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生活中,待人处事有哪些“禁忌”
在生活中待人处事是有些禁忌的,如果没有做好人际交往的话是非常容易得罪人,比如在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分寸,不要随意的去打听别人的隐私,过重的的好奇心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自己在听到一些秘密的时候,不要想要得到他人的认可,就把这些事情都说出来,也不要总是去炫耀或者显摆自己的成就,因为大家心目当中都是希望别人过得不如自己的,这也是人性的弱点所在。在和他人见面的时候不要经常迟到,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不要等到别人催促自己,也不要总是说一些大话或者画大饼说出来之后又做不到,其实是非常没有担当的一个表现。
最后如果想要在生活当中生活得舒服的话,就一定要遵循为人处事,待人处事的一个规则,才能够处理好人际关系上的事情,即使不能够展现出高情商和他人进行一个友好相处,也不会轻易的得罪别人。
㈡ 生活起居应该保持6大‘’禁忌‘’,具体是哪六大‘’禁忌‘’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我们要注意的一些注意事项,从饮食到生活习惯,再到睡觉,住宿环境等各方面都包含在内。对于饮食来讲,大家一定要合理膳食,多吃一些素食,多喝一些粥,少食用一些肉类,控制食物的摄取,做到进口的食物都是安全的,有益于身体的。
养成合理的排便,同时也照顾好自己的心情。很多人都不知道健康的便便的基准是什么,健康的便便是一天排1~3次,排出圆柱形的,软硬适中,而且也不臭的,黄色便便是健康的。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以及良好的排便时间,排出健康的便便。这样才能够让人体的排毒正常,代谢正常,因为排便的时候排出的是食物的残渣,还有身体内的垃圾毒素等。
㈢ 谁能告诉我一些现实生活中的禁忌语以及它们需要避违的场合。十句只有就可以了。急需!感激不尽。
语言禁忌
1.称谓禁忌
中国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汉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司马迁写《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把"赵谈"改为"赵同",把"李谈"改为"李同";六朝时,有人为避家讳"桐"字,把梧桐树改称作白铁树;清朝刘温叟,因其父名"岳",竟终身不听"乐"。可见历代家讳之严。直至现时,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等等。这类称谓可明示辈份关系,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不但家族内长幼辈之间是如此,师徒关系长幼辈之间也是如此。俗话说,"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等等相称。在必须问到对方名字时,还要客气地说"请问尊讳","阁下名讳是什么"等等。鄂伦春族夫妻间也不能互相叫名字。崩龙族凡结婚生过孩子后,别人就不再直呼其名,而是按其子女的名字,称为"某某他爹"、"某某他妈"。汉族也有类似的习俗。甚至一结婚,一成家,就改了称呼。妻子叫丈夫"外头的"、"掌柜的"、"当家的";丈夫称妻子为"屋里的"、"做饭的"、"内当家的"。再不然就是互相认"哎"、"嗯"来招呼,一般很少再直呼其名。外人称呼他们,也是"某某的男人"、"某某的女人","某某的老头"、"某某的老婆"。虽然这样说着麻烦,而且也指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但因为所说的不是其本人的名字,所以也算是做到了没有直呼其名,因而是不犯忌讳的。
