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产业的概念是什么文化产业有哪些类别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着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Ⅱ 文化产业,定义是什么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王永章在此间举行的2003中国卡通产业论坛上说,不同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界定不一样,国内有些媒体对国际间的文化产业数字进行简单对比是不科学的。
王永章说,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和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都是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这是今年9月文化部对文化产业的最新界定。文化产业分为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等9大门类。
而实际上文化产业的范围远远不止以上门类,眼下媒体经常发布我国跟国外文化产业的数字差距,实际上这些数字没有多大可比性。比如,日本文化产业产值近100万亿日元,占日本国内GDP的18.3%,仅次于制造业居第二位。但日本的文化产业包括体育、旅游,范围非常广泛。韩国、美国、欧洲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都不一样,所以不同国家间进行简单的数字对比非常不科学。我国文化产业的范围最起码还应该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信息产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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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什么是文化产业它的特征是什么举例说明。
为提升人类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品质而提供的一切可以进行商品交易的生产与服务,都可以称之为文化产业
不用的地区或者说部门有着不同的分类 下边是其中的一种:
1.书报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
2.文化艺术业;
3.文物保护业;
4.广播电影、电视业;
5.文化娱乐业;
6.体育;
7.摄影及扩印业;
8.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
9.广告业。
特征:
1.它应该具有提升人类生存尤其是生活品质的内涵,更应该注重于提升人类精神生活品质的内涵。
2.它应该具有可以进行商品性生产、流通以提供人们消费的特性。
3.它应该与虽然可以提供人们消费但同时又具有商品性特征的某些纯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公共图书馆)相区别。
举例来说:
通信文化产业
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传播、数字化与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的经济与文化运行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种飞速发展的电子、数字通信、信息技术给当代社会产业结构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由此诞生了通信文化产业。
Ⅳ "文化产业"都包括什么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最低、竞争力最弱。
Ⅳ 什么是文化产业,什么是文化事业,怎么区分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都以文化为载体,区别在产业是把文化做成商品,如电影电视,图书等等,侧重商业经济性。事业是以促进人的生活,促进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的。不一定有商业性。比如政府的公共图书馆,对文艺创造的支持资助等等。但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文化事业必须借助文化产业才能实现,文化产业只有服务与文化事业才有出路。
仅供参考。
Ⅵ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Ⅶ 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2003年,文化部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毕业后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4月,教育部论证确定了全国开设“文化产业管理”的本科自学考试。
Ⅷ 什么叫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着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谈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面对当今文化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重要因素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着眼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大家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纷纷表示,我们要不断加快“两个率先”推进步伐,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竞争力和文化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谱写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篇章。
Ⅸ 文化产业的了内涵是什么
文化产业的内涵: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中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