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学籍档案丢了如何补办
第一步:确认档案是否是真的遗失了。
这个步骤很重要,因为档案丢失有很多情况,有的人是在自己手里或者带调动档案的途中丢失的那么这种情况找回的几率非常小,就可以判定为遗失;还有一种情况是,长时间没有管过自己的档案,对自己档案的去向一无所知,突然要用到的时候,急忙找了一些地方,没找到就判定自己的档案丢失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朋友,建议可以先找专业的档案查询机构帮忙找找,毕竟自己对档案的人事较少,很多档案可能存放的地方都被忽略了,查找地区不全面。学籍档案补办流程也是比较繁琐的,如果能够找到自己的原档案是最好不过的。
第二步:补办学籍档案。
确认了自己的档案确实是丢失了之后,就要马上去准备材料补办,先要了解补办流程及资料之后到学校补办,如果是本科毕业生只需要到本科院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如果是研究生那么本科学校与研究生就读学校都需要去办理,时间耗费更加长一些。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Ⅱ 档案 法律法规 知识 竞赛 在线等 总共200财富~~答完补100财富
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2、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
3、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5、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6、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 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 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8、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自(2008年9月1日) 起施行。国家教育委员会1989年10月1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9、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
10、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 负责)档案工作。
11、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12、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3、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 同步归档。
14、高等学校实行(单位) 、(课题组) 立卷的归档制度。
15、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 (校长) 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16、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17、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Ⅲ 应届毕业生去学校拿毕业证和档案用不用交档案管理费
不用交费。档案是在学校的档案管理处统一管理,当你拿到大学毕业证后,如果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 将根据你的三方协议的单位地址,邮寄到你的单位人事部门。如果没有就业,直接邮回你原籍的人才市场保管,具体的你参照一下这个国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7号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教 育 部 部 长 周济
国家档案局局长 杨冬权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执行。
第十八条高校档案材料归档时间为:
(一)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十九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第二十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一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高等学校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对外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条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高校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着录标准按《档案着录规则》(DA/T18-1999)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第三十三条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涉密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高等学校附属单位(包括附属医院、校办企业等)的档案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教育委员会1989年10月1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Ⅳ 档案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
档案的信息资源,就是一个城市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积累起来的宝贵财富,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以及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尤其是在为各方面提供利用工作中,档案管理在城市管理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档案管理在城市管理中起重要的促进作用
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紧紧围绕工作的实际,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良服务,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对促进未来城市建设发展尤为重要。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可为城市建设提供先进的科技信息和管理动态。档案管理通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以图书、杂志、情报资料、电子邮件等形式,为城市建设及时提供最新科技动态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二是围绕各方面的管理,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积极服务。档案作为的一面镜子,代表着不同时期的管理水平,帮助城市建设不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借助档案,通过对城市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工作的不断总结、反思,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先进的管理模式。
档案管理在城市建设中起重要的基础保证作用
城市管理是涉及多学科的部门,反映在档案管理方面,表现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书类、工程管理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督类、决算类、招投标类等技术文件,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科学的方法对这些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编制出多种检索工具,一方面为日后的养护和扩建、改建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性资料;另一方面,综合各方面对城市管理的评价,经研究整理后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帮助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节约投资,促进城市的发展。
