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怎么样
理论上讲,温饱至少能达到,因为如果不能满足基本的温饱,所谓小人穷斯滥矣,就有动乱,政权不稳,不会持久。
明朝米价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大米二石。《明史·食货二》:“于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按2006年大米价均价1.75元/斤计算。一两白银是2*94.4*2*1.75=660.8元。
明朝人的工资
柴薪皂隶:百姓有给国家服役的义务,不过服役是有工资的。轮到当役了,派给当官的跟班,柴薪皂隶就是买柴烧水、干杂活。年收入20两,计13216元。(明朝国家规定七品正堂可以有四名柴薪皂隶,县丞二员各二名,主簿二名,典史一名;以上官员,每人用马夫一名,国家付工资。)
马夫:给政府公务员赶马,出差办事使用。年收入40两。计每年26432元。
明朝县官:正七品每月俸禄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实际月收入7.5*188.8*1.75=2478元。每年约3万元。其它收入:柴薪皂隶4个、马夫一个,这5个人工资由国家支付。冬夏官服和笔墨费由国家补贴。新官上任,还可以先拿到40两修理费。看起来七品县官45两白银跟马夫40两白银年俸差不多,(明朝的公务员工资真的是很低的,历朝历代中明代公务员工资收入算少了。)但是县官、典史等的住房、出行、皂隶人员、衣食花费基本由国家支付和补贴,所以年俸基本是净收入,而且笔墨费都是固定按两算由国家拨给,还有多余。马夫就没有那些好处了
学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盐酰之属官给之。”——《明史·食货志六》。考上了秀才每人每天给一升米约2斤,(刚够两人吃)给鱼肉油盐。(注:明代10升=1斗;10斗=1石。)明代优待秀才时甚至可以拿到每月1两白银的廪膳费。不过明代的学生概念不是现在的学生概念,现代的学生只能算做童生,童生考成了秀才入了县学才算是廪膳生,才可以“食廪”,所以明代秀才不干活也可以生活,只是不干活只吃“廪膳”会很穷,所以有穷秀才之称。
街头挑担卖油的小贩:一年收入约20两。计人民币13216元。冯梦龙在万历年至天启年写有《三言》,其中《卖油郎独专花魁》中秦重只有3两白银的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剩余16两白银。“每日所赚的利息,又且俭吃俭用,积下东西来,置办些日用家业,及身上衣服之类,并无妄废。”除去一年用度剩余16两。所以记为年收入20两
杀猪的:范进的老丈人胡屠户对穷秀才范进说,“每年寻几两银子,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你老婆是正经。你问我借盘缠,我一天杀一个猪,还赚不得钱把银子,都把与你去丢在水里,叫我一家老小嗑西北风!”——《儒林外史》。一天一钱,一月3两,一年有36两,看来杀猪的收入直逼马夫了。约23789元。
农民:农民的收入是多少?农民“人给地十五亩,蔬地二亩。”“新耕地免租三年。”假设古代耕种水平低只及现代的1/2或2/3,那么农民每亩约能收入250或350斤大米,按300斤算,南方一年收二季,北方一年收一季,如果丰年加勤恳,南方农民均毛收入15750,北方农民人均毛收入7875,除掉农具、肥料、水利开支、亩税(明朝每亩收税一斗,约20斤大米),如果一家七八口人干起来,几年里盖个优质砖瓦四合院不成问题。
明代小说《水浒传》中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一两值1000文,一把菜刀30文约20元,考虑到当时没有工业化炼铁,这个菜刀价格也跟我们现在差不多。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这600多元钱在我们现在大酒店里还不够,可是在小酒家里也确实可以随便上菜了。
2. 国家对生活物资有价格限制吗
有价格限制的。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各项重大的价格和服务收费调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物价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防止各行其是,政出多门。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检查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予以密切配合,支持物价部门做好各项服务收费的检查处理工作。各地要密切注意市场物价动态,加强监测,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 疫情期间,遇到物资涨价,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哄抬物价
特点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
特点二: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特点三:在某一地区或者某些领域带头涨价的。
特点四:囤积居奇,致使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老规矩,咱们先来看看哄抬物价的名词解释。
哄抬物价:
指投机者们意在强行抬高价格水平的交易活动,其手段有散布谣言和按略高于现行价格的价格水平输入指令等。哄抬物价是投机商人牟取暴利的手段之一,它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是一种投机违法行为。
【来源于网络】
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哄抬物价?
