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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网络视听文化高地

发布时间:2023-02-10 12:28:51

A.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2)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动中心设在五个街道或社区。

(二)面积标准。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面积,本方案所确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

设规模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有资金的情况适当扩大面积。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文化活动广场)应当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部分属指导性和规划性标准,可利用辖区内原有的活动场地。

(四)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影视灯光音响设备、书刊资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乐器、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在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上要从有利于中心发展出发,由

各街道自行出具管理方案,积极探索各活动中心高效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文化活动中心的生机和活力。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篇3]

根据县委、政府拟在休闲广场周围改造建设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意见,结合文山县社区文化建设实际,我局提出如下: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以社区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5、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0 m2,使用面积应不低于2500m2; 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

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可以在整合社区学校、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等项目的基础上,设置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展览陈列室、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健身活动室以及包括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演出、开展联谊活动等内容的多功能厅、小剧场等功能完备的设施项目。要在兼顾社区全体居民的同时,为老年人和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内容。根据文山县实际,布局具体可规划为:

(1)多功能活动室:举办报告讲座、小型集会、联谊活动、数字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等;

(2)展览陈列室:作品展示、形势宣传、科普展览、藏品陈列等;

(3)休闲娱乐室:设置棋牌室、游艺室、视听室等;

(4)体育健身室;按需设定健身锻炼项目,如乒乓球、台球、健身房、市民体质测试站、老年活动室等;

(5)团队活动室:按需设定文艺团队的培训专用活动室。如音乐室、排练室、绘画室、工艺室等;

(6)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员服务站点:

(7)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即电子阅览室,为社区居民提供信息服务;

(8)图书阅览室:提供图书借阅,报刊杂志阅览服务。

三、运行管理

1、经费保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县、镇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县、镇两级政府承担主要建设经费,活动经费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经费包括人头经费、公用经费、文化服务经费。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行县、镇分级负责管理。每年对社区文化中心运行经费的投入增幅应当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社区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2、人员配备。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文艺、体育、图书、信息、行政管理等专业岗位。岗位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专业资质,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可招募社区志愿者辅助管理文化活动中心事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基本业务知识,热爱文化工作、服务意识强。人员配备需征求文化部门的意见。

3、业务管理。县文化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发展规划、运行规范和日常监管,并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提供文化资源支持,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养基层文化骨干。规划、教育、体育、科技、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是社区文化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也可采取建立社区文化工作管理委员会或者社区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统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运行。

文山县文化局

B. 如何解决互联网内容体系化建设的问题

设施建设仍有空白点。设施方面,虽然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按行政层级“全设置”,但农村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还有空白点。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仍有619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和791个县级文化馆建筑面积小于800平方米,分别占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的22.8%和27%。全国有48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占文化站总数的1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46平方米。投入不足,全国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6元。投入方面,虽然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差距。近年来,全国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保持在1.8%左右,比重偏低。2014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683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15.17万亿元)的1.77%。全国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06元。队伍方面,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专职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效能不高,不少地方“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报告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但是当前公共文化产品种类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普遍,部分互联网站内容还存在过分娱乐化和庸俗化的问题。一些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不少地方存在“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的问题,一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闲置,公共资源没有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两成县级公共图书馆无购书经费支出。从城乡看,县级以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仍然比较匮乏。2013年在我国2712个县级公共图书馆中,无购书经费支出的有580个,占到县级公共图书馆的21.4%。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2013年,东部地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约占全国总量的44.15%,中部约占22.57%,西部约占33.25%。从群体看,当前针对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和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公共文化体育资源普遍偏少,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在不少地方尚未落实。“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受重视。”雒树刚说,同时,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还存在“越位”“缺位”现象。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条块分割、项目设置交叉重复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二是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尚待完善,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估评价还有待加强;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雒树刚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作为主要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为中心环节,把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落实到创作、表演、研究、传播等各个环节。继续组织“中国梦”主题创作展示活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改进文艺评奖,解决文艺评奖过多过滥问题。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扶持和审核把关,做到正导向、提品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互联网延伸,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指导各地尽快制定实施标准,以县为单位推进实施。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编制专项规划,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和服务总量,使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重要推手。推动互联网与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五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对群众自发开展的文体活动给予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六是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