〖BT3〗2.岁数、属相禁忌
人的岁数、属相也有所避讳。
〖BT3〗3.凶祸词语禁忌
〖BT3〗5.亵渎词语禁忌
。例如"兔"、"狗"、"驴"、"牛"等畜类常常被用来咒骂人,因而平时便忌讳在人前说到这些动物,尤其不能和人相提并论,否则,会伤害别人,引起斗殴纠纷。与和尚、道士说话,更不能说出"驴"和"牛"字,因为和尚最忌被骂作"秃驴",道士最忌被咒作"牛鼻子"。有生理缺陷的人,也讳忌当面嘲笑他的缺陷,这也是对人不尊重的亵渎行为。如当着秃头的人忌言秃,当着跛腿的人忌言瘸等等
㈣ 平常生活中的食物禁忌有哪些
不能混吃的食物
1、猪肉忌菱角,同食会引起肚子痛。
2、牛肉忌栗子,同食会引起呕吐。
3、羊肉忌西瓜,同食会伤元气。
4、狗肉忌绿豆,同食会中毒。
5、兔肉忌芹菜,同食会引起脱发。
6、鸡肉忌芹菜,同食会伤元气。
7、鹅肉忌鸡蛋,同食会伤元气。
8、甲鱼(又名脚鱼)忌苋菜,同食会中毒。
9、鲤鱼忌甘草,同食会中毒。
10、螃蟹忌柿子,同食会引起腹泻
11、鸡蛋忌糖精,同吃会中毒,重者死亡。
12、红糖忌皮蛋,同食会中毒。
13、白酒忌柿子,同食会引起心闷。
14、洋葱忌蜂蜜,同食会伤眼睛。
15、萝卜忌木耳,同食会得皮炎。
16、豆腐忌蜂蜜,同食会耳聋。
17、马铃薯忌香蕉,同食面部会生斑。
18、香蕉忌芋头,同食会腹胀。
19、花生忌黄瓜,同食会伤身。
20、红薯忌柿子,同食会得结石病。
补充
蔬菜类禁忌
萝卜
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患甲状腺肿;
忌何首乌、地黄;
服人参时忌食;忌与胡萝卜同食。
胡萝卜
不宜和西红柿、萝卜、辣椒、石榴、莴苣、木瓜等水果同吃。最好单独吃或和肉类烹调。
黄瓜
不宜和维生素c含量高的蔬菜如西红柿、辣椒等同烹调。
甘薯
(红薯、白薯、地瓜、山芋)
不能与柿子同食,二者相聚会形成胃柿石,引起胃胀、腹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
也不宜与香蕉同吃。
韭菜
不可与菠菜同食,二者同食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
不可与蜂蜜同食,同食则令人心痛;
不可与牛肉同食,同食令人发热动火。
茄子
忌与黑鱼、蟹同食,同食有损肠胃;
过老熟的茄子不宜食,易中毒。
菠菜
忌韭菜;不宜与豆腐同食,同食使人缺钙。
小白菜
忌兔肉。
南瓜
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易发生黄疸和脚气;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 的蔬菜、水果同食。
竹笋
不宜与豆腐同食,同食易生结石;
不可与鹧鸪肉同食,同食令人腹胀;
不可与糖同食;不宜与羊肝同食。
辣椒
忌与羊肝、南瓜同食。
香菜
不可与一切补药同食;
忌白术、牡丹皮。
莼菜
忌与醋同食。
茭白
不宜与豆腐同食,否则易形成结石。
芹菜
忌同醋食,否则易损齿;不宜与黄瓜同食。
芥菜
忌与鲫鱼同食,否则易引发水肿。
蕨菜
忌与黄豆、花生、毛豆等同吃。
菜瓜
忌与牛奶、奶酪、鱼类同食,否则易生疾病。
山药
忌鲫鱼、甘遂。
豆腐
(豆浆)
不要与牛奶同食;
不要与菠菜同烹调;
忌用豆浆冲鸡蛋;
忌与四环素同用。
木耳
忌与田螺、雉鸡、野鸭、鹌鹑肉同食;
忌与四环素同服
苋菜
不宜与菠菜、蕨粉同食
苦菜
不可与蜂蜜同食
花生
忌蕨菜、毛蟹、黄瓜。
马齿苋
不宜与鳖甲同食。
香瓜
忌与蟹、田螺、油饼同吃
肉食类禁忌
猪肉
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
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
忌与荞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
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同食;忌与牛肉、驴肉、羊肝同食。
