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化站的基本建设标准
一、规模标准
2006年,启动的“十一五”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的要求,根据文化站性质、功能和工作任务,综合考虑全国乡镇的经济发展状况、覆盖人口数以及文化站主要功能等因素,确定的新建和改扩建文化站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以此作为确定中央补助投资的依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发展需要,对具体项目规模作相应调整,超出300平方米部分中央不再补助投资。原则上文化站不得建设在政府办公场所内。
二、功能布局
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用房。
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
⑵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浅见
一、我市乡镇文化站现状
我市现有乡镇文化站26个,有站址19个,文化站工作人员24人,其中有初级职称技术人员15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专2人,大专以上2人。目前,财政每年每站拨经费职工工资和1000元办公费。全市乡镇文化站以文体补文年总收入不足一万元。文化站基本设施公用房屋建筑面积为2453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房300平方米,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出租房170平方米,其它用房483平方米。全市乡镇图书馆26个,管理人员24人,藏书总数为224000本。文化站属下各种业余表演团队72个,人员1254人,年平均演出次数为1338次。
什么是综合文化站?中央两厅《意见》指出:综合文化站是指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于一体的机构。
文化站该隶属谁直接领导呢?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当前农村文化站问题的请示”中指出:“文化站是乡(镇)政府领导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办好文化站是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这个指示我市地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中,把文化站划给乡镇。文化站属于乡镇领导,上级文化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对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
由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1、现行管理体制,缺乏活力。乡镇机构改革之后,文化站的人、财、物都由乡镇直接管理,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缺乏调控手段。名义上虽然具有对乡镇文化站工作的业务指导功能,但由于体制原因,很多方面不能过问,也不便过问,实际上乡镇文化站处于“乡镇不愿管,部门管不了”的两不管境地。这种体制,一是产生了文化专职工作人员不专的问题。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员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如长年累月参与乡镇人中与计划生育工作,难有精力组织文化活动。二是上级文化主管部门难以调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员很难流动,缺乏活力。三是乡镇政府对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如我市每个站1000元的办公费。因财政紧张,出现文化站被出租、被挤占、被挪作它用、被拍卖的现象相当严重。
2、设备设施落后,阵地萎缩。近年来,乡镇文化站逐步淡出历史舞台。由于乡镇文化站文化设备设施落后、匮乏,阵地萎缩、辐射功能差,加之管理不善,实际是名存实亡(各种业余表演团队主要由市文化馆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3、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专业知识老化,知识面偏窄,思想观念陈旧是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员实况。想象一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专2人,大专以上2人是什么样?简直是群众戏言“文化站死无文化”,这能领导乡镇文化事业、搞好农村文化建设?非也,连生存都难。没有新人的加入,文化人才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4、文化站人员工资待遇很低。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员经长期的争取,到今年年初才得到财政全额拨款,但退休人员工资问题还未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乡镇文化站目前的困难现状,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乡镇文化站是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为了弘扬先进文化,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支持力度。农村文化建设是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要建立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乡两级政府要都将财力向农村文化事业倾斜,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议将中央财政按农村人口人均0.50元标准转移支付的农村文化事业费由市集中统筹使用,由市财政建立专户,市文化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资金随项目拨付到乡镇,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事业费的有效作用。
2、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对于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站是基层全民事业单位。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可实行垂直管理,将乡镇文化站业务、人事、工资等关系交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按照1992年文化部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乡镇文化站实际,每个乡镇文化站核定编制数应为2至3人。
因此,建议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对于目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可给予优惠政策让其提前退休,充实一批年轻的文化专业人才到乡镇文化站工作。
3、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家补助资金16万元、自治区12万、地方配套4万共32万元。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把文化站基础设施搞好。
总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为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民朋友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卫远标)
⑶ 浅谈如何加强建设乡镇文化站 乡镇文化站
我们的乡镇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它集群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农业科技普及为一体的农村文化中心,是农村传播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也是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过去,农村基本没有什么文化设施,也很少有什么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生活十分枯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文化站的工作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发挥积极作用。笔者就此问题浅谈如下:
一、要发挥乡镇文化站建设的作用
乡镇文化站为农村做了大量的文化工作,他们积极组织开展图书报刊阅览、群众文艺演唱、美术书法、图片展览、电影、电视、幻灯放映,以及游戏、体育等活动;对乡镇、行政村的群众文化活动进行辅导;同时,不少文化站协助农村行政领导,对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文化站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动生产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文化站的活动吸引了广大青少年,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了他们学科学、学文化的要求,促进了后进和失足青少年的转变。许多农村群众对文化站工作感到满意,说政府为农民办了件好事;农村基层干部也说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发展,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乡镇文化站是传播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
