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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属于什么法

发布时间:2023-01-14 07:26:19

A.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素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的要求,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司法行政、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市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和调整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和调整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区县(自治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应当包含地方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等部门,市、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经常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刊登播放公共文化活动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经常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跨区域文化交流,创建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第九条鼓励和支持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推动文化资源的大数据开发与转化、智能化传播与应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水平和公众的科学素养。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一条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和结构、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编制全市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域的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

其他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相关规定编制本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第十三条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参与且易于疏散的原则,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满足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环保、节约和便民的要求,并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等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B.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哪些政府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将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法律规定: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法律构筑起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建立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监督和公告制度、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服务情况年报制度等。
法律明确,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
法律规定,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其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第三条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八条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第十六条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D. 2017年3月什么法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但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同时也明确规定电影院的电影放映质量保证责任、广告播放时间限制和观众安全健康保障责任,并禁止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主体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哪些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该法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该法规定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F.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公共阅报栏(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公共阅报栏(屏)被列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 公共阅报栏(屏)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

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建筑物包括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等其他建筑物,是公共文化设施的主体。场地包括室外活动场地(含运动场地)、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用地等。设备包括给水排水、通风空调、供热消防、网络布线等建筑设备,以及根据设施不同功能配置的图书阅览、演出和展览、数字采集加工和服务、体育、广播电视信号发射、传输、监控设备等专用设备。

本条突破行政隶属界限,以“大文化”的观念界定并列举了16类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图书馆是指公共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源的借阅与咨询等服务。博物馆是向公众提供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的展示服务。

文化馆为公众提供文化艺术的欣赏、学习、创作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服务。美术馆是博物馆的一种,为公众提供美术作品展示服务,并开展收藏、研究工作。科技馆(科学技术馆)为公众提供科普教育、科技传播和科学文化交流活动服务。

纪念馆也是博物馆的一种,是为纪念有卓越贡献的人或重大历史事件而建立的纪念地。

体育场馆是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场所的总称,为公众提供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大众体育活动服务。

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是以不同社会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集科技、艺术、文学、体育、保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提供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农家(职工)书屋是在行政村(或企业)建立的、提供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服务。

公共阅报栏(屏)包括阅报栏和电子阅报屏,是在村(社区)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为公众提供报纸阅览和其他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指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设施,为公众提供广播电视服务。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是在基层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立的,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为依托,向公众提供数字文化资源服务。

除上述16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如残疾人活动中心、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

发展电子阅报屏的重要意义

重视均等、普惠的文化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维护人民公共文化权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特殊要求。公共服务,是现阶段解决城乡文化资源分配不公、城乡文化生活差别的重要手段。现在整个文化市场城乡差别比较大,一些基层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还不那么丰富,可用的文化资源较少,能够享受到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实施遍布城乡的阅报栏工程,特别是电子阅报栏工程。2017年3月开始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公共阅报栏(屏)正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范围,电子阅报栏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目前,全国电子阅报栏已经有几万块,在推动文化惠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意义

1

公共阅报栏,是扩大党报舆论影响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媒介。 尽管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发展迅速,但作为精神文明传播阵地的公共阅报栏,以花钱不多、占用空间不大以及承载信息丰富等优势,一直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其在建设精神文明、和谐社会中的宣传教育作用不可低估。

2

发展电子阅报栏,结合多点触控技术、5G、互联网技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普及“全民阅读”、“绿色阅读”,传播先进文化,缩小城乡公共文化供给差距,增强城乡文化品味,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推动国家文化振兴。

3

发展电子阅报栏,以“终端+云端”整合服务功能,有助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集约式发展,一站式满足用户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深度和效率。

4

发展电子阅报栏,结合传统媒体业务转型和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有助于推动媒体融合,创造一个全新的盈利模式,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振兴。

G. 第一部关于全民阅读的法律是什么

1、我国第一部关于全民阅读的法律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
2、“全民阅读”活动,是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新闻出版总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6年活动开展以来,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教育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共同倡导下,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

H. 服务保障法颁布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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