值得 总结 推广。
6.作好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
在防止“重申轻保”偏向的同时,要作好新项目申遗的准备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备申”,使申遗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序。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了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文化遗产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产物,它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通过对文化遗产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及其重大。
在现代国际竞争和地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各国都把经济的增长放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只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才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拆旧建新的趋势日益加快,各种古老的建筑物、遗址被现代化的机械夷为平地,各种文物被无情的摧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文化遗产也被商业化的操作,把经济利润的最大限度的获得看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在许多旅游地,商家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过量的游客蜂拥而至,这不但改变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更为严重的是给文化遗产带来极大的负担,常常遭至遗物的破坏,加快了遗存的损耗速度,缩短了文化遗产的生命。这主要还是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合理、正确的保护,加大对文化遗产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内容丰富多彩。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分为文物、建筑群、遗址三类,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32届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又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但不管怎样分类,人类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历史文化城镇和村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个世纪70到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先后通过的《关于保护历史小城镇的决议》、《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等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文献,都对历史小城镇、古村落的保护提出了相关规定和措施。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于1985年成为缔约国,并逐步建立了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主的遗产保护体系。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就已经提出要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小镇、村落进行保护。2002年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中又明确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并以法的形式确认了名镇(名村)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世界上所有文明古国都对历史的古镇和古村进行着成片的保护。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的大余湾村于今年9月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评定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它的内涵包含了文化遗产的所有分类,但是值得可惜的是,目前这个历史文化名村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合理保护。
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内容就是保护众多分散在广大名村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延续名村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地方历史文化传统。大余湾村北木兰山、东望木兰湖,距今已有630余年的历史,保存着明清建筑40余栋,作为一个历史上的村落,它几乎放映了一个未受现代化影响前的农耕文明的整体面貌,从房屋建筑、农作工具到风水理念,都透现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村面貌。通过对大余湾村保护的意义的探讨可以看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首先,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使祖先创造的物质有效的保存下来。大余湾村现不但完整的保存着40余座明清时期的建筑,目前保存完好的有10栋,保存较好的有31栋。此外,与古民居建筑共存的文物有雕花木床、钦赐寿匾、谕旨木盒、石碾、石磨、石碓、织布机、纺线车、太师椅、古瓷器,以及《余氏宗谱》、余氏名人着作等。这些都是大余湾人在改造自然,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人文文化,是祖先顺应自然创造的物质文化。它们是大余湾人也反映了一部分中国人在历史上活动的轨迹。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就是尊重我们的祖先、尊重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历史、尊重中华民族自己的文化。
