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垃圾处理 归哪个部门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上海市绿化市容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1、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2、市绿化市容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3、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的政策,协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4、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
5、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6、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7、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财政、规划、经济信息化、教育、民政、农业农村、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邮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1)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全球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生态环境部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2. 城市负责清理生活垃圾的部门是什么部门
生活垃圾是由当地环卫部门具体辖区的环卫所和环卫处进行处理,不是城市管理局负责。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1、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的制订和实施。
2、 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管理。
3、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管理。
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5、 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环卫所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卫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收费。
3、完成城内每日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和每日300立方米的清运工作。
4、完成清扫工作。
(2)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环卫所岗位分工
所长:全面主持环卫所工作,分管督查考核组、财务室工作,对全所工作负总责。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临邛镇农村地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财务会:主持财务室工作和承担有关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财务出纳:负责全所经费收支的具体承办和职工保险业务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环卫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3. 建筑垃圾,究竟由哪个部门管
乱倒弃土归城管执法局、城管特勤队管。 弃土是建筑垃圾的一种。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
4. 垃圾分类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
政府部门管理垃圾分类首先要尽快规范拾荒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管理,在使其减少对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经营企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更加超前的消费者分类回收体系。
对于垃圾分类,政府政策主要有如下四种:
1、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2、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
3、改善垃圾储运形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4、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可以将垃圾分类一星期内暂时由家庭保管,环卫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下午收集建筑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5. 乱倒建筑垃圾,归哪个部门管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是“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的”,如果是单位出现此类情形,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个人出现此类情形,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制定居民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治理方案,或者未明确建筑垃圾投放规范、时间和地点、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乱倒建筑垃圾的危害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特别是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
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其次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