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税目中的文化体育业指的是哪些
本税目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文化业。
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出租文化场所属于“租赁业”征税范围。
2、体育业。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租赁业”征税范围。
❷ 文化体育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其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两大类:
1、文化业。包括:
(1)表演: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2)播映: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
(3)其他文化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及演讲、报告会、图书、杂志、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4)游览场所的业务: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2、体育业。包括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但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不属于体育业征税范围,而是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 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❸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