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中央直属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部门同意。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文化部网站,进入司局子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点击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平台”,将申请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原件、已正式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申报项目清单上传至申报平台并组织申报单位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像片等材料。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上述申报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网上提交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推荐申报期间,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着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贰’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指集中开展民众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或定期展现特定事件的时间)。
‘叁’ 如何申报非遗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3、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4、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流程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收集
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工作首先需要从普查工作开始,了解该地区非遗分布现状、形态、载体、展示方式等特征,保管和现存情况、历史背景和传承情况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鉴定
非遗资源具有自身的特性,历史沿革带来的冲击,及相关的自然、社会、人文环境变化带来的建档保护方面的问题,是档案管理者面对的空前的挑战。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非物质文化遗产
‘肆’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先向哪个部门申请
摘要 需要是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向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申报,流程需要提交申报的材料等待筛选,具体如下:
‘伍’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是: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由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
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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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非物质文化遗产流程是什么?怎么申请?
法律网络案例关注2019-12-13 15:15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省、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精神,在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下,推动全市的“非遗”保护工作
1、负责全市的非遗保护工作
2、统筹、协调各区做好普查、建立名录和申报工作
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评审原则与标准,该市经过深入普查、规范申报,现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国家级名录,23项省级名录,47项市级名录;国家级传承人8人(已去世1人),省级传承人21位,市级传承人61位。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交流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推进传承、利用和发展
4、注重宣传普及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拍摄专题片、举办展览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现建有《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览厅》
1、研究、普查调研、文本撰写工作人员。
2、联络、协调、采访、文字记录、摄影记录、录音、录像以及所有材料的档案工作人员。
3、电子制作,包括录像申报专题片制作、图片扫描、文字输入、复印等各种辅助材料制作的工作人员。
1、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区各级保护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2、完成普查和每两年一次的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作,建立市、区、镇(街)各级保护名录;
3、收集、整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资料,建立包括文字、录像、录音、照片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和数据库;
4、负责对全市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参与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
5、成立各类民间艺术培训基地,加强濒危、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
6、策划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
7、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丛书的编撰和出版工作;
8、做好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流程是什么?怎么申请?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是: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一)申报条件已列入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4、具有鲜明特色,在街道内有较大影响。(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 申报报告: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向区文体局提出本街道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街道办事处意见。2、 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3、 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5、已正式公布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三)申报程序1、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地区或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2、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送区文体局。(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2、依靠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并重点关注下列项目:(1)“中华老字号”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民族传统医药、饮食、民俗等有关项目;(3)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有关项目。3、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4、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5、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2)10分钟录像片(限DVD)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所有的文字解说均须打上字幕),并达到技术要求。(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A4纸打印、一式8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2份。(4)照片统一为R-5格式,并附数码电子光盘一式二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各自自留备份。
‘陆’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先向哪个部门申请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向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请。
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贡献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申报流程:
(一)各街道根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意愿,对具备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提出推荐名单,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送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对各街道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