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指家庭、餐饮经营场所、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有机生活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第五条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七条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生态环境、农业、住建、商务、发改、资源规划、财政、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教育、文化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管理模式,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第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县处理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将生活垃圾转移到其他区县集中处理的,移出地应当向接受地支付生态环境补偿费。生态环境补偿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所在地环境治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村民、居民的环境污染补偿等。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十二条本市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等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评选标准。第十三条鼓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资源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并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详细规划,按年度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Ⅱ 生活垃圾都是怎么处理的
首先垃圾会进行一个分类,就是我们在把垃圾放到那个垃圾箱之前,会有一个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一个初步的分类。其次,如果是可回收的话呢,会把它进行一个清洁以及后期的一个利用,这东西能变成一些塑料袋或者说一些塑料的东西,我们可以再次使用,如果是不清洁的垃圾的话,那可能就会用于那个燃烧发电或者直接进行填埋处理。
Ⅲ 西安市的垃圾收集需要注意什么
西安市的垃圾收集需要注意: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
其中,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木料和织物等。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以及果蔬和水产市场产生的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有机易腐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前3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落叶、花草等。
(3)西安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理的扩展阅读
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准确投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投放生活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
(二)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
(三)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
(四)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回收经营企业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五)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第二十条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动物尸体混入生活垃圾。
Ⅳ 西安垃圾分类是指
法律分析:西安垃圾分类是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法律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Ⅳ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办法(2017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垃圾污染,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包括:
(一)居民家庭生活垃圾;
(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垃圾;
(三)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垃圾;
(四)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不含锅炉炉渣)。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是指对各类生活垃圾袋装、专人收集、封闭清运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工作。第五条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居民必须自行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中,扎封袋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袋装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袋装垃圾随意投入果皮箱或树坑等非指定投放地点。
(二) 城市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划定的地点派专人负责收集,并进行二次袋装,及时封闭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三)居民应按户每月向区或街市容园林部门交纳袋装垃圾费,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批准。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及市辖县按市区收费标准的50%执行。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六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后清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城市道路的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袋装垃圾收集站(点)。第七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八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等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单位无自运能力的,可委托所在区、街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并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第九条居民家庭生活垃圾提倡使用可降解垃圾袋收集。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对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第十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或个人从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清运等经营活动。但必须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第十一条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在规划、选址、设计、建设时,应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做到布局合理,外型美观,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
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必须由城市管理部门派专人管理,保持完好、整洁。未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封闭或改为它用。第十二条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后,原有楼房的垃圾通道应予以封闭。新建楼房设计应取消垃圾通道的设计。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在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同时,区、县可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也可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对个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Ⅵ 西安市垃圾分类有什么制度原则
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准确投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投放生活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
2、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
3、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
