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与发展
1、制定“非遗”产业化发展规划。
对于需要进行市场化开发的“非遗”项目,要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实现产业聚集化发展,谋求“非遗”项目规模经济效应的产生,避免分散、零散、封闭式布局以及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的规模不经济。
要建设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文化产业基地,选择“非遗”项目聚集能力较强、文化底蕴深厚、具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具有良好营销环境的地区,作为“非遗”项目产业发展基地。
2、在法律框架内定位“非遗”产业化。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各有特色,对其实施产业化经营需要法律调整的重点和手段各不相同。就整体而言,应以公法为主、私法为辅。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由于现代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更新,大量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被失传的境地。保存这些承载着我们祖先高超智慧和辛勤汗水的独特的文化技能,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工作。因此,政府应在规划、立法、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对“非遗”这种弱势文化形态的扶持,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
4、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是其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基础。我国应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充分利用全球化和数字技术带来的优势,以强有力的数字化手段保护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中华文化在国际交往中的话语权。
例如,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配以电视制作、动漫设计、软件开发等,让其经济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
5、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平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市场主体是文化企业。为保障“非遗”产业化的有效开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改革,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要大力扶持能够深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增强文化吸引力的项目,通过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并逐步将文化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从根本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㈡ 李子柒怎么盈利的
李子柒是靠流量和广告盈利的。
她也是靠接广告赚钱和流量赚钱,李子柒全网超过4000万粉丝,已经形成了一套从0开始、依靠内容和全网流量采买分发的能力,低成本、快速地培养巨型红人的体系。
以李子柒本人的原生生活状态为来源,刻画更真实的品牌形象。至于文化输出等概念,并不是微念想强调的重点,引起讨论或许只是因为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生活的热爱,是人类共同的语言而已。
(2)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盈利扩展阅读
李子柒作品特色
“从一粒黄豆到一滴传统手工酱油。现如今,这个历经三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我们每个家庭餐桌上少不了的调味品。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才是我们中国人的一日三餐。”在最近更新的一段视频里,李子柒选择了酱油这个“选题”。
令人惊讶的是,她并不是从酿制开始,而是从播种黄豆开始,跟拍了生长、收获、蒸制、制曲、酿造、翻晒、压榨、过滤、提纯、熬煮等多道工序,最后还用卤肉饭、窑鸡、腌黄瓜、白灼菜心四道菜展示了酱油的具体运用场景。
短短11分钟的视频里,构图考究、剪辑明快、色调清新,对话寥寥,除了舒缓清幽的背景乐,只有流水潺潺、虫鸣鸟叫和劳作时的环境声响。岁月如诗,青春如画,这就是李子柒的风格,也是其作品吸引人的地方。
㈢ 非物质文化遗产营利属于个人吗
是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来说,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营利是合法正常的事情,收入属于传承人。
㈣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
1、建档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建立档案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达的文化信息记录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将其纳入到档案系统中,运用档案学理论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实施档案化的管理和保护,以使作为文化和记忆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应有的关照和重视。
2、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
3、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
4、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掀起热潮。
包括中国“昆曲”、“古琴”等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多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均已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然而,申遗不等于保护,仅仅是申遗,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效保护。
