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北文化执法人员改革方向
一、 导入课文:
1、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
(吴王准备攻打楚国,大臣劝阻无效,并且下了死命令,一少年利用螳螂捕蝉的故事劝住吴王攻打楚国的念头;吴王、少年的人物形象;春秋时的形势等。)(板书:吴王攻楚)
二、 学习课文
(一)学习课文对话部分的内容。
少年:聪明、勇敢。
(少年的聪明就表现在他能巧用螳螂捕蝉的故事来劝说吴王放弃攻打楚国。)
1、出示对话部分的内容(这就是少年对吴王讲螳螂捕蝉故事的经过。)
(1)练习分角色朗读(学习小组)
注:由学习小组长选一个读吴王的话,选一个读少年的话,其他两个做评委。
(2)指名分角色朗读 评价(自评,互评) (请同学先点拨点拨。)指点示范后,再指名分角色读 。(评价过程注意点拨。)
2、出示“螳螂捕蝉”图(课件)读完螳螂捕蝉的故事,咱们再一起来看看螳螂捕蝉图。
(1)对照这幅图,请大家把这个故事讲给同桌听听。
(2)学生自练
(3)指名讲故事。
3、师:听了这个故事,你想对蝉、螳螂、黄雀说什么?
蝉、螳螂、黄雀 只顾眼前利益
不顾身后隐患 (教师板书)
4、齐读螳螂捕蝉的段落。(媒体出示)
5、我们明白了故事当中的道理,那吴王明白吗?(明白)哪里可见(恍然大悟)
(1)理解恍然大悟的意思。(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不明白)
(2)哪里可见吴王原来不明白?(回到第一小节)
A:吴王执意要攻打楚国,不听劝告,还下了死命令。所有的大臣都没说服吴王,这时你想对大臣说什么。(表演大臣们可能怎么劝阻。)你们说我这个吴王是个怎样的人。(固执)
(3)就这样一个固执的吴王,怎么会由于少年的故事而改变想法呢?这是什么原因呢?看来咱们还得研究研究当时这段历史。
(4)出示战国形势图(媒体演示):联系刚才螳螂捕蝉的故事,从这幅春秋形势图上,现在你就是吴王,你会从中明白什么?(引导学生将吴国分别比作蝉、螳螂、黄雀说话,如:我们吴国就像那螳螂,楚国就是那蝉,我们很容易能打败楚国。但我们进攻时,其他诸侯国就会像黄雀一样攻击我们。)
(5)学生互说。
(6)汇报(板书)(理解“不堪设想”)
6、教师小结:吴王的确也悟到了这点,所以他是怎么对少年说的,(指名说)假如你就是吴王,你会怎么说、怎么做?为什么?(爱国)课文学到这里,吴王又给你留下了什么印象?
三、作业:
1、请大家把螳螂捕蝉的故事相互演一演。
2、请大家回去后把螳螂捕蝉的故事讲给家长听。
附板书设计:
螳螂捕蝉
只顾身后隐患 不顾眼前利益
吴王攻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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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回答时间:2006-12-24 12:25 | 我来评论
向TA求助 回答者: 木原正树 | 十二级
擅长领域: 学习帮助 法语
参加的活动: 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② 如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首先是思想的
再有就是制度上的
对于百姓心理上适应最关键
③ 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
十七届六中全会前瞻之九
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难点和前景展望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和动因
我国传统文化体制是在建国以来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具有国有资本单一投资主体、管办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城乡二元结构和以意识形态为指导,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显着特征。应当肯定,在建国初我国文化事业“一穷二百”的条件下,这种体制有利于集中资源进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队伍建设,以及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从而在一定时期内对文化发展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的低效率,加之频繁的政治运动的干扰破坏,导致了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温饱基本满足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觉醒,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文化市场格局,自主性、互动性、娱乐性的大众文化消费方式成为新的趋势和潮流,从而对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机制和提供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经济体制与文化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与文化发展水平之间形成了明显的落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文化产品的社会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关系,使文化建设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我国文化的活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
从国际方面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崛起,促使经济与文化日益融合,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成为美、英、日、德、法等西方大国的支柱产业。美国的电影产业、英国的创意产业、德国的出版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影视产业无不吸引了全球消费者的眼球,不仅成为其创造利润和财富的重要来源,而且也是实现其产业全球扩张的利器。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传媒集团,如美国时代华纳、迪斯尼、新闻集团,德国贝塔斯曼、日本索尼公司等,依托其创意研发和传媒网络优势,迅速成长为跨国运营的国际文化传媒巨头,占有全球70%左右的文化贸易份额。文化市场作为全球竞争的新领域,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和穿透力,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经济政治格局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传统文化体制的封闭状态,还基本上没有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去,以致我国的文化产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文化服务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巨大的逆差,这与我国作为经济大国和文化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与此同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因而,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文化版权贸易一直是我国与之谈判的焦点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强烈要求我国开放文化市场,并且已经在某些领域通过种种方式进入我国文化领域。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的文化建设不能脱离人类文明发展的轨道,也不能不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的竞争而实现自身的发展,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何顺应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按照国际规则逐步开放文化市场,通过加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来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以应对国际跨国文化传媒集团的挑战,提高我国的文化竞争力和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外部动因。
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互连网、数字化技术的产生和应用,使文化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动因。一方面,互连网、数字化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使得传统的单向文化传播方式转变为互动传播,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和界限日益模糊化;另一方面,传播渠道和传播载体的无限扩展导致内容严重不足,内容创新和文化创意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这一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传统文化体制进行变革,从国有单一提供主体向多元、互动提供主体转变,形成全社会创新文化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动活泼局面。同时,新兴技术和传播手段的日新月异,也要求打破传统文化体制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条块分割的窠臼,以便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迅速地“越界”流动,优化组合,从而适应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新世纪之初,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开始启动之机,正是互连网、数字化技术在我国开始大规模推广之时,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回顾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依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目标,提出了文化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发展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文化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的论断,提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分类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建立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市场经济相适应,“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事业文化单位依法运行”的新型文化体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繁荣。2003年6月,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决定选择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丽江、重庆、西安、沈阳9个省、市和35家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一些省、市也相继选择了若干地区和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但不享受国家试点地区的政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序幕由此正式拉开。现将试点的进展情况简要概述如下:
