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扰民的噪音归哪个部门管理
噪音其实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因此对于噪音,是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的,扰民噪音的分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地方、类型,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部门。
第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不同的城市对于室内装修的时间都是有各自的规定的,一般都是在工作日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之间;2、室内的娱乐活动,比如音响乐器等影响到居民生活的噪音;3、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发出的扰民的噪音,比如广场舞的音响等;4、商业活动造成的噪音,比如宣传用的高音喇叭。
第二,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建筑工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所造成的扰民噪音;2、工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造成的扰民噪音。
第三,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造成的扰民噪音,比如街道的机动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鸣笛造成的扰民噪音。
第四,城管。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小摊小贩,空调等造成的扰民噪声。
当然,很多扰民噪音的情况,都会涉及到不止一个部门,找到其中一个即可。如果还是不能确定找哪个部门,可以直接投诉到市政府,市政府受理了投诉后,会自行根据不同的噪音类型,转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他们会依法及时处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