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果麦文化亏损近千万,韩寒电影《四海》为何成为“赔本生意”
一部影视剧的角色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剧中的女主刘浩从在网络上一直饱受非议,她会有很多的负面新闻,导致网友对这部剧有着极其不好的印象,所以很多网友不愿意为这部剧买单。
② 果麦文化投资的影片《四海》亏损几百万元,这部剧很难看吗
《四海》确实太一般了。
前半段是韩寒一贯的戏谑风格。讲搞笑的段子,半笑着展示一群陌生少年的故事。但在这一部分,很多角色来来去去,诡异莫名。比如陈小春饰演的赛车手,很愿意无缘无故的教男主角,无缘无故的乱涂乱画下线。故事很随意,搞笑的段子太老套。故事后半段进入广州后,给人的印象就是“四不像”。平淡,但并没有真正面对现实的冲击。好像是想走“深真路线”,但好像只走了皮囊的形状,无病呻吟。女主角的形象更是完全站不住脚,之前韩寒的电影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次更严重,这种奇怪的画风最后失败了。
③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果麦文化是一个新型文化传媒公司,拥有出版图书和电影发行的双线并行模式,以原创内容为主,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多媒体形式的文化产品,主要方向有文学、历史、科学、宗教四大类。隶属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金波
成立时间:2012-06-06
注册资本:5402.9937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106000224559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钱江浙商创投中心2幢406室
④ 果麦文化投1300万,亏损至多900万,《四海》票房是多少
四海这部电影之后的票房是5.43亿,能够获得这样的票房也说明刘昊然和沈腾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但也说明了刘浩存真的是一个让人很讨厌的人,才会出现这样的票房,才会导致票房的下降。
⑤ 杭州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发展历史
2012年8月,完成首轮募资,经纬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五家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共投资数千万元人民币。
2012年9月3日下午,路金波在博客上发布了一篇新博文,宣布新公司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成立并正式运营。
2012年9月底,“果麦”推出第一批图书。
⑥ 北京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京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2014-10-11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小关56号9幢三层301。
北京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531804314XR,企业法人路金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工艺美术品设计;产品设计;租摆花卉;插花技术培训;销售日用品、花卉、工艺品、文具用品、针纺织品、服装、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箱包、珠宝首饰、家用电器;商标代理;版权贸易;文艺创作;销售食品;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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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果麦文化是不是信创股
果麦文化是信创股。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6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路金波。
⑧ 果麦文化称《四海》亏损700至900万,是什么导致如此大亏损
谈到亏损主要原因,果麦文化表示投资影片《四海》票房未达预期。而在2021年12月,果麦文化曾在回复投资者问题时表示,公司参与的电影投资依托于自身的作者资源及版权储备,充分了解作者影响力、专业能力和故事内容在图书市场的表现,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和作品进行适度投资。本次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会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⑨ 杭州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侵权事件
2014年5月,韩寒授权《一座城池》有声版网络传播权的果麦文化公司调查发现,优听无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优听radio”客户端提供《一座城池》的在线收听和下载服务,并从中获利。
韩寒的小说《一座城池》的有声版却在网络传播中产生纠纷,韩寒授权的果麦文化公司将擅自提供在线收听和下载服务的优听无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4年12月11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优听无限公司败诉,赔偿原告1万元经济损失。
果麦文化公司随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
在庭审中,优听无限公司表示,在其客户端上所传播的有声小说并非他们制作,该公司提供的仅是网络连接服务,小说链接自“喜马拉雅网”。
而在收到起诉状后,优听无限就立刻对涉案小说进行了屏蔽处理,而且小说链接服务是免费的,他们并未从中获利。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中国着作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作品的着作权属于作者。
本案中,“优听radio”客户端在用户收听和下载涉案作品的过程中,始终在其客户端自身界面下完成,并没有显示第三方网站来源信息。
法院认为,此种情况足以使公众理解为涉案作品系其自行提供。
法院认为,优听无限公司通过“优听radio”客户端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但未取得果麦文化公司的许可,侵害了果麦文化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果麦文化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
宣判后,双方未当庭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