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英文名称: CHINA INTERNATIONAL CULTURAL ASSOCIATION 缩写: CICA )。
第二条 本会是在文化部直接指导和支持下从事民间文化交流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有关机构就人员互访、图书、资料交换、举办文艺演出、展览、文化学术研讨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开展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繁荣人类的文化事业,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促进社会进步,维护世界和平。
第四条 本会接受文化部外联局的业务指导与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第二章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举办国内外的文艺演出、展览活动;
(二)举办文化艺术方面的国际学术研讨活动;
(三)同世界各国有关机构就人员互访、图书、资料交换进行交流与合作;
(四)同国外有关国家的民间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第七条 本会不发展个人会员。
第八条 国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的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服从本会领导,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地区性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七)优先承办本会委托地方承办的交流项目。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承办本会委托的各项文化交流任务;
(四)积极向本会推荐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 / 3 上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 5 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 / 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 / 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 / 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 / 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特殊情况应报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批准);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 5 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 / 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国内外有关团体、个人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团体会员,故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消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99 年 9 月 2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㈡ 文化交流有哪些活动
文化交流活动的种类有很多,包括举办书法、绘画、工艺品展览;组织书画家、歌唱家、工艺美术家和文艺团体赴国外进行考察交流和培训等等,还能够通过其它的形式实现中外文化交流。 文化交流活动还能够以为中外文化交流提供咨询服务的形式实现,还包括承办委托办理的宣传、策划、出访、编辑出版书刊等业务。在中外的交流中,可以存进诸多业务的开展,让许多企业的运营活起来,让国家型企业的运营不再是一件难题,解决企业的运营现状。 当然了,在这期间,最重要的就是选择一家值得信赖的中外文化交流协会。北京世纪先导文化发展中心是一家专业的文化交流指导企业,与多个国家的相关单位建立起了业务往来联系,能够轻松的组织与对方的互动交流活动,多种不同的交流形式都可以满足人们的要求。选择北京世纪先导文化发展中心,绝对可以令人们满意。 文章热词:
㈢ 什么是文化交流活动
文化交流指的是发生于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文化源差异显着的关系之间的交流。文化交流促进人们互通有无,增进文化发展与丰富。
其前提条件是各文化主体之间须有很强的文化生产力,须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须有文化自主权。他们的交流一般只会发生在各自尊重对方的前提条件下。
此外,文化入侵现象,强势文化压制弱势文化现象,都不是文化交流的表现。文化交流须有起始点和机会的平等。顺从,勉强等都不是文化交流的本义。
(3)文化交流协会有哪些活动扩展阅读:
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
1、商业贸易:商业贸易是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之一。商人进行贸易活动时,不仅通过商品交换将商品中蕴含的丰富文化加以交流,而且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交流文化。
2、人口迁徙:人口迁徙是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之一。每一次大规模的人口迁徙,都意味着大规模的文化传播,都会对当时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产生极大的影响。如:秦统一中国后多次组织边疆开发。
3、教育:教育是文化传播的又一重要途径。人们通过学习各种文化课程,能够获得不同的文化知识。
㈣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括什么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括文化演出、画廊展示、文物展示,还有文学艺术、书法、美术等其它形式的表演,也可以开展文化艺术座谈会,让参与者在座谈会上交流组织文化心得。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是活动形式,需要利用艺术活动形式来体现企业文化,以达到组织文化交流的作用,主要在立足本企业的组织文化展示的基础上,编排具有良好体现力的活动。
㈤ 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业务范围
协会成立至今,在文化部的鼎力支持下,依据章程,组织、策划和举办了大量对外民间文化交流项目和活动,内容涵盖表演艺术、造型艺术、图书出版、人员交流、国际文化研讨会和各类国际多边活动。
协会和国外诸多民间文化组织和相关机构建立了密切友好合作关系,如葡萄牙东方基金会、阿联酋迪拜阿维斯基金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日本日中友好会馆、越南越中文化交流中心、丹麦文化学会、匈牙利匈中经济文化交流发展协会、韩国文化振兴院、土耳其爱登道昂基金会、突尼斯埃尔芒扎青体中心、哥伦比亚卡利文化促进会、佛得角与中国友好协会、荷兰与中国友好协会和泰国泰中文化经济协会等。
协会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截至目前,协会代表团访问了匈牙利、土耳其、越南、瑞典、葡萄牙、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40余个国家,组派包括各个剧种在内的逾百个艺术团赴外访演,举办了《罗丹艺术大展》、《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摄影展》、《中国青年当代艺术展》、《葡萄牙东方面具展》、《黄河—中村贞夫画展》和《圆明重光—圆明园特展》等40余个各类展览,资助图书出版10余起,同时也积极引进外国优秀文化,邀请日本、法国、瑞士、德国、土耳其和塞尔维亚等近百个外国艺术团来华演出,交流人员数千人次,观众超过百万人次。
㈥ 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有哪些
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有文艺演出,画廊展示,文物展示,电影展示,合作考古等。