C. 如何通过广电艺术构建中国主流文化价值

广播电视艺术是 20 世纪伴随着电子技术飞速发展而诞生的新兴艺术学科。它是一个内容丰富、形式繁多的研究领域,可以反映出当代最前沿的审美思潮、艺术观念和思维方式。因此,对它的研究既需要相对理论定性,更需依据其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态势,进行新的理论开拓和理论建设。
广播电视艺术学是艺术学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是艺术与电子技术结合而产生的新兴学科。国际上广播媒介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电视媒介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50年代以来,广播与电视迅速发展,成为20世纪后半叶影响社会各个领域的强大的视听媒介。在传播新闻信息的同时,广播电视与源远流长的文学艺术的多种形式结缘,形成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艺术,如广播剧、电视剧、广播音乐、电视音乐,广播戏曲、电视戏曲、广播文学、电视文学等显现出独特的艺术个性和美学风貌,被称作是继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电影之后的一种受众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新的艺术形态。随着多媒体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等新技术手段的开发和普及,广播电视文艺的信息量将更加丰富,视听艺术手段将更加多样,作为社会文艺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艺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学科侧重于对广播电视艺术的历史及艺术理论。广播电视文艺创作规律的研究,与艺术学各二级学科如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舞蹈学等关系密切。

D. 大咖视点丨从北京新视听年度峰会,看视听行业的风口与变革

11月19-22日,以“视听改变生活,文化引领未来”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在北京举行。本次大会线下展览共设置11个主题展区,展览内容突出视听领域内容、技术、业态的创新应用。同时,还有30余场专业论坛活动,将有近300名专家学者就视听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交流经验。

19日,在本次大会的首场论坛“北京新视听年度峰会”上,各方嘉宾围绕视听行业的发展与变革分享了各自的观点。流媒体网将其中部分话题与观点进行了整理,供业界参考。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建杰

——《整合再出发,新时代视听领域的机遇与挑战》

吕建杰分享了中国广电“有线+无线+内容”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

有线方面,本地类业务“统一规划,分省运营”。 基于各省原有的存量业务和资源,不断提升用户的本地化服务水平,开展在地化敏捷运营;发力本地有线电视业务、本地宽带接入业务、本地政企集团客户业务等。

无线方面,全国类业务“统一规划,统一运营”。 在“全国一网”下对全国性、核心战略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运营;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5G网络,实现“全国一网”与5G的融合发展;紧抓5G广播发展契机,抢占产业高地。

内容方面,基地类业务“统一规划,基地运营”。 逐步夯实广电特色内容优势;以“一省一特色,各省有特色”的发展思路,在地方分设内容“基地”:依托各省的资源禀赋条件,汇聚全行业资源,面向全国市场开展垂直运营。

吕建杰还分享了中国广电的愿景: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媒体、信息和 科技 融合的平台型企业,成为创新驱动、有市场活力的国家级新基础网络服务提供商、领先的数字生活服务提供商和智慧广电网络运营商。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烁

——《奋力推进北京新视听高质量发展》

杨烁分享了北京新视听创新实践的一些启示。

1、 全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 ,如制定智慧广电三年行动方案,智慧广电第一次写进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认定第一批市级智慧广电重点实验室,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等。

2、 加快5G 8K 高新视频产业布局 ,如编制北京新视听5G+8K产业地图,发布北京新视听重点场景,推动设立5G 8K专项资金和京津冀新视听发展基金,建设超高清电视技术研究和应用实验室等。

3、 深入推进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 ,如成立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等。

4、 抓好视听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加强视听精品创作规划生产引导,用好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调动网络视听平台作用,使优秀视听作品不断涌现。

