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建设税优惠政策
2019年4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_2019_4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4号),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简化优惠政策的办理,缴费人申报即可享受《通知》明确的优惠政策。
财税〔2016〕25号第七条第一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文化项目建设用地有减免
在服务中,针对企业既有寺庙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1号)“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地税人员先后3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
2、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优惠”可继续享受
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出资成立的一家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于2009年改制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文化产业项目,多次获得多项技术研究成果和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
Ⅱ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起征点是多少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起征点是月不超过2万,季度不超过6万
Ⅲ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标准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Ⅳ 文化事业建设费
法律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Ⅳ 提供哪些娱乐服务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不是每个单位或者个人都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很多朋友一听税务局让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就慌神了,就像听到让报环保税一样,其实自己没主动去学习,也没搞清楚自己单位性质到底属不属于这个征收的范围。
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主要是下面两类,除外的都不用缴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注: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注意:广告服务业的征缴范围不包括个人,而娱乐服务业包括。
2文化事业费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但你这里要注意销售额的口径问题。
1、广告服务: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娱乐服务: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3缴纳范围很清晰,就是按照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广告服务、娱乐服务范围来判断,不要人为扩大或者缩小。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那么你要问我做制作灯箱的属于范围不?那当然就不属于了“这是应税货物”。那你问设计广告属于不?当然也不属于了。“这属于设计服务”具体你仔细研读一下上面摘下来的范围。
列举下不需要缴纳文化建设事业费
1、广告设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范畴,并不属于广告服务,所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实物广告制作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根据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因此,广告设计、创意策划等服务虽然名称中带有广告或有广告公司兼营此方面的业务,但实际上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范畴,并不属于广告服务,所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优惠政策要知晓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殊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特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5提供娱乐服务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费率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如下: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Ⅵ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
国地税合并后,业务范围中各有自己熟悉的几个税费种,彼此交流经常可以互补,不过有一个费比较特别,似乎大家都不太熟悉,那就是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自1997年1月1日起开征,仅针对两个行业征收,一是广告业,二是娱乐业。开征的时候是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随着营改增的推进,2013年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2016年娱乐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
正因为征收范围相对比较窄,关注度较低,且中间又经历了管理机构的变化,如同一个孩子从原生家庭过继给另外一个家庭,两个家庭对这个孩子都没有足够的亲切度,导致这个费种,大家普遍感觉不熟悉。
最近,我就遇到两个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的事情。第一件事是我在做企业纳税情况案头分析的时候,通过金三系统查询,发现一户广告业纳税人,该单位历年已缴税费金额中没有一分钱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样明显的问题如同摆在秃子头上的虱子,于是通知相应的管理机关,要求其补缴费额数万元。
另一件事情是一个企业打过电话来咨询,该公司经营的多种业务,包括广告业。税务管理员要求该公司所有的收入按照费率计算补缴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财务人员感到很困惑,问该不该这样计算。
由此可见,虽然这个费开征年限不短了,但税企对该费如何缴纳依然觉得比较陌生,我们下面通过八个问题来了解一下文化事业建设费:
一、谁来缴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有两类,一类是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一类是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人是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而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需要缴纳此费。
另外,该费还规定有扣缴人,如果是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二、广告服务是什么意思?
一个广告,会涉及到广告代理、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播映等若干个环节不同性质的收入,那么是否这些收入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呢?
我们首先看看36号文中对广告服务是如何定义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通过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广告代理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广告宣传收入、广告播映收入、广告展示收入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而广告策划收入、广告设计收入、广告制作收入、广告咨询收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也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娱乐服务是什么意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对娱乐服务的界定我们需要严格按照上述定义来甄别,不能随意扩大。比如大家通常会把拍电影电视剧的行业称为娱乐圈,但按照36号文的规定,拍摄电影电视剧的行为属于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不属于娱乐服务。
四、费率是多少?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是3%。这个标准相当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了,所以对上述两行业来说,此费的负担大约相当于另外一个增值税,并不是一个小费种,不容忽视。
五、计费销售额如何计算?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娱乐业的计费销售额好掌握,广告服务的计费销售额是差额计费,扣减的时候需要凭合法有效凭证扣减,这个合法有效凭证,应该如何掌握呢?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计费额是含税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100万元的广告代理收入,支付给广告发布者60万元,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100-60)*3%=1.2万元。
六、优惠政策有哪些?
第一个优惠政策: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人问:这里的起征点金额是多少?是否可以按照国家税务公告2019年4号提高到月不超过10万元(季30万元)?总局的官方回答是:增值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
意思是说文化事业建设费并不按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额度自动提升,目前仍然是月销售额2万元免征。只有一个阶段有特殊优惠规定,那就是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二个优惠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各省决定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所以对于地方企业来说,具体减征幅度需要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七、是否需要办证?
只要是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事项。
八、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期限与缴纳人、扣缴人的增值税申报期限相同。可以说是一个与增值税同进退的费种了。
通过上述八个问题的梳理,大家是不是对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缴纳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呢?
Ⅶ 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2021
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2021内容包括:
1、支持广告业、娱乐业恢复和发展;
2、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
3、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文化事业是中国特有术语,指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当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的集合名词,文化事业单位是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
文化事业的主要介绍:
1、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2、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资格,管理形式多样化;
3、涵盖门类多,单位分布广。
文化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处罚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执法部门对外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创人员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限制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进入传播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 【社会责任】文化企业应当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第三十条 【国企国资】国有文化企业应当立足主业,巩固并发展内容生产优势和传播主渠道优势,发挥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国家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等挂钩的制度,提高国有文化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文化资产安全和完整。
第六十九条 【渎职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挪用、截留、克扣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财政资金、基金的;
(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批活动的;
(四)干扰文化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Ⅷ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费率及计算公式咋规定
关于文化失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费率及计算公示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第四条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第三条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的规定:“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
Ⅸ 文化产业税收是多少
3%-45%不等。
文化产业税收一般分为,增值税、附加税、文化事业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具体有以下这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至2021.12.31为(1%)。
2、附加税:城建税(市区7%、县、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文化事业建设费(3%):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4、印花税:如果是购销合同,税率是万分之3,如果是加工承揽合同,税率是万分之5,如果是财产租赁合同,税率是千分之1。
5、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3%-45%)。
6、企业所得税:25%。
Ⅹ 文化事业建设费到底怎么算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业和娱乐业的营业额的3%缴纳。缴纳期限与营业税期限相同。所以广告牌制作肯定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成本扣除的问题,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代理广告业的计税依据是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广告发布费的余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不能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税前扣除。
提到喷绘制作的问题要看情况而言。一项业务中,如果你公司纯粹只是负责喷绘制作、而不负责对外宣传发布,并且能够准确地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即主营的广告业和这块喷绘制作设计费)的营业额,则这部分营业收入可按“其他服务业”开具服务业发票,不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如果你公司制作完成后还要负责对外发布宣传,或者这块收入与其它业务不能分别准确核算,则应该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详细可以咨询当地地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