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和为贵"思想的是谁孟子
首先提出"和为贵"思想的是孔子。 孔子“和为贵”思想的缘起: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 在孔子看来,社会各等级的秩序要以礼制治之,而行礼的标准则应是以和谐为贵。但这并不意味着,凡事都要以和谐马首是瞻,或牵强附和而不受礼的约束。换言之,在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不能被打破的底线之上,社会关系、人际交往一定要以和为贵。孔子这个观点的提出是有着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的团春。奴隶社会时期,社会各阶层之间是有着很严肃的区分和对立的,泾渭分明的界限不容有丝毫逾矩。上一阶层的人以其礼仪节文彰显其身份与地位的显赫对下扬威耀武;下一阶层的人则心怀畏惧地对上惟命是从。但时至春秋,这样的社会关系已渐现裂痕,子弑父、臣弑君的现象已非鲜事。于是,孔子开始推行“和为贵简或前”说拦清,旨在缓和当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矛盾,淡化各方之间的对立本质,使之前稳固的社会秩序不致于迅速分崩离析。 孔子强调要以和为本,又要兼顾以礼为器,相辅相成,不可偏颇更不可去一而行。可见,孔子倡行的“和”并非盲目的亡羊补牢,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应时之识。来源:法制与社会 (2009年17期)
Ⅱ 儒家思想的起源是什么
子是儒家创始人,他的思想核心是“仁”“礼”. “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一主张是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孔子认为,要实现“爱人”,还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 “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就是说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礼”要求,孔子追求的“礼”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孔子还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就是校正等级秩序,达到贵贱有序.这体现了他政治思想保守一面. 例如,我们现在提倡要“尊重他人”、“五讲四美”、“精神文明”等等,如果不把它和长久影响中国社会的伦理思想体系联系起来,那怎么能让它有个根基呢?“尊重他人”(“爱他人”)这样的道德观念正是和儒家的“仁学”相联系的.如果我们抛弃了孔子的“仁学”理论,天天批判“仁政”,鼓吹“己所不欲要施于人”,提倡什么“与人奋斗其乐无穷”,那么你能真止地“尊重他人”吗?你能真正地爱护别人吗?所以任何对人们的社会规范的具体要求它都必须有—套伦理学理论作支撑,而这套伦理学理论又是内传统积累而成的. 这里不能全面的讨沦儒家的伦理问题,它无疑有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容“爱人”思想无论如何是我们今天仍应继承和发挥的.照我看,孔子把“仁”解释为“爱人”,是基于“亲亲”思想,《中庸》引孔子的话说:“仁音,人也,亲亲为大.” 《论语.学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爱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是爱人的基础,但是“为仁”不是仅止在“亲亲”上,而必须“推已及人”,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要作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得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仁政”)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已复礼曰仁,—日克已复礼,大下归仁.为仁由已,而由人乎!”我认为,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常有误.(我自已过去的解释也不正确.)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往往把“克己”与“复礼”解释为平列的两个相对的方面,我认为这不合孔子的思想. 所谓“克己复礼”是说,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仁”. “仁”是人作人的内在品质,“克己”是要靠人对自身内在品质(即“爱人”的品德)的自觉:“礼”是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规范,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之用,和为贵”.要人们遵守礼仪规范必须是自觉的才有意义,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对“仁”和“礼”的关系,孔子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礼云礼云,玉帛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乎哉!”因此,我们可以说,孔子认为“克己”(求仁)是要靠自己的内在自觉性.有了“求仁”的内在自觉性,“我欲仁,斯仁至矣”,并实践于日用伦常之中,这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了.“极高明”要求我们寻求伦理体系中的终极理念,“道中庸”要求我们把它实践于平常生活之中,而“道中庸”和“极高明”是分不开的.哪怕是寻求最低限度的伦理观念的“认同”,也是和某种伦理体系的终极理念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如果说,孔子的“仁学”充分讨论了“仁”和“人”(人道)的关系,还没有来得及去充分讨论“仁”与“天”(天道)的关系,那么孟子在后一方面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如他说:“尽其心,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 人心本仁,与“天心”本是相通的.对此朱烹说得更明白,他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己矣.” 此则从“天心”本“仁”,而说“人心”也不能不“仁”,“人心”与“天心”实是相贯通的,因此儒家的伦理学说实是建立在一道德形上学之上,故《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儒家这一“天人合一”思想无疑有其特殊的伦理意义,而贡献于人类社会.
