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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乡村文化

发布时间:2023-03-06 13:57:07

⑴ 城市和乡村在文化上有哪些差异

在我们对城乡差别的认识中,往往更多地局限于物质形态,但就城乡差异而言,还远远不惟如此。文化和心理的差异,具有更加深层的、根深蒂固的渊源。要消除以至弥合这种差距,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一是城市如何以更多的空间和宽容的心态接纳农民;二是农民如何以自身的能力、素质、文化和心理适应城市;三是政府如何为这种城乡之间的融合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安排。

关键词:农村与城市 村民与市民 文化与心理 认同与差异

农民问题何以成为重中之重,挂在了总书记和总理的心头,摆到了党和国家最高层决策层的案头,排上了中央“红头文件”的最前头,刻在了包括九亿农民在内的全社会的眉头。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也是各显其能,但就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言,其基本的路径就是“农转非”。不过“农转非”的途径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吃商品粮,而是给已经在城市的1.2亿农民工以市民待遇,给现在农村仍需要转移的1.2-1.5亿富余劳动力和每年新增的1200万劳动力以及以后新增需要

作者简介:杨以谦(1957-),男,安徽砀山人,淮北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研究方向:政治文化、三农问题。

转移的农民以平等的就业权。这就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城市如何以更多的空间和宽容的心态接纳农民;二是农民如何以自身的能力、素质、文化和心理适应城市;三是政府如何为这种城乡之间的融合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安排。



由于中国“三农”问题的历史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要真正使农业兴起来,农村强起来,农民富起来,远非一个文件、一次会议、一项政策所能企及。缩小三大差别,一直是我们走向共同富裕

的价值取向,但我们对差别的认识往往更多地局限于物质形态。随着对三农问题制度层面认识的深入,政治和权力的差别更加凸显,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的呼声日渐其高,各种政策措施也接踵出台。但就城乡差异而言,还远远不惟如此。文化和心理的差异,具有更加深层的、根深蒂固的渊源。

1、 观念差异

农民代表居住生活在特定地理环境中的人群。这一人群常常与居住在城镇或都市的人群形成一种对照,即“乡下人”和“城里人”。居住在乡野之中,聚村而居,成群而落,靠近田野、草原和大自然。因其出生地的原始基因,不论到哪里,他们“乡下人”的 地理身份与天生“城里人”的地理身份的差异,便决定了城乡之间的观念差异,以及社会对这种身份的认知差别。由此,大凡落后、保守、歧视的观念似乎都源于农民,也适合农民;而大凡进步、创新、高尚的精神似乎是城里人的专利。“小农意识”、“小农观念”以及“小农行为”等等概念,既是用来代表农民的观念及行为,同时又是人们用来贬低他人的一种价值判断。领导干部不胜任工作称之有农民意识,工厂厂长把厂子搞亏了、破产了称之有农民意识,体育比赛比输了称教练有农民意识,作家写不出好作品称之为有农民意识,科研人员不出成果称之为有农民意识,导演把作品弄砸了称之为有农民意识,演员演不好自己的角色称之有农民意识,连某些腐败分子走到腐败这一步,也称自己有严重的农民意识,但有深厚农民意识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有成为腐败分子的吗,简直是无耻之极。够啦。其实带有农民二字的贬义词不止一个,比如农民心态、农民思想、农民观念、农民作风、农民思维、农民形象等等,不一而足。

由此,城里人脑海里便形成这样一种定势思维,即认为农民总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害怕冒险;思想固执、狭隘,而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甚至把“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这一关乎国家发展和治理的根本性的问题 ,也歧视性地理解和归结为“农民的问题”或“农民出了问题”,似乎中国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农民身上或都根源于农民。因而,农民问题解决了或农民不再出问题了中国便安然无恙。

2、主流意识形态差异

由于农民进入大中城市会面临很高的壁垒,比如定居成本,就业机会、生活保障、子女就学等等。因而规模小一些的中小城镇成为农民进城的较理想的选择。事实上,农民进城的愿望是很强烈的,想致富的农民甚至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直接建起了供自己进入的城镇,来表达他们渴望进城的愿望。它代表了一种原生意义上的农民朴素求富心理。即要通过城市化来改变自己的现状,来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实现人生的价值。

观念的差异反映在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上,便形成了对农民的歧视。由此造成了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法律上,对农民群体利益的忽视以及对农民采取的不公开、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认识与对待。有些腐败分子假星星忏悔,要求从轻发落,说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可以回家种地;那农民要是犯了错,怎么发落,不论从轻还是丛重,还能到城里当官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农民的歧视常常表现为整个社会或居于强势地位的社会集团对农民群体的种种限制上,这些限制日益制度化、经常化,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中国社会的最大不公。

