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当兵要求什么条件
1、当兵要求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上。2、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岁,大学本科毕业,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4、不能超过正常体重的25%,不能低于正常体重15%。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⑵ 当兵需要什么要求
当兵入伍有4个条件如下:⑶ 当兵文化程度要求
法律分析:1、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2、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省内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
3、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符合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备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具体条件由国防部规定。
⑷ 现在当兵要求什么文化程度
现在当兵要求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当兵首先政治要合格,没有污点,比如在派出所有案底,参与过损害国家的非法集会或是入过邪教等。 身体要求在162以上,体重100斤以上,没有疾病,视力,内科,走路,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