其次,在现代世界文化逐渐走向汇流的社会,保护文化遗产,保存和发展祖先留下来的财富,体现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丰富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我们古老的许多文化都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象大余村这样存留完整、丰富的古代文化遗存,中国并非随处可见。大余湾建筑风格奇特,大余湾先民将建筑特色概括为: “前面墙围水,后面山围墙,大院套小院,小院通各房,全村百来户,串通二十巷,家家皆相通,户户隔门房,青石板块路,滴水线石墙,顶有飞琉瓦,檐伸鸟兽状,室内多 雕刻 , 门前画檐廊。”此外,大余湾村前以涧溪作沟壑,再砌石墙为屏; 村后以西峰山作依托,又筑石墙为障,村庄左右均有石墙相围,悄然构成一城郭,可防贼御寇,村内巷巷相通,各户相连,呈现一套完整的安全居家体系。大余湾村的风水观念是该地建筑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左边青龙游,右边白虎守,前面双龟朝北斗,后面金线钓葫芦,中间如意太极图。”指的是村子左边蜿蜒的山脉连接稻田像青龙浮游于水面,村子右边一座山包像一只白虎俯视前方,村前有两座山包形似乌龟爬行,相邻山峰上有大块花岗岩犹似北斗七星挂天空,村后西峰山山脊如同一条金线,串联着葫芦状的小山包村,前有进水出水两条溪流汇集于村中的池塘形状恰如一张太极图。值得注意的是,风水观念不仅是大余湾民居所特有,在中国古代的许许多多的建筑、坟墓中,都有体现。风水理念外表上看来是一种迷信,但它体现出中国古人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中国许多的庵观、寺庙都建在名山上,体现的就是这种风水理念,这种天人合一、中庸的哲学思想。
其三,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并加以合理的旅游开发,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的开发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只要处理得当,两者都可以得到良性发展,文化遗产可以成为当地经济的一个持续增长点。但是,首先得认清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必须以有效地保护为先,只有文化遗存保护好了,这个经济增长点才不会在短短几年或者十几年里枯竭。文化遗存的旅游开发不但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使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的文化,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杜越提出,遗产地最主要的特征应该是开放。“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参观、学习和传承,因此旅游是必要的。它已成为游客提高文化品位、增长知识阅历的重要一环。”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地适当的发展旅游业,不但旅游的适度收入可以为保护遗产提供经费支持,为遗产管理提供经济保障,而且游客的到来促进了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流,宣传了当地的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欧洲部主席迈克蒂尔德·罗斯勒说:“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给全球几百万人创造了就业机会,给无数旅游者带来了快乐和休闲。”文化遗产的旅游合理开发,可以带来极大的利益,但也可能给遗存带来极大的损失,会出现那种结果关键在于怎样处理两者的关系。
大余湾村现有人口380人,近百户人家,但是大部分家庭都不是很富裕,有很多的家庭还处于贫困阶段。把大余湾 民俗文化 村开发成一个旅游景点,吸收当地人员编为工作人员,不但可以提高当地人口的就业率,而且还会更多的人转向第三产业,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陂区已有“盘龙”(3500年历史的盘龙古城)、“双凤”(为纪念程颐、程颢而建的双凤亭)、“木兰”(佛、道两教共处,有1500年历史的木兰山)三张文化名片,有“无陂不成镇”的美誉。大余湾规划出来后,将会成为黄陂的第四张名片,且必会出现“来陂必游大余湾”的说法。据初步预测,那是的黄陂大余湾将每年可实现文化旅游综合收入500万元以上,带动当地及周边1800余村民从事文化旅游业。同时,还可以提高当地人的文化素质。
其四,文化遗产是自己祖先创造的文化,是本民族的过去,通过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可以培养人们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中国五千年长河,古老的先辈们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保存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的义务,是 对子 孙后代负责的表现。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只有正视自己过去的民族才能走向未来。只有萌发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蕴、特色和生命力。社会文明需要新陈代谢,但更新不能摈弃历史,而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是从旧环境中滋生出新的东西。文化遗产是先人遗留给后人具有文化价值的财产,我们有义务保护好祖先的遗产,这分财产不但属于我们,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有义务把这份祖先的财产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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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护文化遗产议论文
7. 如何做好家乡优秀传统文化的推广与传承
我们要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推动传统文化和现实文化相融相通。要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深入挖掘中华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8. 对如何保卫传统节日提出合理建议
保护和传承好民族传统节日,进一步建立起对民族传统节日的虔敬情感,让民族传统节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建议如下:
1、应增加除夕、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通过官方干预,复兴传统节日。春节作为最普遍的超越政治、阶级、甚至国界的民俗节日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全民族的认同感。建议春节假期从大年三十开始。
2、为了加强国民的民族认同,春节时,国家领导人可发表春节贺词。节日是民族性格、民族文化的集中展示.端午、中秋、清明、七夕等传统节日,由于种种原因,面临着日益被国人冷落的命运。古语有云:独柯不成树,独木不成林。
3、假如这些分别承载着本民族各类传统文化的节日,有一天真的从我们身边永久消失,仅靠有着法定节日身份的春节,又岂能完全担负起积淀和再现历史与文化传统的重任?我们青少年也应该积极保护中国传统节日。
保护传统节日注意事项
不是所有的民俗都要静态保存。“所谓静态保存就是不让民俗有所变化,比如,人们原来穿草鞋,为了保护这种原生态就不让人穿皮鞋,这显然不合理。”赵书建议,民俗保护要保护其形态,利用其价值,静态保存只能是保存了喘气的木乃伊。
情人节”、“中国感恩节”、“中国圣诞节”的类比非常流行,这反映出某些民族传统文化流失严重。他建议:“不要把传统节日装进洋节这个舶来的‘新瓶’,而是要重建传统节日的符号体系,加深公众对民族传统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