5、 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整体呈现融合发展、逆市上扬的态势。

6、 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具有事业和产业双重属性。

杨烁强调,要贯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打造北京新视听,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爱奇艺创始人、CEO 龚宇

——《高品质影视作品和 科技 创新构造美好生活》

龚宇首先强调,现在的观众需要更多高品质的影视作品。龚宇从用户圈层、内容创作、网剧、电影、综艺等不同维度分享了他的看法。

关于圈层 ,龚宇表示,如今的观众逐渐成熟,再也不会轻易“被骗”,每个圈层的观众清晰、稳定地喜欢适合自己的作品。当下,主流观众可以分为三个圈层:少女圈层“充满幻想”,女青年圈层关注“现实的焦虑”,男青年圈层是“逻辑癖”,比如爱奇艺今年推出的“迷雾剧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打造出来的。

关于创作 ,龚宇强调,要尊重艺术家,特别是给青年艺术家机会,他说,10年来,爱奇艺给了众多年轻导演第一部商业片的机会。

关于网剧 ,龚宇分享了网剧提高品质的四大发展趋势:题材古转今,创作天转地,形式长转短,表演弱变强。

关于电影 ,龚宇表示,电影是艺术价值最高的视听作品形态,疫情让我们重新考虑网络电影以及互联网和电影院的关系。

关于综艺 ,他说,广告综艺已见天花板,不会再有明显的增长,而付费综艺还是处女地。

关于动漫 ,龚宇认为国产动漫还是“22岁的儿童”,因为整体产业不够成熟,前途光明但路途漫漫。

关于技术 ,龚宇表示, 科技 创新是网络视听构造美好生活的长期驱动力,5G、超高清、HDR、AI、VR/AR等技术将持续提升用户体验。 科技 创新也将助力更多创新形态的网络视听作品,加速中国影视行业工业化的进程,并推动商业模式的变革,使效率更高,公平性更高。


中国 社会 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晓明

——《拥抱变化,谋划未来——站在文化产业发展新十年的起点》

张晓明表示,如今的文化生态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新旧媒体面临着转换与重构的问题。

他说,我国传统的文化环境是由单一的政府主管主办的“文化事业单位”构成的,直至2003年才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开始启动全面改革。

经过近10年来文化发展过程中剧烈的结构变化,由于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 传统以出版广电为主要载体的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系统,已经变成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全新系统了;网络内容已经构成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互联网服务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文化内容提供商和渠道运营商。

但是问题在于,以往由政府主管主办的、以出版广电等传统媒体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文化服务体系,如何能向数字化平稳转型,如何能与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的,以新兴媒体为主要载体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迅速崛起的现代文化服务体系相互配套、相互支撑、日益融合,建构起一个全新的文化生态环境。


华为融合视频产品线总裁 何晶晶

——《高新视频,加速文创视听产业升级》

何晶晶表示,基础设施发展重构内容表现, 更加高清、沉浸、自由的高新视频成为趋势。高新视频产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空间视频成为主要技术投入方向 。他说,高新视频将引领新视频体验,培育新业态、新服务,带动新消费,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何晶晶介绍,高新视频新时代,面临着新机遇,如增强体验需求暴增,5G新基建战略推进,产业数智化升级加速。但同时,也面临着新挑战,如高新内容生产不足,产业标准仍需完善,商业变现尚未闭环等。

在内容方面,何晶晶表示,华为采用 立体化的内容策略,扩大供给,平衡供需关系。

通过构建协作、互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和支持更多高质量高新视频节目生产。

他分享了当下的三层内容架构:第一层是 托底内容 ,主要为精品2D/3D内容,是由海量片源构成的基础内容;第二层是 粘性内容 ,主要为社交化教育、 娱乐 内容,创新用户付费场景;第三层是 精品内容 ,即周期性、常态化内容,可以创造全新消费意愿。