3、文化与科技差异

物质层面上的差异还有个比较,有关资料统计,城乡收入比已经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6:1拉大到现在的3.2:1,而隐性收入则是6:1。文化和技术上的差异更是不可比拟。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发展缓慢。文盲和半文盲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大,科教文卫人员比重小。据有关统计,农村各类科教文卫人员只占农村总人口的2.5%。就说卫生一项,可以说差异大的惊人,占人口70%的农民医疗卫生消费只占到总消费的6%。

由于文化技术水平低,大多数农民工目前在城市里干的都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活儿,收入也十分微薄。那么,农民为什么不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呢?难啊!一是没文化技术;二是没钱培训学技术;三是即便大学毕业了也没门路找个体面的工作。在我国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生存难保,谈何文化技术,更谈不上精神享受。

4、心理差异

就心理观念而言,农民作为一个群体,有于其自身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在社会中的特定地位,自然会形成他们自己对待世界、社会和人生的基本态度和观念。在这个意义上,农民文化、农民意识确实存在。但是,如果把农民的思想观念和农民文化放到线性文化进化论的某个时点之上,认为农民的意识、观念总是保守的、传统的或落后的(孟德拉斯语),那么,这种认识多少带有偏见和绝对化的局限。马加爵案,媒体评论多归于因教育、归因于学校和社会心理救治系统不健全,这些其实都还是表象。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横在“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于是,这种心理不平衡很容易转变为惹事作恶的诱因。相当多的城市社会治安案件往往由此引发。

调查发现农民工是一个面临强烈心理矛盾与心理冲突的群体,有些心理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稳定的制约因素,应引起关注。比如,自卑心理和孤独情绪,由此造成农民工在就业、生活、医疗、教育等许多方面与城里人隔着一条人为的却又是难以逾越的鸿沟;被剥夺心理和不满情绪,城市职工与农民工相比在各种福利上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压抑心理和怨恨情绪,与生活上的贫困相比,农民工更难以忍受的是不被城市接受,不能与城里人正常交往与合作,不能像城里人一样感受到平等与尊严。



正视差异、缩小差别、消除隔阂、弥合缝隙是政府、城市、农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政府应该干什么

制度与政策 对农民的限制、歧视,以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制度上的缺憾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健全,有规定而滥施处罚,以及缺少真正能够为农民服务、保障农民权益的机构、机制等。但是,只要观念与感情真正转变过来了,办事情、想问题才会处处为农民着想,替农民打算,才会想方设法破除一切障碍,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在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市人享受同等待遇;只要观念与感情真正转变过来了,有关司法与执法部门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应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加大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人员的查处力度。

措施与途径 进城农民除了原来的基础,一般是没经过多少培训和教育的。为此政府对进城农民扶持的首要任务就是对农民进行基本的城市适应性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如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观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发言能力、对话能力、组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对农民教育的一个前提,就是必须把农民工当成真正的城里人看待,归根到底,这些培训也是为了帮助农民工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这些培训不仅包括对进城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要有政治、法律、政策、道德、权力、义务等人文方面的教育,使农民有意识地融入先进的社会发展系统,成为有现代意识的社会人。

引导与教育 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过程,也是他们融入一个新环境、开始一种新生活的过程。其间很可能产生一些有形或无形的矛盾冲突,甚至发生传统和现代两种生活方式或文化形态的碰撞,这在农民工进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对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应该是农民工培训的更高层次的核心内容。

我们常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似乎把农民教育好了,中国的一切问题都不在严重。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们对农民训导了多少年,严重的问题依然严重。是农民不可教化吗?非矣。严重的问题是我们对农民既不尊重,也不理解。因而,也就谈不上教育和解放,更说不上引导农民在人类解放的道路上获得自我解放。问题是我们对农民究竟认识了多少、理解了多少、亲近了多少,教育了多少、教育了什么、怎么教育。对待农民,了解不等于理解,接触不等于亲近,看重不等于尊重,教训不等于教育。

2、城市如何接纳

尊重与理解 尊重农民首先要尊重农民的人格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把农民当人看,决不能再把农民当作二等公民。按传统的理解,农民是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而现代化的涵义是以高科技为特征的社会化大生产,如果以此为界定,农民与现代化格格不入。而要使农民走向现代化,既不是一味地阻止农民进城或人为地排挤、苛刻农民进城,也决不是让农民都迁到城里去。而是要通过农村环境的改变,农业手段的改善,农民素质的提高,实现新的解放。真正让农民走向现代化,必须使农民自我觉醒,走进知识,亲爱文明。这一解放的目标和标志就是:职业非农化、居住城镇化、人口知识化、农业现代化。

