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第三条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条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森斗氏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
(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推荐材料应当包括第一款各项内容。
项目保护单位属省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的,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项目保护单位属中央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第六条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第七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国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由专家组提出初评意见。第八条国务院文化行此散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销洞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第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有关档案。第十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开展传习活动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支持方式主要有:
(一)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
(二)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三)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
(四)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帮助。
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第十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❷ 如何成为非遗传承人
下面是申报非遗传承人的流程
1、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布申报通知
2、申报人向所在地的官方皮枯授权报名机构活官方网站提出申请,递交资料
3、审核通过后将申报人材料报至中心
4、中心根据项目特点谈握森,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予含亩以公布并颁发证书
更加详细的可以向北京传世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咨询
❸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满足申请非遗传承人的要求,文化要求具有传承价值,且个人能完整地掌握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项目需满足至少100年传承历史,项目具有较大影响,申报传承人必须具备日下条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知升特定领域液粗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2、按办理流程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申遗项目的视频、照片、资料及文献,提供完整系统的传承计划和目标,提供有效的担保单位,寻求一位行业专家推荐。 3、提交的审核需要经过非遗中心审批和认定,从国家级到市县级各级评判标准不同,最终得到的政府补贴每年的份额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搭埋老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❹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方法:1、当地文化此笑主管部门下发申报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通知。
2、下辖地区和单位组织申报。
3、传承人填写申报书和申报片。
4、文化主管部门组纯旦织专家评审。
5、评审结果公示。
6、正式公布被选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申报传承人必须做扒扰具备日下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❺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烂晌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正历指的代举配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❻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出申请的传承人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二、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
三、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孙梁材则顷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四、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国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由专家组提出初评意见。
五、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六、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七、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法律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七条 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乎世。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❼ 如何申请非遗传承人
法律分析:1、满足申请非遗传承人的要求,文化要求具有传承价值,且个人能完整地掌握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项目需满足至少100年传承历史,项目具有较大影响等条件。
2、按办理流程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申遗项目的视频、照片、资料及文献,提供完整系统的桥纯传承计划和目标,提供有效的担保单位,寻求一位行业专家推荐。
3、提交的审核需要经过非遗中心审批和认定,从国家级到市县级各级评判标准不同,最终得到的政府补贴每年的份额也不相同。
4、如果个人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寻求相关办理悔纤机构的协助,帮助快速申遗,帮助完善资料和处理流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非遗传承人的条件包括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等。
法律敏前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❽ 如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圆州纳》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
(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逐级(县级—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上报。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会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之后,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国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由专家组提出初评意见。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此后,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申报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必须要在该项目已列入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内才能申报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如未列入非遗名录体系的,应先到所在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报非遗项目,项目审批确定后申报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待此项目申报市(州)级非遗传承项目后,方可申报市(州)级非遗传承项目代表,以此逐级申报为省级、国家级传承人。
(8)非遗文化传承人怎么认证扩展阅读:
非遗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符合迹森时代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而不是那些橘没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文化现象。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历史、文学、艺术、科学方面的研究、创作、欣赏等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确有保护的必要。
❾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为: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被认定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等基本情况;
2、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3、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5、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6、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
7、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中央各部门直属单位可以通过其主管单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应当包括以上各项内容。
法律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文化和旅游部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