5、影像保护
用影像记录下正在面对巨大考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那些珍贵的手艺、艺术形式能够用影像保存下来。但是这种影像的记录,不应当仅仅是监控摄像头式的拍摄,也不能如同拍摄剧情片那样,通过情节的设计、人物的造型、故事的编排、场景的构造,打造出高潮迭起的、吸引眼球的片子。
既要保留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又要具有观赏性,因此,对于采用影像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便非常值得研究。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非物质文化遗产
㈤ 非遗文化传承有何特点该如何保护保护的原因是什么
非遗文化传承有何特点?该如何保护?保护的原因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有助于形成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李津积累了黎族人民源远流长的智慧。它在海南抒情中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和遗传价值,这使我们迫切需要继承、保护和发展景泰蓝技术。因此,我们应该以继承和保护为借口,继续建设民族住区,这是保护和继承的支撑点。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
也就是说,促进常规文化传承,积极构建以黎族传统纺织、染织、刺绣技艺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新模式。加强系统保护,坚持全球保护理念。海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需要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缺乏继承人,脱节现象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危机的另一个原因是传承人的缺乏,脱节现象严重。例如,太白小歌在合水和陇南的羊皮鼓。
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水
杜洋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
从2001年我国的昆曲入选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到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3月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北京市朝阳区到目前为止已有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6项列入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5项列入朝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这些工作之余,朝阳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直进行着一项与水(河流)有关的保护工作。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活动必然产生、发展于一定的地域空间,必然与地理环境息息相关。而水与人类共伴相生。世界文明是人类与水共同创造的,尽管对文明的起源、文化的产生,学者们各有其说,但四大文明古国的起源,即埃及发祥于尼罗河,印度发祥于恒河,中国发祥于黄河、长江,巴比伦发祥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学者们,其观点和认识却有着惊人的一致。从历史上看北京从最早的居民聚落点发展到全国政治中心的大城市,它的迁徙及扩展亦与河流息息相关。它哺育了流域内北方各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朝阳区内主要有温榆河、坝河、清河、北小河、亮马河、通惠河、萧太后河、凉水河八大河流,伴随着这些河流的产生、发展,衍生成了如此丰富的水文化习俗,孕育出区域内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20世纪80年代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温榆水经》
温榆河是唯一一条发源于北京的河流,又有北京母亲河的美称。20世纪80年代朝阳区文化馆的工作者们就来到这条母亲河畔搜集整理散落在这里的民间文化艺术。他们住在老乡家,吃在老乡家,带着录音机,收集了很多第一手资料,例如:妈妈书的传说、二郎爷坡的故事、“扫晴娘”的民俗、挡轿歌、康家营高跷老会、武士春的剪纸等,还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本村民手中收集到的清代的《大秧歌唱本(手抄本)》里面记录了康家营高跷老会各角色的唱词等内容。2003年,朝阳区文化馆多次组织专家到温榆河考察,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把20多年来搜集的有关温榆河历史传承、民间传说等资料进行了整理,编写了《温榆水经》一书。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启动之初——《北京市通惠河(朝阳区段)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动后,朝阳区非遗保护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继续对通惠河展开调研,2007年5月开始,朝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赴图书馆、区档案局、市水务局等单位,搜集关于通惠河漕运的相关资料,开展通惠河的调研工作。2007年9月18日,朝阳区文化馆召开了由程连元区长亲自参加的通惠河文化工程专家论证会。最后,历时3个月完成了《北京市通惠河(朝阳区段)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俗语上说,“北京城是漂来的城”,意思是北京人吃的、穿的大多是由大运河由南方运来的。大运河是北京人的命脉。因此,京杭大运河的末端被元朝皇帝亲自命名为“通惠河”。不仅如此,通惠河存在的数百年间还积淀下了无数的故事和传说,孕育了两岸的风土人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通惠河文化。
据史料记载,二闸一带原来是老北京人休闲、度假、娱乐的重要场所,住在附近的人们依靠二闸逐渐形成了各种维持生计的手段,如经营酒馆、茶社等,附近的孩子也倚靠二闸的地理环境“窜入急流,取原物归,藉博赏资”。“在社会的谋生方式中起作用的文化因素被称为文化核心(culture core)。”那么生活在二闸附近的人们所赖以生存的水文化无疑是这一地区的文化内核。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们依靠大运河而生活,围绕着大运河而衍生出他们的思想方式、行为习惯、宗教信仰等,水文化已深深地浸透在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了,由此而衍生出了一系列民俗文化。