优酷总编辑 张丽娜

——《坚守初心,理性前行》

张丽娜分享了三个关键词:理性、回归、包容。

关于 理性 ,张丽娜表示,理性是市场的需要,无论片方还是平台,都在回归理性,比如今年优爱腾与六家影视公司联合发布了倡议书,反对内容“注水”,规范集数和长度,以及多拍良心剧、口碑剧、精品剧等,就是回归理性的表现。

她说,如今用户也更加理性,不能再用原来的老方法去做,用户喜欢的内容和题材都需要更多的创新性。她举例说,优酷今年第一个采用超前点映的剧集《叹息桥》,在主题等方面都非常新颖,虽然它不是流量的破圈剧,但却是口碑的破圈剧;再比如《冰糖炖雪梨》,更多关注的不再是年轻人的恋爱观,而是年轻人的成长观,因此也受到了用户的欢迎。

关于 回归 ,张丽娜表示优酷要做到双轮驱动,一方面是内容,一方面是阿里擅长的电商等领域。比如《奋斗吧主播》把综艺和主播、电商结合,在生态方面进行了创新;再比如《花小厨》推动了线上线下的结合,《街舞3》创新了文化消费模式,在商业方面产生了创新;再比如LED数字背景系统、北斗星智能系统、帧享、6DoF、智能桌面等的利用,在技术方面带来了创新。

关于 包容 ,张丽娜说,行业要尊重专业,更要有对内容创作人的包容。此外,她还提到,其实并不存在长短视频的竞争,主要是要有好的内容,内容的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精品。而关于“行业寒冬”,张丽娜说,猛兽也需要冬眠,积蓄力量就能迎接更好的春天。

E. 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该会议的召开对推动社会文明发展有何帮助

首先是对网络文化继续蓬勃发展有很大作用。深化网络党史学习教育,丰富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剧、网络动漫等部分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争当中国好网民工程,精心打造“互联网中国节”,提升网络文化公共服务质量。道德建设不断扩大。广泛开展劳动模范、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典型事迹网上宣传,加快推进“互联网公益”新模式,促进形成崇尚道德的网上文明环境和善良,看到好的,一起思考。

要知道的是新时代,中国网络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将从党和国家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各地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网络文明建设等角度,重点展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互联网企业发展网络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和丰硕成果。把网络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引领和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F. 北京这样打造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高地-

当前,文化 科技 融合已成为全球经济 社会 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既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文化 科技 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是北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北京如何打造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高地、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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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第一,将文化元素和文化服务植入 科技 产品。大力丰富信息产业的发展生态和产品结构,重点打造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创意设计、数字演艺、 科技 文化会展、高 科技 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 旅游 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虚拟博物馆及文化信息地图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 旅游 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打通并优化传统文化产业链,拓宽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形式,实现“文化畅通”。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创新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模式,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二、实施文化 科技 融合重点工程

第一,建设一批文化 科技 融合示范基地。在市级以上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市重点布局的功能新区,实施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工程,形成文化 科技 融合集聚区。打造一批骨干文化 科技 企业,围绕着文化企业 科技 创新,在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工程设计、数字演艺、 科技 文化会展、高 科技 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 旅游 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性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

第二,建成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数据库。推动文化内容、素材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重点建设全国和京味文化特色数字资源库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加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建设,做强重点新闻网站、移动媒体,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终端。

三、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体系

第一,健全文化 科技 融合创新体系。依托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文博会、服贸会等,促进文化 科技 知识产权和产品交易,重点在文化 科技 融合示范基地和文化 科技 企业集聚城市,构建新型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文化 旅游 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动漫 游戏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文化 科技 信息交流平台等;积极推动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 科技 企业孵化器建设,在文化 科技 领域形成一批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 科技 服务平台。

第二,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服务体系。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 科技 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政府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要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络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加快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发

聚焦主要文化产业形态,有针对性地突破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重点开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制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出版、语义智能搜索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 科技 成果实现产业化。加大智慧家庭研究的扶持力度;推动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国家标准和全国技术服务中心。

