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1、深入挖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厚重的人文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们无一不在诉说着我们民族的伟大和文明的灿烂,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意志。对中国人民来说,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思想、文化支撑。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一样,都是利用文化遗产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文化、历史、艺术和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的重要场所。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教化作用,为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服务,这是我们文化遗产工作的根本使命和职责。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大多具有十分厚重而富于表现力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总起来看,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和服务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以“世界一流的遗产,世界一流的保护、管理和服务”作为标准来衡量,差距显而易见。现在一些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往往缺乏历史的深度和科学的严谨,缺乏生动的细节和艺术的表现;或是为招揽游客而随意编造,形同儿戏,表面上的热闹有余而对遗产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的揭示、说明不足,或是见物不见人,或是见人而不见其精神,或是人、物两不见。既不能感动人,也不能愉悦人,教育人也就无从谈起。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对宣传展示工作的忽视最为主要。一些同志不明白,如果我们只注重了对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层面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其精神层面的研究、整理、分析、评介、展示、宣扬;如果我们只能让人看到遗产的表面和外部形态而不能使人了解其内在的精神实质和珍贵价值,那就不仅仅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和不力,而且还会影响到我国文化遗产在现实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影响到我们民族文化的传承,影响到我们当代文明与文化的建设。我们必须严肃地看待这个问题,正确对待尊重历史和服务现实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地担当悠久历史的守护者,又努力成为新文化的建设者。
为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思维去开拓局面。要看到当前工作中的差距,更要看到我们的巨大潜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宣传、展示之上,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提供更为优质和周到的服务。总之,要善于运用我们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为建设当今适应时代需要的和谐文化添砖加瓦。
2、遵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国际准则,履行作为成员国的义务和承诺,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规律、标准、措施和办法,为丰富和推进全球的世界遗产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事业,围绕着世界遗产保护而形成的一些理念、观点、技术甚至规章和传统,是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者智慧的结晶,不仅具有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较强的先进性,同时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普遍的指导意义。中国的世界遗产不能脱离国际准则的规范和指导。我们每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都必须要放在国际准则之下考量,必须经受得住国际社会的检验,必须符合国际规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在遗产保护、管理、利用方面的经验、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水平。所有世界文化遗产单位都应该成为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具有样板和示范作用的首善之区。
众所周知,世界遗产事业的最初设计和提出,主要是在总结西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完成的,它的发展与完善也曾经主要由西方国家所主导、所推动。但是随着世界遗产事业在全球的推广,情况在逐渐发生变化。今天的世界遗产事业已经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综合系统。有关世界遗产的基本理念、观点、技术等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产生于丰富的实践之中,又需要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自然环境、不同技术传统和不同遗产类型的应用过程中不断被检验、被证明、被修正、被丰富,从而衍生和变化出新的、更具有时代气息和地域特点的,更有针对性也更符合实际的新内容。我们中国是世界遗产大国,我们在尊重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的同时,也应该尊重我们自己的历史和实践。我们的经验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做法,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虽不符合某些国际标准,也不应轻易抛弃而照搬国外一套;二是我们有些做法具有普遍意义的,应该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例如,2004年,我们在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通过了旨在呼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更加重视青年人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加强针对青年人的世界遗产保护教育的《苏州宣言》;今年夏天,安阳殷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现任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对此给与高度评价,认为殷墟这类重要历史和考古遗址的列入,突破了陈规,丰富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
我们要善于发现并把握世界遗产事业发展的规律,随着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稳步发展,力争在世界遗产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方面,在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方面,都能够有所创新、有所贡献。当前,可以从对我国世界遗产工作实践和经验教训的回顾、总结入手,探讨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理论、观念和专业技术研究的问题,逐步形成具有世界水平和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学科。在这个方面,我希望国家文物局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Ⅱ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结尾该怎么写
为了保持着世界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和人民齐心协力,为未来的子孙后代,持续下去。
Ⅲ 我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有哪些我们该如何保护它们