档案管理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文化建设是树立城市形象,增强职工凝聚力、自豪感、使命感的重要手段。城市档案是城市文化建设系统中的子系统,档案室是各单位内部具有文化属性的部门,是各项工作利用档案信息的中心。要充分认识档案室的文化属性,并发挥其作用,把档案室真正建设成一个集宣传、文化教育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文化机构,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基地。通过档案保存的反映城市过去荣誉和成绩的实物,如奖牌、奖状、奖杯、锦旗、奖品等,有助于扩大城市知名度,增强城市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城市管理工作自身具有综合性、多样性的特点,它促使档案管理要深层次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文化建设服务。档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城市中心工作,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主动提供档案资料和经过选择、分析、汇总的动态档案信息,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收集各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动态资料,编写不同种类的参考资料,为城市文化建设服务。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现代科技发展的不断进步,传统的系统档案管理模式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地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档案管理技术和方法结合起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为档案数字化、信息档案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使用信息系统管理档案,可明显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有序;为档案管理引入新的理念和方式,更好地实现档案的社会利用,造福于社会;通过实现档案等电子信息的档案化,利用被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传统档案管理思想来管理电子档案,可有效管理和利用各种新形式的信息;通过高速扫描仪扫描传统纸质档案,形成数字化影像形式的档案,可建立起在计算机局域网和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开放和利用的全新形式。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重在“开发”, 档案部门要开拓收集范围、多渠道提供利用,做到广角度、多层次收集,建立纵向与横向收集工作网络,开发有效信息,为党政部门、技术部门等提供准确的原始的材料,从而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为城市管理和建设做出贡献。
档案管理是信息化建设的好参谋,是城市管理的好助手,客观存在所管理的那些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档案资料,对于弘扬一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展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光荣历程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所以说,做好档案工作实在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事业。
Ⅳ 如何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扬传统文化
绍林科技认为,做好档案管理应该按照以下几个点: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
管理工具(会博通系统)——采用先进的管理工具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的保障
领导号召——应该充分发挥领导的号召力,提高部门人员档案管理的意思,调动部门积极性
员工出力——应该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协作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部门协同——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档案管理流程,将档案管理流程化,规范化
从档案的采集形成、存储积累到再利用,兼顾档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从而实现规范化、全面化、安全化、移动化 的档案管理
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精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会博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的最新公告功能,发布一些相关的活动,宣扬传统文化。也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向部门内部发送相关信息咨询。
Ⅵ 音像档案在社会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中该怎么做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站在国家生存发展的高度,对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出了打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档案文化的繁荣发展是全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资源是文化大繁荣大发展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我们要深刻认识、认真把握难得的机遇,积极融入到全市文化的发展建设当中,将档案资源的优势转变为档案文化发展的优势,乘势而上,要把资源的优势、人才的优势转化为档案文化发展的成果,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搞好档案的整理研究与介绍,做好基本功。搞好档案整理研究与介绍,是档案文化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档案部门的基本功。要通过档案史料的编写和推介,供学者研究,让社会认识了解档案的价值。档案史料整理研究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术研究的热点、重大纪念活动和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开展档案文化整理研究和推介。当前市档案馆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整理研究出版近代天津金融业档案史料系列,为启动研究天津金融中心提供史料。二是民国珍贵档案的出版。正在和古籍出版社合作,出版天津通史历史资料,影印同业公会史料出版和典籍的出版。三是紧密围绕纪念辛亥革命1oo年、建党90周年以及近代中国看天津等社会热点,编撰出版辛亥革命在天津史料、中共天津地下党史料、洋务运动史料等,形成馆藏精品档案文献丛编系列。认真搞好专题档案的介绍编撰,发挥选题灵活、短小精悍的特点,及时推荐一些有价值的专题档案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特别是围绕天津历史文化发展传承的专题档案信息的介绍,吸引更多的研究者来利用。
第二,建设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特别是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展览和讲座搞好。举办档案展览和讲座是发挥档案文化教育功能的有效手段,要紧密跟踪社会热点,适时开展档案文化教育,要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筹备举办档案文化展览。要充分利用知青档案、从天津走出的共和国大使档案等系列档案征集成果,举办征集成果展览。适时制作以宣传天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境外展。要延伸档案文化展览和征集工作的教育功能,编辑出版《天津城市记忆画册》、《天津租界史料画册》。各区县档案馆和有条件的专业档案馆、部门档案馆都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更加有效地利用馆藏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好档案文化资源,宣传好档案文化。要充分利用学术报告阵地广泛开展档案文化讲座,宣讲历史知识,传播档案文化,要形成系列,制成品牌,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第三,编辑制作档案文化产品,出版影视音像产品。出版书籍、制作影视产品,是档案文化走向文化市场的主渠道,是编研的主战场。要大力支持档案文化精品的开发,全力打造四大系列产品。一是要打造天津旧事丛书文化品牌,做好天津老会馆、民国电影、民国戏剧、民国画报、民国体育的前期调研工作,逐步编辑出版形成系列品牌。二是全力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旅游文化品牌,围绕英租界金融一条街、意式风情区、日式风情区、泰安道英式风情区、德式风情区,以及区县的文化旅游项目,出版相关的文化产品,各风情区都应该有风情区的历史文化介绍。三是加强与天津电视台合作,联合制作近代天津实业家等近代天津名人系列的影视作品。四是实施与大众媒体的联合开发,建立重大活动与《天津日报》开设专栏机制,围绕社会热点、馆藏档案珍品,及时开设泰安道的昨天与今天、义和团运动在天津、天津开端口百年等专栏,做大做强《天津日报》珍贵档案栏目。大力宣传文化主流文化,推动档案文化走向荧屏,走向社会,走向群众,努力使档案文化在天津文化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