五、加大文化 科技 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第一,加强文化 科技 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首都文化名家工程”,加大对文化 科技 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组建北京文创产业职业学院,结合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 探索 建立文化新业态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开展动漫网游等文化 科技 领域的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 科技 人才,经有关程序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等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单位性质的限制,而公益性文化 科技 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自主聘用。

第二,聚焦文化 科技 融合高端人才政策研究。通过对文化 科技 企业、传媒机构、文艺院团、研究院所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调研,分析面向2035年的北京文化中心与 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的特点和类型,提出吸引与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与团队的目标方向和领域类型,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专业型、经营型、复合型人才。对当前归国高端文化 科技 创新人才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目前高端人才回流存在的问题,研究吸引全球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回流的政策环境,提出文化 科技 高端人才集聚的相关建议。

六、推出文化 科技 融合的新举措

第一,创新文化 科技 融合监管方式。深入研究 科技 发展趋势和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规律,积极 探索 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例如,当前基于互联网的直播、网红等,泛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如何因势利导、促使其科学发展,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规律、创新监管。

第二,抢占文化 科技 融合的产业制高点。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涉及面广、新业态多,应在战略布局上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推动文化领域共性技术、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技术、文化传播信息技术等实现突破,抢占文创产业制高点。

第三,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服务体系。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 科技 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政府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

北京的文化传统深厚悠久, 科技 研究引领全国,文化 科技 融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 科技 资源,多管齐下拓展文化 科技 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激发创新动能,助力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G. 如何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

当今时代,网络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网络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意和社会心理。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一系列优势,其舆论形成具有自发性、快捷性、多元性、长留性等特征。也因为网络的开放性、网民身份的隐匿性以及受部分网民社会经验、自身素养等因素的影响,网络舆论往往又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甚至会以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攻击来表达观点。因此,正确分析和引导网上舆论,显得十分重要。

网上舆论引导重要而紧迫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准确汇集民情民意的需要。准确汇集和分析民情民意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与传统媒体舆论相比,网络舆论在真实、直接、及时反映民意方面更具有代表性。各大网站的留言板、BBS论坛,成为表达民意、体现观点、形成网络舆论的重要场所。网民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种观点后,经过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交互影响,就会形成舆论。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起哄、攻击等宣泄型、情绪型舆论。如果不能对这些偏激的舆论加以正确引导,势必造成“网民的声音一大片,群众的声音听不见”的混乱嘈杂局面,严重扰乱党和政府掌握民情、了解民意的视线。因此,要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引导和洞察社会舆论的重要窗口,就必须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需要。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论这样明显。网络舆论在形成以后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者。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与民休戚相关的决策上,网民关注的越多,越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与此同时,由于广大网民的关注,也使得解决问题的各项流程更加透明化。但由于网络上传播者身分的匿名性及隐藏性的特点,会导致一些不良言论出现,混淆视听,削弱正确舆论的导向。因此,我们有必要维护网络舆论的正确声音,使之发挥正确引导民众的积极作用。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提高互联网服务经济社会水平的需要。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是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表现。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自然也不例外。互联网发展十几年以来,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网络这种新媒体的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网站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过多的关注社会的阴暗面,导致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正面报道形不成声势,严重脱离中心工作,给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就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坚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方针,积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汇集人气。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需要。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更加有效的媒介,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互联网上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传播反动言论,甚至雇佣网络写手对一些“热点”进行炒作,欺骗网民,误导舆论。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在互联网上旗帜鲜明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使网络舆论成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主阵地。

要把握好网络舆论的特征和形成机制

当前,社会舆论环境复杂多变,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频频,加剧了人们思想情绪的变化。镇定与恐慌、理性与冲动、事实与谣言、积极态度与消极言论同时出现,各种思想认识相互交织,无论是以及时丰富的新闻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还是以准确有效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都需要我们第一时间掌握社会舆论的趋势和特点。

