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伤住院期间老板不给生活费了,我该怎么办
按规定,工伤职工,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待遇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持,或者降低标准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⑵ 工伤住院后 公司不给医药费和生活费 自己没有钱垫付怎么办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⑶ 工伤住院期间厂里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工伤住院期间厂里不给生活费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⑷ 工伤住院期间老板不给生活费了,我该怎么办
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解决方式: 如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发生工伤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要分情况来说: 一、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医疗费差额。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维权途径有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投诉、起诉等。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⑸ 受了工伤,老板不给生活费和医药费怎么办
您好,首先建议您找到老板,跟他好好的谈一谈。说一下您受工伤的经过,您的伤情是怎么样的,同时告诉老板您的伤情,都吃什么药,需要什么样的康复训练。需要多少生活费,看他怎么说。若他说就是不给您生活费和医药费的话,那就建议您收集好所有您工伤的证据,直接报警解决。警察来了,说管不了此事,您再向当地的法院,寻求法律支持,可直接起诉你的老板,要注意您的工伤证据越多越好。但这样一来,您的工作就会没有了。您肯定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⑹ 工伤养伤期间工资不给发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⑺ 工伤期公司一分钱生活费护工费都没给如何办
应当支付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公司不一定需要支付生活费和护工费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住院期间没有生活费补偿;经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护理,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人身损害标准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支付,条件和标准按参保人员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满一年以及有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照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待遇的,是劳动争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