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措施
法律分析:1、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2、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3、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4、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5、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法律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第七条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⑵ 如何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充分利用节庆日、学校、民间艺术馆或专题展示馆、电影院、媒体等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培养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情感,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和历史延续性的认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文化部门主抓、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原则,建立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重点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使用与开发等制度,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的保护细则。市县两级依托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全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明确专人开展普查保护工作,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开展普查工作,带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近年来,全市加大对业余普查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普查知识,建立了一支覆盖全市每个村落和社区的业余普查队伍,并发动街道、社区、乡村积极开展普查工作,了解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深度挖掘、整理民间民俗文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是加强文化培植,积极拓展文化空间。充分利用现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各种文化场馆的文化空间,收藏、研究、展示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通过举办庙会、庆祝传统节日、宣传民间民俗文化等各种文化活动,扩大其对广大群众的凝聚力、感染力,以此带动文化发展的制度化、产业化、市场化。
五是以名录申报为载体,促进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加大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定或申报工作力度,使更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国家和省级名录。
⑶ 民俗传统的传承与保护应如何进行
一是政府主导,各种社会团体参与。保护非物质神帆谈文化遗产,需要政府、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非遗”普查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性。各种社会团体则要扛起保护的大旗,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开展民间艺术交流等活动,唤起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热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活跃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传统文化的传递者。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或团体,要予以尊重、善待,给予稳定的经济资助,鼓励他们发展民间艺术游碰,培养、造就传统艺术的特色人才。
二是发挥市场作用,防止过度商业开发。针对“非遗”保护中资金短缺等问题,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基础和运营平台,还能促成传统的文化瑰宝转化为时下的文化产品,从而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当然,市场开发是一种有区分、有限度的开发,开发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人文蕴涵、传统特质的挖掘和保护,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屈从市场需求,单纯地追求经济价值、规模效应。
三是应时创新,重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贴近时代、应时创新,融入时代的文化元素,更好地契合人们的审美情趣,从而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当然,进行创新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衍轿首变趋势一脉相承,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和养分,最大限度地保持、还原、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特质,让传统文化奇葩重放异彩。
⑷ 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知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那么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知识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 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
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
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延续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二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要科学设置认定标准,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也列入其中,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传承人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行等级考核,调动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要构建完善的遗产申报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递进式申报,以保证我国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确保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大放异彩。
文化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二、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1)资源普查
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普查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配备大量与非遗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作全面调查。2009年是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之年,以本溪为例,本溪市现辖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经济开发区及本溪、桓仁两个满族自治县,总面积8411.3平方公里,共有25个街道办事处(含两县各一个)、40个乡镇、229个社区、259个行政村,全市有汉、满、回、朝鲜、蒙等26个民族,人口170万。本溪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由于本溪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加上县区文化馆、站人员紧缺,普查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各县、区文化部门排除万难,在主管部门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下街道、进村屯,共登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864项,经过进一步筛选,共有68项被列为重点资源上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为开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后续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资料是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过程中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工作人员向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传承人收集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文化馆自身就保存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历史文化资料,早在“七五”期间,本溪市的文化工作者深入县、区、村屯,对本溪的民族民间艺术进行过抢救性的搜集和整理,仅民族民间舞蹈就有6个项目被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一书,这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走访传承人,也都留存了大量宝贵的影像资料。本溪市群众艺术馆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约500G,图片资料约50G,光盘约200张。另外,本溪市群众艺术馆是开展群众文化的主要阵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一点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前期申报