我们来看看它的一些特点:
特点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
这个一般是厂家放出即将涨价的假消息,导致市场上的需求量大增。
特点二: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简单点说,就是厂家的成本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仅仅是为了牟取暴利,选择大幅度涨价
特点三:在某一地区或者某些领域带头涨价的。
就拿我们疫情期间举例子:
我们很多人需要居家隔离,静默管理。
那么对于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会短时间内大幅度上升。
如果你发现某个牌子的产品,只有你所在的区域大幅度的涨价了,就需要留意一下是否可能是哄抬物价。
特点四:囤积居奇,致使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给大家解释一下囤积居奇:指囤积商品、等待高价出卖以牟取暴利的投机行为。
这一个特点咱们解释一下,就是说造谣惑众的、牟取暴利的、率先涨价的、囤积居奇的,都在重点打击的范围之内。
以上是对于哄抬物价的解释。
在疫情期间,各大超市的生活必需品货架秒空的情况还是出现过很多次的。
只要疫情的形势开始严重,大家就会很自觉的去囤东西。
此时,我们很难去判别抢购东西是商家放出的消息还是消费者自发的。
但就像如上的第三点,我们如果发现某个牌子只在疫情严重的地方涨价,别的地方价格涨幅不是很厉害的情况下,可以留心。
最后,我认为在疫情期间,在这样需要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的情况下,应该不会有商家会做出这种类似于“发国难财”的事情。
2019年疫情刚开始时,咱们的口罩供量跟不上,有需要口罩厂加班加点的赶制口罩,同时并没有涨价,反而选择了降价,甚至免费支援前线。
相信咱们国人的品质。
(参考资料 网络)
4. 1. 供应品评价的操作步骤有哪些
采购物资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并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为了确保采购物资不仅符合规定要求,同时确保在合同情况下也符合特定顾客要求。本公司对供方提供的生产性物资进行分类,以便对供方实行不同控制方式和不同控制程度进行控制。
5.1.2根据采购物资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的大小,将其分为A、B、C三类:
重要物资(简称A类):指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原材料和配件,包括: 板材、玻璃、油漆 等。
一般物资(简称B类):指虽构成最终产品的一部分,但对最终产品质量无重大影响的一般性原材料和配件,包括:胶、密封胶条、执手、两点锁、风撑、玻璃垫等。
辅助物资(简称C类):指不构成最终产品的包装材料。
5.2供方选择原则
5.2.1通过供方的评价来选择供方,以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同时确保实行定点采购,避免采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5.2.2对已建立供货渠道的供方,在初选时要符合以下七个原则: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周到、先近后远、环境状况良好或领导有改善环境意识、在满足质量条件下优先选择环境表现好的供方。
5.2.3对新增的供方除要符合以上原则外,还要满足如下条件:
a)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必要时应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b)具备相应的生产、加工、贮存条件;
c)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和资信状况。
5.3供方的初选
5.3.1生管部收集有能力供应本公司物料的供方基本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简介、产品说明、质检报告、认证证书等)。
5.3.2根据供方提供物资类别、供方选择原则来初选供方。一般情况下,A类要初选二家以上、B类和C类要初选一家以上的供方。
5.3.3对供方按如下方法初选:
5.3.3.1对已建立供货渠道的供方,生管部根据以往进货检验记录、收集到的供方基本资料情况,来核实其产品质量、交货时效、服务质量、价格合理等方面的信息,从中初选供方。
5.3.3.2对新增的供方:
A类物资新增供方,由生管部组织质检部对其进行书面评估、样品评估,必要时可到供方进行实地评估,以此初选供方。
B类物资新增供方,由生管部组织对其进行书面评估、样品评估,对无法送样的供方可只进行书面评估,以此初选供方。
C类物资新增供方,由生管部对其进行书面评估,以此初选供方。
5.3.4三类初步评估方法
5.3.4.1样品评估:
a.由生管部请供方提供样品, 交质检部进行样品检查。
b.样品检查合格时, 由生管部长主管核准。
c.检查不合格时, 可将检查结果通知供方, 再进行第二次送样检验, 如再判定不合格则不予合作。
5.3.4.2书面评估:
对于无法送样之供方,应进行书面评估, 生管部应详细审核相关供方的资料, 选择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供方的详细资料决定是否定为供方。
5.3.4.3实地评估:
需实地评估供方, 可依《供方评定表》之项目, 对供方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环境状况进行实地了解与评估, 对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供方,随同其评估资料报生管部门经理核准。
5.4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5.4.1本公司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以会议形式进行。由生产主管牵头,生管部组织质检部对初选供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司规模;
b.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c. 公司环境;