乡镇文化站的发展历史,就是对农民群众做好宣传、组织、示范、引导作用的历史,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当今这种经济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乡镇文化站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村地区传播先进文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沿阵地。
2.乡镇文化站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乡镇文化站通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的积极性,让农民在娱乐中得到启发,受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民主法制观念等各方面的教育,从而提高了思想道德素养,抵制了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形成讲科学、讲文化、讲道德的好风尚,弘扬了时代主旋律。
3.乡镇文化站为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乡镇文化站为广大农村群众服务,它立足于文化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把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落到实处,是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繁荣文化事业的一种有效载体。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建议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重要职能。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建设力度。
1.要制订规划、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设文化站的保障
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各级政府应当把文化站建设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分布实施,扎实推进。把乡镇文化站建设成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传播饥皮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课堂。
2.建立乡镇文化站运作经费的保障机制
文化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其公益性、服务性决定了其工作经费自然应当作为公益性文化服务事业经费,统一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给予保障,保证文化站的正常运作,重点解决农民群众看书看报、看戏、看电影看电视、参加科学文化素质培训和文体活动的基本权益问题。
3.加强乡镇文化站干部队伍建设
乡镇综合文化站根据其功能和定位是“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橡肢备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因此应当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员额、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确保文化站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和工作考评机制,保证文化站干部队伍的具有的基本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此外,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定期轮训文化站干部,使乡镇文化队伍能梁毁够不断适应新时期农村文化工作的需要。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催化剂”。一是要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农村政策和中心任务及时送进农村的千家万户。二是要弘扬主旋律,坚决扫除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结合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把农村典型的好人好事搬上舞台,让农民自演自说,在娱乐中得到启发教育和鼓舞。三是抓好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文化是村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力开展家庭文化活动,形成农村讲科学、讲文明、讲道德的新风尚。四是抓好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在弘扬和传承中华文明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区域的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发展,人民的团结进步。
总之,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让乡镇文化站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求知的课堂,求美的场所、求艺的乐园、求富的平台,吸收更多的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参与其中,整合更多的文化资源造富乡镇,使乡镇文化站与时俱进、蓬勃发展。
⑷ 在建设和发挥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方面,有哪些意见建议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措施及意见
一、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措施
(一)、强化文化管理部门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 对辖区文化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使用、开展文化活动的考评、及各文化单位的经费管理要相对集中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各类文化工程项目建设要听取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指导见意,保障基础文化设施科学合理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各基层文化单位最大化为群众服务。
(二)、加强政策配套 要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在文化项目建设上,政府要有相关政策上向文化方面倾斜。包括免费提供建设用地或减收土地租金,减免建设中的各项税费。多出台一些鼓励社会资金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捐赠社会文化事业,或通过各种形式,兴办社会文化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社会文化建设的良性机制。
(三)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保障区文化馆、城区办事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乡镇综
合文化站、社区及行政村文化活动室三级文化单位的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经常开展活动所必需的经费。建议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辖区人口年人均5-10元的标准,投入基层公共文化经费,使各乡镇、办事处普遍建成集办公、服务、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各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一室多用”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室。
二、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意见
(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投入 建立公益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根据经济增长情况结合国家投入公共文化设施计划,按比例逐年增加。特别是加强人口相对集中,文化活动氛围相对浓厚的社区和乡镇的投入比重,强化示范与带头作用,改变过去那种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资金加强重点扶持,以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同时,建议由区文化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建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库,项目应向基层单位、特色文化社区、文化村、镇倾斜。