善待与宽容 农民为城市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村人建设了城市,城市人不仅破坏了自身的坏竟,还污染了农村。城市人自己对农村人的创造成果也是刮目相看,但对创造这些成果的农村人却另眼相待。假如我们再进一步换个位置想一想,我们自己是一个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为城市的繁荣付出艰巨的劳动与辛勤的汗水后,还处处受到歧视,处处受到刁难,工资被克扣拖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感情上能不能接受、心理上能不能承受、言语中有没有怨气。人的行为是受人的观念与感情支配的,将心比心,我们才会更加体贴农民工,与农民工心心相通。如果我们把观念与感情转变以下,来个换位思考,又当如何。

把观念与感情转变过来,就应当设身处地替农民工想一想。他们大多来自贫困落后的乡村,由于生活所迫,他们不得不抛家别子,背井离乡,怀着希望与戒惧的心理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谋生。他们在城市里铺路架桥、建房盖楼、清扫垃圾、端盘洗碗、小区保安,大多从事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苦活。在为城市建设与城市人生活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把观念与感情转变过来,更深层次问题是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加速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必然结果。不能认为农民的天职就是耕田种地,农民到城市来务工就业就是侵占了城市人的地盘,就是争夺城市人的饭碗。要实现工业化与现代化,就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而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必然要把农村大批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来。 接纳与扶持 农民进城的条件,不仅取决于农民自身的愿望,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城市接纳农民门槛的高低。这样城市要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的条件,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扶持农民尽快适应城市。帮助农民实现历史性的大转变。按照社会的发展规律,传统的小农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发展,逐渐转化为城市工人、城市居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人,也变成现代化的劳动者,传统的农民被历史巨浪所淘汰。我国农民正在进入这种历史性的转变,这要经历很长的过程。他们所走的途径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帮助下,在改革开放中,发展乡镇企业(绝大部分是非农产业),使农村工业化,很多劳动力变成乡镇企业的劳动者;建设小城镇,使乡村城镇化,村民变成城镇居民,也有一部分进入大中城市,成为其中的劳动者或居民;从事农业的人,将随着农业现代化成为现代劳动者。当然,农民进城不能仅靠城市门栏的降低,同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城市也不能一味迁就于农民的低素质。农民自身必须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

融合与共荣 缩小城乡差别决不是把城里人赶到乡下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也不是一味地让农民都进城,抢城里人的地盘。而是使包括农民在内的现代社会人共同融入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的现代化过程。融入的政治前提是把农民作为革命的主力军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工农联盟是农民与城市利益共同体的基础,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社会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国家的富强。

农民要融入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以城市主人翁责任感维护城市。一是遵守城市的规则。城市中存在的很多规则都不同于农村,比如卫生和环保意识,进城农民要想在城市中生存下去,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可,就必须首先改变原有的旧习惯,遵守城市中已经存在的各种规则。二是保护城市的公共产品。在农村环境中生长的农民往往对于自己的私人产品有很强的保护意识,而缺乏对公共产品的保护。公共产品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进城农民提高保护公共产品的意识十分重要。三是改变原有的生活文明准则。进城农民要想真正融入城市,就必须改变“田园化”的农村生活文明准则,去适应城市“商品化”的生活方式。四是要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素质。进城农民仅仅在生活上适应城市的规则还是不够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很强的谋生手段,才可以和城市居民进行竞争,最终占据到城市中的比较正规的岗位。否则自身的地位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3、农民怎样自立

自思自醒 农民的自立首先取决于农民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否实现由自在到自为的飞跃。回首中国农民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创举,农民在自身全面解放的道路上已经并正在实现着新的跨越,重新审视新时期的新农民,应给中国农民一个新理念:当代中国农民是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拓荒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的开拓者;农村城镇化的创造者;民主政治的直接实践者;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农民有了这样的自我觉醒,农民不但要走向富裕,更要走向文明,走向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实际上,农村中比较富裕的家庭,无论是有人做公事的,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的,以及培养出大中专学生的,一个共同或者相似的特点是:都把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世界,走向文明与开化。相对于其他农民,这些人一般都有一定的文化,或者都有一技之长,头脑比较灵活,眼界比较开阔,观念比较新颖,有着强烈的发展愿望。在贫穷和富裕的鲜明对比中,农民深深地认识到:知识改变命运,文化书写历史;自思才能自醒,自为才能自主。

