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户多残有哪些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一户多残家庭,由于就业收入不稳定、家庭经济负担重,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能力较差,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爱。针对一户多残家庭的困难,今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并列入201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全市将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已有1万多户一户多残家庭,共计2万多名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切实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织密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的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对低保对象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增发一定比例特殊补助金。
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家庭中有已经成年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可以分户单独享受低保待遇。
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❷ 贫困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和补贴
贫困户有农业实用技能培训政策、扶贫资金折股增收政策、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政策、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政策、优惠政策和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由财政按照规定资助100%的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以实用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为主,让每户贫困户至少掌握一种生产和就业的基本技能。“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不仅仅局限在发放补助金。经营主体负责经营,贫困户享受分红。
是国家对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的无偿补助资金。如果贫困户本身选择发展产业,并且管护良好,可以得到补助。以贫困户为单位成立的互助资金协会,由国家财政出资,可为入会的贫困户提供5000至10000元的借款,用以发展生产、增收致富项目。在农村贫困户的新农合和大病险都由财政统一补助,每人补助220元。并且贫困人口看病,在乡镇内实行“三免”政策,免起付线、免诊疗费、免住院押金。同是在各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提高了十个百分点。还有其它相关的救助政策,让贫困人口看病的报销比例大大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❸ 农村贫困户有哪些帮扶政策
农村贫困户帮扶政策如下:
1、教育扶贫政策
享受对象:我县在籍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剔除稳定脱贫对象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各阶段学生给予政策资助,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而失学,家庭不因学而致贫。
帮扶政策:教育保障实行“1+N”的模式。
2、健康扶贫政策
享受对象: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帮扶政策:
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和签约服务:每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率100%;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100%。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前和住院中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并提供医疗卡、身份证即可享受诊疗服务,出院时按结算费用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3、医疗保障政策
享受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帮扶政策:
代缴参保费用。扶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根据政策给予全额资助。
落实慢性病补助。对30种门诊慢性病实施补助,按病种分别补助1000至2000元。
实行“一站式”结算。
实施意外伤害险。
4、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享受对象:有搬迁需求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帮扶政策:
设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
坚持“保基本、促脱贫”的目标要求,做到“两公开”(公开评定搬迁对象、公开搬迁政策)、“两不准”(不准超面积建设、不准搬迁户因建房增贫)、“两配套”(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脱贫项目)、“一统配”(政府统一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
5、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享受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帮扶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级补助;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提高补助资金额度,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❹ 一户多残有哪些补助政策
在2015年9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将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实施,来看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的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但存在形式不
一、标准差别较大、覆盖范围较窄的情况。
中国残疾人理事会副理事长程凯表示,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后,预计可以使2000万人次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受益,有效改善5000多万残疾家庭的生活质量。
据介绍,对于补贴对象,意见做出了清晰界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确定。
中央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给予地方支持。
吉林省两项补贴: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本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本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上海两项补贴:最高每月33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本市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分为三类,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残无业人员,
每人每月补贴330元;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本市原先实行的"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费补贴;和"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政策,不再单独执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本市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分为两类,即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残疾等级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长沙两项补贴:最高每月120元
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二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
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甘肃省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由现在的"特困残疾人;统一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低保
一、二类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确定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山西省2016年残疾人补贴提至50元/月
山西省补贴范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外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扩大到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其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预计今年全省三级财政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达2.6亿元。
山东省两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
山东省政府就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印发相关实施意见。
在补贴标准方面,自2016年起,残疾人上述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而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具有山东省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具有山东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还无生活自理能力,
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北京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可领取100-300元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暂行办法》,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
每人每月予以300元的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
浙江省今年推行四类残疾人补贴
各项补贴标准明显提高。
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按2015年底浙江省城市、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653元、570元推算,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享受每人每月195.9元、171元的生活补贴;并每年随低保标准同步动态调整。
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
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
在残疾人康复补贴上,取消了原来按家庭经济情况给予分档补助,统一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从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并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
增加补助年限;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补贴。
江苏两项补贴:和低保标准相关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
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
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天津市两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
天津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即日起可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方便残疾人申请办理,6月30日以前申请的,补贴从1月份计发,6月30日以后申请的,补贴从申请当月计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2.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
两项补贴申请方法(以天津为例)
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
初审合格后,报送区(县)民政局。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助和服务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
❺ 一户多残有哪些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一户多残”家庭,由于就业收入不稳定、家庭经济负担重,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能力较差,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爱。针对“一户多残”家庭的困难,今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并列入201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全市将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已有1万多户“一户多残”家庭,共计2万多名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切实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织密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的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第五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助和服务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
❻ 一户双残疾政府有照顾吗
法律分析: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政府是会给予残疾人补贴的。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衍生问题:
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什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