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孤儿院里的孩子是怎么生活成长的
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原则 我国《收养法》(修正案)虽然没所称的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
2. 国家对成年孤儿有什么政策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
2、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预算,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的范围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
3、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4、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各地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和地方资金,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国内收养规定:
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 孤儿18岁以后的政策
孤儿18岁以后的政策是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帮助成年孤儿就业和创业;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利,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孤儿住房问题。
具体如下:
1、发放基本生活费。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每年给予专项补助,加上孤儿现有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救助后,孤儿基本生活费仍有缺口的,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予以补足;
2、医疗保障。孤儿要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孤儿参保(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孤儿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报销,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3、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
4、就业保障。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其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5、住房保障。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 我是孤儿我该如何生活
努力的生活。
你要记得世界上在某个地方有爱你的人等待着你去寻找她守护她。只有你变的足够好,你才有资格守护她。善良总会带给你快乐。每个人生下来都只是一个个体,虽然是孤儿,没有亲人家人,但是你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些亲人创造一个家。加油!相信自己!
5. 孤儿在世上该如何生存我是一个女孩,现在有22岁了,感觉自己一个人太孤单了
想要在社会上生存,最好的办法是多交朋友,努力的提升自己。建议你一定要建立自信,因为父母都会有百年的那一天。只是早晚而已。所以说应该学会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
6. 孤儿18岁以后的政策
根据《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如果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1、国家层面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2、地方层面《青岛市成年孤儿安置意见实施细则》:
一、在寄养家庭中的成年孤儿,其家庭有收养意向的,应当书面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市儿童福利院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
二、在寄养家庭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孤儿,可以按照青政办字〔2001〕3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家庭中寄养,寄养家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寄养,市儿童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再寄养或入社会福利院的有关手续。
a、成年孤儿不愿意在家庭继续寄养的;
b、寄养家庭不愿意继续寄养成年孤儿的;
c、寄养家庭无能力继续寄养的;d、寄养家庭虽愿意继续寄养但确有虐待孤儿行为的。
三、继续上学(中专以上学校)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继续负担其学习及生活费用,毕业后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四、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五、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到福利机构中的工疗中心工作。
7. 作为孤儿,要如何过好这一生
叶子从未有过眼睛,它们不知道彼此的样子,它们也是孤独的,当第一缕阳光投射而来,生命之舞开始。
孤儿有无数种,作为孤儿,应该怎样构建自己的一生呢,我相信没人能完满回答。
不过有一些基本问题可以有通解,这些基本问题不一定十分困扰人,但在人的一生中的困境中的占比应该在 百分之七八十以上,余下的,都是变数。
基本问题就是经济问题——教育问题—— 健康 问题。
没钱,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满足不了,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愿意通过犯罪来满足这一需求,所以唯一的方法是提升自己的生存能力。能忍耐一些不好的生活环境,比如住得差点、吃得差点等,能做一些苦活,搬砖、扛货物,这些简单直接,不过都是暂时的,为了能够继续生存下去而已。相信只要不是有巨大的债务,也没有大疾病下,现代 社会 要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就算有大债务缠身,想想那些负债多少亿的人,也就释然了。
教育问题如何解决,这个很难,说实话,很多人从小学到大学,一路就是被喂养的,等出厂的那天,几乎就是晕头转向的那种,多少人一毕业就是失业,多少人工作几年也挣不到钱,如此,教育问题确实是个难点。我觉得学习需要强大的导向性,自己知道需要什么,然后努力学习,毛主席说过,他痛恨喂鸭式的教学,真要学习东西,在有了一定的学习方法后,就得靠自己钻研,我觉得这看法很正确,希望你能找到合适的专业,并能真正学习到好本领。
最后一点是 健康 问题,知乎有人提过“孤儿孤独怎么办”或是“如何和孤独相处”,相信这也是哲学中可以永久谈论的一个词,孤独不是病,也不是那么可怕,甚至有人觉得孤独是种美,不管怎么定义它,我们都需要坦然面对,因为一切都在变化,此时的孤独,不意味着永远。如果不是心理上的问题,而是身体上的问题,那么就要有足够强大的内心。
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没有好的身体,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实在难以谈追求,尤其是孤儿。我曾经分析过自己如果生了病,起不来床,需要人照顾七八天左右的那种,身边亲人朋友会有几人能够毫无条件地来帮忙,且不说七八天,三五天也行,自己心里十分没谱——我相信自己的父母能做到,但他们一个去了天堂,一个躺在床上要医护照顾,我还有哥哥姐姐,那种手脚一停,就没饭吃的那种,排除了一些以后,觉得只有一两个好友,或许能过来照顾个两三天,想了这些种种,得出一个不愿意但不得不接受的结论,人只能靠自己。希望你拥有一个身心 健康 的身体,并努力保持。
总结一下——如果有坚定的信仰,无敌的斗志,就算一时这些基本问题都很难解决,我相信作为孤儿,你也可以活得很精彩。保尔柯察金会给告诉你,生命可以坚强到何种境地;南怀瑾会告诉你,生命就是呼吸之间。如果我们能够预料自己的每一步,那么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正因为无法预知未来,所以才有人说:“干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喜剧之王中,周星驰对着大海说: “努力,奋斗 ”,这句话,我也送给你!
8. 国家对成年孤儿有什么政策
我国各地都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情推出孤独安置相关的通知。
以青岛关于印发《青岛市成年孤儿安置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为例:
一、成年孤儿安置的范围
生活在市儿童福利院或由市儿童福利院实施家庭寄养和已经终止寄养的成年孤儿。
二、成年孤儿安置办法
一、在寄养家庭中的成年孤儿,其家庭有收养意向的,应当书面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市儿童福利院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
二、在寄养家庭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孤儿,可以按照青政办字〔2001〕3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家庭中寄养,寄养家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寄养,市儿童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再寄养或入社会福利院的有关手续。
1、成年孤儿不愿意在家庭继续寄养的;
2、寄养家庭不愿意继续寄养成年孤儿的;
3、寄养家庭无能力继续寄养的;
4、寄养家庭虽愿意继续寄养但确有虐待孤儿行为的。
三、继续上学(中专以上学校)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继续负担其学习及生活费用,毕业后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四、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按照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五、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到福利机构中的工疗中心工作。
三、成年孤儿安置经费保障
成年孤儿的生活、医疗、住房、就业等问题,按照青政办发〔2001〕36号和青政办字〔2005〕23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8)孤儿如何生活到成年扩展阅读:
1、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
2、在上学期间国家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对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就业问题。
3、民政部等部门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9. 孤儿满18岁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孤儿补助资金,按照政策,发到年满十八周岁,是要停止发的,特别是上班后就停发了。有两种情况是继续发的,一是残疾智障情况,二是继续上学,特别是上大学,还会发到大学毕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第四条: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省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地区截止上一年底的孤儿人数、保障标准、资金安排情况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二)资金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动态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要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四)监督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县(市)民政部门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可受所属民政部门委托,负责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代理孤儿权益的相关事务,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10. 孤儿长大以后 怎么生存呢
孤儿既然已经长大,就要独立生存,去创造价值,回报社会,更重要的是自己养活自己,还要成家立业。和正常家庭孩子一样,脱离抚养人的供养,自谋职业,用智慧或体力创造财富,不但自己要生存还要给社会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