1、在开放文化市场投资准入门槛,发展民营和混合文化市场主体,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3年6月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非公有制资本开放了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非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投资领域。2005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4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和规范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领域的界限。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外商投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同时保障我国的文化安全,同年8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对外资进入我国文化市场的范围和持股比例也进行了规范。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动了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据文化部提供的数据,在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资本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三分之二,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拍摄的电影占总产量的80%以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资本和外资广泛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和有序发展。
2、按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指导”的改革方针,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分类改革要求和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各试点地区积极推动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印刷、广电、广告、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等文化行业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产业化运营。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11家出版社、11家国有电影制片厂、23家电影公司、29家省市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同时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普遍推行了岗位责任制、上岗竞争制、效益工资制、资产经营目标制等。其中,一些已经完成转企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还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如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以其部分经营性出版发行业务为主体,吸收相关国有和民营资本,组建了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4月成立的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了10%的民营资本投资,在业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3、国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探索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分类改革要求,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上海画院、重庆红岩连线等文化事业试点单位,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着的成果。试点地区普遍增加了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投入,深圳、杭州、北京等地还进行了公共文化产品面向社会实行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的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5年4月,国务院颁发《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月,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了“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国家广电总局明确提出要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并确定2005年为“对农服务年”,基本实现农村边远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两馆建设项目,从2002年到2005年4年间,国家财政投入4.8亿元,对全国1078个有馆无舍或设施落后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解决县级两馆设施空白点和设施落后问题,为改善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落后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省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地区,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省、地、县和乡镇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文化市场流通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为培育市场流通主体,破除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国有经济垄断、政府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端,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公平竞争的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试点地区在对民营和外资开放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积极推动文化市场流通体系改革,着力发展连锁、物流等新型文化流通组织业态。以新闻出版行业为例,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新华书店已基本完成组建企业集团和转企改制的工作。全国性的连锁经营企业已达29家,23个省级新华书店实现了省内或跨省市连锁经营,全国建成10万平方米以上图书物流中心5个,年赢利水平千万元以上的有10个,全国性的民营连锁经营企业8家,民营发行网点达10万个,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商投资书报刊发行企业40多家,一批网络发行企业快速成长。与此同时,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国务院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合作,先后创办深圳国际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博览会,东北、中部、西部三个区域性的文化产业博览会,形成集文化产品交易博览、论坛、版权交易和投融资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产品流通和要素配置的平台。此外,北京书市、上海国际电影节、杭州国际动漫节、广州国际音像博览会、成都广播影视博览会等大型专业化的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也各具特色。对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完善,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探索中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文化体制改革是在党和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实现转企改制,人员身份转换和历史债务、坏帐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付出必要的改革成本;同时,文化产品的创新、生产和传播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的“意义内容的公共性”,因而同样需要政府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扶持。试点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综合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改革试点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地区转企改制企业给予3年的所得税免税政策,全国新闻出版单位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期限延长到2008年,试点地区新开办文化企业给予3年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出口给予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等;二是财政支持政策。国家财政相继出资设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出版发展专项资金等,以增量投资的方式强化对公共文化事业和原创精品文化产品的支持力度。通过与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清史编纂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了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内容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国家财政的公共化进程和投资机制的转变;三是探索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机制。江苏省以财政增量投资2亿元设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探索以国有资本为主体,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打造混合经济结构的文化市场战略投资者,促进文化产业快速成长的途径和方式。上海市投入财政资金5亿元,对原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运行机制和资助方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革,形成了“政府委托投资、专家管理、管办分离、面向全社会资助”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成为我国第一家比较规范的区域性文化基金会。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在改制中尝试利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49%的国有资产,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参股,以1.6亿元的国有净资产实现了3.48亿元转让收入,使国有资产大幅度增值。2006年,该企业在改制为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买壳上市,在探索文化产业如利用何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6、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始启动,文化立法工作逐步加强。为适应文化产业融合化的发展趋势,按照中央指示,试点地区尝试将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三个政府主管部门合并办公,综合行使文化管理职能。同时将工商、税务和各文化部门的执法队伍整合为综合执法机构。这两项措施,为解决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以及市场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未来国家和省级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经修订后的《着作权法》和《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理》等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颁布,推动了我国文化立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国文化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④ 你认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是什么
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有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素质