4、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回收经营企业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5、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6)西安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理的扩展阅读
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3、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第四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Ⅶ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办法(2010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垃圾污染,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包括:
(一)居民家庭生活垃圾;
(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垃圾;
(三)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垃圾;
(四)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不含锅炉炉渣)。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是指对各类生活垃圾袋装、专人收集、封闭清运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市容园林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工作。第五条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居民必须自行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中,扎封袋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袋装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袋装垃圾随意投入果皮箱或树坑等非指定投放地点。
(二) 市容园林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划定的地点派专人负责收集,并进行二次袋装,及时封闭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三)居民应按户每月向区或街市容园林部门交纳袋装垃圾费,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批准。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及市辖县按市区收费标准的50%执行。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市容园林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六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后清运到市容园林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城市道路的垃圾由市容园林部门负责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袋装垃圾收集站(点)。第七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市容园林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八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等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单位无自运能力的,可委托所在区、街市容园林部门清运,并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
区、县市容园林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第九条居民家庭生活垃圾提倡使用可降解垃圾袋收集。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对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第十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或个人从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清运等经营活动。但必须经市市容园林管理部门审批。第十一条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在规划、选址、设计、建设时,应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做到布局合理,外型美观,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
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必须由市容园林部门派专人管理,保持完好、整洁。未经市市容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封闭或改为它用。第十二条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后,原有楼房的垃圾通道应予以封闭。新建楼房设计应取消垃圾通道的设计。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在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同时,区、县可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也可向市容园林或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对个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Ⅷ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垃圾污染,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包括:
(一)居民家庭生活垃圾;
(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垃圾;
(三)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垃圾;
(四)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不含锅炉炉渣)。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是指对各类生活垃圾袋装、专人收集、封闭清运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 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工作。第五条 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居民必须自行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中,扎封袋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袋装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袋装垃圾随意投入果皮箱或树坑等非指定投放地点。
(二)市容环卫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划定的地点派专人负责收集,并进行二次袋装,及时封闭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三)居民应按户每月向区或街市容环卫部门交纳袋装垃圾费,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批准。临潼区、阎良区及五县按市区收费标准的50%执行。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六条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袋装收集,二次袋装后清运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城市道路的垃圾由市容环卫部门负责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袋装垃圾收集站(点)。第七条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二次袋装,清运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第八条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等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单位无自运能力的,可委托所在区、街市容环卫部门清运,并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第九条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提倡使用可降解垃圾袋收集。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对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或个人从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清运等经营活动。但必须经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第十一条 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在规划、选址、设计、建设时,应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做到布局合理,外型美观,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必须由市容环卫部门派专人管理,保持完好、整洁。未经市市容环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封闭或改作它用。第十二条 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后,原有楼房的垃圾通道应予以封闭。新建楼房设计应取消垃圾通道的设计。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在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同时,区、县可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也可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举报。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对个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Ⅸ 西安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体系
