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辽宁省救济扶持农村贫困户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救济扶持农村贫困户工作,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发展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贫困户,是指因家庭主要成员患病、残疾、年老、死亡而缺乏劳动力或者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户籍在我省的常住农户。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救济扶持贫困户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救济扶持贫困户工作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救济扶持贫困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集体经济状况,制订本行政区的救济扶持贫困户年度计划。
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人捐赠救济扶贫基金。第五条 贫困户的认定应当经村民评议,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第六条 贫困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依法减免农业税(含农林特产税)、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
贫困户持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在本县境内农贸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应当免收市场管理费。第七条 对贫困户发展生产所需贷款及出售出口产品,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惠。第八条 对贫困户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和少年,除免交杂费外,还应当补助一定数额的书费。第九条 对经过扶持仍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户,应当予以经济补助。第十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的补助费,均从村提留费中支付。贫困村无力支付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从社会救济费中支付。第十一条 鼓励乡(镇)、村企业及其他各种经济实体安置贫困户的劳动力就业。对安置贫困户就业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70%以上的单位,其生产经营收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减免营业税、增值税、产品税五年。物资、银行等部门在物资供应、贷款等方面应当予以优惠。
减免的各项税款应当作为专项基金,用于发展生产,不准挪作他用。第十二条 乡(镇)、村组织的劳务输出及生产自救等以工代赈活动,应当优先安排贫困户的劳动力。第十三条 灾后发放救灾款物,在同等的条件下,应当优先发给贫困户。
对生活特殊的贫困户,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临时救济或者组织村民互助互济。第十四条 对救济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救济扶贫资金的发放必须做到投向正确,不准优亲厚友或者平均发放。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有义务对贫困户中有接受能力的成员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组织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技能。第十六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经常检查救济扶持贫困户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应当进行一次脱贫确认工作。已经脱贫的,不再享受有关优惠待遇。第十七条 贫困户的认定的脱贫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八条 对救济扶持贫困户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门予以表彰。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挪用救济扶贫资金的;
(二)发放救济扶贫资金优亲厚友或者平均发放的;
(三)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贫困户的认定及脱贫确认工作的。
对挪用或者使用不当的款项,审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回。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Ⅱ 农村养老为何难难在哪些方面如何解决养老困境
主要是因为农村的养老金比较低,没有办法保证基本的生活状态,会影响到农村老人的生活,所以比较困难。难在生活成本,还有系统的管理,关于农村老人的缴纳情况,农村老人的费用缴纳比较低,获得的养老金比较少,没有办法确保生活情况,这就是比较难的方面。通过政策的制定,还有相关的规划进行解决,了解养老金的具体实施情况。
Ⅲ 乡村振兴面临的难题及对策是什么
乡村振兴面临的难题:
1、乡村中“人”的问题突出,“三农”带头人待培养
村庄人口老龄化程度深且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性别比失衡情况普遍。农村老龄化形势严峻。各地村庄中59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比重均超过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线,其中尤以东北(29.8%)、华北(23.1%)地区农村老龄化程度最深。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
2、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有改善,但仍存在短板,水平待提升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较多欠账,距离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仍多,乡村道路是主要短板。
由于政府对乡村道路投入不足,村集体成为村庄基础设施的主要供给方。村集体支出的主要内容就是基础设施建设,集资和负债的主要用途也是公共基础设施修建,包括乡村路桥和水利等。
3、基层自治基础良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和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较为缺乏
农村公益性、群众性文体活动缺乏。在被调查村中,由村里举办的公益性、群众性文体活动有限。近两年举办过戏剧活动的村只占38.9%,有电影或录像活动的占54.6%。
有球类比赛活动的有18.3%,春节时有全村集体活动的占38.8%。群众性文体活动有凝聚和团结人心的作用,此方面活动的缺乏与村庄经济缺少可用资金有关,反映了村庄人气的缺乏。
对策:
1、不断加强政府对农村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政府继续加大对村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缺乏的村庄的公共投资,并在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上给予奖补支持。对于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要给予差异化的区域发展支持政策和继续倾斜支持。
2、因地制宜,以本村资源禀赋为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乡村产业发展不局限于传统种植业,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总要求下,应利用乡村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3、充分发挥基层自治力量,进一步培育农村各项服务多元供给主体,丰富农民生产生活。一方面可继续支持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进一步健全议事工作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明确权利与义务,增强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农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
(3)如何解决农村生活困难扩展阅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其中,产业振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
Ⅳ 农村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新农村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以个问题
1、耕地减少,淡水水紧缺,部分农产品产需缺口正在扩大,农业发展正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
2、农业科技有待进步,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3、资源,环境有待加大整治力度。
4、惠农政策不能有效落实
5、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迫切需要加强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
解决方法:
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要增强忧患意识,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依靠科技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来发展农业。要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感,自学把它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做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地方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整体水平。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游园市场,使耕地向农村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逐步实现多种形式的土地智谋规模经营。
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进上步放宽有关政策,安排有关事项特别是涉及村里有关建设项目时,多与农民群众商量,进上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把诸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宽基地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村务及时向村民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农民群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为农民群众施展才华,创业致富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要大力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向农村,促进农村多种经济万分共同发展。只有把亿万群众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持续稳步地向前推进。
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在通过各种形式吸引和引导广大农民自学自愿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支农资金并带动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从多方面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还要在全社会发动群众,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乡村和农户,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解决方法:要增强忧患意识,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要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感,加大支农理家政策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Ⅳ 如今农村搞新农村,你希望农村如何做才能搞好新农村
新农村规划是项民心工程,无论怎么做,都需要以民为本,以提升农民适居宜业为目地,从村内具体岀发,从农民的压根心愿和根本利益下手,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勿玩花拳绣腿,搞局势现实主义,浪费了国家金钱,损害农民的心。新农村规划是国家对农民的关爱,目的是什么让农民适居宜业,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新农村建设怎么搞,要细心听一听农民的建议,农民日常生活在村内很多年,对各个层面的状况都十分掌握。
因而,若想真真正正做好新农村规划,就务必在农民创收,怎样创收上下功夫。现今农民收益,绝大多数来源于打工赚钱,这自然不是问题,可是,让她们避开亲人跑到千里打工挣钱,便是问题了。有没有办法让农民工在大门口就可挣钱养家呢?能不能把工业生产合理布局分配在县区二级地区呢?能否使城乡一体化同歩发展趋势呢?能否和日本乡村一样,农民一边从业农业,一边在家门前打工赚钱学生就业呢?这都是国家应当调查论述,并且尽早做的事情。
Ⅵ 作为一个村支书,怎么解决农民的生活困境呢
三农,顾名思义,指的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关于三农,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关注度不可谓不高,出台的文件也是一个接一个。很多人可能都比较头疼,出了这么多文件政策,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看似越来越复杂?