自主自愿 农民缺少的不完全是进行创新的动力和能力,而是缺少必要的权利和自由。就农民的创造力而言,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做的贡献和作用是不可磨灭的。没有任何一个农民不想走向富裕,不想走向文明。问题是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要建立在农民自觉的基础上。实际上农民“要求发展的意识”在转型期间体现的是相当清晰的。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富裕和发展,是农民自己不想富裕、不想发展吗,决不是;是农民自己不会富裕、不会发展吗,不全是。那么,农民怎么就富不起来,发展不上去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之外的各类人员,农业之外的各行各业,村干部之上的各位领导,发誓不让农民富,发恨阻止农民富,发疯干扰农民富。农民最不能接受的是那些不懂装懂的瞎指挥者,最厌恶的是那些装出一副很内行的面孔,对农民指手画脚的老爷式公仆。既然我们要关心农民,那么就必须注意到农民自我发展的这种意识,要从“我是农民”的角度来说,“我关心我的发展,我要发展,我应该得到发展”是合乎理性的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不要对农民的发展要求一味涉障,剥夺他们的发展权。

自立自强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全靠农民自己。与城里人的自傲心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不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有一种农民身份的自卑感。这也强化了农民的城乡分类意识和城乡差异观念。随着观念、心理、制度、政策、环境、文化、技术差异的缩短或弥合。城市与乡村的共荣与融合,农民自己也应该逐步摆脱以至消除自身的自卑感,而应树立“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城里人”的观念。不仅意识到,我为我是来自农村人而自豪。我为我能从农村来到城市并扎根城市,要比生在城市,但却艰难地生存在城市更骄傲。 农民要真正自立于城市,自主于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必须屏弃乡下人自卑感,树立社会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自立自强,自我解放,自我发展。当今,年轻的一代农民是不甘于一辈子呆在农村的,总要出来闯荡,由此他们的视野得以开阔,提高自身素质,谋求自身发展成为其自觉的要求。而要到城里发展,可以白手起家,但不能凭空想象。 这就要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至少是要有通过学习和培养能够具备的潜力。这些能力包括:资本积累能力,知识获取能力,政治资源获取能力,相互合作的能力等。有了这些能力,加之政府的合理化制度安排,城市提供的广阔平台,农民的解放和发展才能融入人类解放和发展的大道。

村民与市民的文化与心理差异不因农民工的进城甚或进城农民工拿到了城里的户口就自然而然地抹平。也不因“农民工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把农民装扮成市民而使农民的地位有根本性的改变。农民进城的初衷是为了生存,至少是为了改变生存条件,农民改善生存状态的路径也不惟进城一条路。但要生存得好一些,除了消除制度性障碍,就农民自身而言,最迫切的就是要提高自身素质。当然,已经进城的农民,就其基本素质而言,要比不愿或无力进城的农民,无论文化技术素质或心理适应性都更强一些。而要能够继续在城里混下去,进而混出个市民样来,仅靠原来的那点本事就远远不够了。这样,不论在城里,还是在农村,要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生存状态,政府的制度安排,城市的政策与心态调整,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提高和心理素质的适应也成为当务之急了。

⑵ 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

对于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目前似乎没有统一的定义,甚至一些学者并未严格区分“农村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两个不同概念,常常将它们相提并论或者混为一谈。很明显,农村社区文化是指农村社区的文化,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农村文化。不同的农村社区具有不同的社区文化,俗话说农村“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讲的就是农村社区文化的差异。而农村文化这个概念,主要是相对城市文化(或都市文化)而言的。农村社区文化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界定农村社区文化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农村社区、什么是文化,然而,关于农村社区和文化的定义又是各说纷纭。相比较而言,文化的定义更加纷繁复杂。一般认为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B. Tylor)最早对文化进行定义,他说:“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而言,是指这样一个复合整体,它包含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①格尔茨(Clifford J. Geertz)认为,这种泰勒式大杂烩理论方法将文化概念带入一种困境。这在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的《人类之镜》②一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论述文化概念时,克拉克洪用了将近27页的篇幅将文化依次界定为:⑴“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的总和”;⑵“个人从群体那里得到的社会遗产”;⑶“一种思维、情感和信仰的方式”;⑷“一种对行为的抽象”;⑸“就人类学家而言,是一种关于一群人的实际行为方式的理论”;⑹“一个汇集了学识的宝库”;⑺“一组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标准化认知取向”;⑻“习得行为”;⑼“一种对行为进行规范性调控的机制”; (10)“一套调整与外界环境及他人的关系的技术”; (11)“一种历史的积淀物”;最后,或许是出于绝望,他转而求