二闸过去是运粮码头,因此二闸村里的人靠河吃饭,打鱼、经商、支船、拉纤、装卸货物等。在闸口两岸建有喝茶、吃饭、说书一体的万海楼、万海轩茶饭馆,有周家和张家的茶馆,有杂货铺,有卖牛头肉、褡裢火烧等吃食的,有孝张的租衣店,有刘家的焊洋铁壶,还有马戏等。在闸口边还有一个镇水兽又叫吸水兽,传说它能吸水,能够保护闸口和河边众生。此外,民间还流传着一个“二闸狮子会凫水”的神奇传说。
历史上通惠河边有一个有名的码头村镇——高碑店。历史上的高碑店寺庙众多,街道码头繁花似锦。在通惠河南北分别建有将军庙、娘娘庙、和尚庙、长安庙、龙王庙等寺庙。而比邻通惠河的前街在历史上连至码头是一条极具商业气氛的繁华街道,南来北往的商人货物云集于此,汇集了各地具有特色的文化。这里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高碑店人一大特点就是重视五月节胜过春节等其他节日。在五月节的时候,高碑店人会在娘娘庙和龙王庙前举办热闹的庙会,以此作为吸引商户、增加与外界联系的一种手段,同时还会有通惠河上的龙舟赛。
高碑店高跷老会就是娘娘庙庙会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会至今已有120多年历史。该会的组成突破了传统的12人的角色规模,增加到14人。多了“鲇鱼姥姥”和“嘎鱼舅舅”两个角色。可见,水文化已深深的积淀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中了,逐渐形成了人们各种做事的方式,人们的生活、思想、行为无一不围绕着水而产生。“人类通过文化媒介调适,因为他们逐渐形成各种做事的方式,这种做事的方式适合于他们拥有的可用资源,而且限于他们在其中生活的环境界限之内。”“调适,指有机体实现对可利用环境有益调整所经历的过程,而且该过程的结果——有机体的各种特质,使他们适合于他们生存的特殊环境状态。”可见,正是由于通惠河的修建而衍生了沿岸的各种民俗文化,沿岸的人们凭借着通惠河而形成了各种做事的方式。这种“水文化”已成为了人们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发展——坝河调研
2010年1月开始,朝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公室继续展开了对坝河的调研。
通过前期的史料整理、查找相关资料和咨询相关专家等方式,制订出了详细的阶段性调研方案。2010年7月,朝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此次调研的志愿者公益活动“乐水行”的发起者张峻峰、北京林业大学的同学对坝河展开了实地调研,2011年1月完成了《北京市朝阳区坝河文化生态调研报告》。
坝河,元代的运粮河,由于在河上修建了7座水坝而得名。当时这些闸坝周围的村子,聚集了大量船夫、脚夫,他们沿河而居,依靠漕运而生。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这些地方的商业也就逐渐兴旺发达起来,很多村子都形成了集镇,如郑村坝附近的东坝,就是这样依漕运而生的商业重镇。这里曾经有斗局子十八家、永盛和、源昌号、恒盛兴粮行、聚福斋饽饽铺、时遇斋饭铺等。由于商业的繁荣,村落规模的庞大,也就促使这里形成了娘娘庙大庙会,庙会期间,来自四乡八镇甚至远达顺义、通县等地的乡民,都赶着大车、骑着毛驴来赶这个庙会。庙会时的场面十分壮观,从东坝的主街到娘娘庙街,商贾云集、百货杂陈,从南到北,两侧的棚帐摊位鳞次栉比,地方风味小吃、时令和应节的货物应有尽有,各种娱乐项目如拉洋片、卖风筝、吹糖人等,让人眼花缭乱。最壮观的一幕是初一开山门举行的北门村金铃祖狮扫殿仪式,金铃祖狮由于授过黄封,被人们认为是吉祥的象征,能给人们带来好运,由此,民间还流传着金铃祖狮的传奇故事,意思是:庙前的石狮子修炼成了正果,老和尚就派两个小和尚把狮子送往大马A坊堡子北门,两个小和尚途径温榆河,船翁告诉他们:“沿着河边往西游,前边靠岸有码头,上岸往西八里,大马A坊把你留。”之后石狮子变成了狮子道具,人们认为狮子是文殊、普贤两位菩萨的座骑,是“吉祥物”,以后凡是祭祀都少不了它。后来,这对狮子被召进宫中,被封为“金铃祖狮”,排在了各堂狮子之首。
坝河悠久的文化给我们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有义务传承坝河文化,将其发扬光大。但是经过本次的坝河调研,我们发现坝河沿岸的很多居民并不了解坝河文化。坝河文化也因为城市的发展、人口的流动和人们兴趣观的转变而在逐渐消逝。基于此次调研,我们对坝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概括来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公益方面。①加大宣传力度。首先,政府或热心群众可以主动资助建设关于坝河民间文化的博物馆,并免费开放,在博物馆定期开办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鼓励群众参观学习坝河文化,提高群众对坝河文化的兴趣。同时,政府也需要提高坝河周边着名文化故事与传说、民间艺人的知名度,让周边居民认识自己居住地的文化特点,从而感到自豪。②可以由政府或部分企业出资,民间组织举办一些大型文化活动,或在一些节日复原一些文化活动如娘娘庙大庙会、东坝开路盛会,或坝河群众文化周等活动。请一些民间艺人进行表演,向居民们展示当年文化活动的盛大,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对东坝文化的关注。③加大对儿童的文化传承教育。二是盈利方面。①社区或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联系商榷,对于坝河周边兴建的房地产行业,可以尽量以楼房所建地背景文化为主题,比如建造酒仙公寓,并可以在小区内建些主题小花园,这样拥有文化背景的住房是很让人们很难抗拒的。②坝河文化在餐饮行业更可以大做文章,商家们可以复原当年坝河周边的风味小吃餐馆,并在餐馆中宣传自己产品的文化底蕴,这样的餐饮营业模式更有特点和吸引力,比如开个东坝驴肉专卖连锁店,这肯定比常见的快餐连锁店具备更强的竞争力。③使现有的东坝民间文化艺术品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产业链,为其提供产—展—销的固定场所,如建立“手工艺园”、“民艺一条街”,将传授、生产、销售、展示合为一体,引导消费者将民间艺术作品作为家庭装饰、馈赠亲朋的佳品。如此既获得了利润,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坝河的民间文化做了宣传。
水与人类生活一直处于动态的联系之中。村镇依河而成,大型村镇的形成又促使商业文化的发达,同时又带动了地区文化活动的兴盛。按照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Steward)文化生态学的基本理念,文化与其生态环境是不可分离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为因果。
