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广旅局全称是什么
文广旅局全称是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1)深州市文化广电局叫什么名称扩展阅读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
“信息公开”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提供依申请公开渠道,第一时间发布我局重大决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等权威信息;
“办事服务”主要是基于用户需求提供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按照主题细分服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服务资源;
“公共服务”主要是介绍深圳文化、旅游、体育等信息,为深圳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活动提供指引;
“互动交流”主要是提供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征集调查、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实现政民互动交流,便于听民声、解民困、集民智、惠民生。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我们
Ⅱ 文广旅局全称是什么
文广旅局全称文化广电体育局。
有些政府鉴于机构臃肿、职能重叠等原因,对原有的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进行精简整合,形成新的部门,简称文广体局。当然每个地方有自己的不同特色。有的将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整合为文广新局,有的地方还将文广体局并入了新闻出版局、旅游局等,仍称为文广体局。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Ⅲ 文广新局是什么单位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文广新局。文化综合体制改革后,有些政府机构把文化局、广电局、和新闻出版局整合一块,形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形成统一的执法机构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新闻出版、着作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深化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发展。
(3)承担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的责任,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的责任。
(4)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城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组织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文化、广播影视重点设施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推动社区和农村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5)承担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的责任;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加强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审核、申报和监管,负责指导、监管广播电视播出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报社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7)承担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和着作权管理的责任。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着作权侵权案件。
(8)承担对印刷业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
(9)承担文物保护的责任。拟订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本市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文物发掘和文化遗产保护及研究工作;指导博物馆事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监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10)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11)承担文化综合执法的责任。
(12)负责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科技信息建设,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
(13)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宣传与合作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文广新旅局的全称是什么
文广旅局全称是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Ⅳ 广电局,文化局,体育局合并后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
三个行政性质的事业单位,合并后还是行政性质的事业单位。
广电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的新闻、出版、广播、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家管理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正部级单位,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文化局:
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着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着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并任命贺龙为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1954年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中央体委、国家体委及后来的国家体育总局都致力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普及群众体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大大提高了我国的运动技术水平,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单位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