助于比喻手法,把文化直接比作一幅地图、一张滤网和一个矩阵。①格尔茨从符号学(semiotic)角度,把文化定义为“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他因此主张“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②

尽管人们不满意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但是几乎每一个研究文化的学者都不得不引用他的定义开始自己的研究,在博安南(PaulBohannan)和格雷泽(Mark Glazer)看来,泰勒的文化定义“是当其他定义被证明为太麻烦的时候,人类学家可以回头求助的定义”。③其实,对泰勒文化研究的最大争议并非是其文化的定义,而是他关于文化的观念。

一方面,遍及各种文明的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或许能够归结为基于相同的原因而产生的相同行为;然而另一方面,其不同的级别可能被视为发展或者进化的不同阶段,每一阶段都是之前历史的产物,并且为塑造未来的历史扮演相应的角色。④

简单地说,泰勒关于文化的观念,实际上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是均变论(uniformitarianism);二是遗留物(survivals)的概念。泰勒这一进化论思想影响了一大批文化学者。例如,摩尔根(LewisH.Morgan)的《古代社会》就体现了类似的文化进化论观点。他在该书开篇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人类早期情形的最新研究结果都倾向于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人类是从最低等级开始其生涯的,并通过缓慢的经验性知识的积累,逐步从蒙昧迈向文明。不可否认,人类家庭中仍然有部分生活在蒙昧社会状态,也有部分生活在野蛮社会状态,当然还有部分生活在文明社会状态。他们都经历了或是即将从蒙昧迈向文明的过程,这似乎是一样的,从而这三种不同的情形在一个自然的,同时也是必然的进化序列中彼此关联。⑤

尽管有许多学者批评了这种单线历史进化观,但是直到今天,文化进化论仍然得到不少人的认同。文化进化论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普遍主义,与之不同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历史具体主义的文化观点,试图对各种特殊文化模式进行解释,甚至强调从特殊的文化语境中理解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实践。例如,格尔茨认为,文化只是“地方性知识”。这种文化相对主义思潮日渐抬头,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农村社区文化具有重要启发性。

接下来再来看看国内关于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关于农村社区文化的专题研究还不多见,其中不少论文回避了农村社区文化概念的界定,直奔主题讨论农村社区文化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问题。从个别文章的定义来看,无论是关于社区文化还是农村社区文化的界定,基本上是泰勒式的。例如,张健认为:“社区文化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的行为模式、社区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思维走向等文化现象的总和。”⑥郑杭生认为:“社区文化包括物质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两方面。前者主要是指人们衣食住行以及工作和娱乐的方式;后者主要包括人们的价值结构(追求、期望、时空价值观等)、信仰结构和规范结构(风俗、道德、法律等)诸方面。”⑦毕天云认为:“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并为社区居民分享的思想价值观念(values)和行为规范(norms)的总和。”⑧孟固、白志刚认为:“社区文化是社区成员为保护、改善聚居地的条件、形态、氛围,并使自己与之相融而形成的精神活动、生产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⑨对于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一般只是在前述社区文化定义的基础上加上“农村”二字而已。例如,赖晓飞、胡荣认为,社区文化是我国新时期兴起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娱乐、文化设施,还影响和包容着人们的行为规范、民情习俗、信仰观念、人际关系等。①张桂芳认为,农村社区文化就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内(非严格的行政区划)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和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等。从形态的视角出发,农村社区文化可分为三个层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构成社区文化统一体。②张兴杰等认为,农村社区文化就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和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等。③诸如此类的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严格而言不利于农村社区文化研究的累积或增量推进。

⑶ 如何看待乡土文化的丢失

对于乡土本身的确有遗憾,但如果从文化大同来看,又是一种发展趋势。要探讨的是这种丢失是由于其乡土文化的闭塞不开化造成的还是由于文化传承的方式和力度不当或者无力造成的。优秀的乡土文化是不会真正丢失的,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及其独特的土壤环境是否存在是其发展壮大的必然条件。