猪脑髓
不可与酒、盐同食,影响男子性功能;
羊肉
忌与豆酱、荞麦面、奶酪、南瓜、醋、赤豆、梅干菜同食;
忌铜、丹砂。
鸡肉
老鸡鸡头不能吃,因毒素滞留在脑细胞内,民间有“十年鸡头生砒霜”的说法;
忌与糯米、李子、大蒜、鲤鱼、鳖鱼、虾、兔肉同食;忌芥末、菊花。
猪油
不宜与梅子同食。
牛肉
不可与鱼肉同烹调;
不可与栗子、黍米、蜂蜜同食;
不宜与韭菜、白酒、生姜同食。
猪肝
忌与荞麦、黄豆、豆腐同食,同食发痼疾;
忌与鱼肉同食,否则令人伤神;
忌与雀肉、山鸡、鹌鹑肉同食。
牛肝
忌鲍鱼、鲇鱼;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鸭肉
反木耳、胡桃;
不宜与鳖肉同食,同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狗肉
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鳅同食;
忌用茶;不宜与大蒜同食。
猪血
忌黄豆,同食令人气滞;
忌地黄、何首乌。
羊心 羊肝
忌与生椒、梅、赤豆、苦笋、猪肉同食;
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同食。
驴肉
忌荆芥;
不宜与猪肉同食,否则易致腹泻。
马肉
不宜与大米(粳米)、猪肉同食;
忌生姜、苍耳。
鹅肉
不宜与鸭梨同吃。
鹿肉
不宜与雉鸡、鱼虾、蒲白同食
雀肉
春夏不宜食,冬三月为食雀季节。
不宜与猪肝、牛肉、羊肉同食;
忌李子、白术。
鸡蛋
忌与柿子同食,同食可引起腹痛、腹泻,易形成“柿结石”;不宜与兔肉、鲤鱼、豆浆同食;
民间有吃“毛蛋”之习,其实“毛蛋”中含有大量病菌,易中毒。
鸭蛋
不宜与李子、桑椹子同食。
野鸭
忌与木耳、核桃、荞麦同食
鹧鸪肉
忌与竹笋同食
水獭肉
忌与兔肉、柿子同吃
獐肉
不宜与虾、生菜、梅子、李子同食
鹌鹑肉
不宜与猪肉、猪肝、蘑菇、木耳同食。
雉鸡 (野鸡)
不宜与猪肝、鲇鱼、鲫鱼、木耳、胡桃、荞麦同食
猫肉
忌藜芦;
猫肉有伤胎之弊,孕妇忌服。
水产类禁忌
虾
严禁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否则,可生成三价砷,能致死;不宜与猪肉同食,损精;
忌与狗、鸡肉同食;
忌糖。
鲤鱼
忌朱砂、狗肉。
葵菜、赤小豆、咸菜不宜与狗肉同食。
泥鳅
不宜与狗肉同食。
海带
不宜与甘草同食。
鲫鱼
不宜与芥菜、猪肝、猪肉、蒜、鸡肉、鹿肉等同食;
忌山药、厚朴、麦冬、甘草。
鳖肉
忌猪肉、兔肉、鸭蛋、苋菜;
忌与薄荷同煮;忌与鸭肉同食,久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带鱼 平鱼 银鱼 黄花鱼
忌用牛、羊油煎炸;
凡海味均禁甘草;
反荆芥。
龟肉
不宜与酒、果、瓜、猪肉、苋菜同食。
蜗牛
忌蝎子。
田螺
忌与香瓜、木耳、蛤蚧、冰糖同食;
忌与四环素同用。
鲶鱼
不宜与牛肝同食;
忌用牛、羊油煎炸;
不可与荆芥同用。
鳝鱼
忌狗血、狗肉,同食助热动风;
忌荆芥,同食令人吐血;
青色鳝鱼有毒,黄色无毒。有毒鳝鱼一次吃250克,可致死。
海鳗鱼
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青鱼
忌用牛、羊油煎炸;
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食。
牡蛎肉
不宜与糖同食。
水果类禁忌
枣
不可与海鲜同食,否则令人腰腹疼痛;
不可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苹果
不宜与海味同食(海味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同吃,则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
鸭梨
忌鹅肉、蟹;忌多吃;
忌与油腻、冷热之物杂食。
桔子