Ⅲ 礼之用,和为贵对一个人有什么正面影响
儒家所倡导的“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有别于西方文化的特质。
所谓“礼”、“乐”,本源自于上古初民尊祖、祭祖与祭祀天神地祗的活动。“礼”本是指尊祖、祭祖与祭祀天神地祗活动中的一些仪节规范;而“乐”则是与这些礼仪活动相配合的乐舞。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礼”是孔子政治思想和社会伦理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其目的和功用是从外部对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在行为和思想方面进行教化、约束和规范;而“乐”则与“礼”相辅相成,从内心感化、诱导人们对“礼”(亦即各种社会规范和约束)的衷心认同。礼乐配合,以礼修身,规范人们思想行为;以乐治心,感化人们自觉地按照“礼”的规范来行事,保持人们内心裤缓槐的平衡,从而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保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儒家“礼乐文化”的精髓就是《论语》所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的社会和谐思想,这也是儒家“礼乐文化”的普世价值所在。
在孔子的思想观念中,“礼”的功用就是教化人们按照规范正确处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及其他社会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也就是说,“礼乐”是为了应对社会稳态结构的需求而产生的。
“礼之用,和为贵”,高度概括了儒家“礼乐文化”的根本精神。根据这一“贵和”的道德价值取向,儒家主张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应采取宽容、谦让的态度,这样不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使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当然,儒家所主张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同一、调和,而是在一定条件和原则下的谐和、融合。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形成的宽容礼让、谦恭善良、求大同存小异的道德传统,正是这种“贵和”(即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长期影响和积淀的结果。
儒家礼乐文化的本质特点,是把“亲亲”的血缘关系与“尊尊”的社会政治关系结合在一起,在“礼”的框架下形成一整套相应的规范和制度,把自然的人置于人为的社会政治关系之中,使之成为社会政治等级中的人;同时又把理想的政治社会建立在人的自然血缘基础之上,形成以“礼乐”文化为表征的宗法等级社会。与此同时,儒家礼乐文化精神的宗旨就是要利用礼乐的制度规范性与艺术熏陶性的特点,对自然的人进行人文化育,把自然人纳入到政治性伦理性轨道上来,使社会成员都成为“克己复礼”的“文质彬彬”的君子,自觉遵守社会伦理规范,从而达到维持社会秩序和谐的目的。而儒家礼乐文化的内涵就是为了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共处而在制度层面、伦理层面和仪节层面所制定的一些规范和原则。不言而喻,没有一定的人性化哪扮的、有益于社会道德建设的规范和原则,就不可能实现“和谐”的“大同”社会胡友。儒家礼乐文化的特征就是用礼乐展现和处理人际关系,进行社会调节和管理。其终极目标就是为了通过引导社会各个阶层按照“礼乐”的规范和原则来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稳定的社会秩序,达到建立和谐融洽的社会人际关系的目的。
儒家所倡导的礼乐文化精神,对中国周秦以降的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广泛而深刻地渗透于古代社会的政治、法律、军事、教育、宗教、伦理和文化艺术之中,成为人们思想情感的一部分,成为社会习俗风尚的底蕴,形成周秦以来的数千年中国古代文化的基本范式。
孔子所倡导的礼乐文化中蕴含着许多具有普世价值的内容,如“和为贵”的思想、“仁爱”的精神以及“温、良、恭、俭、让”的处世原则等等,都具有超越时空的社会价值。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所倡导的“礼乐文化”是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经过创造性的借鉴和转换,完全可以成为我国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