4、体现了我党始终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措施:
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当务之急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愈益突出。一方面,文化事业总体实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机制不健全,受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少文化企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文化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性障碍日益凸显出来。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问题,惟一的出路在于改革。《决定》指出: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和改革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管方向、管干部、管领导班子建设、管重大事项决定。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增强服务功能和自律功能,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积极培育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组织。
第二,以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增加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城市,要加大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建设的投入,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就近、经济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要大力扶持党和国家重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第三,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以改革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国有和国家控股的文化企业。要对文化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以骨干文化企业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推进集团化建设,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微观主体,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第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统一文化市场管理规则,实行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进一步整顿文化市场秩序。
第五,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有步骤、有选择地扩大对外开放。探索建立吸收国外优秀文化和先进技术,抵制腐朽文化,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放格局。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扶持一批文化企事业单位,做大做强一批对外文化交流的文化品牌,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出口份额,使我国文化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让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
⑤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文化建设
行政执法文化是行政执法部门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以价值理念为核心的特有思维、心理和行为方式。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行政执法文化是伴随着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商检等行政执法事业实践发展而产生的。行政执法文化作为一种法律文化,包括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两方面的内容。
加强行政执法文化建设可以为行政执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当前,积极倡导行政执法文化建设,有利于确立社会一体遵循并普遍认可的行政法治观,促进执法者执法理念和公众守法观念的进步;有助于落实具体的执法行为,实现具体的行政目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完善;有利于引导社会良俗,促进执法者和执法对象、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联系。文化可以形成特有的强大推动力,有了适应时代需要、符合国情民情的行政执法文化的引领,行政执法才能更加让人信服。
从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加强行政执法文化建设。一是在行政执法理念方面,行政执法部门须树立现代法治中的平等观念和意识,塑造良好执法形象。在行政执法宗旨方面,应更加强调人性化执法,对执法对象施以人文关怀,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依据正当合法的程序进行理性化的、非歧视性的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精神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应具有较高道德素质、良好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二是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以及公开明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通过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使得行政执法能够做到行为规范和用权受监督,实现权责一致。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合法、适当、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将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公示,从而实现阳光执法。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应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语言及对外交往,以保证执法的规范性,展示执法者的良好风貌。
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文化的功能。我们需要开拓思维,全方面、多维度地考虑行政执法问题,重视文化的引领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应深入进行法律文化应用性研究。对于行政执法文化的研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法学是应用学科,进行具体的对策研究,直接的法律操作适用,但这不意味着行政执法就与文化绝缘,行政执法也应考虑文化问题。比如,在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时,就应同时进行行政执法文化建设。其次,地域文化应成为行政执法文化的构成要素。需要形成符合国情、区情、民情的行政执法理念和行政执法制度。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环境差异较大,应从实际出发,探讨适应基层行政要求的执法文化。譬如北京的行政执法文化,就可以将北京精神融合进来,形成具有首善之区特色的行政执法文化。
⑥ 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意义有哪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并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互联网领域立法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一部署明确了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性质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
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宣传文化领域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是推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目前,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加快文化领域立法步伐,推动文化领域的建设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文化法律法规是对文化建设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相对于文化政策而言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在文化领域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就使党的政策主张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把文化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新成果、新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更为科学、更为具体的遵循。这不仅有利于保证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文化工作不断从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变。
3.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需要政策指引、改革推动,也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需要通过立法来确认和保障;国家鼓励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责任,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和强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文化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
4.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有效手段。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是境外敌对势力的一贯战略。近年来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利用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大量输出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从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争端及世贸组织裁决来看,我们同发达国家在文化领域的竞争经常表现为法律层面的较量,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已经成为成败得失的关键。面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和严峻的意识形态挑战,特别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后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尽快做好立法方面的准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就难以有效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难以在文化软实力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