⑷ 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

对于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目前似乎没有统一的定义,甚至一些学者并未严格区分“农村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两个不同概念,常常将它们相提并论或者混为一谈。很明显,农村社区文化是指农村社区的文化,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农村文化。不同的农村社区具有不同的社区文化,俗话说农村“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讲的就是农村社区文化的差异。而农村文化这个概念,主要是相对城市文化(或都市文化)而言的。农村社区文化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界定农村社区文化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农村社区、什么是文化,然而,关于农村社区和文化的定义又是各说纷纭。相比较而言,文化的定义更加纷繁复杂。一般认为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B. Tylor)最早对文化进行定义,他说:“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而言,是指这样一个复合整体,它包含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①格尔茨(Clifford J. Geertz)认为,这种泰勒式大杂烩理论方法将文化概念带入一种困境。这在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的《人类之镜》②一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论述文化概念时,克拉克洪用了将近27页的篇幅将文化依次界定为:⑴“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的总和”;⑵“个人从群体那里得到的社会遗产”;⑶“一种思维、情感和信仰的方式”;⑷“一种对行为的抽象”;⑸“就人类学家而言,是一种关于一群人的实际行为方式的理论”;⑹“一个汇集了学识的宝库”;⑺“一组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标准化认知取向”;⑻“习得行为”;⑼“一种对行为进行规范性调控的机制”; (10)“一套调整与外界环境及他人的关系的技术”; (11)“一种历史的积淀物”;最后,或许是出于绝望,他转而求

助于比喻手法,把文化直接比作一幅地图、一张滤网和一个矩阵。①格尔茨从符号学(semiotic)角度,把文化定义为“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他因此主张“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②

尽管人们不满意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但是几乎每一个研究文化的学者都不得不引用他的定义开始自己的研究,在博安南(PaulBohannan)和格雷泽(Mark Glazer)看来,泰勒的文化定义“是当其他定义被证明为太麻烦的时候,人类学家可以回头求助的定义”。③其实,对泰勒文化研究的最大争议并非是其文化的定义,而是他关于文化的观念。

一方面,遍及各种文明的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或许能够归结为基于相同的原因而产生的相同行为;然而另一方面,其不同的级别可能被视为发展或者进化的不同阶段,每一阶段都是之前历史的产物,并且为塑造未来的历史扮演相应的角色。④

简单地说,泰勒关于文化的观念,实际上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是均变论(uniformitarianism);二是遗留物(survivals)的概念。泰勒这一进化论思想影响了一大批文化学者。例如,摩尔根(LewisH.Morgan)的《古代社会》就体现了类似的文化进化论观点。他在该书开篇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人类早期情形的最新研究结果都倾向于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人类是从最低等级开始其生涯的,并通过缓慢的经验性知识的积累,逐步从蒙昧迈向文明。不可否认,人类家庭中仍然有部分生活在蒙昧社会状态,也有部分生活在野蛮社会状态,当然还有部分生活在文明社会状态。他们都经历了或是即将从蒙昧迈向文明的过程,这似乎是一样的,从而这三种不同的情形在一个自然的,同时也是必然的进化序列中彼此关联。⑤

尽管有许多学者批评了这种单线历史进化观,但是直到今天,文化进化论仍然得到不少人的认同。文化进化论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普遍主义,与之不同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历史具体主义的文化观点,试图对各种特殊文化模式进行解释,甚至强调从特殊的文化语境中理解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实践。例如,格尔茨认为,文化只是“地方性知识”。这种文化相对主义思潮日渐抬头,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农村社区文化具有重要启发性。

接下来再来看看国内关于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关于农村社区文化的专题研究还不多见,其中不少论文回避了农村社区文化概念的界定,直奔主题讨论农村社区文化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问题。从个别文章的定义来看,无论是关于社区文化还是农村社区文化的界定,基本上是泰勒式的。例如,张健认为:“社区文化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的行为模式、社区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思维走向等文化现象的总和。”⑥郑杭生认为:“社区文化包括物质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两方面。前者主要是指人们衣食住行以及工作和娱乐的方式;后者主要包括人们的价值结构(追求、期望、时空价值观等)、信仰结构和规范结构(风俗、道德、法律等)诸方面。”⑦毕天云认为:“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并为社区居民分享的思想价值观念(values)和行为规范(norms)的总和。”⑧孟固、白志刚认为:“社区文化是社区成员为保护、改善聚居地的条件、形态、氛围,并使自己与之相融而形成的精神活动、生产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⑨对于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一般只是在前述社区文化定义的基础上加上“农村”二字而已。例如,赖晓飞、胡荣认为,社区文化是我国新时期兴起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娱乐、文化设施,还影响和包容着人们的行为规范、民情习俗、信仰观念、人际关系等。①张桂芳认为,农村社区文化就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内(非严格的行政区划)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和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等。从形态的视角出发,农村社区文化可分为三个层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构成社区文化统一体。②张兴杰等认为,农村社区文化就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和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等。③诸如此类的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严格而言不利于农村社区文化研究的累积或增量推进。

