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儿不出钱养妈妈。儿子生活又很困难,怎么办
你好!建议你,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好自己的事情,少干预别人的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好好想一下自己的责任就行了。赡养老人子女都有责任,不推卸责任,才是最好的做法。比如说,你如果是哥哥,就承担起哥哥的责任和义务;你如果是妹妹,就做好自己的事情,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做人做事
无愧于心就好了。祝你生活愉快!合家福安长乐!
㈡ 要是没有能力养活父母怎么办自己独自生活都有一点困难没用成家没用对象。就个人生活都有困难
先靠父母等多挣在养活他们
㈢ 如果,子或女。一方自已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收入,怎么赡养老人
子女没有收入,生活不能自理,并不影响其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就像生活不能自理没有收入的父母,也有责任和义务把子女抚养到18岁成年的义务一样。不过这种情况,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又没有收入就属于特殊情况,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
㈣ 弟兄三个其中一个儿子高位截瘫十年,家庭困难,还有养父亲的义务吗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㈤ 儿子三十岁还没结婚,自己养活不了自己,当父母的还该不该管他生活
三十岁不仅能够独立生活,而且该担起家中生活了,该有自己的一份工作,挣钱养家了,但你儿子一定好吃懒做,虽然他没有结婚,最起码可以独立生活,能够养活自己并且懂得勤俭节约攒一部分钱了,像你所说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你管他干嘛,应教育他找一份工作,努力锻炼自己,你总不能管他一辈子吧,现在就不该管他生活,只能管他去工作,去学技能,想方设法改变这种状况。三十岁养不活自己,如果是残疾障碍影响他生活肯定要管,但在他能自理的情况下还是要教他一些基本技能,手把手教还是能学会的。要是好吃懒做,自己什么也不做这样你可以不管。30岁还没结婚,自己养活不了自己,当父母的还该不该管他生活?你的儿子为什么这样懒惰?他从各方面都没有缺陷的话,他应该理智一些,不能总依靠父母,依靠父母不能长久的,必须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活上活得开心快乐,父母总有一天会老去的,你要从政方面教育他,不能说就不管他了,如果你有条件的话,要不然就不知道他能走到什么地步,你应该好好教育他,让他出去找点活干,这种结果是不是过于溺爱造成的?俗话说三十而立,可他却没有,所以父母要给他创造自理的条件,鼓励他如何去营造生活。三十岁的儿子还没有结婚,自己养活不了自己,确实很让父母操心。如果儿子成熟比较晚,经济生活困难,如果父母有条件还是应该搀扶他一把。同时加强理想前途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创造条件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希望值不要订得太高,脚踏实地更有意义。努力进取,面包会有的。儿子已经30岁了,父母就不需要再管了。虽然没有结婚,也应该自食其力。所以对于这样的儿子,父母最好不要再管,以免把他当成依赖。要让他去自己学会独立自立。你们的儿子如果是正常的人,被你们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你们应该让他自己出去找工作干挣钱养活自己,因为当父母的不能忘和他生活一辈子,应该教会他独立生活,该管的还是要管让儿子走上正常人的生活道路就行了。他已经30岁的人了,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有时候就是说每个人的婚姻有由来的持有,来的早想他,如果说有一定稳定的工作,或许自己还可以,那你就不用去为他愁,如果他是一个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想去干的话,最好不要去管他了,你怎么也不可以说再去管他了?因为你肯定也有五六十岁,最好为自己的下半生打算好。总之还是要耐心引导。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㈥ 子女没有经济能力 ,怎么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经济上没有能力的,原则上,只需提供精神的慰藉即可,父母可以列为低保户,由国家供养。
一般来说,如果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一般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给付赡养费。
因为赡养父母虽然是法定义务,但这种情况下,即便判决支持了父母的诉求,判决也很难得到实际的执行。但是不需给付赡养费,并不代表不应承担其他的赡养义务,如保障老人住房及基本的生活需求及对老人的护理等。如果子女家庭确有能力承担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经济水平,结合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酌情判定赡养费的数额。
㈦ 独生子女怎么养父母
独生子女养父母的方法如下: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构成遗弃罪的情形有哪些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知道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㈧ 儿子经济优越女儿经济困难应怎样分配赡养老父母的问题
一般正常的多子女家庭中,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基本上都能达成一种默契就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
像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一般就是女儿负责日常去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儿子按月按年给钱。
这指的是一般正常家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儿子有钱又有孝心,就把老人接来与自己同住,负责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还时不时帮衬自己经济一般的姐姐或妹妹。
但是这种情况较少,还要看儿媳妇是否愿意和老人同住,不要以这种案例做对比。
另外还有极个别现象就是儿子有钱却没有孝心,自己在外潇洒自如,家里老人不管不顾。相反倒是经济能力一般的女儿负责照料老人,这种情况下,建议老人将身后的财产提前以遗嘱的形式留给女儿,别屈了孝顺孩子的心。
除了以上情况外,我们还要考虑其他客观因素。
如果儿子离自己比较近,女儿远嫁到其他省市,那就不要过多打扰女儿的生活。
远嫁的女人并不容易,可能日子过得还不如你一个老人舒心,作为父母这个时候身边有儿子能够照料自己,就不要再给远嫁的女儿添麻烦了。
她如果有心,会主动关心你的。
最后的一点建议或许你不认可,但这个是我的价值观,那就是:凡事最好靠自己!
作为老人首先要心态好,保持良好健康的身体,如果自己有退休金能够保障日常生活,就不要整天去想应该让哪个孩子照料,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兴趣爱好方面,虽然年龄大了,但依然保持一个健康青春的心态。
人更多的时间内还是要靠自己,自己强的前提下,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帮你。
当然这点建议并不需要你认同,只是我的价值观。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