忌与萝卜同食,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忌与牛奶、蟹、蛤同食。
山楂 石榴 木瓜 葡萄
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
服人参者忌用;
忌铁器;
忌和四环素同吃。
桃子
不宜与鳖肉、龟肉同食。
香蕉
不宜与白薯同食。
柿子
忌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腹痛、大泻;
忌与红薯、酒同食。
杨梅
忌生葱;不宜与羊肛,鳗鱼同食。
杏
忌与小米同食,否则令人呕泻。
芒果
忌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银杏(白果)
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小儿吃30~40颗可致命;不可与鱼同吃,同食则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小儿尤忌。
柑子
忌与蟹同食。
谷物类禁忌
大米(粳米)
不可与马肉同食,不可与苍耳同食,同食心痛;
黄豆
不宜与猪血、蕨菜同食;
服四环素时忌用。
绿豆
不宜与狗肉、榧子同食。
小米(粟米)
不可与杏同食,同食易使人呕吐、泄泻;
气滞者忌用。
黑豆
忌与厚朴、蓖麻籽、四环素同用。
红豆
忌与米同煮,食之发口疮;
不宜与羊肉同食;
蛇咬伤,忌食百日;
多尿者忌用。
调料饮品类禁忌
葱
不宜与杨梅、蜜糖同食,同食易气壅胸闷;
忌枣、常山、地黄。
醋
忌丹参、茯苓;不宜与海参、羊肉、奶粉同食;
忌壁虎,可致死。
糖
忌虾;
不可与竹笋同煮;不宜与牛奶、含铜食物同食。
酒
忌与汽水、啤酒、咖啡、奶、茶、糖同饮,不然对胃肠、肝、肾脏器官有严重的损害;不宜与牛肉、柿同食。
茶
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不宜与狗肉同食;
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蒜
一般不与补药同服。忌蜜、地黄、何首乌、牡丹皮;
花椒
忌防风、附子、款冬。
牛奶
忌牛奶中放钙粉;
勿用牛奶冲鸡蛋;
不宜与巧克力、桔子,四环素同食。
蜜
不宜与葱、蒜、韭菜、莴苣、豆腐同食,不然易引起腹泻;
㈤ 生活里有哪些禁忌
1、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互相打招呼或聊天时,你的手不能搭在对方的肩膀上。2、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3、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人人经过的地方。4、不能在屋里吹口哨或大声哭叫。5、家里人出远门,客人刚走,中午和太阳落山后及藏历大年初一不能扫地或倒垃圾。6、外人不能当着已故人的亲属的面提已故人的名字。7、今年该完成的活不能留在明年干,如捻毛线、织毛衣、地毯等。8、黄昏时,不能随便到人家里走,尤其人家将有分娩的孕妇及刚生产的产妇或重病人时,陌生人更不能去。9、过了中午以后,不能把家里的任何财产拿出去。10、一个陌生人到你从来没有到过的大山及悬崖峡谷,不能大声喧哗。11、不能跨或踩吃饭的用具、锅碗、瓢盆等。12、家里有两个人同时出门,并且朝相反方向走,不能同时出家门,必须前后出门而且出门时间要隔开。13、妇女到晚上不能梳头和洗头,也不能披着头发出门。
㈥ 传统民间禁忌有哪些
用餐禁忌
吃相禁忌有很多。旧时汉族忌吃饭时掉米粒或吃完饭后碗底有剩饭,否则要遭雷劈;如果小孩吃不完饭,将来就会娶麻脸妻子或嫁给麻脸丈夫。忌吃饭时说“捧饭”,因为只有在人死后“做七”祭灵请亡灵吃饭时才说“捧饭”。忌用一支筷子扒饭,也只有丧俗中出棺时,棺上放五碗或七碗白饭,中央插一根筷子。俗谓鬼用单筷吃饭,故忌。忌吃饭时照镜子,认为会结巴。在别人家吃饭,忌把碗转来转去,因为“转”与“赚"谐音,主人家忌由此而“赚他人饭碗"。吃饭忌筷子摆在碗上,忌翻扣碗、盘,忌反手添水、添饭。客人忌翻鱼。青年忌喝瓶底酒。这些吃相禁忌在民间得到广泛流传,家人同桌吃饭时,大人们便会向儿女们传播这些禁忌并督促他们执行。尽管这些禁忌表面被迷信化了,但通常说来都是出于卫生、节约、礼仪方面的考虑。