殷墟,三星堆,长城,秦始皇兵马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我们如果想要保护这些震惊世界的文化遗产,在生活中就应该深入挖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厚重人文精神以及丰富的文化内涵,只有积极了解才能发自内心深处的去保护这些世界文化遗产。
积极进行研发提高保护技术。
不得不说随着时间的不断流失,自然灾害,自然破坏等方面的原因是世界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主要因素,在大量的遗址之中,树木在不断的生长,一直也在不断的受到看他和破坏,因此我们只能加快修复的脚步,让一代又一代的文明从现代人们面前加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到其中,提高研发保护技术,保障世界文化遗产的刘川。
Ⅳ 中国世界遗产的故事
1、长城
198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约公元前220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将修建于早些时候的一些断续的防御工事连接成一个完整的防御系统,用以抵抗来自北方的侵略。
后来,汉、明两代又曾大规模修筑,今天人们所看到的长城多是明代时修筑。长城沿线的气候、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处在不同自然地带的过渡带上,使这个地区既宜农耕又宜于畜牧。
2、敦煌莫高窟
198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公元366年,一位叫乐僔的行脚僧人来到敦煌南面的鸣沙山,当他见到眼前的三危山顶忽放金光,宛如千佛降世,便深感此处是佛教的圣地。于是,乐僔便在鸣沙山沿河的陡壁上开凿了第一个洞窟,莫高窟从此诞生。
后经十六国至元十几个朝代的开凿,形成一座内容丰富、规模宏大的石窟群。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敦煌艺术极感兴趣,不断进行研究,形成了一个专门学科——敦煌学。
3、北京和沈阳的明清皇宫
1987年2004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北京故宫又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最高权力中心,它以园林景观和容纳了家具及工艺品的900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群,成为明清时代中国文明无价的历史见证。
黄瓦红墙,金扉朱楹,白玉雕栏,宫阙重叠,巍峨壮观,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1987年,北京故宫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4年7月1日,沈阳故宫作为明清皇宫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4、秦始皇陵
198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秦始皇陵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的陵寝,陵墓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北麓。秦始皇陵坐西向东,与历代帝王陵墓的格局不同,非常奇特。
陵园布局仿秦都咸阳,分内外两城,内城周长约2.5公里,外城周长约6.3公里。秦陵地宫内有哪些珍贵的随葬品,千百年来由此引发了许多神奇的传说故事。
5、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
198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龙骨山,周口店附近的山地多为石灰岩,在水力作用下,形成许多大小不等的天然洞穴。山上有一东西长约140米的天然洞穴,俗称“猿人洞”。1929年在此洞中首次发现古代人类遗存后被称"周口店第一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长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敦煌莫高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明清故宫
参考资料来源:秦始皇陵
Ⅳ 我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有哪些我们该如何保护它们
我国作为历史文化古国,自然拥有大量的自然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遗产总数当中,中国是拥有世界遗产总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中就包括了享誉世界的万里长城、宏伟的敦煌莫高窟、世界奇迹秦始皇陵、周口店遗址等等。
如何保护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因此,我认为,颁布有关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某些法律法规非常重要。其次,对破坏文化或自然遗产受保护部分的保护、保护和展示的任何其他行为负责的人应受到处罚和行政处罚。这样才有利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不被破坏。
Ⅵ 我们应该怎么样保护中国文化遗产
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因此,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 北京旧城整体保护仍面临严峻形势。故宫缓冲区虽然已经划定,《皇城保护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也已公布实施,但能否落实是关键。政府必须下决心坚决遏制住旧城内目前依然十分强劲的房地产开发势头,切实加强对故宫缓冲区的保护,切实落实《总规》提出的对旧城实行“整体保护”的原则,真正保护好故宫这份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2.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目前北京的遗产地存在管理部门分散、各行其是的现象。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已公布《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使长城保护在法制建设上大大前进一步。其他遗产地的专项立法亦应加快步伐,使遗产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共识。在这方面,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应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放宽眼界,大胆决策,逐步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改变公益性管理单位差额补贴的经济运行方式,保护经费由政府全额拨款,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保护与眼前利用间的矛盾。 4.保护技术有待提高。 我国遗产地的高层管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提高。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重视引进先进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我国、我市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5.加强研究,扩大宣传教育。 世界遗产保护是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应重视和发挥志愿者及民间社会组织在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开展对各遗产地乃至整个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研究,组织编纂出版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的专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保护、珍爱祖国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北京师大附中组织学生调查北京世界遗产现状,与专家座谈,撰写论文,这一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6.作好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 在防止“重申轻保”偏向的同时,要作好新项目申遗的准备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备申”,使申遗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