第四,搞好档案文化的历史资源建设,作好档案征集与接收。搞好档案资源建设,丰富档案文化资源,是档案文化繁荣发展的前提条件。加强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建立完善租界专题档案。丰富杰出人才档案资源,继续开展对天津有突出贡献的、享誉全国和世界的人物调查,特别加大对历史名人的征集力度。开展口述档案的征集工作,建立馆藏口述档案全宗。各区县也要围绕区县重大事件,开展口述档案抢救性征集。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做好档案接收工作。依法接收本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特别要积极拓展收集特色档案,完善经济遗产档案资料,开展传统名优产品、老字号、龙头企业、历史创先产品档案、工艺技术的调查,并进行抢救性收集,建立完善工业遗产档案,做大做强名优档案资源建设。
第五,大力开展档案文化宣传活动。档案文化宣传活动是传播档案文化知识、扩大档案文化宣传、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的有效方式,是繁荣档案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档案宣传月、档案馆开放日、档案夏令营、家庭建档、档案成果展示、档案休闲沙龙等各种和档案相关的活动,吸引社会公众、青少年和离退休老人参加。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特别是充分利用好档案馆空间组织各项活动。开展好档案馆“三个一”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市区县档案馆集中开展活动,形成档案文化活动的阵地,广泛吸引更多的群众到档案馆来参加活动。这里关键是要常态化、经常化,不是一阵子。真正使档案馆成为活动阵地、活动的场所,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
第六,要制定好档案文化开发规划,落实好开发的责任制。制定档案文化开发开放规划,落实分解任务目标是推动档案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紧密围绕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一二三四”思路和构筑“三个高地”目标,紧紧把握全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十二五”时期档案文化开发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未来五年档案文化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推动档案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十一五”期间市档案馆先后出版了近20种读物800多万字。“十二五”应当实现更大的发展,力争能够翻一番。要以深入挖掘档案资源为立足点,采取编纂出版档案史料、编辑出版档案文化书籍,与主流媒体联合开办专栏,制作电视片,举办展览讲座,编发档案信息专报,举办学术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档案文化资源开发,打好档案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攻坚战。努力打造学术研究型出精品、服务社会型大众化、资政参考型短平快的档案文化服务新平台,推动档案文化繁荣发展,为天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Ⅶ 河南大学毕业生档案如何管理
你毕业时,有个报到证。那个很重要。必须拿着报到证办过手续,档案才可以转移。如果丢了,挺麻烦。
Ⅷ 浅谈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争取领导重视
无论任何单位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工作也如此。领导对档案工作的价值和认识程度,决定着他们对档案工作的态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规范档案工作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去影响并争取领导的重视。要使单位的档案工作更好的发展,领导和档案人员都必须同时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果是决定档案工作好坏的根本原因。这个根本工作是内因,领导的重视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然而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领导重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1、加大档案宣传力度,使领导增强档案管理意识。
有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很多都是因为缺乏档案意识,认为档案工作在一个单位可有可无,因此,对领导加强有关档案方面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要经常把有关文件、材料给领导看,在领导的脑海里留下印象,尤其是一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材料,很可能会使领导看后受到启发,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多谈一些搞好档案工作对单位的益处,使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
2、爱岗敬业,使领导满意自己的工作。
领导是否重视档案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不满意。因此作为一名档案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二、拓宽视野,加强现有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档案数量越来越多,给保管和提供利用带来困难。管理方法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只有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
1、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意识。
档案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员既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细心办事的工作态度,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又要有扎实的管理档案的基本技能。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者只有涉猎广博的专业知识,不断开拓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做好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
2、不断加强学习,掌握管理技能。
目前,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广泛运用,可以系统地完成文件的起草、修改、删减、检索、打印、登记、汇集统计等工作,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和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都是信息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是档案工作者的必然方向。所以,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边学习边操作,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特别是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掌握,努力使自己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3、利用现有资源,整理档案。
