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国民族团结表现在哪些方面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表现在:
1、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
2、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
3、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
4、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5、创新载体和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6、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
7、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1)文化上怎么体现民族平等团结扩展阅读
多民族共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
要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
2.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2)文化上怎么体现民族平等团结扩展阅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如下:
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变通执行权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财政经济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5、组织公安部队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3.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什么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 民族和睦之魂。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祖国统一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既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认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分裂祖国的活动。
文化认同是一种自我认同:
一是文化的精神内涵对应于人的存在的生命意义建构,其伦理内涵对人的存在作出价值论证,这都是政治认同、社会认同等所没有的维度—它们更多对应于人的存在的表层,无法支撑个体对存在和存在价值的确认。
其二,文化是一种“根”,它先于具体的个体,通过民族特性的遗传,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先天就给个体的精神结构型构了某种“原型”。个体在社会化后,生活于这种原型所对应的文化情境之中,很自然地表现出一种文化上的连续性,即使这种连续性出现断裂,人也可以通过“集体无意识”的支配和已化为行为举止一部分的符号而对之加以认同。
其三是文化认同与族群认同、血缘认同等是重叠的。一个具有历史连续性的文化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个地缘、血缘共同体,它们将人的各种认同融合其中,避免了这些不同的认同之间因相异特性而发生的矛盾甚至冲突。
“文化”的这种特性实际上使它嵌入了人的存在内核,对这种文化的否定,在心理上实际上已等同于对个体和共同体的存在价值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