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哪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环保局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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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局的历史沿革:
1974年10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1982年5月,第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将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2008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式揭牌。
❷ 垃圾分类是属于政府哪个部门
垃圾分类是属于城市绿化的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分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把垃圾分类的事情弄好了,我们的城市也就更加清新 更加美丽。
❸ 城市负责清理生活垃圾的部门是什么部门
生活垃圾是由当地环卫部门具体辖区的环卫所和环卫处进行处理,不是城市管理局负责。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1、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的制订和实施。
2、 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管理。
3、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管理。
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5、 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环卫所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卫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收费。
3、完成城内每日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和每日300立方米的清运工作。
4、完成清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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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岗位分工
所长:全面主持环卫所工作,分管督查考核组、财务室工作,对全所工作负总责。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临邛镇农村地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财务会:主持财务室工作和承担有关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财务出纳:负责全所经费收支的具体承办和职工保险业务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环卫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❹ 生活垃圾投诉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1.12369环保投诉热线
2.环保部门
3.城市管理局(或小区业主管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六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❺ 垃圾分类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有:1、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2、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❻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哪一个部门管理对于垃圾分类,政府在用什么政策处理问题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对于垃圾分类,政府政策主要有如下四种:
一、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资料拓展
一、政府部门管理垃圾分类首先要尽快规范拾荒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管理,在使其减少对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经营企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更加超前的消费者分类回收体系。
二、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可以减少占地,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又可避免填埋和焚烧产生的环境污染,还能变废为宝,垃圾分类是收集垃圾分类化利用的前提与基础,为循环经济的突破口,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额效益。
三、2007年4月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垃圾分类有了较详细的规定:
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制定。”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❼ 什么是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门:环境保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财政部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商务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在地方层面,主要是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其中住建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处置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❽ 垃圾分类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
政府部门管理垃圾分类首先要尽快规范拾荒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管理,在使其减少对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经营企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更加超前的消费者分类回收体系。
对于垃圾分类,政府政策主要有如下四种:
1、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2、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
3、改善垃圾储运形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4、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可以将垃圾分类一星期内暂时由家庭保管,环卫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下午收集建筑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