空心村越来越多,农村越来越缺少人气与生机,农业越来越赚不到钱,农产品价格越来越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农民到底要往哪里去?农村发展的方向到底是什么?农产品怎么才能卖上价钱?这一个个看似无解的问题充斥于每一个关注三农的人的脑子。
关于农村和农民
关于农村和农民,可能最大的困惑还是农民以后要往何处去的问题:前些年,一直提农村城市化,最近这几年,又开始提乡村振兴。城市化的方向是农民进城上楼,乡村振兴的方向是农民留在农村。于是很多人就困惑:这看似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啊,到底是让我们留在农村还是让我们进城上楼?
其实很多人可能是对乡村振兴政策有所误会,乡村振兴绝不是撒胡椒面形式的要求所有的农村全部都要振兴,而是有重点的振兴,具体来说就是一些有区位优势的村庄,有文化历史底蕴的村庄,有资源的村庄,有产业的村庄,这4种村庄可能会得到重点关注与推进,而其他更多的缺乏特色的村庄更大的可能是通过重新整合资源和耕地,来推进村镇合并。
至于乡村合并后,农民到底是进城上楼还是附近选址重建新农村?管理部门当然更希望农民能够进城上楼,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置换出更多的农村土地资源,所以这几年很多地区大力推进农民上楼。
但是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暴露出很多问题:除了耕地不便等,更多的问题是有的地方搞一刀切,作风粗暴,有的完全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推进,忘记了合村并镇的初心是为了让农民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个别地方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薅农民的羊毛:对农民村子里的房子拆迁给予很低的补偿价格,而对新的商品房几乎让农民以市场价购买,变成了一种显性的对农民财富的二次掠夺,有的农民甚至因此重新陷入贫困。
认识到上述问题以后,现在一些发达地方对于村镇合并采用了更为稳妥的办法:也就是如果你愿意进城上楼,那么我给你更有吸引力的经济补偿,如果你不愿意进城,更愿意生活在农村,那么你也可以选择到集中建设的行政村中去居住,但是经济补偿会稍微低一些。也就是说这种办法更尊重农民意愿,主要通过政策和经济补偿引导农民进城上楼。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缓解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关于农业和农产品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一个现状:现在我国田头农产品价格低和市场农产品价格高两种现象同时存在。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这是因为本质上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是两个体系。农民作为农产品生产者,当然希望农产品价格高;但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绝大部分农民自己是没有能力直接将农产品卖到消费者手中的。
Ⅶ 70年代政府如何解决农村军属无劳力生活困难生产队是怎样做的
现役军属如果家里没有劳力,当时是参照五保户的政策,一切基本生活开销由生产队负责。
Ⅷ 农村家庭陷入经济困难,想找政府和社会帮助,该怎么走流程
家里有困难,一般可以建档脱贫,救助,可以通过村委会,街道这些基层申请,具体申请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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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家庭经济有困难想向政府求助,不知道应该找政府中的哪个单位
经济困难需要找最基层政府,那就是社区,但是必须条件具备,比如特困,低保。 也可以找民政办,因为民政部门也承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 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有困难,就向学校求助。
如果是农村困难户,就向所居住村队求助,如果是城镇居民,就向所在居委会求助。
如果是职工,就向所在单位求助。
总之,只要你生活困难,不论在哪里都可以得到政府救济。现在中国各项帮扶政策很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我家亲戚有一个孩子考上了大学,他家庭困难,但是得到了学校助学贷款和奖学金,他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如今他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他现在也是一个志愿者,将爱传遍每个人是他的理想。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时自行选择集中或分散供养并明确监护人,本人无法指定监护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定。还可以向妇联,救助中心申请。总之,我们有困难就向政府求救,会得到及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