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遵循哪些原则和方法
① 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和落实。
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质、规模、现状特点,并根据历史文化遗存的性质、形态分布等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和工作重点。
③ 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④ 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⑤ 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他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特别要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⑵ 城市改造要保护好历史文化
摘要:8月20日,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8月21日《工人日报》)
城市的古建筑、老街区等是城市发展的见证,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也承载着许多人的记忆和乡愁。然而,一些城市在改造建设中,一味地拆老城建新城,甚至拆真古迹建假古迹,让城市失去了文化根基,没有了特色和个性。这严重影响城市文化的发展和传承,甚至让城市缺少了吸引力和凝聚力,影响城市的长久发展。因此,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在城市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哪些是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近些年,一些城市的历史文化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是历史文化遗产,哪些应该保护。这就需要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宣传,同时要明确古建筑、老街区、工业遗址、老树木等的保护范围和标准,以及保护要求,要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深入细致排查、挂牌建档,并向社会公布,让人们知道哪些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保护、怎么保护。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需要多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城市是人的城市,一个人长期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对城市的每一座建筑、每一条街道,以及街道的名字、街上的树木等都是有感情的。因此,在城市的更新改造中,有关部门要多些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市民喜欢什么样的城市,也才能更精准地了解到哪些文化遗产值得留下。同时,针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向市民征求意见,在一定意义上也提高了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从而让历史文化得到更好的保护。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既要明确管理责任,也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涉及文物保护、城市建设等多个部门,既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也要建立协同机制,达成保护共识,形成保护合力。同时,有关部门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要走进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大拆大建,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受到影响的单位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惩,从而起到积极的震慑作用,促进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氛围的形成。
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就是守住城市文化之根、留住城市之魂。因此,各地要站在对历史对城市发展的高度,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让城市的品质和精神得以永存。
⑶ 城市现代化过程中 城市里如何保留传统文化
针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不够的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来加以改善。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加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文化品位要求越来越高,文化对提升城市品位的意义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城市是文化的聚集地。城市化过程中不仅要创造和发展新的文化,也要保护好传统的、民族的文化,尊重和珍惜历史的积淀。在几十年的建设中,我们在这些方面有不少教训。1966年,许多城市园林和文物古迹被列为“破四旧”的范围,使城市文化遭受了一次空前的破坏。改革开放后,许多城市又出现了放弃民族文化的取向,简单地认为学习和模仿西方就是现代化,导致城市建设“西化”严重。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了旧城改造与建设,许多城市“脱胎换骨”,但同时又再次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更使得千城一面,曾经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气息基本消失。城市更新,应是一个历史、文化生命体的新陈代谢,而不是推倒重来。
二是把保持地方特色作为保护地方传统文化的落脚点。只有发展具有独特的、地域的、民族的文化,才有可能形成自己的文化优势,增强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的传统和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制定出符合自身文化发展的规划,走出自己的道路,避免盲目追求城市化、现代化。保护传统文化,既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也是为了在文化传统的传承中为新时代的文化创新提供不竭的资源。当今时代,文化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文化生活品质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文化力与文化生活品质本质上决定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传统文化是增强区域软实力的深厚精神资源和文化根基。我们应立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优秀传统,倡导“文化自觉”,促进文化创新,振奋民族的创造精神,不断增强文化竞争力,推动文化生活品质的提升,创造一个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
三是把产业联动作为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方式。将文化的内涵价值与服务功能提取出来,既是产业联动的重要素材,又能促成产业联动的导向目标。而产业联动作为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的重要方式,是为社会、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相关专家学者所接受的方式。在新型城市化的建设中,应以生态文化为原则来引导空间布局和产业组团,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城市需求。全球城市发育的历史证明:一个城市采取什么样的文化理念和产业结构,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城市空间布局。当城市跨入知识经济时代,就应该走向“多中心组团”式结构,即把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科技、创意、娱乐、旅游、商贸、教育、保健等现代服务业形成组团式分布,依托各种网络链,以绿化和生态功能地带进行环绕,形成紧凑型、智慧型和生态型的城市空间,成为全球知识经济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⑷ 城市发展如何保存古建筑
第一,要明确修缮古建筑的目的。古建筑保护是要通过科学的方法防止其损毁,延长其寿命,而且需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充分地保留自然对其留下的历史烙印。
第二,要研究保护什么的问题。古建筑保护首先要保存建筑本体,因为许多历史综合信息只能依赖建筑本体而存在,保护古建筑原来的平面布局、造型、艺术风格,才能完整地保留下古建筑的各类信息。中国古建筑的主流当属木构建筑。现存的木构建筑中,大多是明清建筑,元代以前的木构建筑存世极少。木构建筑是榫卯结构,在保护时要关注建筑本体、建造工艺、手段以及周期性的维护方法等。
第三,要探讨古建筑保护的依据。《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古建筑的修缮原则:“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有学者认为文物法所提的“原状”是指该建筑物初建时的状况,是健康的状况,而不是残破的状况;是未经后人拆改的状况,而不是被拆改后的面目全非的状况。衰败破旧不是原状,是现状。现状不等于原状,对于改变了原状的文物建筑,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尽早恢复原状。
对于影响整体的局部问题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损坏状况采取不同方法,以延续现状。同时要尽可能把维修工程控制在建筑内部,避免对建筑外貌做大的改变;另外要尊重传统木建筑的维护方法,关注传统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修缮古建筑只有按照原形制、采用原有材料、使用原有技术、实施原有工艺进行认真修复、科学复原,这才是搞好文物古建筑修缮的根本保证。
第四,要注重古建筑保护的方法。古建筑的修缮有多种方法,应根据损坏状况采取不同方法。在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性、完整性、原真性的同时,要将对文物建筑本体的干预减小到最低限度,不得任意扩大修缮范围。
⑸ 如何对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保护与开发
一个没有人文精神的城市肯定也没有自己的灵魂。走向现代大都市,城市需要繁荣的工商业,也需要人文精神的滋养。尊重传统,并耐心解读那些承载着传统与城市记忆的历史街区及建筑,是我们探寻人文精神的重要路径。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旅游城市,历史遗留下来的古文化,可以作为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支撑,也是塑造一座具有高质量生活水平和高品味文化内涵的城市宝贵遗产。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文化可以提高我们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内涵,为将来城区古文化街区旅游提供广阔空间,最终形成以旅游收入与反哺保护良好互动的态势。若不对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若干年后,人们将无从了解聊城城区到底是什么样子,与其他城市相比有哪些不同的特质和个性,有哪些值得骄傲的文化遗产。只有尽力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旧城的历史生命才能得以延续和升华,而现代的城市开发水平,也可以得到极大地提高。
⑹ 如何保存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古迹
我以为政府应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在城市规划上,不要太注重现实经济利益,而是应该眼光放远(别老盯着GDP,想升官),经济与文化持续连同发展.
