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旅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B. 文化旅游局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公务员单位。
市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回、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