http://solidwaste.chinaep-tech.com/papers/76492.htm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分析来源:新西部 更新时间:3-26 14:28 西部大开发时期是西安市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必将带来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日益增多。因此,积极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开展综合利用,既有利于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又能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源,可谓意义深远。一、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目前,西安市城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 3500吨左右,年产生约 180万吨。90%都可回收利用。每天仅从中回收的塑料就达 200吨左右。其中 60%约为果皮、 蔬菜垃圾, 30%为废纸、 塑料,约 4%为玻璃其余则为金属、 布类等。西安市目前生活垃圾处理通常采用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方法。西安市现已建成 1个垃圾填埋气发电厂、个综合处理厂 (堆肥和焚烧)和 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城区绝大部分垃圾清运到江村沟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是西安市最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灞桥区,距市中心约 18公里,可堆放垃圾容量为 4950万立方米。整个工程计划分为两期,一期工程占地 240亩,垃圾容量为 282万立方米, 1994年 6月投入运营;二期工程规划总占地 1100亩,垃圾堆放容量为 4900万立方米。据了解,规划还提出西安市将新建 11座垃圾处理厂。其中 6座将在近期兴建:六村堡以西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吨,负责处理莲湖区全部、 未央区部分及纪阳组团的生活垃圾。在北郊泾河工业园区“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基础上扩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吨,负责处理泾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筑全部、 未央区部分生活垃圾。南郊长安工业园区以北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吨,负责处理长安工业园区、 长安大学城、 长安城区全部和碑林区、 雁塔区南部的生活垃圾。在临潼区东部代王村附近建设临潼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模为日填埋量 500吨,处置临潼区城镇生活垃圾。在阎良区北部坡底村附近建设阎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模为日填埋量 200吨,处置阎良区城镇生活垃圾。在户县东部崔村附近建设户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模为日填埋量 400吨,处置户县城镇生活垃圾。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狄寨镇,规划占地面积 120亩,总投资七亿六千万元人民币,采用 BOT方式运作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垃圾 1800吨,总装机容量 48MW,主要负责处理西安市主要城区的生活垃圾,该项目预计 2008年年底前开工, 2009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另外,对于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将采用填埋方式处置,规划在主城区的东、 西、 南、 北四个方向各设置 3~4座建筑垃圾填埋场在临潼、 阎良、 户县各城镇的周边设置 3~4座建筑垃圾填埋场。这 11座垃圾处理厂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成后,将极大地缓解西安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一部分电能或热能。综上所述,故优先开展回收再利用,适度发展焚烧发电和堆肥处理,是符合西安市发展实际的最优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二、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1、 通过立法强化垃圾管理在垃圾管理方面,国外政府非常注重立法。比如德国政府请民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让公众参与环保立法,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通过公众参与立法来加强垃圾管理。20世纪 90年代,西安市出台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等针对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 导致实际中很多做法与这些法规条例相背离,执法力度也不强,给依法管理带来很大困难。陕西省政府必须重视城市垃圾管理的立法行为,学习国外好的做法,如表 1。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各种法制法规,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管理办法。国外通过立法管理垃圾的措施 表 12、 完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国外很多国家采取征收垃圾处理费来加强垃圾处理力度。例如: 芬兰处理城市垃圾的所有费用,均来自居民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而费用的多少则根据垃圾箱的容量和倾倒次数确定。日本粗大垃圾要付费买粗大垃圾处理卷,废弃家电 (冷气 /电视 /冰箱 /洗衣机)要付再循环费和收集搬运费等。1998年陕西省政府就制定了《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市民实行垃圾袋装化。2005年西安市物价局又出台了《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 。但从总体情况看,西安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还不完善,如:开征面太小,很多区县、 社区街道等还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各单位、 部门收费标准不同,存在较大差距;收费方式不统一等等。因此,要解决好垃圾处理费征收问题,要制定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统一收费标准,同时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加大管理力度。3、 加强垃圾分类回收西安市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还未做到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分类运送、 分类处理,许多可回收可再生利用的垃圾并未回收利用,其中部分危险垃圾没有经过无害化和专门回收处理。例如:垃圾只简单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不够细化,为利于垃圾回收, 1个垃圾桶应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明确类别。日本则把生活垃圾分为 12类,包括:易燃物、 粗大物、 易拉罐类、 瓶类、 软饮料瓶类、 塑料制容器类、 干电池、 小金属类、 喷雾器类、 纸类、 布类、 不易燃物。目的是为垃圾回收人员把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提供方便。美国实行家庭垃圾分类收集,将分类的资源垃圾放在门口,由垃圾车免费收走,资源垃圾卖掉后得到的钱按各区的资源垃圾收集量均摊给每户家庭,用来抵付下个月的垃圾处理费;还可将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自行送到市内的 27个再循坏中心实行押金制度的物品退还押金,没有押金的物品还可以出售。从以上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方式来看,西安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认识不足,环保部门设备落后等综合原因使得西安市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4、 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 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三、 逐步完善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体系与国外相比,目前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可操作性较差。