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组织成立于2011 年,简渣迹称中国艺促会,在中国香港正式登咐猜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从事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的国际性社会团体,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可以接受文化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如简并管理。
㈦ 中国文化对外交流有什么活动
近年来,中国文联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中,坚持分清层次,抓住关键,广交深交各界朋友,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在希腊11个重点城市举办“北京风韵”美术巡展,用美术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生动描绘了北京的历史建筑、文化特点和现代风貌,受到希腊人民的普遍欢迎。为庆祝中澳建交35周年,中国戏剧家协会组织梅花奖艺术团“澳洲行”活动,得到澳大利亚主流社会的高度重视,引起强烈反响,取得轰动效果。
创造文化交流新格局
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既要注重双边交流与合作,又要注重利用国际多边舞台,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随着现代交通、通讯和信息传播手段的快速发展,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交流活动的深度广度大大拓展,越来越多地从双边向多边发展。利用多边国际舞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覆盖面更大,效率更高,影响更深。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只有把双边文化交流和多边文化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并加强文化艺术领域的多边合作,努力争取主办权和话语权,积极参加和举办国际性大型文化活动,才能有效地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
近年来,中国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不仅注重双边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一系列带有双边性质的摄影展、音乐演唱会、美术展等艺术交流活动,而且充分利用国际多边舞台,积极参加有重大影响的电影展、文化展等国际性活动,主动开展艺术之旅、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多边文化交流活动,加入国际艺术理事会及文化机构联合会,为提升中国艺术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先后两次在联合国人权大会期间举办中国文化专题展览,先后在中国举办两届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第二十八届国际摄联代表大会,先后获得第三十一届世界各民族戏剧节、2008年国际书法交流大展及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魔术大会的主办权。
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既要充分调动各领域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展所长,又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着力推出代表中华优秀文化的精品力作。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造就了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民族艺术,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应更多地介绍和传播其体现全人类普遍价值的思想内容,研究和解决中华文化“走出去”面临的文化差异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既要充分调动各领域各方面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文化交流活动,又要由国家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集中推出代表中华优秀文化而又能克服文化差异、走向世界的精品力作,努力发挥规模效应,最大程度地扩大中华优秀文化的影响。
近年来,中国文联及所属协会不仅充分发挥各艺术门类的作用,开展了一系列有特点、有影响、有声势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而且注重发挥各艺术门类的整体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符合国外受众审美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对外文化交流知名品牌,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先后两次在联合国日内瓦万国宫举办“艺术之旅”专场文艺晚会,既有中国民族音乐歌舞又有西方歌剧、芭蕾,既有传统经典剧目又有现代艺术精品,既有德高望重的艺坛大家又有崭露头角的艺术新秀,阵容强大,相映成辉,增强了演出的整体效果,极具震撼力。
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加强以思想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国家软实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更加主动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㈧ 中华文化艺术交流会主要有哪些内容
本次活动旨在正本清源,弘扬中华文化艺术,展示当代中华文化艺术风采,重建社会道德体系,促进中华文化慈善事业发展为目的国际性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交流会权威性强、信誉度高、运作规范严谨,享有独立的国际知识产权。
1.寄情水濂山水 天境 心境 自然演绎
水濂山,龙脉之地,生命的禅境。山,云绕雾缭,吸收天地清灵。艺,悦心而养气。自古诗词歌赋,不离山水情。我们将琴棋书画,融于其中,艺景交融,注入经典。厚重的中华文化,循着自然的时光,必将激起生命的另一层高度的思考。此次活动将静谧的自然风景与文艺活动相结合,必将成为东莞唯一一个将文化涵养融于人间胜境的高尚境域。意义非同寻常。
2.大师云集 问道黄旗山 全民参与
黄旗山,世外灵境,以厚实而顺和的气息,沉淀数千年自然灵意,如此的大境,岂能没有大师!我们将黄旗山,打造成一个大师云集的板块,一个珍品荟萃的殿堂,一个全民参与的文艺运动大境,必然轰动社会。此次活动,汇集大师、大境、大盛况,珍品荟萃,全民参与,必将俯拾山河,留给世人一山荣耀与价值!大师云集,掀起一个大时代的思潮。
3.走向学校 走向企业 走向人心
我们把艺术的话题引向全社会!
艺术一样可以在“制度重建”求“合作共识”中建言献策、集中民智、凝聚人心,和谐世界!此次活动,让艺术从每个人的心中走向行动,跨越即定的性情模式,跨越思维概念的局限!让艺术在不同的业界散播,一同尽揽艺海,悠享受山水!
4.完美体验 交流学习
艺界无限,文海无疆。此次活动搭建艺术体验的舞台,呈现视觉艺术的旅程。将以中华文化艺术为主线串联起书画艺术、珠宝艺术、建筑艺术、民族服饰艺术等等,全方位的艺术展示。将艺术文化的传播,以最形象的方式,铺排开来。同时将构建珠三角最大的文化艺术交流平台,纳商家,政客,市民于一体,服务于社会大众。
5.津莞际会 巨幅长存
邀请天津七位国家级画家莅临东莞创作,并与东莞文艺界艺术家进行深入交流。艺术间的交流,是吸取精华,共享成果的一种活动。天津和东莞当地的艺术家,一起在一幅纸上创作,留下巨幅的作品,作为本次大会的珍藏! 此次艺术家们描摹勾勒出的巨幅瑰宝,不仅是艺术的珍藏,艺术家的心历路程的描摹,更是艺术的交流与融合。
6.慈善晚宴 震撼心灵
与东莞残疾人企业家协会协办本次慈善晚宴,注定就一场吸引众人眼光的举动。心向善,故尔恒久远。财富应该以慈善为归宿,文化亦是如此。慈善应该成为一种信仰,我们向全社会发出这样的感召。此次晚宴,不仅是文化的交流,艺术的交流,更是一种慈善事业心的责任引导。载歌载舞的造势,其实只是为了悦动全城,共鸣每一颗向善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