申报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体现主要依靠申报工作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是由文本资料、图片资料以及影像资料构成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在于文化馆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文化馆设有调研部,具有从事文字专业的工作人员,能够对申报项目文字资料进行专业的表述。在数字化的今天,文化馆基本配有摄影、摄像设备,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这些条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提供了便利,也只有在文化馆这些条件才能综合存在,才能更大的发挥效用。
(4)后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报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保护便成了文化馆的主要工作。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立卷,利用有限的资金向传承人征集实物,制作展示柜,定期走访传承人了解近况,为传承人发放生活补助费,鼓励并帮助传承人建立传承基地。在每年的大型活动、节日庆典上,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将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展板的形式进行展示,并邀请项目传承人进行现场展演,这些活动的开展使这些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融入现代社会,在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依然能够继续生存和前行。
三、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具有哪些优势
(1)人才优势
文化馆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培训辅导、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申报、保护等活动的前沿阵地。文化馆一般汇集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群文理论等各类艺术人才,可以说是各市文化人才的聚集地,这些专业人才大都毕业于专业院校,或是在某专业领域取得了较大成就。他们经常参与基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资料收集阶段,他们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帮助。以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溪鼓乐》为例,本溪鼓乐早期流传下来的音乐曲谱为工尺谱,早期音乐的记录方式在今天是很少人能读懂,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从事音乐专业的工作人员便参与到此项目的挖掘及申报过程中,走访传承人,与其探讨曲谱,并翻译成简谱,这种较强的专业性及对口性,是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无法比拟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报后,在后期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文化馆的专业人才也占有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发展、培养、指导传承人是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以辽宁省级项目《传统木版年画》为例,2007年本溪桓仁传统木版年画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了不让这一民间传统美术技艺失传,多年来,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从事美术专业的工作人员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建立版画培训基地,不间断地定期对当地的农民进行版画指导与培训,桓仁木版年画代表本溪多次参加全国、省、市各项展览,在提升其知名度的同时,为桓仁农民开辟了致富的道路。
专业人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保护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也只有文化馆才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是文化馆的职责所在却也是文化馆的优势所在,如此看来,文化馆是最适宜申报、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阵地。
(2)宣传优势
文化馆本身具有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而最重要的是文化馆可以通过多方面、多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宣传方法多样,宣传角度多变,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不是只停留在一个特定的层面,拓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范围,极大增强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被定为全国“文化遗产日”,各省市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宣传,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也不例外,这一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关注的一天。本溪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项,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将30个项目以图文展板的形式,在“文化遗产日”这一天进行展出,同时利用展出场地有利的条件,通过LED彩色显示屏将国家级、省级项目资料片循环播放,并邀请多个项目传承人来活动现场进行项目展演,除此之外,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利用内部刊物《本溪群众文化》增设《非遗专刊》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介绍,不仅向外市文化馆、站展示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对本市市民起到有力的宣传作用,促进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2008年12月,“本溪市群众艺术馆”网站正式开通,专门设有“非遗保护”栏目,收录了本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相关资料,并设立了非遗论坛与读者沟通交流,及时更新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信息,让广大群众能够轻松的搜索到本溪市的非遗资源,从而促进本溪的非遗宣传力度。
2014年起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便多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引起良好的反响。2015年辽宁省文化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列为辽宁省重点民生工程,从2015年初至今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12余次,进社区8次市民休闲广场2次,预备役部队1次,普及群众达6000余人,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百姓。
⑸ 非物质文化遗产怎样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首先,当在立法中确立传承人的法定地位,明确传承人的评选认定程序,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委员会评定机制,以期建立全国性传承人名录。其中,需要厘定代表性传承人与一般传承人及与所在社群的关系;在家族传承关系中厘定长门长子与技术优秀者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厘定民间、专家评审与政府认定之间的程序关系。
其次,应对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细密的规范,建立责任机制。据介绍,现在每年给每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万元,每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8000元,“在某些地方,该款项存在被挪用的情况”。其实可以像河北蔚县那样,用规模化的剪纸企业逐步取代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作坊,维持传承人的生活和再传承的经济基础。也可建立民间基金组织,提供物质后援。
再次,建立或完善经济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场所、授予荣誉称号、利用公共传媒宣传、展示和交流、促进国际国内交流等,尤当明确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传习人。既可将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福州的南音、海南的琼剧等等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亦可列入高等教育的范畴。
⑹ 如何传承和保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传承和保护其至关重要。以下是几种传承和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常见方法:
教育和普及:加强对传统文化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
保护和修复:加强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证其得到恰当的收藏、管理和利用。
创新和发展:在保留传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和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融合和发展。
国际交流和合作: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增强传统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和传播前知能力。
产业发展:开展传统文化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文化旅游、非遗文化产品等,促进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社会参与和共享: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共享,让传统文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和文化资产。
总之,传承和保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广泛而深入的工作。答悔和只清盯有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发展,才能让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利用,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繁荣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