因此,首先从立法上尽快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从而为西安市生活垃圾的产业化和社会化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严格落实 2007年 4月建设部颁布的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分类回收管理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回收制度,保障垃圾分类收集、 分类回收、 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的顺利进行;二是尽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监督处罚条例 》 ,对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和资格审查制度,并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作为污染源来监控,对处理处置不善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三是尽快制定《西安市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 ,配套制定《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 》 、 《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 等, 明确生产企业在回收利用方面的责任以及强制规定回收率,以法律来保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的建立,有效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 四是要制定《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条例 》 ,为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提供依据和保障,比如要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 填埋气体发电价格、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等等,保证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五是每五年制定《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 》 ,把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分阶段对西安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提供解决方案和参考。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要达到垃圾 “ 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 的目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意识到垃圾分类收集的好处,自觉成为保护环境、 美化城市的一员,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 1 ]李克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环境经济政策分析.环境保护, 2001. 2.[ 2 ]刘书俊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与路径设计 (. ) -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5, (6) : 44 - 55.[ 3 ]红光.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做法及启示.内蒙古环境保护, 2006, 18 (4) : 48 - 46.更多“管”信息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拥有各式塑料阀、管、管配件等管路设备制造技术。韩国麦格玛科技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IOREX水处理器有效的去除管道、锅炉、冷却水塔内壁的水垢、水锈、腐水,阻止和杀死自来水中的有害的微生物和细菌。 更多“工业”信息VERDER弗尔德工业集团中国总部
VERDER弗尔德工业集团是欧洲最着名的工业泵制造厂家及供应商,在上海和北京设有直属办事处,提供气动隔膜泵、工业软管泵等产品 1 个关于“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分析”评论 1# 付耳根 (4-18 00:54)建议走实行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道路四川明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4日组建了四川明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明日得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生活垃圾处置. 2005年11月4在由四川省政府和无锡市政府共同举办的无锡—成都两市经济座谈会上,付耳根先生应邀出席.其公司的名牌项目“WST“水分式系列产品在此次座谈会上获得了极高好评.该“WST“水分式系列产品被认为是世界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领域最先进,最环保,回收利用最全面的处理技术..目前已在朔州市、湖北鄂州市、江苏省沐阳县、无锡市等地兴建了数条日处理500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线.运营一年多以来,各地政府均表示非常满意. 通过成套系统设备的展示,从实践上证明了该项技术的可行性及优越性。该项技术全部由我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核心装置已取得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多项发明专利,2003年获得PCT世界优先权,并先后申请了包括欧盟及亚太地区在内的总计的一百余项世界发明专利。 我们相信,随着WST系统地推广运用,必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妥善处理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对社会环境,城市经济,文化卫生等诸多方面的建设有重要的辐射效应,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为人类创造出一个青山绿手,沃土蓝天的美好家园。 WST 是一专业性企业,主要提供环保工程设计及生活垃圾处理方案,包括垃圾分选处理系统及其它配套设备设计,建造、安装、调试、运行等,提供一条龙服务。 我们共花5 年时间了解研究生活垃圾有关的规则,打破成规实行研发工作,经过7 年的努力,终于将旧有的处理观念“大大大”改为“小小小”的观念来处理生活垃圾,目前已具有相当成熟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与成就,并已经投入市场正式运行。 WST 引发“小小小”概念 WST 的“小小小”概念,就是在处理大量生活垃圾时,可采用小面积、小设备、小资金、小能耗、小人力而做到大面积、大设备、大能耗、大量人力才能做到的处理技术,而且效果比大型的处理方式更迅速、卫生、无尘、无臭外更加可以做到全封密、全自动、全资源回收的全新技术与概念,其中产生的各种新的可融合性理论,将会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中,写下全新的一页。 WST 的创新概念及技术已取得多国发明专利及世界专利优先权。位于中国无锡设立的第一套日处理500 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设备,已通过中国国家高新科技论证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企业标准,并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进入投产阶段。 WST 技术平台由下列技术构成: . WST 全自动水分类垃圾处理系统 不但可将干湿物质的分离做到95 %以上,而且可以将各类不同性质的物质细分为十类。 . CMP 快速精制堆肥技术 经WST 水分选后的有机物,利用特制CMP 快速造肥系统,造肥过程时间快速及利用菌种生物高温发酵,可杀死料中的病虫杂菌,制 成100 %纯天然有机肥料。 .再生塑料粒技术 利用分类后的废弃塑料,加工造成二次再生塑料,可减少塑料被焚烧或堆埋,全面解决白色污染问题。 . RDF 衍生燃料制造技术 分类后不可回收的杂物,经WST 加工造成RDF 衍生燃料,回收电量高于直接焚化垃圾发电达50 %以上;亦可避免填埋,有助增加堆填区的寿命。 四川明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设四川金联众广告展示展览有限公司及四川明日得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Ⅹ 西安市垃圾分类面临的问题有哪些解决方法
西安市垃圾分类面临的问题的解决办法:
第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以法治为基础,突出政府推动,鼓励全民参与,提倡城乡统筹、因地制宜。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
实施《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5》《2017-2019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出台鼓励公众参与和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的措施。
第二,落实责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构,尤其是牵头职能管理部门;界定住建、城管、环境、商务等部门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利用环节的管理职责,杜绝管理越位和缺位,减少推诿扯皮造成的效率损失;确认生活垃圾生产者的污染治理责任,为引导公众主动参与扫清障碍。
第三,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济手段。生活垃圾处理是环境管理的组成部分,环境管理越来越重视使用经济手段。
(10)西安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理的扩展阅读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西安市生活垃圾按照源头的分类以及处理状况。按照垃圾源头划分,我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垃圾;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垃圾以及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不含锅炉炉渣)。
目前西安市实行专业单位清扫保洁和民办的群众性清扫保洁相结合的清洁方式,对各类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封闭清运处理。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模式。2012年底,西安市政府与瑞典于默奥市达成一致,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浐灞生态区进行垃圾分类系统试点。
浐灞生态区制定《西安浐灞生态区“垃圾围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引入“互联网+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