d. 销售能力或货源渠道(中介商)。
5.4.2参加评审人员根据提供的供方基本资料、三种初步评估结果的有关信息,并结合上述的评审内容,逐一对初选的供方进行评定,在《供方评定表》作好记录,评审人员签名并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5.4.3初选的供方经评审通过,生管部将《供方评定表》呈交总经理审批,经批准的可作为合格供方。
5.4.4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供方,如外协加工单位、产品运输公司等,也分别由相关部门出具评价报告,总经理批准后列为合格供方。对国家授权的计量试验室、产品试验机构,可不再做服务质量评价,直接作为合格供方(不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5.4.5生管部将批准的合格供方进行优先性排队,编制《合格供方名单》。该名单经生管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
5.5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5.5.1 本公司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的供方,生管部必须及时建立合格供方的档案,并对其进行管理和分析,为以后择优选点积累资料。
5.5.2 合格供方档案包括:资料和质量记录,如合格供方自供的资料、供方调查表、供方评定表、采购物资质量反馈单,合格供方考核表等,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5.6合格供方的质量跟踪与重新评定
5.6.1进货物资经检验或验证为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若整批不合格,质检部还开具《采购物资质量反馈单》转生管部通知供方不合格的质量状况,并限期进行整改;若到期无明显改进,连续二批出现严重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6.2 质检部对供方的到货物资质量情况统计,传递给生管部,作为供方复评的依据之一。
5.6.3年度考核
5.6.3.1生管部每年年底对合格供方从当年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度、价格等方面进行一次复评,
5.6.3.2评价采用百分制,供货质量占40%,交货期占10%,价格占35%,配合度占15%。
a.供货质量得分=40×(合格批数÷交货批数)
b.交货期得分=10×(准时交货批数÷交货批数)
c.价格得分:当低于市场价为35,等于市场价为30,高于市场价为20。
d.配合度得分:生管部对于生产等其它特殊情况发生时,供方是否愿意配合的程度进行统计。
5.6.3.3生管部根据5.6.3.2原则,对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度、价格评分,记录于《合格供方考核表》,经生管部长或生管部门主管核准后复印一份,视情况分发给供方参考。
5.6.3.4供方的评核分等与考核
A级 总分 91~100分 ; A级之供方,每次采购优先、付款优先。
B级 总分 75~90分 ; B级之供方,维持原来之采购数量。
C级 总分 65~74分 ; C级之供方,请供方提供改善后再订购试用。
D级 总分 0~64分 ; D级之供方,申请取消登录资格。
5. 商务部鼓励家庭储存生活必需品,哪些属于生活必需品
一则关于商务部鼓励家庭存储生活用品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甚至有一些人因为这样一则消息而去超市购买大量的物资进行囤积,那么,哪些属于生活必需品呢?
三、生活必需品同样包括一些菜品。
人们吃饭除了主食之外,还需要菜,毕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不吃肉蛋奶,但是,不能不吃蔬菜,虽然这些菜品也是生活必需品,不过,由于它的储存不太方便,一般情况下,储存的时间也比较短,所以很多人购买的时候,最多也就买下一个星期的菜品,将其放到冰箱里储存。总之,购物需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
6. 低保政策评定下一步如何规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党和国家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最大关怀,是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按家庭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评定,而在现阶段城乡群众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各项开支基本上是又无法测算准确的,因而在具体评定操作过程中,基本上是凭社会印象而确定,加上国家对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各项补助不断增加,各项政策优惠不断加强,所以,现在的“低保”成了唐僧肉,人人都垂涎,个个都想吃,基层干部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人找他要低保。所以,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工作成了当前城镇农村工作的一大难题。
在低保对象的评定程序上,现在的实施操作是由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按照上级指导的控制比例研究拟定后,再召开代表会评定,乡镇评定小组审核后,上报市低保局审批发放保障金。其间伴随三次公示。但是,由于农户在申请中所填收入基本上都打了折扣,村委会和村代表会也无法准确掌握农户的经济收入,代表在评定过程中,也因顾及乡里乡亲,亲戚朋友的关系,往往是吆喝通过,乡镇评审组也安排不过来时间不可能到各村拟定的低保对象家中调查,往往是照本宣科上报市局。在几次公示过程中,当地群众就是有意见,也因为怕得罪人而只在背后发表不平,并不愿意举报。有的人还以低保对象确定不准确为把柄要挟村委会和社区干部要低保。这样一来,尤其是在城镇社区(城镇社区无控制比例)就造成了一些不够低保条件的居民户也享受了低保。
