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农村户口没有土地,国家有什么补贴和福利
有户口没地的农民,国家的补贴有:
如果是土地被征集,肯定是有补助的,如果没有,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假如是属于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的话,得不到补偿。
一、农村土地承包时因历史原因未分配土地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精神,对现要求分配承包地的,应按照“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本原则和“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置。
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农户提出申请的,可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对其给予调整分配。
没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暂不对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待以后具备条件后再解决。
二、土地复垦因为都是不能直接用作农事的土地,施行“谁破坏谁,谁复垦”的原则。所以对于一般的农民来说就是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建设用地,每一个地方的省份都是有建设指标的,如果农民自愿把建设用地变成复垦农田,腾退放弃的建设指标将在全省流动。这样来说就有两个好处
1、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指标流转后,企业去收购这些指标,农民可以获得收益
其补偿标准
(以重庆为例)
(1)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的,单户交易总面积没有超过1亩的部分,地票(指标)净收益的85%归农户,15%归村集体
(2)超过1亩部分对应的地票净收益全部归村集体。
(3)单户复垦交易的宅基地证载面积已超过1亩的,宅基地证载面积部分对应收益的85%归该农户,15%归村集体,注意,这种情况下院坝、牲畜圈舍等附属设施用地对应的地票净收益全部归村集体。
三、申请复垦
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中心申请。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土资源局完善各种资料后,报省政府批准,并由国家支付土地复垦资金,由有土地复垦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实施。
现在农村施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这种建设用地变成农田,农交君认为主要针对就是那些放弃在农村居住的,自愿退出宅基地,在城镇买房的农民,但是对于很多还在农村居住的农民,还是非常的尴尬。但是其他的几类复垦地,将会变成村里的储备用地,没有地的可以去当地申请
(1)农民没有田地政府补贴生活费多少扩展阅读:
没有土地主要有两个原因:
1.第二次土地调整发生在1990年。90后出生的农村人口和其他地区迁入农村的人没有土地份额
2、户口进出
国家一直坚持“增加人口而不增加土地,减少人口而不减少土地”的方针。它不会因为婚姻、婚姻、教育和迁入迁出而改变原有的分布。不因人口增加而增加承包地,也不因亲人死亡而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程序(试行)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禁非法借此机会调整或恢复农户承包土地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应当严格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
(三)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地区土地承包的现状,弥补不足。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所有权,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测绘、登记和备案,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六)当地的责任。试点工作由省部统筹安排,在县一级实施,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
‘贰’ 2021年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
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这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叁’ 国家规定农民无地补贴
无地农民的国家补贴主要有;
1、对于无地的农民国家可以统一买社保;
2、对于无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收储机构来协调分配土地;
3、村民可以自主协商小规模分地;
4、给予征地失地农民财政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肆’ 农村种田补贴的标准2022
国家标准50元/亩,各地可上下浮动,现在国家补贴农民种地各地标准不一样.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农民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公布。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传统水稻产区,对水稻良种实施补贴。对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确定。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山西出台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政策: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作物给予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一是用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逐步拿出40%对全省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负责落实和核定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财政部门负责兑现资金。省财政拨款1000万元对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0元;拨款1000万元对200万亩优质玉米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5元;拨款400万元用于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一、家庭农场能有什么补贴
1.创办种植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2.创办畜禽业类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达1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达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达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达2000只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3.创办水产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30亩以上,特种水产的养殖水面积达1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4.创办林业类家庭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达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达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由于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有所不同,给予的补贴金额也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具体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以去当地的农业部门进行咨询、申请。
二、农业补贴政策改善建议:
1.完善补贴结构 增加直补资金量
2.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
3.向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倾斜
4.实施农民科技培训补助
5.扩大补贴政策范围
6.制定《农业补贴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更好服务“三农”,根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是指财政部对省级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本办法所称经办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三条 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一)政府引导。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二)市场运作。财政投入要与农业保险发展的市场规律相适应,以经办机构的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三)自主自愿。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办机构、地方财政部门等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四)协同推进。保险费补贴政策要与其他农村金融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财政、农业、林业、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积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伍’ 农民没地国家有补贴吗
农民没地国家会有补偿,相关规定如下:
1、无地农民国家可以有补偿。国家为补偿无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推出无地农民保障计划,无地农民有权申请最低保障金;
2、根据国家开展的土地确权制度,将给予无地农民和失地农民予以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3、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材料及流程是:
(1)所需材料: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征地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张同底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公示7日-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