以政府为导向塑造城市文化氛围,同时,花资金保护文化标记等城市文化产业.从长远看,它会对经济发展起杠杆性的推动作用.
此外,公民舆论也可起一定的作用.
⑺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
保护外貌、整修内部,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性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整饰,对那些改动不合理的地方,维修时可恢复其原貌或原来的风格,对有悖于历史风貌的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改造,恢复历史原来的风格。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个问题不解决,居民就很难在这里继续生活,保护就成了一句空话。要逐步整治,反对大拆大建。之所以提倡逐步整治的方法,是为了精心设计与施工,保存更多的真实历史遗存,也是为从容筹集资金,减轻政府压力,更是为保存和延续社区文化,保护其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它的保护不是简单的规划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实践。要特别关注保护实施中的方法和政策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可以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地区,就不可能就地平衡资金,所以也不应该按房地产开发的方式进行运作。一些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中制定了好的保护规划,但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按规划实施。同时,要注意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逐步整治,渐进改善”,这样才可以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有的地方全部迁出原住民,把房子重修再高价卖出,或变成有钱人居住的新社区、或变成高档娱乐休闲地、或变成专供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这些都不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向。国外一些城市旧区的成片更新,往往针对的是已衰落的商业区、仓库、码头等,很少有大量迁出原住人口的。从避免社会分隔出发,他们也不赞成“绅士化”的改造。
⑻ 历史名城文化的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
北京是世界着名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应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重点保护北京市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珍贵的文物古迹、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旧城整体和传统风貌特色、风景名胜及其环境,继承和发扬北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1)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地位。
(2)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完善市域和旧城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重点保护旧城,坚持对旧城的整体保护。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在政府主导下妥善处理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防止片面性,解决“建设性破坏”所引发的矛盾,疏解居住人口,消除安全隐患。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塑旧城优美的空间秩序。
(4)坚持积极保护的原则。合理调整旧城功能,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文化职能,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增强发展活力,促进文化复兴,推动旧城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加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化进程,调整和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的机制与体制。
方法措施
(1)分析总结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
城市要不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也不可能当做博物馆·,不可以让它的生产和生活停顿凝固。对于名城保护规划来说,重点在于如何控制和引导而不是排斥发展,保持城市的活力与繁荣。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发展战略就要考虑保护城市中大量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需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之并行不悖。大跃进时期在古城内大办街道工厂,以后又把发展经济与发展工业等同起来,认为只有办工业争产值才是发展经济,这样的“发展”显然是不适合的。研究城市历史上的兴衰规律,寻找与保护工作相得益彰的经济发展战略,比如发展传统产业、旅游事业,利用历史古城知名度大的特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处理与保护有干扰的工业项目时注意选址位置,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2)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力图保护古城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文物古迹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名城的特色。古城内集中了较多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建筑的高度和形式往往要受到诸多制约,规划布局要为保护古城、保护文物古迹创造先决条件。
(3)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许多文物古迹在遭受一定的破坏以后丧失了相互间应有的空间关系和联系,看起来像是孤立而不相关的。规划应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以及各类提示性标志物(如古树名木、碑刻、标牌等)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从而给人们的欣赏创造有机的空间线路和逻辑线索。洛阳规划建立历史标志物的体系,日本东京组织散落的文物点建立文化旅游步行道,这些都是可行的好办法。
(4)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处理好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使它们的整体环境不失名城特色。
文物建筑巾于陈旧、体量小等原因非常容易淹没在新建筑的汪洋大海中,如何使人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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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它们,如何突出它们而提示名城的特色,保护规划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过道路的选线、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和重要古建筑之间的视廊控制,突出地层现文物古迹。比如苏州的北寺塔是宋代留存下来的古塔,规划把城市主干道正对该塔,使之成为古城内十分醒目的重要景观和主要的视觉中心之一,并控制几个主要视线通廊,如要求作为拙政园内借景、作为城市标志从沪宁线上可以看到它等;北京的大钟寺原在城郊不显眼的地方,开辟北三环路时把它的大门展露在这条城市环道上,很好地提示了它的存在。
(5)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
只有通过在城市规划中划定各类保护及控制区并制定出相应的各种要求和规定、控制指标,并通过规划管理严格把关,才能保证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迹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不致于在建设中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