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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和中宣部哪个大

发布时间:2022-07-06 17:14:22

‘壹’ 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哪个的权利大各部门都具体是做什么的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 起草新闻出版、着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新闻出版、着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三) 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着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 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五) 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 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 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 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
(十) 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 管理着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着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着作权关系,组织参加着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
(十二) 负责新闻出版和着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着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 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 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 编制新闻出版业和着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着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广电总局的介绍:广电总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原为广电部。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广播电视媒体。广电总局由中宣部和国务院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九)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贰’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台、宣传部三者的关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台、宣传部三者的关系如下:广播电视台受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受宣传部管理审查和监督。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一个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部门。广播电视台是生产播出影视机构,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它对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的审查和监督,是一个领导部门。

三者的关系如下图关系所示:


(2)文化局和中宣部哪个大扩展阅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指导、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研究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参与规划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

4、监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负责办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相关行政许可,指导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5、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行业,负责对印刷业和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着作权管理工作,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组织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叁’ 中央宣传部和广电局哪个厉害

中宣部权利大一些。
中宣部是党的部门,不属于国家机关。国家广电总局:主要是管理纸质以外的广播、电视、电影。法律上讲,中宣部没有管辖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中宣部只要不准的,国家广电总局自然要听话。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1976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成立。

‘肆’ 广电总局 文化部 中宣部

中宣部 级别最高 部长是政治局委员
文化部 广电总局 级别一样,正部级.一把手是中央委员

‘伍’ 中宣部部长什么级别

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编制是正部级。

一般由政治局委员兼任,所以为副国级。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1976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成立。

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受党中央委托,协同中央组织部管理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

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陆’ 中宣部、信息产业部、工信部、文化部都是负责什么工作的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1977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成立。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受党中央委托,协同中央组织部管理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摘自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辞典)
信息产业部
(一)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规划国家公用通信网(包括本地与长途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军工部门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制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通信网络设备入网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开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订通信网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和结算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确定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
(九)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十)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扶植民族工业。
(十一)研究制订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组织与指导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与清算;协调邮政、电信企业的经营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的补贴;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
(十三)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订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处理政府间相关事宜。
(十四)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有关事宜。
(十五)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六)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邮政局。
工信部的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

文化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九)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柒’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电总局哪个管辖的权力大

三个机关第一个与后两个性质不同,后两个工作内容不一样:
中宣部:是党的部门,不属于国家机关。
新闻出版总署:主要是管理纸质出版物的。
广电局:主要是管理纸质以外的广播、电视、电影。

法律上讲,中宣部没有管辖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中宣部只要不准的,那么其实两家自然要听话。所以中宣部权利大。

‘捌’ 中组部部长和中宣部部长谁的排名高

中宣部部长和公安部部长都是正部级的单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简称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或中组部。它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中央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中共中央组织部内设办公厅、党建研究室、组织局、干部监督局、干部教育局、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干部调配局、党政与外事干部局、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局、中央与国家机关干部局、企业干部局、老干部局、人才工作局、人事局、直属机关管理局、全国组织干部培训中心、党建研究所等机构。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1976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成立。

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受党中央委托,协同中央组织部管理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

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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