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建局的全称是什么_
城建局,顾名思义,就是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内设办公室等机构,属城市建设类型。
执法范围:
1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城乡文化建设是由哪个机关管的扩展阅读:
据上述职责,城市建设管理局设置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业务综合、党务、人事、劳动工资;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信访、老干部服务、文电、信息、档案、保卫、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后勤服务、对外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计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负责有关项目的立项审核;制定本行业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基础建设费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指标汇总和执行行业会计制度;负责机关财务。
(三)政策法规科
研究制订全市城建系统体制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负责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城建系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承担全市城建系统普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及法制宣传;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
制定环卫、市政、园林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环卫、市政、园林的管理工作,并拟定经营承包指标,承办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及生产调度工作。
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市政设施、排涝防汛和城市路桥收费站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市政、园林业务技术标准和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城市绿化、园林绿地、市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各县(市)城市供水工作。
(五)公用事业科
负责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办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定级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布局和城建档案的管理。
②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从中央到政府有哪些职责是什么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部门: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住建厅城乡规划处(直辖市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2)城乡文化建设是由哪个机关管的扩展阅读: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③ 美丽乡村建设由政府什么部门负责
各地具体负责部门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但一般都由各地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简称“宜居办”。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3)城乡文化建设是由哪个机关管的扩展阅读:
美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
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4.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
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5.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
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6.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政府的单位吗
是的,属于一个政府机关单位。在中央和国家层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市下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⑤ 政府哪个部门有管理装修建筑方面的机构例如文化部管书协美协之类
建筑行政部主管呀,中央是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司),省是建设厅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处)市是建设局管理,(建筑市场监管科)县同样由建设局管理!(建筑市场监管股)
⑥ 城建局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城建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其中部分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是公务员,而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另外还有一些工人,具体需要看个人的编制属性。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二)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五)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
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八)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⑦ 农业部、文化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党政机关
党中央有包括中办、中组部、中宣部等26个直属机构,属于党的工作部门;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等等,这些都属于政府工作部门,其中“国务院组成部门”是承担国家各项工作职能的重要部委,类似于”内阁“部门。确切地说,你所提到的农业部、文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都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
⑧ 一个城市的文化系统"具体" 包括什么部门\单位
至少包括以下机构和科室:
一、办公室
1、处理日常政务;落实上级机关的指示、批复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机关的档案管理、信息发布、文件收发工作。
3、负责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落实;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系统的安全消防、卫生工作;承办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财务、基建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1、本系统人员的政治学习培训和党务工作。
2、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3、承办本系统的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工作及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工作。
4、系统的稳定、信访工作。
三、文化市场科
1、制定文化行政执法的规划、计划和意见。
2、负责文化市场调研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4、组织贯彻实施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文化法规宣传,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法规培训。
5、负责文化系统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主持文化系统行政听证工作。
6、负责文化系统执法人员的管理,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7、负责文化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8、指导镇街文化站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工作。
9、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
四、文艺科
1、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及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市直文化单位、镇街文化站的业务督导及检查工作。
2、起草制订文化艺术方面的方案、文件、报告,做好文化艺术工作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研究制定全市文艺创作实施意见,指导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专业和业余艺术团体业务建设。
4、负责文化艺术业务的对外联系、协调,策划组织并指导全市大型文化艺术活动。
5、协调指导全市各类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活动。
五、文化市场稽查队
1、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
????2、制定稽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各项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对各镇街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违规案件的查处和受理全市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
????5、负责市级网吧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7、调查研究本市文化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针对性对策和合理化建议。
????8、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并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协作。
????9、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文物科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依法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
4、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制止一切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公、检、法部门打击文物盗掘、倒卖、走私等各种形式的犯罪活动。
6、依据文物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文物项目的审核。
7、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人员的业务培训。
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文物考古发掘工作。
9、负责其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事项。
七、文化局驻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1、参与拟定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以及研订市场管理办法。
2、依照规定审批、审核、申报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市场经营项目。
3、依照规定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工作。
4、依照规定收取行政审批办理中的工本费以及相关费用。
5、完成局党组及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⑨ 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经济工作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由谁领导和管理
法律分析: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