在低保评定标准上,原先规定的如家里不能有手机,不能有彩电,不能有摩托车,每月固话话费和电费不能超过多少,等一些规定都已经过时而不能适用。事实上,随着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资文化生活的需求,现在的城乡低保户中,有不少的家庭都置有手机,彩电,摩托车,楼房,有个别户甚至还有冰箱,尤其是在城镇低保户中,还有一些低保对象不求进取,游手好闲,心安理得,躺在低保的温床上过日子。有些家庭,老人儿孙满堂,但儿、媳们垂涎低保政策,能养老不养老,把老人赶在一边,推向社会,要政府给低保。上述现象尤其是在城镇社区比较突出,这样一来,有不少儿孙满堂的家庭把老人不当人,要老人来找政府,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为了把党和国家的低保政策落准落实,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制定该项政策的初衷,真正体现社会公正公平,现根据近几年操作低保政策的实践,对低保对象的评定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低保评定审批体系
全国城乡低保对象现有8000多万人,我镇低保对象人口也在总人口的3%以上,能否安抚好这些人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但绝不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建议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此事,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每年城乡低保对象评定,建议市政府专门召集一次会议,从市直各部门抽调干部(含驻村挂点干部),配合市民政局,与各乡镇干部一起,给各村各社区分别组配一个低保复审组,对各村各社区评报的增减对象户尤其是新增低保户进行上门走访复查,在审批表的复核栏内签出具体意见,确保评定对象和保障级别的准确性,这样也帮村干部解了围,从而形成低保对象评定十分严格、公正;吃低保不是想要就要得到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建议将纳入低保或者退出低保的人口比例列入镇村(社区)领导班子工作政绩考核范围,改变人均纯收入越来越高,而低保户越来越多的不正常现象。
二、应重新制定城乡低保对象评定的具体操作标准
将低保对象圈定在因病,因学,因残,因灾祸致贫的当地特困户范围内,具体划分是:
1、家庭主要成员处在18—60岁以内的劳动年龄段,且身体健康,下无子女读高中大学,上无常年在一起居住生活的高龄老人或病残老人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2、置有冰箱、电脑等不是现阶段生活必须的高消费用品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3、主要劳力有劳不劳,经常参与打牌,下馆子,游手好闲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4、子女有能力提供赡养的独居老人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5、老人独居,其子女较多,但互相观望,都不向老人提供赡养,而造成老人生活特困的,建议村(社区)应帮助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而不应简单纳入低保。
6、家住丘陵平原或城镇,没有必要的原因而养了狗和宠物的居民户,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7、属于下列情况低收入家庭,应纳入低保评定。
(1)儿女有孩子读高中大学,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无能力向自己提供赡养的独居特困老人,病残老人。
(2)家有共同生活、居住的高龄老人,长期病人,重等残疾人,为社会公认的特困家庭。
(3)家有孩子读高中,读大学,或者大学毕业不满一年,为社会公认的特困家庭。
(4)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家人新出现癌症等危重病住院,花去自费高额医药费,或出现其它重大灾祸而形成被社会公认的新特困家庭。
(5)其他能被社会认可的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困的家庭。
三、评定低保对象原则上应将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纳入,但考虑到社会影响和社会公平,所以在具体评定时,建议应重点保障该家庭的特定对象,以免在社会上带来负面影响。
四、认真落实低保进退政策
低保评审工作,总体部署是每年初进行一次,但在一年当中,情况会发生很多变化,因此在一年当中要及时做好低保对象进退工作。
1、下列情况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1)在年中去世的低保对象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原先是因去世人员的因素被评为低保的家庭,如因此人去世后家庭状况出现明显好转的,应适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2)因子女毕业参加工作,或因老人去世等因素使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不再特困的,应适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3)已达到退休年龄在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4)因其他因素,使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不再特困的低保户,应及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2、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在年中因子女考上大学,家庭出现危重病人要负担高额医药费,或年中家庭出现重大灾祸,而造成的社会公认的新特困户,应及时申报评定纳入低保。
总之,城乡低保政策是一个惠及低收入群体的好政策,但并不是保障标准越高就越好,太高了反而会对社会产生负面作用。基层干部普遍反映,低保标准不能再涨了,相关的补助政策不能再多了。保障标准越高,相关补助项目越多,要求低保的人就越多,原来的低保户就越是不愿意退出。工作也就越不好作。相反,根据现在需要临时救助的对象大大增多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应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临时救助资金预算。
