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刚给儿子办的户口,怎么填写的文化程度,写的是文盲或半文盲呢
您好!为您解答如下
关于文化程度,一般情况下填写: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如果儿子高中没有毕业,应填写“初中”。
㈡ 户口本上的文化程度有几类(户口文化程度分类)
1、户口本上的文化程度有几类。
2、户口本上的文化程度是什么意思。
3、户口上的文化程度有哪些。
4、户口本上的文化程度是怎么判定的。
5、户口本上有文化程度吗。
6、户口本文化程度分为哪几种。
1.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硕、博士8种。
2.文化程度:表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人口素质的重要指标,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化教育普及和发展程度。
3.根据国家文化程度代码标准,文化程度从大类上可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㈢ 有硕士学位户口本文化程度怎么填
1、有硕士学位户口本文化程度可以填硕士或者自己的学历。
2、一般来说文化程度应该是指学历,所以最好是填写自己的学历,如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通常如果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硕士学历则还是填本科。
3、户口本的文化程度填写意义不大,因为很多人的学历改变后都不会及时去更正,所以没有单位会依据户口本来认定学历。如果需要确定学历,通常是查看档案而不是查看户口本。
㈣ 1岁的文化程度写什么
无。
1岁孩子的文化程度,1岁孩子应该没有地方需要填写文化程度的。如果是孩子刚出生落户口的情况下,这一格通常是空出来的,不会被填写。
居民户口簿文化程度栏所填内容并非户籍民警手动填写,而是根据系统设置自动生成。为避免误会,家长可提出将此栏留为空白。另外,文化程度一栏并非永久不变,随着孩子学历的提高,户籍资料可重印。根据国家文化程度代码标准国家标准GB4658-84,文化程度从大类上可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简称,本科,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或中等技术学校简称,中技,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在国家文化程度代码标准中,大类以下还列入了相当于同等学历的文化程度的小分类代码,以示区别于受过正规学校教育的同等学历者。
㈤ 户口本文化程度有几种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常见文化程度是:小学、初中、高中、中技、中专、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大学本科、研究生,还有一些比如学龄前儿童、文盲或半文盲等等,这些都是常住人口登记系统选项框内的,基层户籍民警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㈥ 文化程度怎么填写
文化程度要填写的内容是指所获得的学历(即要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要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比如说最高学历是初中,就是初中文化程度;最高学历是高中,就是高中文化程度;如果没上过学,就是文盲或者半文盲的文化。
有一种情况就是在读本科的同时,如果没有毕业,那么,文化程度就要填写高中,在没有领取毕业证前,国家是不认可有本科学历了,直到毕业之后才可以填写相对应的学历。
文化程度填大专还是专科?
文化程度填专科;其实,大专和专科代表的学历含义是相同的。但日常生活中,在遇到需要填写文化程度的情况时,我们应该选择写专科,因为这个词相对大专,语言表述上会更加规范和严谨。
通常,大专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因为,专科学历,具体可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和“非普通全日制专科”两种。
㈦ 户口本文化程度乱填
户口本文化程度不可以乱填写。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户口本上文化程度一栏填写方法如下:
1、依据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等级,按本人现有学历根据学历证书填写。如“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技)”、“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肄业)等;
2、正在学校读书的学生填“上大学”、“上小学”等;
3、对有学位的人的文化程序,应按其获得学位前的文化程度填写,如在大学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的,其文化程度应填“大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