二、处境化经验

这些关于农村社区和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都试图找出一个关于什么是农村社区、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的本体主义的答案来,然而,由于人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不同必然对于一个事物是什么存在不同的看法,这就导致一个概念界定的分歧或争议;这样的界定更多是一种概念的分析或词语的“考古”,而不是一种经验性研究———缺乏实践性内容和生活意义。所谓经验性研究,就是根源于社会实践,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社会实践的一种阐释,因此它不得不深入社会实践而具有属人的生活价值。从经验性研究而言,所谓农村社区,就是指一群农民日常生活的范畴(这一范畴不单指地理区位的范围,更主要是指生活本身的差别与界分),他们享有共同的价值规范。因此,农村社区不能仅从区域上进行解释,还须从生活本身去理解,也就是说,与其说农村社区是一个界限分明的地理区域,毋宁说是一个活生生的生活共同体;所谓文化,是指一套处境化的经验以及论证该套经验合理性的话语和相应的维护机制(如行为规范等)。在这样的基础上,不妨将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为,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规范。

1.农村社区文化首先是一种在地性文化。在地性具有本地性、地方性和区域性等多种意涵。这也就是说,农村社区文化是农村社区本地人所共享的文化,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因而它具有区域性特点,不同的区域具有不同的文化。

2.农村社区文化具有特定的社会适应性。每个具体的农村社区文化只是适应那个农村社区的社会生活需要,与该社区特定的物质条件和生产方式相统一。恰如毕天云所言,对于“局外人”来说,社区文化是一个重要的社区象征,了解一个社区的文化,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一个社区;对于“局内人”而言,熟悉和掌握本社区的文化就成为一种适应社区的“生存和生活技艺”,这种“技艺”能够使他(或她)在社区里的一切生活和活动显得“自然而然”。④

3.农村社区文化跟农民的日常生活相关联。它不是脱离日常生活的独立实体。尽管农村社区文化一旦生成以后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也只是相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个体而言的。即便如此,个体的行动一方面虽然受制于该社区文化,另一方面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地影响着该社区文化,吉登斯(AnthonyGiddens)的结构化理论对此已有恰到好处的解释。

4.农村社区文化是生活经验的表征。文化是作为经验存在的,它只在实践时发生。⑤经验是一种实践性知识,因此农村社区文化是农村社区日常生活实践理性的表现,它跟这个社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实际相联系。这种实践性知识是长期累积的结果,在当地反复进行实践,并被实践所检验、印证和改造。为什么在传统的农村社区里长老具有很高的威望和权力?因为他们人生阅历的丰富而拥有应付该社区生产、生活,几乎一切的实践知识或生活经验。如果该社区成员实际地脱离了这种生产和生活实践领域,这一农村社区文化对他也就失去了作用。譬如,一个农民进城务工以后如果他的工作脱离了农业生产,其生活的重心也转向城市的话,不但原有的农村社区文化和社会资本无益于他现今的工作和生活,而且也对他产生不了规制或约束作用,其行为必然脱离原来社区的道德生活,产生一种“脱域”①效应。

5.农村社区文化是一套经验体系。它既包括具体的生活经验知识,也包括与之相应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规范。所谓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种论证性话语,它常常论证并维护某一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严格地说,农村社区文化本身具有一定的层次结构,基础层次是一套生活经验知识,其次是与这套经验知识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规范。意识形态论证该套生活经验的合理性,价值规范则规约人们按照这套经验知识去行动———玛丽·道格拉斯(MaryDouglas)说得好,她说:“从公共意义上说,文化是将一个群体的价值观标准化,它在个人经验间起仲裁和调和的作用。”②

6.农村社区文化呈现差序格局。由于生活经验体系是有层次的,农村社区文化也因此而具有一定的差序结构。一个具体的社区生活经验只是符合该社区的生活需要,与该社区处于同样物质条件和生产方式的相邻社区一起则表现同一区域的文化形态。譬如,皖南农村地区文化与皖北农村地区文化不同,华南农村文化与华北农村文化相差异,农业文化与游牧业文化相区别。从一个具体的农村社区由内向外看,农村社区文化呈现出明显的差序格局。