人类因水而生,依水而居。水文化中积淀着人类古老的文明。由水而衍生出的一系列民俗事项,对于我们今天的城市建设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应当给予深刻的反思,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所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处在一种静态的保护过程中,应是一种动态的衍生,以这些文化遗产为依托去构建我们今天的城市文化,使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历史记忆的沉积,是一座城市的标识,是人们精神世界深处古老的家园。在我国当今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目睹着越来越多的城市面临失语的尴尬,这份遗产的价值就显得弥足珍贵。因此,我们必须以城市的历史文化为依托,留住我们的文化身份,留住我们的集体记忆。
㈦ 被国家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的膏药能销售吗
摘要 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保护濒临消失的文化,而并非对其传播加以限制,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进行销售的。
㈧ 李子柒怎么盈利
李子柒是微博上非常火的一个博主,有人开玩笑的说她明明可以靠颜值,却非要靠实力。现在在各个短视频APP上都能看到她的身影,每个粉丝量都非常高,李子柒的视频多展现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他自己就像是流落凡间的仙子,明明是山里农村生活,却被她一手打造成了人间仙境,瓜果蔬菜一应俱全,不仅如此,她的烹饪手艺了得,自己就是一部“舌尖上的中国”,让网友们羡慕不已。
其实李子柒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她的父母在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她,一直由养母抚养。但命运多舛的她并未受到养母的善待,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心疼孙女,最终决定将李子柒接回家中生活。李子柒在城市独自打拼了多年,之后家里发生了变故,李子柒决定回到乡下陪着奶奶度过余生,虽然李子柒回到农村,但是她不甘愿就这样过日子,于是她边照顾奶奶,边开始制作自己的小视频。
李子柒怎么盈利赚钱的关于李子柒怎么赚钱,其实了解网红的都知道,那些美妆博主,安利的那些品牌,多数是接了广告,对,网红,就是靠着粉丝量,接广告赚钱。还有一种网红,就是靠卖自己做的美食,衣服,首饰赚钱。而李子柒,也不例外,她也是靠接广告赚钱,但是所接的广告多数都是中国传统文化或是中华老字号的产品,当然,未来,李子柒想要做年青人喜欢的并带有传统文化色彩的品牌。据说,现在已经拿到投资。希望李子柒将来能有更好的发展。
㈨ 文化生活知识我省是怎样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的
“我们搞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最怕听到的两个词就是打造和开发……”这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先生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班开班式上的一句坦言。如乌先生所述,博大精深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来源于不当开发的巨大威胁。这样的忧虑不仅来源于乌丙安先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老师和着名博物馆学专家苏东海先生也都在不同的场合表现出了十分相似的担忧。田青老师在其《传统与现代化》主题学术讲座中谈到:“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对传统的极度憎恶中开始的,所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也是在对传统严酷破坏的基础上开始的。”苏东海先生更是在城市文化研讨会上明确指出:“城市的高速建设将会导致文化遗产的快速消失”。面对诸位先生前辈的担忧和感叹,作为一名文化遗产工作者,我们不得不十分谨慎的重新审视各种形式的“打造”、“开发”与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禁要问一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真的形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一、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的具有知识性、技艺性和技能性的文化事项。比如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和生产生活知识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漫长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遗产,面对这笔巨大的文化财富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会有不同的认识。
站在遗产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妥善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客观认识历史、开展文化创新、保护文化多样性、重建社会秩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使其较之有形的文物(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在识别、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又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也使其在历史变革与时代冲击时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比有形文物更容易消逝。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上的这种困难性和其本身的这种脆弱性,对它的保护才显得更加的急需和紧迫。
站在旅游和经济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留给今人和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应当鼓励各方对非物质遗产的活用,从民俗表演到旅游开发,从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发展,多手段全方位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兴民族艺术的同时也为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开发破坏和保护桎梏