食物禁忌是因对动物的喜爱而引起的。譬如,汉族有些地区有禁食牛肉的习俗。对于农耕民族而言,牛是必不可少的劳动工具,因其有助于人,终年劳苦,又通人性,所以不忍杀食。汉族民间至今还有不吃马肉的习俗,认为马也与牛一样,有功于人,所以不忍心杀食之。南昌、瓯江一带百姓忌食龟、鳖肉,认为龟是有功之物,是它在唐僧取经时帮助唐僧师徒渡过八百里通天河,又运回了经书。所以人们敬之若神,禁忌杀食。
使用餐具的方式禁忌也有很多:如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捏着碗边,这是“丐帮"之相。不许倒扣碗于桌上,因为不吉利。因为生病的人服汤药后才将碗扣于桌上,表示不再生病服药。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一地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很不吉利的。一般我们称为“三长两短",意思是表示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之后是要装进棺材的,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祥的事情。
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称“骂大街”。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责备的成分,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与骂人是相同的,是不准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同样意思,即吃饭与别人交谈时用筷子指人。
用餐时把筷子放在嘴里嘬,并不时地发出咝咝声音,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不礼貌。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讨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教养的体现,同样不能够允许。
用餐时要注意不要将筷子落到地上。所谓“落地惊神”,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扰,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敬,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有种破法,一旦筷子落地,就应当赶忙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个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应惊动祖先,然后再拿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用餐时将筷子放在菜里不停地扒拉,想吃这个想吃那个,筷子搅来拌去,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缺乏教养的行为,令人生厌。
用餐时筷子不能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瞧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扎盘子里的菜品,这同样是不行的,被以为是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