三、处境化理解

那么,如何来研究农村社区文化?既然农村社区文化是一套处境化经验体系,也就只能通过处境化的方式去理解、阐释。

所谓处境,就是一个东西存在于其中的各种情况的相互关联的网络。处境总是基于特定社区而言的。

居于语境这个概念基础深处的,是地点这个要素。语境是地点创造的:地点是最底层形式的语境。地点不仅就地理方面而言,还包括观念上的地点。这样的地点是由意义、文化价值取向、支配社会礼仪礼节的规则、地区性的场景和空间方位、时间和历史契机、个人经历上的因素、与会话直接相关的圈子、当前的境遇等等意识形态的、宗教的华盖塑造形成。一个世界就是围绕着由类似于此的因素组成的地点而崛起。③

这里所说的“地点”,便是我们所说的社区。处境化理解采取的是主位的视角。简单地说,所谓主位的视角,就是研究者站在被研究者的角度、立场去看问题。在研究农村社区文化时,只有站在该社区人民的角度、立场去看待他们的文化,才能发现该社区文化是符合当地人的生活实际需要的。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每一种文化不分高低、落后与先进,它之所以存在是有其存在的理由,而且这个存在的理由也只是局限于这个特定的社区范围,它是由这个社区特定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处境化理解也是一种“内部的视界”( the n-ative’s pointofview)。格尔茨非常赞赏马林诺夫斯基用“文化持有者的内部视界”去研究另一个文化,“你不必真正去成为特定的‘文化持有者本身’而理解他们,亦即文化人类学的分析方法所昭示的两重概念所揭示的角色处理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在不同的个案中,人类学家应该怎样使用原材料来创设一种与其文化持有者文化状况相吻合的确切的诠释”。④强调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光来看问题,而不是把研究者的观念强加到当地人的身上,不仅是从研究者的视角来对当地的文化现象做出解释和评判。

去理解一些别人的贴近感知经验的概念,并将之有效地重铸进理论家们所谓已知的关于社会生活一般知解的遥远感知经验中去,是一种极其设身处地精微细致的任务,即使它不像是魔术那样不可思议,也应像是钻进别人皮层内里一样深入体察。其关键就是别被向你提供信息的当地人把你导入其内在精神的同一对应。或许,应该像我们大多人一样,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去指称他们自己的心灵,他们毕竟不似有人指称的那样敏锐。最重要的是描述出他们自己是怎么想,怎么做的。①

处境化理解尽管不是跟文化持有者融为一体,却是要求把研究者纳入社区整体进行思考,即研究者是处境其中对社区文化进行理解和阐释,而且把研究者与该社区的人关联起来,不是简单地把二者对立起来或者采取主/客二分的方式去解释。语言人类学家派克(Pike Kenneth)针对人类学描写的“族内人”( insider)和“外来者”(outsider)两种不同视角,提出了“emic/rtic”的描写理论: emic是文化承担者本身的认知,代表着内部的世界观乃至其超自然的感知方式。它是内部的描写,亦是内部知识体系的传承者,它应是一种文化持有者的唯一的谨慎的判断者和定名者;而etic则代表着一种用外来的观念来认知、剖析异己的文化。在这儿,“科学性”是etic认知及描写的唯一的谨慎的判断者。②王海龙认为, etic这种以外部的描写、外部的理解来对特定的文化颁布给定的名义,它到底有多少“科学性”,以及在什么意义上赋予其“科学性”是值得质疑的。③尽管派克的“emic/rtic”的描写理论抛弃了“主/客”的分析,但是他讨论的两种描写方式仍然是判然相对的。处境化理解显然超越了这种对立的描写和思考方式,将二者构成一个互动的统一体。研究者在进入异己文化理解之前,是一个“外来者”,往往持有“科学性”的价值理念,但是在理解的过程之中,他试图深入到这个异己文化结构的深处,站在“族内人”的角度去体验、去看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再抽身出来进行理论的阐释,这一阐释虽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却也带有文化持有者的印记,这是etic所不具有的。

我们在关于中国农村社区文化的研究中看到,更多的学者戴着“有色眼镜”研究农村社区文化,在他们眼中农村社区文化不免是落后的或者低人一等,他们主张用先进的城市文化去取代农村社区文化。即便有个别学者自觉地抛却了这种“有色眼镜”,但他们采取的却是etic描写方式,以所谓科学或客观的名义去研究农村社区文化。问题是,这一etic描写方式的结论最终跟前者合流,他们主张用所谓的现代性文化去改造落后的中国农村社区文化。与之相反,如果采取处境化理解,或许看到中国农村社区文化的另一番景观,在这种景观中不可能存有任何的文化偏见;在处境化理解方式中,我们看到中国农村社区文化正在遭遇千年未有之变化,国家的和市场的力量正在重新型构中国农村社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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