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支部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是什么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1)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是什么扩展阅读: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大致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1.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2.基本理论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扩大民主,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渠道。因而扩大党内民主,让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便成为组织生活的必要内容。
4.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扫除政治灰尘,保持党的肌体纯洁健康的有力武器,历来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
5.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都可以在组织生活内讨论、分工、落实和检查。
6.党员处理,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这种处理;一般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
7.有益活动,在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面前,党组织有责任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有关的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党的组织生活也应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和充满活力。
2.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2)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是什么扩展阅读:
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三会一课”。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组织生活 网络
3.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法律分析: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包括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包括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5. 明确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内容是什么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为: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党的组织生活
6.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1.会议制度。2.党日制度。3.党课制度。4.报告工作制度。5.民主生活制度。6.党员汇报制度。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印发》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