出于好意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这种做法要被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只有给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疑是被等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因此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绝不被接受的。
孕妇禁忌
在旧社会,民间对孕妇流产、难产及生残缺儿和怪胎无法做出完全科学的解释,就捏造附会出种种迷信说法以告诫一般妇人,不但要禁食、禁视,在行动举止等方面也出现很多的清规戒律。
禁食
谁都希望自己生出的孩子健康、漂亮、聪明、活泼。要想生个好宝宝,做母亲的就必须遵照这些饮食禁忌,不让吃的坚决不吃,可吃的尽量多吃。虽然这些禁忌并没有哪些科学依据,大多是建立在感觉联想之上。
忌食兔肉。兔子三瓣嘴,吃了兔肉胎儿也会三瓣嘴。吃兔肉生子豁唇之说至少在东汉已经流传,当时的着名学者王充在他的《论衡》中专门记载。这一俗信的影响巨大,以致有些地方发展到了孕妇连兔子都不能见到,否则后果一样可怕。
忌吃狗肉。吃狗肉对胎儿不利的说法大约产生于唐朝。除了吃狗肉会化胎的危言耸听外,也有较为直观的联想认识:狗爱咬人,孕妇吃了狗肉会把狗性传染给胎儿,胎儿出世后也会爱咬人,至少在吃奶时爱咬乳头。
忌吃驴肉。吃了驴肉,将来孩子“驴性”,不听话。
忌吃公鸡。吃了公鸡,这样生下的孩子夜里啼哭。
忌吃螃蟹。吃螃蟹后,生下的孩子咂泡沫流口水,又说吃螃蟹使胎横难产。台湾民俗则认为吃了蟹,生出来的孩子像蟹那样抓扭别人的手脚。
忌食生姜。生姜外形“多指”,自然会让人想到生子多指,这一俗信也至少在东汉就已盛行。
忌食老鳖。老鳖脖子短,吃了老鳖胎儿脖子也短。
除了从外部形状上引起人们的联想外,还有从姜辛辣、刺激性强的特征出发,联想到容易使小儿生疮。无论如何,姜由此就被从孕妇的饮食清单中剔除。
行动禁忌
如果说,千奇百怪的饮食禁忌限制了孕妇的嘴,那么,花样繁多的行动禁忌就是限制了孕妇的腿。
例如建屋上梁,是极为讲究的,要有相对的仪式,要讲究吉日吉时,这就要严禁孕妇在场,因为在乡间视上梁为神圣的事,关乎一家的兴盛,没有人敢小看,被孕妇冲撞了要倒霉,而且无法破解。所以很多地方把上梁的吉时选在清早。
打井,也不能被孕妇碰上,否则会破了龙脉打不出水,或者打出水来又苦又涩。
造酒,被孕妇撞上,酒就酿不出。
采药,撞上孕妇,药效就会失去。
做豆腐,撞上孕妇,豆腐会坏。
养蚕,撞上孕妇,蚕会死掉。发展到顶峰,谁清早出门碰上孕妇,谁这一天就要不顺,事事不成,闭门家中坐,都保不准祸从天上来。
禁视
这些禁忌得以实施的原理是相同的,都建立在人与外界相互交感的原始思维之上。
孕妇不能看产妇生产,否则自己将来要难产。这条禁忌颇有点科学根据,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产妇的叫喊声,容易产生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精神紧张,以致引发难产。
忌见到蛇,否则生下的孩子就会吐舌头。至于忌见到属虎的人,自然是猛虎伤人说法的一种演绎。
忌看傀儡戏,不然将生无骨的孩子。浙江丽水一带至今还有孕妇忌看电影、电视和看花脸戏的风俗。
忌看戏中花脸,是为将来生下的小孩不会脸花。
不能进入新房看新娘,因为她是“双身人",“四眼相”,看了新房,新娘日后不是克夫守寡,就是断子绝孙。这说的是“四眼人"不洁,会冲克人。可是在鄂西北,流行“四眼人”动动眼睛、动动手还能治些病症,不管灵不灵,街坊邻居一定要登门邀请。尤其是那些同辈的男子汉或小伙子,眼里掉进点灰尘,要请四眼人用嘴吹吹;胳膊拧伤,要请四眼人摇摇;头痛感冒的要请四眼人摸摸等。这种习俗真可谓奇怪。
禁接触