7. 上海保供:买菜还难吗物价怎么稳礼包如何管
上海疫情暴发后,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关乎千家万户,是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市民意见较为集中的一块。
要在封控管理的条件下,做好2500万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难度和挑战很大。如何让市民在买得到的同时保持物价稳定?政府采购的保供大礼包如何把好质量关口?兄弟省份援沪的物资如何尽快发放?……围绕超大城市保供工作中一个多月来的五个焦点话题,记者采访了居民、街道社区和相关监管部门。
“买菜难”缓解了吗?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现在菜比以前好买了。特别是市场渠道逐步放开之后,可以货比三家。前段时间我们团购玉菇甜瓜,一开始有人报10斤100元,后来我们又找到一家10斤65元的,还推荐给其他小区。”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市经典铭筑小区业委会主任郑燕说。
除了社区团购,在社会面基本清零的中心城区普陀,一些防范区如万里街道采取一户、一人、一证、一天、一次的“五个一”新政,允许市民走出小区,前往指定的超市和药店购物。万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尹天雨说,虽然要求“有限人员、有限区域、有限活动”,但城市的烟火气正在回归。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3日,上海主要电商平台大仓已恢复运营58个,开仓率82.8%;电商平台前置仓已恢复营业863个,开仓率73.4%。线下网点方面,上海超市卖场营业门店总数1172家,营业率达到72.9%,其中恢复线下营业门店数147家,线上营业门店数1025家。
来自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班的信息显示,随着流通各环节情况好转,上海市民关于“买菜难”的热线电话投诉,已经下降到高峰点的约十分之一。
“之前上海保供最大的难点,是在部分仓库涉疫关闭、很多从业人员所在小区被封控的情况下,还要保证供应畅通。”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说。上海一来人口基数大,保供工作的难度成倍增加,二来封控时已发生社区传播,既要保物流畅通又要防止从业人员感染,只有尽力在“两难”中寻找解决办法。
随着“买菜难”的问题逐步缓解,新的挑战也在出现。“在基本生活物资基础上,现在居民又有了‘升级’的消费需求,比如我们小区有不少人团购冷饮、蛋糕等,给防疫带来一定隐患。”郑燕说,对此小区业委会一是呼吁在疫情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大家尽量克制消费。二是要求商家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防疫通行证、保供企业证明等材料,物业也要严格执行消杀程序。
生活物资价格怎么稳?
保供工作,既要买得到,又要稳物价。随着上海疫情形势稳中向好,保供工作的焦点从“买菜难”逐步转向价格和质量等方面。
“一开始由于物流不畅、整个供应受到冲击,物价确实不便宜,现在菜价下来不少。”家住上海嘉定一小区的许晶给记者传来几张团购价格表。以4月30日为例,蔬菜随机9斤装售价60元,猪肉随机5斤装售价105元。“相比4月9日买的5斤68元蔬菜包,确实便宜了很多,而且各大平台也不像最初那么‘拥挤’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上海不少小区的蔬菜团购价格趋于平稳,从4月初期的均价10至15元每斤回落至现在的6至8元每斤。
但不少网民发现,高物价的现象依然局部存在。比如记者2日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里看到,“下午发货带皮鲜腿肉约4斤”标价158元,明显高于疫情前市场价。另一家店铺销售的“全麦吐司”(2千克)售价388元,商品描述中写道:“现在配送费昂贵,不给小哥小费加到顶都没人接单。”
“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是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说,早在今年3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疫情期间的进销差价率应不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否则属于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截至5月2日,上海市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主要以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三类为主。在一些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的超过400%。如上海华仟大药房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一款酒精消毒液,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
彭文皓告诉记者,目前的价格监管指导意见仅对市民生活必需的粮油肉蛋奶菜,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涨价问题明确了违法认定标准。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封控时间拉长,市民对烟酒、饮料等改善型需求逐步增加。对这些商品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除了从价格欺诈等方面予以规制,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加强监管,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
保供大礼包如何把好质量关?