近年来,文化战线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先后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文化法律体系框架。与此同时,大力加强文化执法工作,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力推动了文化的繁荣发展。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总体上比较滞后。一是立法数量少。在我国24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5部。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相比,文化立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偏小,低于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立法。不少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重要领域只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新兴媒体管理方面的立法也比较欠缺。二是立法层级低。称得上法律的,只有《文物保护法》《着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三法两决定”,其余均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于法律效力低,处罚权限、处罚力度有限,执行难度非常大,对违法违规者往往起不到约束和震慑作用。三是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法规规章调研不够,内容脱离现实,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执行;部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存在相互抵触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依法打架”的现象;一些部门规章更像政策性文件,只有原则性要求,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没有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性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无所适从。
造成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宣传文化领域立法具有特殊性,不同于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立法,意识形态属性强,许多问题十分敏感,不仅要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还要考虑国内管理规定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关系,需要反复调研、反复论证。从主观上讲,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文化工作的特殊性,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行政手段,对文化领域立法的紧迫感不强,对文化领域立法的总体需求、共同特点和应当把握的共性问题研究不够,对重要法律法规合力攻关不够。加之文化领域既懂文化又懂法律的人才非常少,立法力量严重不足。虽然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相继建立或恢复了政策法规部门,但人员很少且忙于日常事务,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难以适应繁重的立法工作需要。
(三)
总结近年来文化领域立法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事业的拓展,文化领域自身的管理与过去已经有很大不同。不但要管事业,还要管产业;工作对象不仅有体制内的,还有体制外的;系统内部不仅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大量刚刚转制的企业;而文化企业中既有国有的,也有民营的,还有股份制的。做好面向全社会的文化管理工作,仅靠红头文件、行政手段、传统管理方式已远远不够,必须学会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综合管理。
2.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文化领域立法的科学化水平。立法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调研机制。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是立法的第一道工序,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出台都应当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二是征求意见机制。这是立法工作必经的民主程序,有的法律法规要在全系统反复讨论,有的则需要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三是沟通协调机制。应当充分发挥文化立法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全国人大、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中央宣传文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有关重大和敏感问题,及时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问题,确保各项法律法规从精神到原则、从形式到内容、从概念到规范相互衔接、彼此协调。四是专家论证机制。要组建文化立法专家库,联系一批法律专家学者,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向专家咨询、请专家论证。
3.加强总体谋划,形成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立法是长线工作,一部法律法规出台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需要总体把握、超前谋划。一方面,要组织主管部门、立法机关、执法单位的研究力量和社科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领域立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国外相关情况和成功经验进行系统考察和了解,对文化立法工作的原则、思路、总体取向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要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制定新的文化立法中长期规划,明确今后五到十年文化领域立法的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要加大对文化立法相关研究工作的支持,把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相关重点课题、重要立法调研纳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大资助力度,组织力量合力攻关。
4.按照循序渐进原则,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对当前文化改革发展急需的法律法规,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要抓紧提出立法建议,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紧研究起草。要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步伐,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对目前讨论、制定中的法律法规,要抓紧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对列入国务院近期立法规划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组织修改完善,争取按计划完成任务。对那些难度较大又事关重大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启动调研工作,进行必要的研讨和论证。
5.充实机构队伍,为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无论是立法滞后,还是立法质量不高,归根到底是人才队伍问题。现在文化领域立法任务越来越重,立法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必须进一步健全各部门法规机构,适当调配编制、充实力量,特别是要吸收一批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同时,要抓好后备人才培养,把文化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参照新闻传播能力建设的做法,选择部分高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不断壮大文化法律专家队伍,为推动立法工作提供智力、学理支持。
⑦ 文化部长信箱
关于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调整和完善建议
作为一名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充满了期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免隐隐有点担心,因为在改革中一些关键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体制不顺,编制不足,经费无保等问题,同时,还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果这些关系改革成效的问题在改革中得不到全面解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将不能称其为改革,仅是名字的改变而已。毕竟,发扬和巩固原有基础的优势,完善其不足,才可称为“改革”。
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理顺不彻底
文化市场走综合执法之路,一统形式不可逆转。在相关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版权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综合执法机构取以上各部门之执法职能,在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不但能有效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职权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干扰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市场的特殊属性和执法的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成本,减少了相互之间的牵制和矛盾。更有利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有效改革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新的综合执法机构与文广新局的关系定位,也就是职能定位上没有处理好,造成了新的职能交叉管理体制理顺等问题。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如果不能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及与同级文广新局的关系理顺,将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建议将市、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直接隶属于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市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执法机构,将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作为县执法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双重领导体制。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统一
按照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事业单位,其人员为事业编制,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这一文件影响,多数地方行政执法队伍的性质定为事业,只有少数地方建成了行政机构。造成了目前各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仍就不一,有些地方是属于行政机构,有些地方是事业单位。笔者认为,既然有设置机构的必要,行政执法就应该是统一的行政编制。这一方向性决策问题,正在全面铺开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得到印证,“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名称不规范
