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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资金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5 01:17:04

A.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特点如下: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
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享受。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第十三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低保对象花名册及当期发放的低保资金数额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支付资金。第十四条 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B. 低保户有哪些补贴

低保户有哪些补贴具体如下:
1、取暖救助。市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2、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3、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4、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5、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享受低保户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C.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什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对农村特困户和贫困户给予这个补助金。是年收入不足一定生活标准的。给定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每年国家发给补助。

D.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在农村生活贫困的人反而有很多,为此农村也会有低保提供,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人就会去进行申请。下面我们来看看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1

1、城乡低保标准为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农村集中五保户低保标准为每年6248元;

3、农村分散五保户低保标准为每年4391元;

4、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标准为每年10000元。

在没有调整前,农村低保标准暂时按照以上内容执行。如果有所调整,则按照新出的规定执行农村低保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低保金怎么发

农村按半年或年发放。各地政策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

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农村低保标准是什么,农村低保金怎么发,什么人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农村低保标准远会比城市里面低很多,具体申请要求每个省市的规定都会不一样。

现在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3

低保户享有一定的低保资金,在我国每天有超过千万的人口享受低保所提供的基础物质。而低保户的申请也是城市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农村,如果家庭的个人年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农村低保。

首先是申请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进行申请。

一、农村的低保保障得待遇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同时申请需由户主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

1.首先,是当事人拥有当地的农业户籍,同时常住地为当地。

2.其次是在收入方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的十二个月的人均纯收入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含了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抚养义务以及其他的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

3.三是,家庭的经济状况恶劣,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财产的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同困难家庭的状况的实相符的。

4.四是,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不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但是其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150%以内的,同时家庭成员中出现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重残疾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可以进行分户独立申请。

同时为了严格把控低保人员的名单以及支出,使得低保尽其所用。

二、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可以享受到低保的待遇的。

一是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是其拒绝劳动,任手上的山林,土地荒芜,或者拒绝参与由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

二是,在有关低保管理部门进行入户调查,或者是收入调查时,拒绝配合,或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收入,转移个人收入等行为。

三是,有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的人存在,同时义务人有能力履行义务的。

四是,长期进行高档奢侈品消费,且消费额远远超出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五是,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者不符合保障的条件的。

六是,存在赌博,吸毒等问题使得其生活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在经过教育之后,仍然不予以改正的。

最后是县以上的人民政府有其他的规定,规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待遇的。

三、农村低保户在申请程序上的规定:

1.首先需要由户主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有关的部门进行申请。

2.申请材料要正式书面的方式,提供家庭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等。在村委会收到相关材料以后,会进行评议,在这个阶段中,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会进行走访,调查,需要当事人予以一定的配合。

3.在调查完毕以后,村委会将相应的文件,送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在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完成之后,予以公示并发放相应的低保。

E.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低保吗

法律分析: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F. 什么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具备条件:凡本县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G.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分析:低保金的发放标准是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你的收入而获得的。比如你的家庭有三口人家庭收入总计是700元,每月而你本地低保标准是人均300元的话。你所拿的低保金=300x3-700=200元。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一样,都是按月发放,都是由本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形制定发放标准。例如自2014年10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H. 低保户国家有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1.低保补助低保是针对贫困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每个月都会发放,享受农村最低的生活保障补贴。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的2068元增长到了目前的6150元。由于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2022年各地区每个月的低保金也会有差别...

2.危房改造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补贴对象之一就是农村低保户。其中低保户一级危房,每户补贴2万元;低保户二级危房,每户补贴0.3万元;低保户三级危房,每户补贴0.2万元。

3.新农合补贴对于新农合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财政可通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的资助参保补贴。农村低保户可以享受全额的缴费补贴,也就是免缴新农合。

4.大病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农村低保户就是其中的一大补贴对象,而且还可以享受患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等九种大病专项救治补贴。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I.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什么意思

最低生活保障金即是公民的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政策给予的补助照顾,假如个人经济收入达到或者多出保障标准,那么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 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 户籍所在地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下列 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 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 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 工资或 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 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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