除了以上建立在相似基础上的禁忌外,还有些禁忌是建立在接触传感的基础之上,比如坐在葡萄架下,俗认为会生邪气,生下葡萄胎。摸了戥秤,则会延长孕期,因为过去的秤是十六进位,孕妇碰到戥秤,就意味着要怀胎十六个月,这对大人孩子都是很大的煎熬,而且会造成难产。相同的禁忌还有不能跨越绳索,认为绳索像胎儿脐带,跨后要缠身难产;不能满屁股坐板凳,否则胎位后坠易成难产;不能抱别家的孩子,说是抱过的孩子要生病,俗称“替胎”;不能到庙宇去,俗以为神灵是至高无上的,洁白无私,福佑人民,理应虔诚尊敬。而受胎是亵渎的产物,倘到神灵之前,是大不敬的行为;不能横跨过扁担,说是会造成横生、难产;不能缠绕绳、线,会造成胎儿脐带绕颈;不能在门口探头缩脑,这将导致胎儿不能顺利生出产门。最令人感到莫名奇妙的是不能抬高手臂,俗信以为胎儿是靠咬着母亲的奶筋吸食营养而存活的。孕妇抬高胳膊,会使胎儿咬不到奶筋而饿死。不可放刀于灶上,因孩子投胎时,须经灶君菩萨的准许,怀孕后,置刀于灶,那就是对灶君不满,灶神会将原答允送子的主意取消,因此生下的孩子多死婴或造成流产;孕妇不能进入邻村,不得已要进时,先备祭品祭扫该村之土地神,不然,该村的厉鬼妖魔会附上身,将会造成难产。
数字禁忌
数字中,最吉利的要算六和八,所谓“六六大顺”,“要得发,不离八”,就讲出了其中缘由。当今社会,花几十万元买下一个含六和八最多的电话号码或车牌号,已不是新鲜事。忌讳的数字很多,从总体来讲,忌单数,因为好事成双;“二”是双数,但这样的日子忌出殡,因为人们不希望坏事成双;“三”谐音“散”,做寿和结婚忌这个日子,祝寿、贺喜送礼也忌“三”这个数字;“四”谐音“死”,因此门牌号、汽车牌号、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都不宜用这个数字;“五”谐音“无”,因此谈判、收账款等都不宜使用这个数字,免得一事无成;离家出行忌“七”,有“七不出,八不归,初九一十往家飞”之说;老人易忌讳九,因意外或死亡事件比率较普遍年龄高;忌“十三”本是西方的风俗,因为背叛耶稣的犹大排位十三,但中国开放之后,一些高级宾馆为了迎合西方人,也避讳这个数字,不设十三号;年龄上忌“七十三”和“八十四”,因为孔子卒年七十三岁,孟子卒年八十四岁,民间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忌讳“二百五”这个数,习惯上把“二百五”当做傻子、白痴的代名词;还有号码“七零八六”、“五三五四"之类的数字也忌讳,因为他与“七零八落"、“吾散吾死”同音。
日常行为禁忌
禁远行前洗脚。台湾人以为夏天远行前洗脚,会越走越热,冬天会越走越冷。
忌拔去白头发,俗说“拔一根,生三根”,通常以为白头发会越拔越多。
百岁老人忌说实际年龄,总说九十九岁。老年人去世忌说“死”,应说“老了”。中年人报年龄忌说四十一岁。
太阳落山后禁止扫地,因为此时家中的福气神、运气神都回家了,把它们扫出去就会家道中落。打扫忌由内扫到外,因恐将财运福气扫出门。反之,若想驱霉运,则要由内扫到外了。打扫时也不能将椅子椅脚朝上堆叠,因丧事中亦有将椅子翻叠的习俗,会使人联想到丧事,自然尽力避免。
忌在屋中打伞,俗信在屋内打伞会成秃子。
不要半夜到阳台晾衣服或收衣服,如果平常真的没时间晾衣服,最好等隔日正午晒过太阳后再收。
看望病人忌下午和晚上。借用别家药壶煎药,用后忌还。死于外者尸体忌进门,须停于门外。
已婚妇女忌在娘家过春节,忌看娘家的家谱,忌在娘家过元宵节,忌在娘家生孩子。孕妇忌看死尸,忌探望产妇。
七月夜间禁止外出。俗言“七月孤魂野鬼四处游荡”,人们害怕遇夜鬼,晚上除非有急事,要不然没人会冒险外出。再如:不幸遇到鬼,只要咳嗽几声,鬼就离开了,或是夜行的人常边走边唱歌,鬼就不敢出来。新中国成立后,带有迷信色彩的禁忌多被废除。
生肖婚配禁忌
一些民间历书中所列“男女配婚吉凶表”中,属虎的倒不忌配属牛、羊、犬的,而独忌配属猴、蛇。而属牛、羊、犬的竟也无一忌配属虎的,堪称怪事。看来后来的生肖相克已经不是五行相生相克的延续,而成了各种民俗文化的“合成事实”。歌谣有:
自古白马不配牛,羊鼠相配一旦休,金鸡不与狗相见,青龙见兔泪交流,猪猴见面如刀割,虎蛇相配不到头。蛇配虎,男克女;猪配猴,不到头;兔见蛇,如刀割。白马怕青牛。乌猪怕猿猴,蛇怕猛虎如刀断,羊鼠相逢一旦休,黑狗不能进羊圈,庚鸡见犬泪交流。辰子申忌蛇鸡牛,巳酉丑忌虎马狗,寅午戌忌猪兔羊,亥卯未忌龙鼠猴。