(二)、优先建设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基础设施 结合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艺培训与交流、文化娱乐休闲及大型文化艺术演出场所,并配备基本文化活动器材;开设一些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广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活动需求,努力建设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便于群众参与的文化设施和场所,逐步改善文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和服务能力薄弱的局面。
(三)、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提高文化馆现代化水平。改善区文化馆文化活动设施、设备,把区文化馆建成群众文化培训和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示范性基地,使之真正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龙头。 加强镇办、社区和村文化设施。落实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及业务活动经费,强化活动场地建设,增加活动器材的配备,解决好现有文化站不达标的问题,按照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乡镇文化站。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及村配套文化设施建设,
(四)、切实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使用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和监督社区及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广泛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倡导和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阵地文化活动,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当地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乡镇文化站的职能;加强对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基层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充分利用辖区单位内部和社区现有的文化设施,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⑸ 如何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如何发挥乡镇(街道)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文化站是乡镇推动文化建设的枢纽和桥梁,因此,乡镇文化站一定要通过文明的、健康的、新颖的文化活动吸引农村居民,抵制当前出现的消极现象。新时代下,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文化站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健全各类文化设施,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将先进、健康的思想传递给农村居民。文化站是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是建设基层文化的基础。
1 提高思想认识
基层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础,是宣传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阵地。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管理,重视基层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对文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调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解决和给予帮助。要将文化工作当成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进行规范管理,落实文化站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将文化站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
2 完善文化设施
文化站的主要职能就是引导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开展文化活动,培养群众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其具备公共性质和服务性质。作为群众学习文化的主要阵地,
其文化设施一定要充分完善,例如电子阅览室,要满足群众对文化信息的需求,对电脑进行科学的维护和管理,使其成为群众享受文化的重要场所。图书室是提高群众认识、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重要场所,因此,一定要保证有足够的报刊和新书来满足不同年龄群众的需求,例如针对儿童的漫画图册、童话故事、针对老人的健康报刊、针对妇女的家居杂志以及烹饪书刊等。同时,还要完善体育设施,例如乒乓球桌、篮球场等,满足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要。多功能活动室是文化站的核心,是文化站文艺演出、排练节目、宣传活动、举办展览以及培训班的主要场所,如果多功能活动室缺失或者破损,那就不能发挥文化站的功能。笔者积极向镇党委、政府申请,取得领导支持,镇财政投入资金30万元,添置了演出音响等一大批文艺器材,建成了386㎡的标准化多功能活动室。
3 发挥站长职能
完善文化设施是确保文化站的硬件条件,管理好文化站则需要一名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站长。文化站站长是基层文化建设的引路人,发挥着带头的作用,因此,站长一定要具备良好的管理意识,把握好文化站发展的大方向,并且要对多个领域有一定的涉及,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己,进而间接的提高文化站的建设水平,不能做面子工程,要深入到群众中。笔者作为一名文化站站长,工作踏实,实事求是,凡事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敬业,以信取人、办事公道、优质服务、奉献爱心,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在全镇干群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广泛好评。
4 开展文体活动
文体活动是发挥文化站功能的主要体现,是基层群众是否参与到文化建设中的关键。文化站一定要利用现有资源,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群众与干部都参与其中,将文化站发展成休闲娱乐、道德宣传的主要阵地,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的同时,也要提高群众的体质水平,使文化站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起到文化富民、文化乐民以及文化育民的关键作用。笔者所在的文化站每年开展图书借阅、球类、广场文艺演出、书画作品展览等文体活动。特别是自2010年至2014年每年举办的一届“金北镇农民读书节”更是把“学习伟人周恩来、践行五德作表率”贯穿其中,让人们学习伟人精神,领略伟人的人格魅力。在今年8月份举办的金北镇第四届农民读书节中,气氛浓烈、参与广泛,共收到读者征文26篇,有16篇获奖,有6名农家书屋管理员受到表彰。目前,全镇10个村﹙居﹚都建成了标准化农家书屋,每年都开展不同形式的读书竞赛活动。此外,今年文广站申报的市级非遗项目获得通过,在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三级站。
5 加强人才建设
当前是信息的时代,是人才的社会,人才对文化站有序、合理、科学的发挥功能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当前,我国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普遍素质较低,人才建设亟需加强。我国乡镇文化站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在70年代左右从事这项工作,年龄偏大、思想落后、知识面比较窄、专业知识匮乏、文化程度不高,文化站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缺乏符合当前文化工作的现代人才。针对这种情况,乡镇文化站一定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运用激励以及评价等机制,调动现有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热情。同时,还要积极引进相关人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制定严格的服务年限,不断解放思想,引入竞争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对文化活动进行创新和改进,提高文化站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发掘更好的服务项目和文化产品。
⑹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第十二条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第四章人员和经费第十三条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第十四条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
文化站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