前文的两种观点看似有较大的分歧,但细细想来却各有其合理之处。笔者认为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以上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保护遗产与开发遗产同样都可以对遗产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基于不同的认识往往会引发不同的行动,对遗产、对社会、对国家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不论是遗产工作者还是经济工作者,面对祖先遗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我们心态正常、方法得当,不论是保护行动还是开发行动都会是对遗产有利的活动,但如果不能端正心态或使用不正常的方法则往往会给珍贵的文化遗产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有些甚至是不可消除的。
1、开发破坏损害遗产
开发活用非物质遗产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最近我们却总能听到因为开发活用不当给遗产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从民乐改良增加交响乐指挥,到邦子演员穿上歌剧演出服,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开发者热情过高,又不了解遗产的文化内涵,在开发的过程中盲目的追大求全,导致经过“开发”的文化遗产已经失去了应有的韵味。民间小戏像京剧大戏,民族音乐像西方交响乐。本来极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的向主流文化和西方文化趋同,而文化趋同的过程往往正是文化遗产消失的过程。从云南石林的天天“三月三”,到民俗村里的随意“拉郎配”,我们又发现一些开发者只看到了遗产之中的经济价值,对于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开发过后的文化遗产形式与内涵分离,文化遗产中蕴藏的风俗、信仰反而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快速消失,如此一来经济开发也就成了经济糟蹋。
2、过度保护桎梏社会
经济开发可能给遗产造成开发性的破坏,这一点也许不难理解。但是仅仅按照遗产保护的工作规范对遗产进行保护就完全利于遗产发展吗?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尽然。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遗产,它需要由传承人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变迁,传承人所生活的社会也不断发展,遗产也会发生变化。如果遗产工作者仅是教条、机械的对遗产进行保护,不注意随着社会发展改变保护手段,并且总是希望遗产处于一个历史的时间点,与遗产有关的一切都一承不变,那么这种保护就成为了一种过渡的保护。过渡的保护是不现实的,比如我们不能为了保护一个民族地区的民族习俗就让当地的女孩子不去上学,比如我们不能为了保护船工号子就让河流上的航运交通停止使用机械动力而恢复拉纤。像这样的过渡保护往往会桎梏经济甚至是社会的发展,并且也往往不会被社会所接受。
三、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事项,它也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论是开发还是保护,只要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也总会变得不切合实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同时明确指出:“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紧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出了一个基本方针,在这个大方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也似乎并非不可调和。适度的保护与合理的开发会相辅相成的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但在适度保护与合理开发的过程中还有一些要点值得注意:
1、 不能将开发置于保护的对立面上
要走出保护与开发“非黑即白”的二元论怪圈,保护可以是为了开发而保护,开发也可以是为了保护而开发。不能盲目的将开发置于保护的对立面上,单纯为了保护而禁止开发或为了开发而拒绝保护。开发者要有效利用保护者的工作成果,依照文化传统进行传承性的开发,而保护者则应当针对开发者的工作给出有效建议,以便开发工作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 可以利用遗产开发当代文化产品但要与遗产加以区分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来源于民间,来源于生活并非为表演和旅游而设计,在需要进行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时就难免会对遗产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比如为了增强视觉效果在民间戏剧中加入声光电元素,为了增强音响效果在民间音乐中加入新式乐器的伴奏,为了提高制作效率在民间手工艺制作过程中加入现代工艺等等,经过这样的变更原本非为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需要的文化遗产,就成为了一种既具有全新形式,又带有遗产元素,适合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的当代文化创意产品。为了经济开发需要而利用传统文化遗产开发当代文化创意产品是应当给予支持的,因为它一方面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扩大了遗产的社会影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当代文化创意产品应当在推广时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区分,让当代创意产品的受众对于其改动内容有明确的认识,防止对于遗产的误解。
3、 要允许遗产的自然发展但不能人为干预其发展
如前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的遗产,需要由传承人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传承人所生活的社会不断发展,遗产也会随着时代发生变化。比如在部分传统的苗族村落,火把节中的火把早已被工业文明的手电所取代;又比如在部分原来生产力落后民族地区,随着先进生产工具,人们已经在一些传统手工艺使用原来没有的电动工具。这些都是遗产的自然发展,是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对此遗产工作者要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不能过度的干预。但是文化遗产的自然发展也要尊重自然归律,不能人为的“拔苗助长”加速其变化,防止“邦子演员穿上歌剧演出服”的闹剧重演,防止对于遗产的歪曲。