与执法机构性质相对应,各地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名称缺乏统一规范。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有的还是原来的“文化市场稽查队、管理办公室”等不一而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不规范,是最显而易见的。笔者认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若直接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当以“执法局”命名。省、市、县(市、区)三级,名称统一规范为:省(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若作为文化部门下属的,自然要称“执法队”更合适。省、市、县(市、区)三级,名称统一规范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编制配备缺乏统一标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应综合考虑辖区人口、面积、文化市场经营业户数量及发展水平等因素核定。如按照辖区人口核定,原则上每5万常住人口配备1-2名人员编制。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当地文化市场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此标准基础上可作适当浮动,同时,可综合考虑其它相关因素设定每个地方总编制数的上限和下限。地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则按各县(市)区平均数的1-1.5倍比例配备。逐步建立与文化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的编制总量控制管理方式,以适应加强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适时增加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总量。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完整理论支撑,缺乏整体设计,缺乏强有力的指导;没有统一建制标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方案,没有提升试点经验,选定全国推行的统一模式。最终造成了地方各自为政,建制标准不一、形式多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毕竟还处于成长阶段,实践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革,我们必须把它一一找出加以剖析,才能对症下药,使改革有的放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要走的路很长,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全力深入推动这一改革稳步进行,还在许多工作要做。这也正是下一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必要性所在。(来源: 江西省吉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⑧ 如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希望能帮助到你~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开创了文化建设新局面。
一、树立和落实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文化领域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已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对文化发展方向、思路、目的、动力、格局、战略的认识,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中重大关系的认识,都在不断深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科学发展,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
二、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市场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不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有效改变了“多头执法”的局面。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文化宏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四、推动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和实力快速提升。制定和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涌现出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超过或接近百亿元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加快发展,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逐步打破。
五、推动文化出口,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在推进以政府为主导文化交流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方式,对外文化交流的范围、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贸易不断扩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走出去”格局正在形成。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逆差逐步减少。
如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着力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
3、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切实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4、大力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
5、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6、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模式,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如果要再具体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
1、加快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推动我国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2、加快推进电影体制改革,推动我国电影业再创新辉煌;
3、加快推进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推动我国演艺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4、切实抓好新闻媒体的改革,推动我国传播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
5、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6、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和整体实力;
7、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思路途径办法,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
8、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要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着力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三是要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切实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四是要大力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五是要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六是要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模式,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根据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解决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扶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要改进和完善国家扶持方式,坚持和完善有关文化领域的重点扶持政策和措施。要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不得相互混岗。
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要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实行企业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制度,重视职工权益保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
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
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⑨ 文化体制改革着重围绕什么开展
文化部日前公布2010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六大重点。
一是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促进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深入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发展演艺、动漫、文化娱乐、游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重点文化产业。
二是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着力培育演艺领域新型市场主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推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演艺服务,探索建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群众的文化援助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着力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推动全国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下城市整合现有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服务合同外包、社会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
五是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创新思路、途径和办法,大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走出去”。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设立全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文化贸易产品信息库,搭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平台。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体系,调整充实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全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