档案记载着丰富的信息,成为一种丰富的信息资源。但档案的整理工作繁琐,重复劳动多,劳动强度大。而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整理档案,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人工立卷时,立卷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文件进行分类,尽管都依照统一的标准,但因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同,对同一个文件有不同的分类,因此不可避免的产生分类不准的现象,影响案卷的质量,给利用工作带来不便。因此,要发挥计算机的管理优势,减少手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档案管理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为了使档案工作人员能够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首先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由于设备的现代化,档案种类和载体的多样化,管理方法要不断改革,因此,对档案工作人员在业务知识、科学知识以及管理操作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提高认识水平,强化继续教育。
发展继续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和实际意义,认识当前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服务质量的提高,其根本出路在于档案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其次,必须真正培养档案管理人才,将档案管理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是开展档案工作者教育培训的关键和保证。首先,要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如登记、统计、考核、评估、奖励制度。其次,要建立继续教育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约束和激励机制可以促使档案管理工作者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主动地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比如,档案管理工作者上岗前和轮岗后的岗位培训,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可由终身有效改为动态管理。这样,便可以激发档案工作者增强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综合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从实际出发,按岗位、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教育培训。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重视实效”的方针,切实遵守学以致用的原则。一是要给档案专业人员提供全面系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的机会,尽快提高其专业水平。给档案专业人员提高吸收、补充档案学新理论、新方法、新观念的机会,弥补一次性教育的不足。二是要普及相关学科知识。档案工作融汇了许多相关学科知识,如哲学、历史学、心理学、行为学等,档案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应注重对相关科学知识的补充和更新。三是要强化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是档案工作的特征之一,也是档案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档案工作者应加强对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软件等新技术的学习,并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
4、建立奖惩机制,细化考核监管。
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规定的宣传教育,使档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是自己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为提高效率创造条件。把档案材料的积累工作纳入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加强对档案材料的控制、积累并进行检查考核,做到奖罚分明。要建立一个档案管理组织的领导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Ⅸ 如何强化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的文化意识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争取领导重视无论任何单位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工作也如此。领导对档案工作的价值和认识程度,决定着他们对档案工作的态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规范档案工作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去影响并争取领导的重视。要使单位的档案工作更好的发展,领导和档案人员都必须同时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果是决定档案工作好坏的根本原因。这个根本工作是内因,领导的重视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然而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领导重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1、加大档案宣传力度,使领导增强档案管理意识。
有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很多都是因为缺乏档案意识,认为档案工作在一个单位可有可无,因此,对领导加强有关档案方面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要经常把有关文件、材料给领导看,在领导的脑海里留下印象,尤其是一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材料,很可能会使领导看后受到启发,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多谈一些搞好档案工作对单位的益处,使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
2、爱岗敬业,使领导满意自己的工作。
领导是否重视档案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不满意。因此作为一名档案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二、拓宽视野,加强现有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档案数量越来越多,给保管和提供利用带来困难。管理方法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只有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
1、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意识。
档案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员既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细心办事的工作态度,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又要有扎实的管理档案的基本技能。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者只有涉猎广博的专业知识,不断开拓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做好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
2、不断加强学习,掌握管理技能。
目前,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广泛运用,可以系统地完成文件的起草、修改、删减、检索、打印、登记、汇集统计等工作,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和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都是信息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是档案工作者的必然方向。所以,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边学习边操作,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特别是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掌握,努力使自己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