这些民谚和歌谣大多是在中原一带搜集起来的,与台湾民历中的生肖婚配禁忌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这是风俗的必然特点,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不过,这一比较也暴露出了这种生肖婚配禁忌的不可信性。一对男女在此地合婚不成,受到生肖方面的禁忌,如果换了地方,还是他们两人,便可能丝毫不受什么制约了。这不是很有戏剧性的事情吗?可见生肖婚配禁忌是不可信的,没有一点科学依据。
节日禁忌
春节是新年的初始,正月初一又是新年的第一天,故禁忌很多。如忌打碎物品,打碎了要说“岁岁(碎碎)平安”或“越打越发”之类的吉利话;吃年饭时忌无鱼,有鱼忌全部吃净,是为了讨个“年年有余(鱼)”
的吉利。这一天忌动刀、斧、剪之类的器物,忌挑水,忌下地干活,忌借火种,忌讨债,忌购物,忌针线活,忌杀生,忌啼哭,戴重孝者忌拜年,忌说一切不吉利的话。春节饺子煮破皮,忌说“破了、碎了”,要说“挣了";馒头蒸裂了,忌说“裂了”,要说“笑了”。另外还忌扫地,扫了地也不能把垃圾倒掉,认为会把财气扫走。又忌条凳倒地,因为人死是停柩在两条长凳上的,出殡时抬走棺材,踢倒条凳才起步。此外,许多地方还忌吃豆腐,因为按习俗办丧事时吃豆腐,老人寿终正寝的叫做“倒了豆腐山"。总之,正月尤其是初一禁一切认为不吉利的事情。
其他节日也多有禁忌,如二月初二古称“中和节”,俗称“龙抬头”,忌动剪刀针线,忌推磨取水总碰井沿,都是怕伤了龙。清明节前一二天为“寒食节”,禁忌烟火。七月“鬼节”忌夜间外出,免得惊动鬼神而遭难。八月中秋节忌阴雨,否则来年收成不好。九月重阳节有的地方忌讳出嫁的女儿回娘家,有所谓“回家过重阳,死她婆婆娘’’的说法。此外,一些节令也有忌讳,如立秋忌无雨,认为该日雷鸣下雨则预示丰收,有所谓“雷动秋,狗儿猫儿不吃粥”的俗谚。立冬也有忌雷鸣的,俗言:“雷打不动,十个牛栏九个空。”大概是说牲畜会死亡。
婚姻禁忌
婚姻禁忌也很多,表现了人们对婚姻大事的谨慎态度。在择偶方面,我国许多地方禁忌同姓通婚,历来如此,如古人就说过:“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另外,按算命术的观点,八字五行相克的男女禁忌结婚;在结亲日期上,忌讳在没有立春节气的年份结婚,忌讳五、六、七月结婚,忌讳单日结婚;在吉日选择术中,忌月破、平日、收日、闭日、劫煞、灾煞、月煞、月刑、月害、亥日等时间内结婚;结婚当日,新娘出门时,姑嫂都要回避,不能相送。因为“姑"跟“孤"同音,而“嫂”跟“扫”
同音,都不吉利;婚礼中,新娘忌穿黑色礼服,新娘的衣服忌有口袋,免得带走娘家运势,忌打破器物,忌有小孩哭,忌戴孝的人、寡妇、四眼人(孕妇)进新房,忌讳别人坐在新床上;结婚第三天,新婚夫妇携带礼品回至女方家,即所谓的回门,但牢记在当天日落之前赶回夫家,不能留在娘家过夜。万一有特殊情况以致无法回家,夫妻就要分房睡,以免新娘子蜜月里的血光冲撞了娘家人。
关于性生活的禁忌,古人有详细叙述,摘录如下:
男女交媾之际,更有避忌,切须慎之,若使犯之,天地夺其寿,鬼神殃其身,又恐生子不肖不寿之类,谨守戒条,可以长生。所忌之要备述于后:天地震动、稗风暴雨、雷电交作、晦朔弦望、月煞日破、大寒大暑、日月薄蚀、神佛生辰、庚申甲子、本命之日、三元八节、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桐社庙、僧宇道观、圣贤像前、井灶前后、火光闹烘,以上时地禁忌须慎之,不可交合,犯之者令人大则折寿,小则生病。或若生男,使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折。诸所禁忌敷奏于前,复有五月十八日是天地牧年之日'阴阳交合。世人须避,慎不可同房,犯之重则夺命,轻则减寿,如果此时受孕,子母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