4、 通过科学记录的方式保护遗产的现状并努力保护遗产的活态传承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生产力不发达的民族地区和农村,当今在这些地方正发生着快速的社会变革。在社会变革中人们思考的往往不是如何保护文化遗产,而是如何摆脱落后文化的束缚。当他们有朝一日过上他们盼望的“幸福生活”时,他们会发现他们的传统文化已经消逝,一些与时代发展“不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面对这种情况遗产工作者不可能人为的阻碍社会变革,让遗产的传承人选择他们不愿接受的生活。我们应该做的是积极的通过多媒体的科学记录方式保护对于遗产记忆,通过收集与遗产有关的作品、工具保护遗产的现状,并通过改善传承人生活状态努力保护遗产的活态传承。尽可能真实的保持文化遗产的原貌,让后人更加真切的了解遗产的全貌,防止以后可能发生的对于遗产的滥用。
看到今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领域中保护与开发之间的辩驳,使我不禁想起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一面是具有悠久历史又现实岌岌可危的文物建筑,另一面是生活在近乎是危房的文物建筑中渴望改变生活又经济拮据的居民,面对这一对矛盾,因为我们的一些城市管理者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些文物建筑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一些曾经的文化名城正在变成与西方大都市面貌相仿的“水泥森林”。面对这一切,我想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也不能走文物保护、旧城保护的老路,要从开始就做好规划。特别是我们这些遗产工作者更是不能愧对这份历史的重托。
1949年解放军解放北平之前,曾向古建专家梁思成先生求教,让他在北京城地图中划出一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人民解放军会对把这些建筑视为雷池禁区一样绝不加以破坏,在战争中对这些建筑的所在区域宁可增强伤亡,也要用步枪、用手榴弹去打,决不使用炮击。58年后的今天,这个故事被人们传为佳话。而我们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正是要拿出58年前梁思成先生的气度为我们国家文化建设标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雷池禁区。而我们的领导干部也应当拿出58年前人民解放军的风骨,宁可花费更大的成本,也绝不破坏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愧对历史,愧对祖先。
作者:北京皇城艺术馆 李晨
从文化生活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以继承和保护为主,发展创新、活用为次。
①继承传统,推陈出新。珍惜非物质文化遗产,汲取流行元素,为传统文化注入时代精神。
②面向世界,博彩众长。吸收借鉴他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巧妙实现了中西合璧。
③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强文化创造的活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的创新。
④立足社会实践,关注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出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
㈩ 如何看待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
所谓的“代表性”,就是“文化多样性”的表达,2003年《公约》的新精神,就在于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多样性”联系起来,在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的基础上,以法律的语言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和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于是,我们在世界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次评选中看到,南北方国家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不平衡”现象得到了大大的扭转。然而,由于一部分国家(主要是北方国家)坚决不放弃1998年《宣告》中“杰作”的标准,对峙的双方(南北国家)形成了妥协,表现为:把《人类口头及无形文化遗产杰作宣告》中的“杰作”标准,整合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中。“杰作”和“代表性名录”两个标准被同时容纳在公约的框架内,这一方面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则无疑使认定本身,变成了不同价值标准角逐和冲突的战场。对上述领域发生的政治斗争,无论在中文版的《宣告》和《公约》中,还是在中文世界各类相关文章中,我们都没有看到应具有的最起码的意识和敏感。“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杰作”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中的相关观念,都被不加区别地译成了“代表作”,这一混淆绝非仅仅是无关痛痒的概念错误,而且将严重影响我们的实践。具体而言,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领域无法辨识“杰作”与“代表性”标准之间的差别,将使我们在国际领域的文化政治斗争中丧失宏观的视野和灵活的立场,既与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不相称,也难以做出与中国国家利益一致的正确判断。其次,把“代表性”误读为“代表作”,将使我们再一次失去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真精神的机会,导致我们把不可分割的人类活生生的多元文化实践,倾向于按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肢解成一件件孤立的“作品”,导致它的博物馆化和木乃伊化,最终丧失它们的活力。最后,鉴于中国在国际上兼具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第三世界大国、在国内则形成以汉族为主体的五十六个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共存的双重身份,以“杰作”和“代表性”并存的多元思考方式,将给我们提供更加得心应手的思想武器,使我们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事务上,都能以辩证的方式从容应对,从而为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公正和多元的中国与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