疫情期间,为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除了社区团购,上海各区还给居民发放了多个批次的生活保障物资免费大礼包。发放过程中,一些礼包以次充好,或者选择多次被行政处罚的企业的产品,遭到居民投诉。
继前期的梅陇问题猪肉、闵行虹桥“龙仁粉丝”等礼包被立案调查后,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有居民投诉,街道发放的冷鲜肉是奶脯肉,有异味。一些冰鲜鸡包装袋上没有标示生产日期。接到投诉后,曹家渡街道停止了这批物资的发放,并向居民表示歉意,静安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同步介入调查。
事实上,在梅陇问题猪肉案后,上海市纪委监委表示,对保供物资采购发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快处“大礼包”腐败,截至4月30日已核查相关线索108条。上海市商务委表示,各区商务部门对生活物资保供礼包实行提级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资质资格审定,对保供礼包的品种进行把关。
如何加强监管保供礼包的质量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上海已要求各区在发放保供物资时,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对保供工作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完善商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机制,做到协同管理。在具体采购时,尽可能选择品牌产品,在发放中给居民退换货留下机制性接口,对保供礼包的采购管理穿透到最终供货商。
除了质量问题,上海各区发放礼包的批次、内容差异较大,也引起了一些网民的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发放保供礼包方面,上海各区的任务是保基本、兜底线,按照“全域全员全覆盖、实有人口不漏一人”的原则进行发放,由于各区实际情况不同、供应商不同,不对各区礼包进行“一刀切”的规定,由各区政府承担统筹责任。
“截至5月1日,我们街道总共发放了五轮保供礼包,既有粮油蔬菜,又有洗发水、卫生纸等生活用品。我们还加强高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在五轮礼包的基础上给他们额外再发三批物资。”上海市普陀区一名街道干部说。
保供名单如何优化调整?
疫情期间,为确保一些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能够正常运营,运输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从业人员能够正常出入封控小区和集中居住的酒店,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保供专班对符合防控条件的企业颁发《上海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
公开信息显示,从获得第一批保供企业证明的国药、上药、百联集团、光明集团起步,上海保供企业名单不断扩容,目前已纳入超过1400家企业,涵盖超市商贸、电商平台和主副食品等多个类别。其中既有京东、盒马、饿了么等大型企业,也有不少注册资金、实缴资本均小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
有人质疑,小微企业为何能进入保供企业名单?记者查询发现,纳入名单的小微企业,有的是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公益性组织,还有的是为上海公卫中心医护人员解决生活物资难题的小卖部。这些“麻雀般”的市场主体,一样是保供的有生力量。
“保供企业证明不是企业为各区提供生活物资保障的合法担保,保供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一旦保供企业违反相关承诺,或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将坚决予以移出名单。”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说。
需要强调的是,发放“保供企业证明”,是根据相关通告,在应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目前,上海在严格防疫的基础上,正在分批次、分步骤推动商贸企业复工复市。随着商业体系活力的恢复,“保供企业证明”也将完成自己的使命逐步退出。
援沪物资如何发放管理?
在各区下发的生活物资大礼包中,可以看到颇具地方特色的援沪物资。贵州的豆干酸菜,广西的螺蛳粉、海鸭蛋,内蒙古的牛羊肉、杂粮,东北的大米、牛奶……背后都是温情和关爱。
“烤海鸭蛋也太好吃了!”“整个小区今天一整天都在‘开盲盒’!”在各类社交平台上,上海市民用这样的对话表达自己的谢意。
但与此同时,援沪物资的发放管理也出现了一些乱象。近期,有网友举报,云南省捐赠上海市宝山区的物资被倒卖至静安区临汾路一小区。宝山区纪委监委随后发布消息称,上海新江内燃机厂公寓负责人张喜生侵吞政府防疫保障物资,目前正接受调查。此事反映出部分街道对捐赠物资的发放管理存在漏洞,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此外,援沪物资还出现过因个别街道和居委分发不及时导致蔬菜变质的情况,有关部门已对此进行了严肃问责。
来自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的统计显示,截至4月27日,上海已接收兄弟省份援助的生活物资29177吨。针对这些援沪物资,上海保供专班制定了调配管理办法和“五个一”清单,包括信息清单、收发清单、证件清单、感谢清单和保障清单,对物资一一登记造册、严格管理。
相比2500万的人口,近3万吨援沪物资,不可能让每户家庭都能领到。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办法,援沪物资主要用于各区关注的重点人群、封控时间较长的街镇和医疗救治组一线工作人员等。
刘敏表示,为提高援沪物资的发放效率,工作专班探索推广两种模式:一是小份包装模式,事先与外省市援助单位沟通,将援助物资尽量做成小份包装以便直接发放。二是直达配送模式,探索援沪物资车辆直达各区街镇接收点,减少中间装卸环节,让物资第一时间送至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