来自互联网的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网络舆论关注的公共事务素材,一方面是来自传统媒体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报道,另一方面来自网络原创,尤其是BBS上网友自行发布的新闻和传言。如果传统媒体的报道被门户网站转载,或网上传言得到传统媒体的证实,或网上观点得到传统媒体的声援,那么这种网上网下的交互作用,会促使舆情汹涌,形成强大的舆论声浪,对当事人特别是负有社会管理责任的公权力形成压力。

互联网成为反映社会心理和表达公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从今年网上舆情来看,社会敏感问题成为网络舆论焦点,经济民生类、政府管理、立法司法备受网络关注。环境问题、腐败问题、司法不公等事件极易激发网民的非理性情绪,甚至一些偶然的事件也会引发不良情绪,应该加以警惕。

警惕“网络暴力”现象。据统计,我国网民中,30岁及以下的超过了70%。这个年龄段的大部分人都心怀正义、充满激情、好奇心强,强烈期待融入社会,热切希望表达自我,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性。但是这一年龄段的人涉世未深,很难摆脱冲动与激情,容易在群体的兴奋中忘记理性地制约自己,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他们很难对自己在“善良动机”下所导致的行为后果作出全面客观的估计。在网上讨论某一事件时,会出现极端、辱骂、非理性的声音,在有的引起网民反感的事件中,一些网民自以为怀着正义之心,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包括公布当事人隐私、电话骚扰、现场骚扰等需警惕。

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对于热点社会事务、公共话题,非专业人士积极发言,与大众分享他们的智慧、学识和价值观。这些民间身分的观察家对公众的影响力较大。特别是网上一些较权威的论坛和知名个人博客,以及一些资深网友,扮演了传播学上的“意见领袖”角色。在一些复杂的现实问题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影响网友的价值判断。有时“意见领袖”的意见并不完全客观正确,却能引导整个网络舆论的走向,导致了网络舆论的偏向性。因此,需要找到恰当的方式,与“意见领袖”进行沟通,让互联网中的“意见领袖”与我们合作,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

积极探索引导网上舆论的机制和措施

把传统媒体网站、政府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网站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形成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由于我们的主要新闻媒体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较高的媒介公信力,当人们在网上要获得新闻信息时,总是把传统媒体网站、有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重要的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甚至是首要的选择。因此,主流媒体既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社会力量,发挥着信息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也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排头兵。因此,要建设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主流媒体网站,以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在网络舆论中做好引导。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为他们提供新闻发布上的优先权,促进有影响的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以增强信息互通,形成舆论联动,确保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

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从源头上堵住网络流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提高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客观、全面的发布,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满足公众知情权,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以往的新闻传播实践告诉我们,当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能通过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就能安抚公众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对于那些影响面大且具有持续性的事件,要注意形成信息传递的波次效应,在及时满足网民知情欲的同时,逐渐降低人们的关注度。反之,由于网络传播本身的放大作用,信息的混乱、错误、拖延,会使谣言大行其道。在网络传播的时代,在播客、博客、个人新闻盛行的时代,在传统大众媒体不是信息惟一来源的时代,更要避免因对正常信息的过度控制而导致信息短缺,而使那些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只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才能确保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加快网络“意见领袖”群体的培养,借助专业网络评论员的力量,帮助网民从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借助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以及网络当中部分民间观察家的力量,培养网上的“意见领袖”,不仅可以起到媒介信息中介和过滤环节的作用,还可以为网民提供科学理性的观点和建议,也可以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以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对网络舆论的最后形成起着主导性作用。

建立分工协作、专兼职结合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增加投入,扩大网上影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是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关键,要着手建立起专职、兼职和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的不同层次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培育起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写手,由专兼职网评员平时负责与其联系和交流,以应对必要时舆论引导的特殊需要。要理顺工作机制,把新闻发言人与网络评论员两只队伍结合起来,扩大发展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外延。

H.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第三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第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第五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第六条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第九条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第十条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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